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二十三 (3)
卷之二十三 (3)
1. 東垣用藥宜禁論
凡治病服藥,必知時禁、經禁、病禁、藥禁。
夫時禁者,必本四時升降之理,汗下吐利之宜。大法春宜吐,象萬物之發生,耕耨科斫,使陽氣之郁者易達也。夏宜汗,象萬物之浮而有餘也。秋宜下,象萬物之收成,推陳致新,而使陽氣易收也。冬周密,象萬物之閉藏,使陽氣不動也。夫四時陰陽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逆其根,伐其本,壞其真矣。
又云: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無冀其勝也。故冬不用白虎,夏不用青龍;春夏不服桂枝,秋冬不服麻黃,不失氣宜。如春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天和也。有病則從權,過則更之。
白話文:
凡治病服藥,必知時禁、經禁、病禁、藥禁。
凡是治療疾病服用藥物,一定要了解時令禁忌、經脈禁忌、疾病禁忌、藥物禁忌。
夫時禁者,必本四時升降之理,汗下吐利之宜。大法春宜吐,象萬物之發生,耕耨科斫,使陽氣之郁者易達也。夏宜汗,象萬物之浮而有餘也。秋宜下,象萬物之收成,推陳致新,而使陽氣易收也。冬周密,象萬物之閉藏,使陽氣不動也。夫四時陰陽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逆其根,伐其本,壞其真矣。
所謂時令禁忌,必須根據四季升降的道理,以及汗、下、吐、利等治療方法的適合時機。大原則是春天宜吐,如同萬物生長,耕作播種,使鬱積的陽氣容易發散;夏天宜汗,如同萬物蒸騰,陽氣旺盛;秋天宜下,如同萬物收穫,吐故納新,讓陽氣容易收斂;冬天宜周密,如同萬物閉藏,讓陽氣保持靜止。四季陰陽變化,與萬物生長息息相關,逆天而行,就會損害根本,破壞人體的真氣。
又云: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無冀其勝也。故冬不用白虎,夏不用青龍;春夏不服桂枝,秋冬不服麻黃,不失氣宜。如春夏而下,秋冬而汗,是失天信伐天和也。有病則從權,過則更之。
又說:使用溫藥要遠離溫熱之時,使用熱藥要遠離炎熱之時,使用涼藥要遠離寒涼之時,使用寒藥要遠離寒冷之時,不要期望藥力能強過時令。因此冬天不用白虎湯(寒涼之劑),夏天不用青龍湯(溫熱之劑);春夏不服用桂枝(溫熱之藥),秋冬不服用麻黃(發散之藥),這樣才不違背氣候法則。如果春夏用瀉下藥,秋冬用發汗藥,就是違背天時,破壞人體的和諧。有病則根據情況靈活應對,如果過度了就要及時改變。
經禁者,足太陽膀胱經為諸陽之首,行於背,表之表。風寒所傷則宜汗,傳入本則宜利小便,若下之太早,必變證百出,此一禁也。足陽明胃經行身之前,主腹滿脹大便難,宜下之。蓋陽明化燥火,津液不能停,禁發汗利小便,為重損津液,此二禁也。足少陽膽經行身之側,在太陽陽明之間,病則寒熱往來,口苦胸膈痛,祗宜和解。
且膽者無出無入,又主生髮之氣。下則犯太陽,汗則犯陽明,利小便則使生髮之氣反陷入陰中,此三禁也。三陰非胃實不當下,為三陰無傳本,須胃實得下也。分經用藥,有所據焉。
病禁者,如陽氣不足陰氣有餘之病,則凡飲食及藥,忌助陰瀉陽。諸淡食及淡味之藥,瀉升發以助收斂也。諸苦味皆沉,瀉陽氣之散浮,諸薑、附、官桂辛熱之藥,及濕面酒火料物之類,助火而瀉元氣,生冷硬物損陽氣,皆所當禁也。如陰火欲衰而退,以三焦元氣未盛,必口淡,如咸物亦所當禁。
