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二十三 (3)
卷之二十三 (3)
1. 東垣用藥宜禁論
凡治病服藥,必知時禁、經禁、病禁、藥禁。
夫時禁者,必本四時升降之理,汗下吐利之宜。大法春宜吐,象萬物之發生,耕耨科斫,使陽氣之郁者易達也。夏宜汗,象萬物之浮而有餘也。秋宜下,象萬物之收成,推陳致新,而使陽氣易收也。冬周密,象萬物之閉藏,使陽氣不動也。夫四時陰陽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逆其根,伐其本,壞其真矣。
又云: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無冀其勝也。故冬不用白虎,夏不用青龍;春夏不服桂枝,秋冬不服麻黃,不失氣宜。如春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天和也。有病則從權,過則更之。
經禁者,足太陽膀胱經為諸陽之首,行於背,表之表。風寒所傷則宜汗,傳入本則宜利小便,若下之太早,必變證百出,此一禁也。足陽明胃經行身之前,主腹滿脹大便難,宜下之。蓋陽明化燥火,津液不能停,禁發汗利小便,為重損津液,此二禁也。足少陽膽經行身之側,在太陽陽明之間,病則寒熱往來,口苦胸膈痛,祗宜和解。
且膽者無出無入,又主生髮之氣。下則犯太陽,汗則犯陽明,利小便則使生髮之氣反陷入陰中,此三禁也。三陰非胃實不當下,為三陰無傳本,須胃實得下也。分經用藥,有所據焉。
病禁者,如陽氣不足陰氣有餘之病,則凡飲食及藥,忌助陰瀉陽。諸淡食及淡味之藥,瀉升發以助收斂也。諸苦味皆沉,瀉陽氣之散浮,諸薑、附、官桂辛熱之藥,及濕面酒火料物之類,助火而瀉元氣,生冷硬物損陽氣,皆所當禁也。如陰火欲衰而退,以三焦元氣未盛,必口淡,如咸物亦所當禁。
藥禁者,如胃氣不行,內亡津液而乾涸,求渴飲以自救,非渴也,乃口乾也;非溫勝也,乃血病也,當以辛酸益之,而淡滲五苓之類,則所當禁也。汗多,禁利小便;小便多,禁發汗;咽痛,禁發汗利小便。若大便快利,不得更利;大便秘澀,以當歸、桃仁、麻子仁、郁李仁、皂角仁和血潤腸。
如燥者,則所當禁者。吐多,不得復吐,如吐而大便虛軟者,此上氣壅滯,以薑、橘之屬宣之。吐而大便不通,則利大便,上藥則所當禁也。諸病惡瘡及小兒斑後大便實者,亦當下之,而姜橘之類則所當禁也。又如脈弦而服平胃散,脈緩而服黃耆建中湯,乃實實虛虛,皆所當禁也。
人稟天之濕化而生胃也。胃之與濕,其名雖二,其實一也。濕能滋養於胃,胃濕有餘亦當瀉濕之太過也。胃之不足,惟濕物能滋養。仲景云:胃勝思湯餅,而胃虛思湯餅者,往往增劇。濕能助火,火旺鬱而不通,主大熱。初病火旺,不可食以助火也。察其時,辨其脈,審其病而後用藥,四者不失其宜則善矣。
白話文:
凡是治療疾病服用藥物,必須了解時令禁忌、經絡禁忌、病症禁忌和藥物禁忌。
所謂時令禁忌,一定要根據四季陰陽升降的道理,來決定發汗、瀉下、催吐、利尿的適宜時機。一般來說,春天適合催吐,這就像萬物萌發生長一樣,要像耕種、除草、砍伐一樣,讓體內鬱積的陽氣容易疏通發散。夏天適合發汗,這就像萬物繁茂向上生長一樣。秋天適合瀉下,這就像萬物成熟收穫一樣,要推動陳舊的排出,迎接新的,使陽氣容易收斂。冬天要固密閉藏,這就像萬物閉藏一樣,要使陽氣不妄動。四季陰陽變化,和萬物生長消長的道理相同,如果違逆了這個根本,就會破壞身體的真元之氣。
又說:用溫藥要避免過於溫熱,用熱藥要避免過於燥熱,用涼藥要避免過於寒涼,用寒藥要避免過於冰冷,不要妄想藥力會超過身體的承受範圍。所以冬天不使用白虎湯(清熱瀉火的藥方),夏天不使用青龍湯(溫陽散寒的藥方);春夏不服用桂枝湯(溫陽解表的藥方),秋冬不服用麻黃湯(發汗解表的藥方),這樣才不會違背時令的氣候特性。如果在春夏使用瀉下的藥物,秋冬使用發汗的藥物,就違背了天時的運行規律,擾亂了天地的和諧。如果病情特殊,就要權衡處理,如果過度了,就要及時糾正。
