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二十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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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十三 (10)

1. 辨頭痛

內傷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傷頭痛,常常有之,直須傳裡方罷。

2. 辨筋骨四肢

內傷等病,是心肺之氣已不衛外,必怠惰嗜臥,四肢沉困不收。此乃熱傷元氣。脾主四肢,既為熱所乘,無氣以動。經云:熱傷氣,又云;熱則骨消筋緩,此之謂也。

外傷風寒,是腎肝之氣已鬱於內。腎主骨,為寒;肝主筋,為風。故中風傷之病,便著床枕,非扶不起,筋骨為之疼痛,不能搖動,乃形質之傷。經云:寒傷形,又云:筋攣骨痛,此之謂也。

3. 辨渴與不渴

內傷勞役,初病傷重者必渴,以其心火熾上,克於肺金,故渴也。內傷病久必不渴,是邪氣在血脈中,有濕故不渴也。

外感風寒之邪,三日已外,谷消水化,邪氣傳裡,始有渴也。

4. 辨惡食與不惡食

內傷勞役及飲食失節,寒溫不適,三者俱惡食,口不知五味五穀,以其內傷於脾故也。

外感傷寒中風俱能食而不惡食,口中和,以其無內傷,則心氣和脾氣通故也。

5. 脈候

右寸脈大於左寸為內傷。右寸氣口急大而數,時一代而澀,澀者肺之本脈,代者元氣不相接續。此飲食失節,勞役過甚,大虛脈也。

右關脾脈大而數,數中顯緩,時一代也。此不甚勞役之脈也。

右關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但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時一代。此飲食不節寒溫失所之脈也。

右關脈沉而滑,此宿食不消脈也。

東垣曰:古人以脈上辨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此辨固是,但其說有所未盡耳。(愚按脈辨內外傷以人迎氣口,誠是也。何則?人迎為胃之動脈,當主內傷;氣口為肺之動脈,當主外傷。外傷風寒,風寒傷皮,皮腠司於肺,故氣口主之。

內傷脾胃,脾胃主乎中氣,故人迎主之。古有人迎氣口之辨,即胃脈與肺脈,而主於內傷外感,各指其所司也。若只以氣口手脈辨之,惟以兩關之脈辨之可也。右關脾胃以主內傷,左關肝木以主外傷。外傷風寒,內應肝木;內傷元氣,內應脾胃。只以左右氣口辨之,斯為至理。

外感風寒皆有餘之證,是從前客邪來也。其病必見於左手,左手主表,乃行陽二十五度。內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必見於右手,右手主裡,乃行陰二十五度。故外感風寒,則獨左寸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緊者,急甚於弦,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手少陰心火之脈,丁與壬合,內顯洪大,乃傷寒脈也。

若外感風寒,則人迎脈緩而大,或大於氣口一倍,或兩倍三倍。內傷飲食,則右寸氣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少陰則兩倍,太陰則三倍。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不節,勞役過甚,則心脈變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挾心火之勢薄肺。經曰:侮所不勝,寡於畏者是也。

故氣口脈急大而數,時一代而澀也。澀者肺之本脈;代者元氣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脈;洪大而數者,心脈刑肺也;急者,肝木挾心火而反克肺金也。若不甚勞役,惟右關脾脈大而數,謂獨大於五脈,數中顯緩,時一代。如飲食不節,寒溫失所,則先右關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時一代也。

如飲食不節,寒溫失所,則先右關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時一代也。宿食不消,則獨右關脈沉而滑。經曰:脈滑者,有宿食也。

6. 勞役受病表虛證不可作表實治之

或因勞役,腎間陰火沸騰。事閒之際於陰涼處解脫衣服,更有新沐浴於背陰處坐臥,其陰火下行,還歸腎間,皮膚腠理極虛無陽。為寒涼所遏,表虛不任風寒,自認外感風寒,求醫解表,以重絕元氣,取禍如反掌。苟幸而兔者,致虛勞,氣血皆弱。其表虛之人為風所遏,亦是虛邪犯表,始病一二日之間,特與外中賊邪有餘之症頗相似處,故致疑惑,請醫者只於氣少氣盛上辨之。

其外傷賊邪,必語聲高厲而有力,若是勞役所傷,飲食不節,表虛不足之病,必短氣氣促懶語,其聲困弱而無力,亦易見也。

7. 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

內傷飲食,付藥者、受藥者皆以為瑣末細事,是以所當重者為輕,利害非細。殊不思胃氣者,榮氣也,衛氣也,穀氣也,清氣也,資少陽生髮之氣也。人之真氣衰旺,皆在飲食入胃。胃和則穀氣上升。穀氣者,升騰之氣也,乃足少陽膽手少陽元氣始發生長萬化之別名也。飲食一傷,若消導物的對其所傷之物,既消則胃氣愈旺,五穀之精華上騰,乃清氣為天者也。

精氣神氣皆強盛,七神衛護,生氣不乏,精益大旺,氣血周流,則百病不能侵,雖有大風苛毒,弗能害也。此一藥之用,其利溥哉!