白話文:
經脈治療有禁忌,足太陽膀胱經是所有陽經的起始,沿著背部運行,屬於最表面的經脈。如果風寒入侵,應該用發汗的方法治療,如果寒邪傳入經脈深處,就應該利尿。如果過早使用瀉下藥,就會出現各種併發症,這是第一個禁忌。足陽明胃經行於身體的前側,主要負責治療腹脹、便秘,可以用瀉下藥治療。因為陽明經主燥熱,體內津液不能停留,所以禁忌發汗和利尿,這會加重津液的損耗,這是第二個禁忌。足少陽膽經行於身體側邊,位於太陽經和陽明經之間,生病時會出現寒熱交替、口苦、胸悶等症狀,應該用和解的方法治療。
膽經沒有出口和入口,又主生髮之氣。瀉下藥會傷及太陽經,發汗藥會傷及陽明經,利尿藥則會使生髮之氣反入陰中,這是第三個禁忌。三陰經如果沒有胃經實證,就不應該使用瀉下藥,因為三陰經沒有傳入本經的通道,必須等到胃經實證才可以用瀉下藥。所以,根據不同的經脈使用藥物,是有依據的。
疾病也有禁忌,例如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的病人,在飲食和藥物方面都要避免助陰瀉陽。所有清淡的食物和藥物,都會降低陽氣,助長陰氣。所有苦味的食物,都會沉降陽氣,使陽氣散失。薑、附子、肉桂等辛熱藥物,以及濕麵、酒、火料等食物,都會助長火氣,損耗元氣。生冷硬的食物會損害陽氣,也都應該禁忌。如果陰火想要減弱,而三焦元氣尚未充盛,病人一定會口淡,所以鹹味的食物也應該禁忌。
藥禁者,如胃氣不行,內亡津液而乾涸,求渴飲以自救,非渴也,乃口乾也;非溫勝也,乃血病也,當以辛酸益之,而淡滲五苓之類,則所當禁也。汗多,禁利小便;小便多,禁發汗;咽痛,禁發汗利小便。若大便快利,不得更利;大便秘澀,以當歸、桃仁、麻子仁、郁李仁、皂角仁和血潤腸。
如燥者,則所當禁者。吐多,不得復吐,如吐而大便虛軟者,此上氣壅滯,以薑、橘之屬宣之。吐而大便不通,則利大便,上藥則所當禁也。諸病惡瘡及小兒斑後大便實者,亦當下之,而姜橘之類則所當禁也。又如脈弦而服平胃散,脈緩而服黃耆建中湯,乃實實虛虛,皆所當禁也。
白話文:
藥物禁忌
- 胃氣不足,口乾渴:若胃氣不運,內部津液流失而乾燥,感到口渴想喝水,這並非真正的口渴,而是口乾。這種情況並非溫熱症狀,而是血虛所致,應當用辛酸之物來滋養,而淡滲利水的五苓散之類藥物,則應當禁忌。
- 汗多禁利小便,小便多禁發汗,咽痛禁發汗利小便: 出汗過多時,不可使用利尿藥物;小便過多時,不可使用發汗藥物;咽喉疼痛時,不可使用發汗利尿藥物。
- 大便快利禁再利,大便秘澀用潤腸藥: 大便過於通暢時,不可再使用瀉藥;大便乾澀時,應當使用當歸、桃仁、麻子仁、郁李仁、皂角仁等潤腸藥物。
其他禁忌
- 燥者禁服燥藥: 凡是屬於燥熱體質者,應當禁忌服用燥熱的藥物。
- 吐多禁再吐,吐而大便虛軟用薑橘宣氣:嘔吐過多時,不可再服用催吐藥物。如果嘔吐後大便稀軟,說明是上氣壅滯,應當使用薑、橘等藥物宣通氣機。
- 吐而大便不通,則利大便,上藥則所當禁也:嘔吐後大便不通暢,應當使用瀉藥通便,而催吐藥物則應當禁忌。
- 諸病惡瘡及小兒斑後大便實者,亦當下之,而姜橘之類則所當禁也:各種疾病、惡瘡,以及小兒出疹後大便乾燥者,也應當服用瀉藥通便,而薑橘之類宣氣藥物則應當禁忌。
- 脈弦服平胃散,脈緩服黃耆建中湯,皆所當禁也: 脈象弦緊者服用平胃散,脈象緩弱者服用黃耆建中湯,都是不恰當的,應當禁忌。
註釋