所謂經絡禁忌,足太陽膀胱經是諸陽經的起始,運行於背部,是體表最外層的屏障。如果感受風寒,就應該發汗;如果病邪傳入體內,就應該利小便。如果過早使用瀉下藥,必定會產生各種複雜的變證,這是第一種禁忌。足陽明胃經運行於身體前面,主要負責腹部脹滿、大便困難,應該使用瀉下藥。因為陽明經容易化生燥火,使津液不能停留,所以禁止發汗和利小便,如果這樣做會嚴重損傷津液,這是第二種禁忌。足少陽膽經運行於身體側面,介於太陽經和陽明經之間,如果生病就會出現寒熱往來、口苦、胸膈疼痛等症狀,只能使用和解的方法治療。
而且膽腑沒有出入通道,又主導生發之氣。如果使用瀉下藥,就會侵犯太陽經;如果發汗,就會侵犯陽明經;如果利小便,就會使生發之氣反而陷入陰分,這是第三種禁忌。三陰經如果不是胃部實熱,不應該使用瀉下藥,因為三陰經沒有傳變,必須是胃部實熱才能使用瀉下藥。根據經絡來使用藥物,是有依據的。
所謂病症禁忌,例如陽氣不足而陰氣有餘的病症,所有飲食和藥物,都要忌諱幫助陰氣、損害陽氣。所有清淡的食物和味道清淡的藥物,都會耗損陽氣的升發,而助長陰氣的收斂。所有苦味的藥物,都屬於沉降,會耗損陽氣的散發;所有生薑、附子、肉桂等辛熱的藥物,以及濕麵、酒、火烤等食物,都會助長火氣,損害元氣;生冷堅硬的食物會損害陽氣,這些都是應該禁止的。如果陰火將要衰退,這是三焦元氣還沒恢復,必然會出現口淡,這時候鹹味食物也是應該禁止的。
所謂藥物禁忌,例如胃氣運行不暢,體內津液耗盡而乾燥,導致口渴而想喝水,這並不是真的口渴,而是口乾;這也不是熱勝,而是血病,應該用辛味、酸味藥物來滋養,而清淡滲濕的五苓散等藥物,是應該禁止的。汗多,禁止利小便;小便多,禁止發汗;咽喉疼痛,禁止發汗利小便。如果大便順暢,就不要再使用瀉下藥;如果大便秘結難解,要用當歸、桃仁、麻子仁、郁李仁、皂角仁等藥物來和血潤腸。
如果體內乾燥,這些藥物都是應該禁止的。嘔吐多次,不能再催吐,如果嘔吐後大便虛軟,這是上氣壅滯,要用生薑、橘皮等藥物來宣散。如果嘔吐後大便不通,要用通利大便的方法,而宣散上氣的藥物就是應該禁止的。各種疾病所引起的惡瘡,以及小孩出疹後大便實結的,也應該使用瀉下藥,而生薑、橘皮之類就是應該禁止的。又如脈弦(指肝氣鬱結)而服用平胃散(健脾祛濕的藥方),脈緩(指脾胃虛弱)而服用黃耆建中湯(補益氣血的藥方),這是虛證用實藥,實證用虛藥,都是應該禁止的。
人稟受天地的濕化而產生胃氣。胃與濕,雖然名為二,實際上是一體的。濕可以滋養胃氣,如果胃濕過多,也應該瀉除過多的濕邪。胃氣不足,只有濕性的食物才能滋養。張仲景說:“胃氣強盛的人,喜歡喝米湯”,而胃氣虛弱的人,喝米湯反而會加重病情。濕能夠助長火氣,火旺盛鬱積而不通暢,就會產生高熱。剛發病的時候,火氣旺盛,不能再吃助長火氣的食物。要觀察時令、辨別脈象、審察病情,然後用藥,這四者如果不違背適宜的原則,就是最好的。
2. 飲食所傷論
陰陽應象論曰: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痹論曰:陰氣者,靜則神臟,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此乃混言之也。分之為二,飲也,食也。
飲者,無形之氣也。(飲亦不可謂無形也,傷飲者當利小便也。)因而大飲則氣逆,形寒飲冷則傷脾,病則為喘咳,為腫滿,為水瀉。輕則當發汗利小水,使上下分消其濕,解酲湯、五苓散、生薑、半夏、枳實、白朮之類是也。如重而蓄積腫滿者,芫花、大戟、甘遂、牽牛之屬利下之。此其治也。
食者,物也,有形之血也。(食亦不必謂血也,消導之使不停也。)生氣通天論云: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澼為痔。又云:食傷太陰厥陰,寸口大於人迎兩倍三倍者,或嘔吐,或痞滿,或下利腸澼,當審寒熱輕重而治之。輕則內消,(枳朮丸、保和丸之類是也。)重則陰下,(感應丸、集香丸之類是也。
)如傷寒物者,半夏、神麯、乾薑、三稜、廣朮、巴豆之類主之;如傷熱物者,枳實、白朮、青皮、陳皮、麥芽、黃連、大黃之類上之。亦有宜吐者,陰陽應象論云:在上者,因而越之,瓜蒂散之屬主之。然而不可過劑,過劑則反傷脾胃。蓋先因飲食自傷,又加之以藥太過,故脾胃復傷而氣不能化食,愈難消矣,漸至羸困。
故五常政大論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小毒治病,十去其八。凡毒治病,不可過之。此聖人之深戒也。
白話文:
《陰陽應象論》說:水穀的寒熱之性,如果感受不當,就會傷害人體的六腑。《痹論》說:陰氣如果靜止,就會滋養神臟;如果躁動,就會消散殆盡。飲食過量,腸胃就會受到傷害。這些話都是籠統地說的。應該把它們分成兩種情況來說:一是飲,二是食。
飲,指的是無形的水氣。(其實飲也不能說是完全無形的,處理飲造成的傷害應該利小便。)如果大量飲水,就會導致氣機上逆;如果喝了寒冷的飲料,就會傷害脾臟,導致喘咳、腫脹、水瀉等疾病。情況輕微的,應該用發汗和利小便的方法,使上下的濕氣分散消除,可以用解酲湯、五苓散,或使用生薑、半夏、枳實、白朮等藥材。如果情況嚴重,出現水腫脹滿,就應該使用芫花、大戟、甘遂、牽牛等藥材來通利二便。這些是治療飲傷的方法。
食,指的是有形的食物。(其實食也不一定就是血,應該是使食物消化運行不停留。)《生氣通天論》說:如果吃得太飽,筋脈就會鬆弛,腸道會發生腸澼,甚至導致痔瘡。又說:飲食傷害了太陰和厥陰經,如果寸口的脈搏比人迎的脈搏大兩三倍,就可能出現嘔吐、胸腹痞滿或腹瀉等症狀。這時應該仔細判斷寒熱的輕重來進行治療。輕微的可以內服消食的藥物(如枳朮丸、保和丸等);嚴重則要用攻下之法(如感應丸、集香丸等)。
如果吃壞了寒性的食物,可以用半夏、神麯、乾薑、三稜、廣朮、巴豆等藥材來治療;如果吃壞了熱性的食物,就應該用枳實、白朮、青皮、陳皮、麥芽、黃連、大黃等藥材來治療。有時候也適合用催吐的方法,《陰陽應象論》說:在上部的疾病,可以用催吐的方法來治療,可以使用瓜蒂散之類的藥物。但是催吐藥的劑量不宜過大,過大反而會傷害脾胃。因為本來就因為飲食而傷了脾胃,如果再過度使用藥物,就會使脾胃再次受損,氣機無法運化食物,反而更難消化,導致身體逐漸虛弱。
所以《五常政大論》說:用大毒性的藥物治病,可以去除十分之六的病邪;用小毒性的藥物治病,可以去除十分之八的病邪。凡是用毒藥治病,都不能過量。這是聖人深切的告誡。
3. 飲食所傷當審寒熱虛實治之
治飲食傷,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之耶,不可頓服破氣之藥;若乘飲困而傷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損血益氣,則消導之而助脾胃之氣。)診其脈候,傷在何臟,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瀉天真生氣以輕喪身乎?
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斟酌與藥,無不當矣。譬如傷熱物二分,寒物一分,則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相合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飲酒而後傷寒冷之食,及傷熱食冷水,如此不等,皆當驗其節次所傷之物,約量寒熱之劑,對證與之,無不取效。
白話文:
治療因飲食造成的損傷,應該先詢問病人原本的體質是強壯還是虛弱,以及這次受傷是因為吃了寒涼的食物還是燥熱的食物,這些食物是他平時就喜歡吃的嗎?不可以馬上就使用會損耗元氣的藥物。如果是因為喝醉後吃壞肚子,應該要補養胃氣;如果是因為被別人勸說勉強吃下的,則應該補氣並減少血液的損耗(減少血液損耗並補氣,就可以幫助消化,並增強脾胃的機能)。
診斷時要檢查脈象,判斷損傷在哪個臟腑,然後給予對應的藥物,怎麼可以胡亂地耗損身體的元氣,而輕易地傷害身體呢?
例如,如果病人先吃了燥熱的食物沒有問題,接著又吃了寒冷的食物,因為後吃的食物導致之前吃的食物也無法消化而造成損傷,就應該詢問病人熱食和寒食哪樣吃得多,然後斟酌用藥,這樣才不會出錯。比如,如果熱食吃了兩份,寒食吃了一份,就應該使用寒性藥物兩份,溫性藥物一份,混合後給病人服用,這樣才能使身體的氣血順暢運行。
還有,像是先喝酒,然後又吃了寒涼的食物,或是先吃熱食又喝冷水,像這種情況各不相同,都應該詳細了解受傷的先後順序,以及吃了什麼東西,然後評估寒熱藥物的劑量,對症下藥,才能有效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