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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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 (8)

1. 標本篇第十

標本病傳論篇,帝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岐伯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勿及。

標本之道包括雖大,若有志於此,則亦易而可知矣。世人自盡莫有能及之者。

治反為逆,治得為從。先病而後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人有客氣有同氣。(客氣為標本不同,同氣為標本相同。)大小不利治其標,大小利治其本。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至真要大論篇,帝曰: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岐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少陽之本火,太陰之本濕,本末同,故從本也。少陰之本熱,其標陰,太陽之本寒,其標陽,本末異,故從本從標。陽明之中太陰,厥陰之中少陽,本末與中不同,故不從標本,從乎中也。從本從標從中皆以其化生之用也。汪注:陽明本燥標陽中濕,厥陰本風標陰,惟此二經,本末與中不同,故治從乎中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逆,正順也。若順,逆也。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此之謂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

2. 針刺篇第十一

陰陽應象篇,岐伯曰: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從陰引陽二句,言在上者治下,在下者治上。以我知彼,欲體察也。以表知里,達內外也。過與不及,總結上文,觀夫陰陽左右表裡之過與不及也。善針者不待病形已具,方知過與不及,若微見徵兆便知其過,其明如此,用針豈有至危殆哉?

八正神明篇,岐伯曰:天溫日明,則人血淖(多也)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而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月始生,則氣血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攻也)。是謂得時而調之。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故月生而瀉,是謂臟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名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辨,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工候救之,弗能傷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人忌於天,故云天忌。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聞之矣。願聞法往古者。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

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至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

帝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岐伯對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瀉必用方,其氣而行焉。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吸則內針,無令氣忤。

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

補則久留,今瀉而曰靜以久留而先補者,若真氣不足,針乃瀉之,則經脈不滿,邪氣無所排遣,故先補真氣令足,後乃瀉出其邪矣。引,謂引出。去,謂離穴,候呼而引至其門,呼盡乃離穴戶,則經氣審以平定,邪氣無所拘留,故大邪之氣隨針而出也。呼,謂氣出。吸,謂氣入。轉,謂轉動大氣。大邪之氣,謂錯亂陰陽者。

寶命全形篇,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內外相得,無以形先,可玩往來,乃施於人。人有虛實,五虛勿近,五實勿遠,至其當發,間不容瞚。(瞬也。)手動若務,針耀而勻,靜意視義,觀適之變,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烏烏,嘆其氣至。稷稷嗟其已應,言所針得失,如從空中見飛鳥之往來,豈復知其所使之元主耶?是但見脈經盈虛而為信,亦不知其誰之所召遣爾。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血氣之未應針,伏如橫弩之安靜,其應針也,則起如機發之迅速。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淺深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無營於眾物。

離合真邪篇,岐伯曰: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湧而隴起。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其至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在陰與陽,不可為度。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曰:候氣奈何?曰:夫邪去絡入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湧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不常在。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沖而瀉之。

沖,謂應水刻數之平氣也。《靈樞經》曰:水下一刻,人氣在太陽;水下二刻,人氣在少陽;水下三刻,人氣在陽明;水下四刻,人氣在陰分。然氣在太陽,則太陽獨盛;氣在少陽,則少陽獨盛。夫見獨盛者,便謂邪來,以針瀉之,則反傷其真氣,故下文云云。

真氣者,經氣也,經氣太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不可掛以發者,待邪之至時而髮針瀉矣。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知其不可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帝曰:不足者補之奈何?岐伯曰: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閉其神,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候吸引針,大氣不泄,補之為義,斷可知矣。推闔其門以下,乃解上文三句義也。大氣謂大經之氣,流行營衛者也。

調經篇,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而利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搖大其道,而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補虛者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氣出針入,針孔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離合真邪篇,帝曰:補瀉奈何?岐伯對曰:此攻邪也,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去血,須視血盛而邪擁甚,故刺去其血而立已。

針解篇,岐伯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邪盛則虛之者,出針勿按。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勿變更也。淺深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遠近如一者,淺深其候等也。

刺志論篇,曰: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入實者,右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右手持針,左手捻穴,故實者右手開針空以瀉之;虛者左手開針空以補之。

三部九候篇,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有血留正,剌而去之。《靈樞》曰: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絡之別者為孫絡。是以知孫絡則絡之別支而橫者也。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奇謂奇繆不偶之氣,而與脈經繆處也,故繆刺。繆剌者剌絡脈,左取右,右取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通評虛實篇,帝曰:春亟治經絡,夏亟治經俞,秋亟治六腑,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針石也。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不得頃時回。

診要經終篇,曰:凡刺胸腹,必避五臟,中心者環死,其動為噫。中肝者五日死,其動為語。中脾者十日死,其動為吞。中腎者二日死,其動為嚏。中肺者三日死,其動為咳。中膽者一日半死,其動為嘔。中鬲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鬲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刺胸腹者,必以布㹠著之,乃從單布上刺,刺之不愈,復刺必肅,刺腫搖針,經刺勿搖,此刺之道也。

刺禁論,岐伯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謂之使,胃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父母,心肺陰陽是也。)七節之傍,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刺胕上中大脈,血出不止者死。(跗為足跗,大脈動而不止者,乃胃之大經。)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刺頭中腦戶,入腦立死。刺舌下中脈太過,出血不止為喑。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刺郄中大脈,令人僕脫色。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伏。(如伏鼠也。)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逆咳。刺手魚腹內陷,為腫。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靈樞經》云:新內無刺,已剌無內;大怒無剌,已刺無怒;大勞無剌,已剌勿勞;大醉無刺,已刺勿醉;大飽無刺,已刺勿飽;大飢無剌,已剌勿飢;大渴無刺,已刺勿渴;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也。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刺膝髓出液,為跛。刺臂大陰脈,出血多立死。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刺腨腸內陷,為腫。刺匡目眶。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調經論篇,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臟五脈耳。夫十二經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岐伯曰: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病在骨,焠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離合真邪篇,帝曰: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岐伯對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太過且至,工不能禁也。

禁,禁止也。然候邪之處,尚未能知,復能禁止其候氣耶?雖有太過之邪,至於其經,工亦不能用針以禁絕也。

誅伐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以從為逆,榮衛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長。

三部,言人身中之有上中下三部,經隊由之,故察候存亡,悉由於是。部各有三候,如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以應手也,足少陽脈氣所行。上部地,兩頰之動脈,在鼻孔下兩旁動脈應手,近巨髎之分,足陽明脈氣所行。上部人,在前耳動脈應手少陽脈氣所行。中部天,在掌後寸口經渠動脈。

中部地,在陽明合谷之分動脈。中部人,在少陽神門之分動脈。下部天,足厥陰羊矢下一寸半五里之分,臥而取之,動脈應手;女子取太衝,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下部地,足少陰太谿之分動脈。下部人,足太陰在魚腹上,起筋間,直五里下箕門之分動脈。下部鞏足單衣沉取乃得至。

如候胃氣者,當取足上衝陽之分動脈應手。此二部中之三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