《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三 (1)
卷之三 (1)
1. 太醫院
國初置醫學提舉司,後改太醫監,又改太醫院,設院使、同知及典簿等官職,專診視疾病、修合藥餌等事。洪武十四年定為五品等衙門,更設太醫院令、丞、吏目及御醫,始依文職授散官。二十二年復改院令為院使,丞為院判。其屬置惠民藥局,又於本衙門置生藥庫,各設大使副使。
白話文:
國家初建時,設立醫學提舉司,後來改為太醫監,再改為太醫院,設置院使、同知和典簿等官職,專門負責診治疾病、配製藥物等事務。洪武十四年將太醫院定為五品衙門,並新增設太醫院令、丞、吏目和御醫,開始依照文官制度授予散官。二十二年再次改院令為院使,丞為院判。太醫院下屬設立惠民藥局,又在衙門內設置生藥庫,分別設大使和副使。
2. 事例
凡本院習業分十三科,自御醫以下,與醫土醫生各專一科。
凡本院院使、院判、御醫,日於內府御藥房分兩班輪直供事。
凡醫士俱以父祖世業代補,或令在外訪保醫官、醫士以充,其精通醫術者,本院奏進御藥房供事。
凡收受四方進貢及諸蓄上用藥品,俱於內府收掌供用。藥餌國初令醫官就內局修制。本院官診視御脈,御醫參看校同,會內臣就內局合藥,將藥貼連名封記,具本開瀉本方藥性、治證之法於日用之下,醫官、內臣書名以進,置簿歷,用中書省印合縫進藥。奏本既具,隨即附簿,年月下書名,內臣收掌,以憑稽考。
烹調御藥,本院官與內臣監視,每二服合為一服,候熟分為二器,其一器御醫先嚐,次院判,次內臣,其一器進御。
白話文:
皇宮醫學機構分為十三個部門,從御醫以下,每個醫官都專精於一個領域。
院使、院判和御醫每天輪流在內府御藥房值班,負責醫療事務。
醫士的職位通常由父祖世襲,或由皇宮在民間尋找精通醫術的醫官、醫士任命。特別精通醫術的醫士,則由本院推薦到御藥房服務。
所有從各地進貢的藥物,以及皇宮儲備的藥品,都由內府保管。藥物最初由醫官在內局加工製作。本院官員診脈後,御醫會協助確認診斷結果,並由內臣在內局配藥。配好藥後,貼上藥方、藥性、治療方法等資訊,由醫官和內臣簽名蓋章,並記錄在冊,再由中書省蓋章封存。所有文件和藥物一起送到皇帝手中。內臣負責保管所有文件,以便日後查閱。
烹調御藥時,本院官員和內臣會嚴格監督,每兩份藥材合為一份,煮熟後分成兩份,御醫先試吃,接著是院判,然後是內臣,最後一份才供皇帝服用。
凡各王府差人請醫視疾,本院奉旨差官或醫士往視。若文武大臣及外夷酋長有疾,亦奉旨往視,其治療可否,皆具本覆奏。或軍中缺醫,亦憑總兵巡撫官奏請撥用。
凡醫家子弟,舊例選入本院教習醫術,弘治五年奏復行之,推堪任教師者二三人教習。每季考試,三年或五年堂上官一員同醫官二員考試,通曉本科者收充醫士,食糧當差;未通曉者聽令習學一年再試,三試不中者黜之。若五年考試成材多,其教師奏請量加升授。
凡醫士醫生,洪武間各有額數,其後增減不一,俱於本院修合藥餌。若醫官醫士仍差委各處用藥。
東直房(醫士三十六名)安樂堂(醫官三員醫士三十六名)司禮監(醫士二名)書堂(醫士六名)乾明門(醫士三名)浣衣局(醫士二名)天壽山(醫士二名)松林靈臺(醫士三名)團營(醫官一員醫士十二名)五軍營(醫士三名)三千營(醫士四名)錦衣衛(醫士三名)神機營(醫官一員,醫士四名)府軍前衛(醫士三名)惠民局(醫士三名)會同館(醫士三名)大慈恩寺(醫士三名)宣府(醫士一名)紫荊關(醫士二名)居庸關(醫士一名)龍門千戶所(醫士一名)萬全右衛(醫士一名)懷來衛(醫士一名)山海關(醫士一名)廣寧衛(醫士二名)寺子峪(醫士一名)開原(醫士一名)永寧衛(醫士一名)獨石(醫士一名)倒馬關(醫士一名)白羊口(醫士一名)
白話文:
皇室各王府的人需要看病,太醫院會根據聖旨派遣官員或醫士前往診治。文武百官和外國首領有病,也由太醫院派人根據聖旨前往診治,並將治療結果奏報皇帝。如果軍隊缺醫,則由總兵或巡撫奏請太醫院派人前往。
太醫院會從醫生的子弟中選拔人才,按照舊例進入太醫院學習醫術。弘治五年恢復這個制度,選拔出兩三名合格的教師教導學生。每季度進行考試,三年或五年後由堂上官一人和兩位醫官共同考試,通過考試者會被錄取為醫士,並發放糧食,分配工作;未通過者則繼續學習一年後再考,三次考試不通過者將被淘汰。如果五年考試中出現很多優秀人才,教師可以上奏請求升遷。
洪武年間,太醫院的醫官和醫士都有固定的名額,之後增減情況有所不同,但他們都在太醫院負責配製藥物。醫官和醫士也會根據需要被派遣到其他地方使用藥物。
太醫院的醫士被分配到不同部門,例如東直房有36名醫士,安樂堂有3名醫官和36名醫士,司禮監有2名醫士,書堂有6名醫士,乾明門有3名醫士,浣衣局有2名醫士,天壽山有2名醫士,松林靈臺有3名醫士,團營有1名醫官和12名醫士,五軍營有3名醫士,三千營有4名醫士,錦衣衛有3名醫士,神機營有1名醫官和4名醫士,府軍前衛有3名醫士,惠民局有3名醫士,會同館有3名醫士,大慈恩寺有3名醫士,宣府有1名醫士,紫荊關有2名醫士,居庸關有1名醫士,龍門千戶所有1名醫士,萬全右衛有1名醫士,懷來衛有1名醫士,山海關有1名醫士,廣寧衛有2名醫士,寺子峪有1名醫士,開原有1名醫士,永寧衛有1名醫士,獨石有1名醫士,倒馬關有1名醫士,白羊口有1名醫士。
凡醫士食糧月支七斗,醫生月支四斗,醫官先年月支二石,弘治間照醫士例止支七斗。
凡各王府缺良醫,從本院推舉醫士,送吏部選用。
凡本院取充醫役者,洪武以來例免原籍民差。弘治二年令御藥房供事者免二丁,本院應役者免一丁。
凡醫官殘疾,及年七十以上不堪應役者放免。
凡天下歲辦藥材,俱於出產地方派納,永樂以後,例共五萬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以來,其數漸增,今共計一十六萬三千五百五十七斤有零,蜈蚣、蛇六十四條,蛤蚧、天雄二十一對,蟲蛀木瓜二十個。
白話文:
所有醫士每個月支糧七斗,醫生每個月支糧四斗,醫官每個月支糧二石,弘治年間依照醫士的標準,只支領七斗。
各個王府若有良醫缺額,就從本院推舉醫士,送交吏部選用。
凡是被本院徵召充當醫役的人,從洪武年間開始,就免除原籍的民役。弘治二年規定,在御藥房供職的人免除二丁稅,在本院應役的人免除一丁稅。
所有醫官如有殘疾,或是年滿七十歲以上無法勝任應役者,就予以放免。
天下每年採辦藥材,都在藥材產地徵收,永樂年間以後,例行徵收五萬五千四百七十四斤。成化年間以後,數量逐漸增加,現在總計有一十六萬三千五百五十七斤,還有零頭,蜈蚣、蛇各六十四條,蛤蚧、天雄各二十一對,蟲蛀的木瓜二十個。
【浙江布政司】三萬一千八百五十一斤七兩,金箔一百八貼,銀箔七十二貼。
【江西布政司】七千五百五十六斤一十二兩。
【湖廣布政司】四千八百四十九斤七兩七錢二分六釐,白花蛇九條,烏蛇十條。
【福建布政司】二千七百六十五斤一兩九錢一分。
【四川布政司】一萬六千四百二十斤八兩,天雄四對。
【廣東布政司】九千九百二十九斤三兩四錢,蛤蚧一十七對。
白話文:
浙江布政司繳納三萬一千八百五十一斤七兩金箔一百八貼、銀箔七十二貼;江西布政司繳納七千五百五十六斤一十二兩;湖廣布政司繳納四千八百四十九斤七兩七錢二分六釐,並附上白花蛇九條、烏蛇十條;福建布政司繳納二千七百六十五斤一兩九錢一分;四川布政司繳納一萬六千四百二十斤八兩,並附上天雄四對;廣東布政司繳納九千九百二十九斤三兩四錢,並附上蛤蚧一十七對。
【廣西布政司】九千七百二十三斤一十兩。