- 胃氣:指胃的消化功能。
- 津液:體內的液體,包括唾液、胃液、腸液等。
- 辛酸:指辛味和酸味的食物或藥物,具有滋養血虛的作用。
- 淡滲:指淡味利水的藥物,如五苓散。
- 利小便:指利尿藥物。
- 發汗:指發汗藥物。
- 當歸、桃仁、麻子仁、郁李仁、皂角仁:都是潤腸通便的藥物。
- 燥:指燥熱體質,或疾病的燥熱症狀。
- 上氣壅滯:指氣機阻滯於上焦,導致嘔吐等症狀。
- 薑、橘:具有宣通氣機的作用。
- 脈弦:脈象弦緊,多見於實證。
- 脈緩:脈象緩弱,多見於虛證。
- 平胃散:健脾和胃的藥物,適合脾胃虛弱者服用。
- 黃耆建中湯:補氣益脾的藥物,適合氣虛脾虛者服用。
人稟天之濕化而生胃也。胃之與濕,其名雖二,其實一也。濕能滋養於胃,胃濕有餘亦當瀉濕之太過也。胃之不足,惟濕物能滋養。仲景云:胃勝思湯餅,而胃虛思湯餅者,往往增劇。濕能助火,火旺鬱而不通,主大熱。初病火旺,不可食以助火也。察其時,辨其脈,審其病而後用藥,四者不失其宜則善矣。
白話文:
人體受天地濕氣的影響而生出胃臟。胃與濕氣,名稱雖不同,但本質上是一體的。濕氣能滋養胃,但若胃濕過多,也應該瀉去多餘的濕氣。當胃氣不足時,只有濕潤的食物才能滋養它。張仲景說:「胃氣旺盛的人喜歡吃湯餅,而胃氣虛弱的人喜歡吃湯餅,卻往往會加重病情。」濕氣能助長火氣,火氣旺盛而鬱積不通,就會導致發熱。剛開始生病時,火氣旺盛,就不應該食用助長火氣的食物。要仔細觀察病情發展的時機,辨別脈象,審慎診斷病症,然後再用藥治療。這四個方面都不偏離適宜之處,就能達到良好的治療效果。
2. 飲食所傷論
陰陽應象論曰:水穀之寒熱,感則害人六腑。痹論曰:陰氣者,靜則神臟,躁則消亡。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此乃混言之也。分之為二,飲也,食也。
飲者,無形之氣也。(飲亦不可謂無形也,傷飲者當利小便也。)因而大飲則氣逆,形寒飲冷則傷脾,病則為喘咳,為腫滿,為水瀉。輕則當發汗利小水,使上下分消其濕,解酲湯、五苓散、生薑、半夏、枳實、白朮之類是也。如重而蓄積腫滿者,芫花、大戟、甘遂、牽牛之屬利下之。此其治也。
白話文:
《陰陽應象論》說:水穀寒熱,人體感受就會傷害六腑。《痹論》說:陰氣靜則滋養神臟,躁動則會消亡。飲食過度,就會損傷腸胃。這些都是籠統的說法。我們要分開來看,一是飲,一是食。
飲,就是無形的氣。(飲也不能說完全無形,因為傷飲的人會小便不利。)過度飲水就會導致氣逆,身體寒冷飲用冷飲則會傷脾,病症就會出現喘咳、腫滿、水瀉。輕症要發汗利小便,使上下分消濕氣,像[解酲湯]、[五苓散]、[生薑]、[半夏]、[枳實]、[白朮]之類的藥方。如果病情嚴重且積聚成腫滿,就要用[芫花]、[大戟]、[甘遂]、牽牛之類的藥物瀉下。這就是治療飲傷的方法。
食者,物也,有形之血也。(食亦不必謂血也,消導之使不停也。)生氣通天論云: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澼為痔。又云:食傷太陰厥陰,寸口大於人迎兩倍三倍者,或嘔吐,或痞滿,或下利腸澼,當審寒熱輕重而治之。輕則內消,(枳朮丸、保和丸之類是也。)重則陰下,(感應丸、集香丸之類是也。
)如傷寒物者,半夏、神麯、乾薑、三稜、廣朮、巴豆之類主之;如傷熱物者,枳實、白朮、青皮、陳皮、麥芽、黃連、大黃之類上之。亦有宜吐者,陰陽應象論云:在上者,因而越之,瓜蒂散之屬主之。然而不可過劑,過劑則反傷脾胃。蓋先因飲食自傷,又加之以藥太過,故脾胃復傷而氣不能化食,愈難消矣,漸至羸困。