易水張先生嘗戒不可用峻利食藥。食藥下咽,未免藥丸施化,其標皮之力始開,便言空快也,所傷之物已去。若更待一兩時辰許,藥盡化開,其峻藥必有悍性,病去之後,脾胃安得不損乎?脾胃既損,是真氣元氣敗壞,促人之壽。當時用枳朮丸一藥,清化胃中所傷,下胃不能即去,須待一兩時辰許,食則消化。

是先補而後化其所傷,則不峻利矣。因用荷葉燒飯為丸,荷葉一物中央空虛,象震卦之體。震者動也。人感之,生足少陽甲膽也。甲膽者風也,生化萬物之根蒂也。《左傳》云:履端於始,序則不愆。人之飲食入胃,榮氣上行,即少陽甲膽之氣也。其手少陽三焦經,人之元氣也。

手足同法,便是少陽元氣生髮也。胃氣、穀氣、元氣、甲膽上升之氣,一也。異名雖多,止是胃氣上升者也。

若內傷脾胃以辛熱之物、酒肉之類,自覺不快,覓藥於醫者。此風習以為常。醫者亦不問所傷,付之以集香丸巴豆大熱藥之類下之,大便下則物去,遺留食之熱性、藥之熱性,重傷元氣,七神不熾。經云:熱傷氣,正謂此也。其人必無氣以動而熱困,四肢不舉,傳變諸疾不可勝數,使人真氣自此衰矣。

若傷生冷硬物,世醫或用大黃牽牛二味大寒藥投之,物隨藥下,所傷去矣,遺留食之寒性、藥之寒性,重瀉其陽。陽去則皮膚筋肉血脈無所依倚,便為虛損之證。論言及此,令人寒心。夫辛辣氣薄之藥,無故不可亂服,非止牽牛而已。至真要大論云:五味入口,各先逐其所喜攻。

攻者,克伐瀉也。辛味下咽,先攻瀉肺之正氣。正氣者,真氣元氣也。其牽牛之辛辣猛烈,奪人尤甚。飲食所傷,脾胃受邪,當以苦味瀉其腸胃可也。肺與元氣何罪之有?夫牽牛不可用者有五,此其一也。況胃主血,為物所傷。物者,有形之物也,皆血病。血病瀉氣,此其二也。

且飲食傷於中焦,止合克化消導其食。重瀉上焦肺中已虛之氣,此其三也。食傷腸胃,當塞因塞用,又寒因寒用,枳實、大黃苦寒之物以治有形是也。反以辛辣牽牛散瀉真氣,犯大禁四也。殊不知《針經》有云:外來客邪風寒傷人五臟,若誤瀉胃氣必死,誤補亦死。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

若內傷脾胃,反瀉五臟必死,誤補亦死。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今內傷腸胃,是謂六腑不足之病,反瀉上焦虛無肺氣。肺者五臟之一數也,為牽牛之類朝損暮損,其元氣消耗,此乃暗中折人壽數,犯大禁五也,良可哀哉!

又曰:胃惡熱而喜清,大腸惡清冷而喜熱。兩者不和,何以調之?岐伯曰:調此者,衣服飲食亦有適宜。寒無悽愴,暑無出汗;飲食者,熱無灼灼,寒無凔凔。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辟。詳見本經。是必有因用,豈可用俱寒俱熱之食藥致損者歟?

經云:內傷者,其氣口脈反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分經用藥。又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如但食不納,噁心欲吐者,不問一倍二倍,不當止與瓜蒂散吐之,但以指或以物探去之。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更診其脈,問其所傷,以食藥去之,以應塞因塞用,又謂之寒因寒用。瀉而下降,乃應太陰之用。

其中更加升發之藥,令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為之直。何為曲?內傷胃氣是也。何為直?而生髮胃氣是也。因治其飲食之內傷,而使生氣增益,胃氣完復,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

若依分經用藥,其所傷之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軟,所傷不一,難立定法,只隨所傷之物不同,各立治法,臨時加減用之。其用藥又當問諸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而食之耶,不可服破氣藥;若乘飢困而食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

診其脈候,傷在何臟,方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泄天真生氣以輕喪身寶乎?且如先食熱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則藥亦宜合其寒熱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但凡一一對證與之,無不取驗。

丹溪曰:世之病,內傷為多。但有挾痰者,有挾外邪者,有熱鬱於內而發者,皆當以補元氣為主,看所挾而兼用藥。如虛氣甚者,補中益氣湯少加附子,以行參、耆之功;挾痰者,補中益氣加半夏,更以竹瀝薑汁傳送。

戴氏曰:凡內外兼證,或內傷重而外感輕者,為內傷挾外感證,治宜先補益而後散邪,或以補中益氣湯為主治,加散邪藥,當以六經脈證參究,加本經藥各治之。或外感重而內傷輕者,為外感挾內傷證,治法宜先散邪而後補益,或以辛涼等解散藥為君,而以參、朮、茯苓、芎、歸等藥為臣使,是其治也。

有內傷發斑,因胃虛熱甚,虛火遊行於外,亦有痰者,火則補而降之,痰熱則微汗而散之,切不可下。

內傷煩躁,因血少不能潤,理宜養陰。煩躁不得眠者,六一散牛黃。似傷寒煩躁不絕聲,汗後復熱,脈細數,五七日不睡,補中益氣湯倍人參,用竹葉同煎。甚者加麥門冬五味子知母。似傷寒至五七日,汗後煩躁吃水者,補中益氣加附子。似傷寒三戰後,勞乏煩躁昏倦,四君子湯當歸黃耆、知母、麥門冬、五味子。

甚者脈細數無序,三更後吃水至天明,此乃元氣虛,加竹瀝大劑服之。

內傷病舌黑燥便泄,食在大腸,煩躁夜不安,宜防風當歸飲下之。內傷病退後煩渴不解者,有餘熱在肺,參、苓、甘草少加薑汁冷服,虛甚者用人參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