【山西布政司】八千九百五十五斤四錢五分。
【山東布政司】八千七百三十八斤六兩。
【河南布政司】八千六百四十九斤四兩。
【陝西布政司】一萬一千七百四十四斤七兩。
【遼東都司】八百斤。
【應天府】三千六百五十八斤八兩。
【鎮江府】三千七百一十七斤六兩六錢,赤頭蜈蚣四十五條。
【蘇州府】一萬八千七十九斤三兩。
【松江府】一千四百四十斤。
【徽州府】九百四十九斤八兩。
【寧國府】四千九百九十四斤一十兩二錢,烏爛蟲蛀下木瓜二十個。
白話文:
廣西布政司:九千七百二十三斤一十兩
山西布政司:八千九百五十五斤四錢五分
山東布政司:八千七百三十八斤六兩
河南布政司:八千六百四十九斤四兩
陝西布政司:一萬一千七百四十四斤七兩
遼東都司:八百斤
應天府:三千六百五十八斤八兩
鎮江府:三千七百一十七斤六兩六錢,赤頭蜈蚣四十五條
蘇州府:一萬八千七十九斤三兩
松江府:一千四百四十斤
徽州府:九百四十九斤八兩
寧國府:四千九百九十四斤一十兩二錢,烏爛蟲蛀下木瓜二十個
【太平府】一百八十一斤七兩六錢。
【池州府】六百一十三斤。
【鳳陽府】二千七斤。
【揚州府】七百四十五斤三兩二錢。
【淮安府】三千一百二十七斤八兩。
【廬州府】八十五斤一十二兩五錢九分。
【安慶府】四百五十八斤。
【廣德州】六百三十斤。
【滁州】一千五百九十二斤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徐州】六十三斤。
【和州】二百二十三斤一十四兩。
【永平府】二百一十五斤。
【慶州】七百斤。
【保安州】七百斤。
【大名府】一千五十斤。
【河間府】二千一百七十七斤。
【保定府】五十斤。
白話文:
太平府繳納了一百八十一斤七兩六錢,池州府繳納了六百一十三斤,鳳陽府繳納了二千七斤,揚州府繳納了七百四十五斤三兩二錢,淮安府繳納了三千一百二十七斤八兩,廬州府繳納了八十五斤一十二兩五錢九分,安慶府繳納了四百五十八斤,廣德州繳納了六百三十斤,滁州繳納了一千五百九十二斤一十一兩二錢五分,徐州繳納了六十三斤,和州繳納了二百二十三斤一十四兩,永平府繳納了二百一十五斤,慶州繳納了七百斤,保安州繳納了七百斤,大名府繳納了一千五十斤,河間府繳納了二千一百七十七斤,保定府繳納了五十斤。
【真定府】七百六十五斤。
凡天下解納藥材,俱貯本院生藥庫,以御醫二員與大使一員辨驗收放,禮部仍委官一員監收。至年終照例造冊二本,一留本院備照,一送禮部查考。
凡藥材如丹砂、鹿茸等項,先因在外鎮守等官額外進貢,沿途害人,成化二十三年詔禁止勿進。
凡軍中馬病,本院給與藥餌。
凡天下府州縣舉到醫士,堪任醫官者,俱從禮部送本院考試,仍委該司官一員會考。中者送吏部選用;不中者發回原籍為民,原保官吏治罪。
凡本院合用紙札,俱令府州縣舉到醫士考中者量納應用,後不行,成化十八年奏准仍照舊例。
白話文:
真定府繳納了七百六十五斤藥材。所有天下各地繳納的藥材,都存放在本院的生藥庫,由兩位御醫和一位大使負責辨別驗收,禮部也派了一位官員監收。每年年底,按照慣例製作兩份冊子,一份留在本院備查,一份送往禮部核查。
至於丹砂、鹿茸等藥材,以前因為外鎮守官員額外進貢,導致沿途百姓受苦,成化二十三年下詔禁止進貢。
軍中馬匹生病,本院會提供藥餌治療。
天下各府州縣舉薦的醫士,如果符合擔任醫官的條件,都由禮部送往本院考試,並由該司官員一同考試。考試通過者,送往吏部選用;考試不通過者,發回原籍為民,原保薦的官吏則會受到懲罰。
本院所需用的紙張和文書,以前是讓通過考試的醫士量納應用,後來停止了,成化十八年奏准恢復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