故五常政大論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小毒治病,十去其八。凡毒治病,不可過之。此聖人之深戒也。
白話文:
食物的本质与饮食误区
食物,是构成身体的物质,就如同有形的血液一般。(不过,食物并不一定完全等同于血液,而是经由消化吸收后转化为养分的。)《生氣通天论》中说:“过度饱食,会导致筋脉松弛,肠道泄泻,甚至形成痔疮。”又说:“饮食损伤太阴厥阴,脉象寸口比人迎大两倍或三倍的,可能出现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需根据寒热轻重来治疗。轻者可用内消的药物,例如枳朮丸、保和丸之类;重者需用阴下的药物,例如感應丸、集香丸之类。”
若饮食损伤属寒凉性质,可用半夏、神麴、乾薑、三稜、广朮、巴豆之类药物治疗;若属热性损伤,则可用枳實、白朮、青皮、陳皮、麥芽、黃連、大黃等药物治疗。
此外,有些情况下还需催吐。 《阴阳应象论》中说:“上焦郁滞,需用瓜蒂散等药物催吐。” 然而,催吐药物不可过量,过量则反伤脾胃。因为本来是因饮食损伤,又因药物过量,导致脾胃再次受损,无法消化食物,最终导致体虚乏力。
3. 飲食所傷當審寒熱虛實治之
治飲食傷,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之耶,不可頓服破氣之藥;若乘飲困而傷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勉勸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損血益氣,則消導之而助脾胃之氣。)診其脈候,傷在何臟,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瀉天真生氣以輕喪身乎?
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斟酌與藥,無不當矣。譬如傷熱物二分,寒物一分,則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相合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飲酒而後傷寒冷之食,及傷熱食冷水,如此不等,皆當驗其節次所傷之物,約量寒熱之劑,對證與之,無不取效。
白話文:
治療飲食傷,需要詢問病人從小體質強弱,所食食物是寒性還是熱性,是否喜愛食用,不能馬上服用破壞氣的藥物。如果是在飽食後受傷,應該補益胃氣。如果是被他人勸說強迫進食,則應該損耗血液,補益氣(損耗血液,補益氣,可以幫助消化,促進脾胃的運作)。診斷脈象,觀察病灶在何處,才能對症下藥,怎麼可以胡亂瀉掉先天精氣,輕易喪命呢?
再比如,先吃熱食,沒有受傷,之後吃寒食,因為後食導致前食無法消化而受傷,就應該詢問熱食和寒食哪個量多哪個量少,根據情況斟酌用藥,就不會錯了。比如,熱食佔兩分,寒食佔一分,就應該使用寒藥兩分,熱藥一分,相互結合使用,就能使營衛之氣暢通無阻。還有,先飲酒後吃寒涼食物,或者吃熱食後喝冷水,等等情況,都應該根據受傷時間先後和食物性質,衡量寒熱藥物的比例,對症下藥,一定能取得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