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二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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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二十 (2)

1. 脈候

脈浮大而虛為虛火,沉而實大者為實火,洪數見於左寸為心火,見於右寸為肺火,見於左關為肝心火,見於右關為脾火,見於兩尺為腎經相火。男子兩尺洪大者,必遺精,陰火盛也。凡病痰火,脈沉細而數者,難治。病熱有火者,可治,脈洪是也。無火者,難治,沉細是也。無故而脈洪大者,必病進也。平人脈數者,必有瘡瘍作也。

2. 治熱不衰當求其屬

經曰: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治之奈何?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王注:取之陰陽,則壯水之主,益火之原是也;求其屬者,則求水火,以取心腎之陰陽是也。)

3. 火有微甚治有逆從

經曰: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又曰:郁,發之。

小熱之氣,涼以和之;大熱之氣,寒以沃之,甚熱之氣,汗而發之,發之不盡,則逆取之。

4. 火有虛實治有補瀉

虛火可補。參、朮、生甘草之類。(謂之虛者,正氣虛也。)實火可瀉。黃連解毒之類。(謂之實者,邪氣實也。)人火正治,龍火反治,鬱火可發,當看在何經。

風寒外束,可發。輕者可降,重則從其性而升之。

人壯氣實火盛,顛狂者,可用正治。(藥用硝、黃、冰、水之類是也。)

人虛火盛狂者,以生薑湯與之。若投以冰水之類正治,立死。

凡火盛者,不可驟用涼藥,必須溫散。

火急甚者,必緩之,生甘草兼瀉兼緩,參朮亦可。

補陰則火自降,炒黃柏熟地黃之類。

輕手接之,熱甚而烙手;重手按之,不覺熱,此病在肌肉之下,宜發之,東垣升陽散火湯火鬱湯之類。

5. 火有君相臟腑分治之宜

君火者,心火也。可以溫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惟黃連之屬可以制之。相火者,龍火也。不可以水溫折,從其性而伏之。惟黃柏之屬可以降之。噫!瀉火之法,豈止如此。虛實多端,不可不察。以臟氣司之:黃連瀉心火,黃芩瀉肺火,芍藥瀉脾火,柴胡瀉肝火,知母瀉腎火。

此皆苦寒之味,能瀉有餘之火耳。若飲食勞倦內傷,元氣、火不兩立。陽虛之病,以甘劑除之,如黃耆人參甘草之屬。若陰微陽強,相火熾盛,以乘陰位,日以煎熬為血虛之病,以甘寒之劑降之,如當歸、地黃之屬。若心火亢極,鬱熱內實,為陽強之病,以鹹冷之劑折之,如大黃、朴硝之屬。

若腎水受傷,真陰失守,無根之火為陰虛之病,以壯水之劑制之,如生地黃玄參之屬。若右腎衰為陽脫之病,以溫熱之劑補之,如附子乾薑之屬。若胃虛,過食生冷物,抑遏陽氣於脾土,為火鬱之病,以升散之劑發之,如升麻葛根之屬。不明諸此,而求火之施治,何所依據?

6. 子和汗吐下三法治積火

棠溪李濟之常病目,及居省掾,每服補肝散,以致睛脹,但見䈲檻橫排,幾至喪明,令湧瀉五七次,繼服涼藥,方始如故。

丹霞朱僧氏張宗出家,病三陽蓄熱,常居靜室,不敢見明。明則頭痛如錐,每置冰於頭上,不能解其熱。歷諸醫,莫能辨其病。後治之七日而愈,用汗吐下三法而已,後用涼物清鎮之,平復如故。

一人素嗜飲酒得病,醫用酒癥丸熱藥後,目睹天,但見紅色,遂成龍火,卒不能救。

治暴熱病在心肺,積熱病在腎肝,虛熱不能食,自汗,氣短,屬脾虛,以甘寒溫而行之。

實熱能食,口乾舌燥,便難,屬胃實,以辛苦大寒之劑下之。

火鬱為熱,乃心火下陷,脾土抑而不伸,宜用火鬱湯

心熱,汗之,心神煩亂,血中伏火,蒸蒸然不安,宜鎮心火。(以硃砂安神丸。)

骨蒸勞熱,乃五臟齊損,病人憔悴,發熱盜汗,下血,宜養陰血。

肺熱者,輕按之瞥瞥見於皮毛,日西甚。其證喘咳,灑淅寒熱,輕者,瀉白散;重者,涼膈白虎地骨皮散

心熱者,微按之熱見於血脈,日中甚。其證煩,心痛,掌中熱而死,黃連瀉心湯導赤散、硃砂安神丸。

肝熱,脅下、骨上熱,寅卯間熱甚,脈弦,四肢困熱,便難,轉筋,筋痿,瀉青丸柴胡飲子

胸中煩熱,實者用梔子黃連;虛熱用參耆、麥門冬茯神、芍藥、竹葉竹茹;若脈堅實而數者,神芎丸下之。

陰虛發熱,四物湯加炒蘗、知母,乃降火補陰之妙劑。甚者,加龜板,兼氣虛加參耆、白朮;手心熱屬熱鬱,宜用火鬱湯或梔子、川芎香附、神麯丸服。

平旦潮熱,熱在行陽之分,肝氣主之,白虎湯黃芩。日晡潮熱,熱在行陰之分,腎氣主之,地骨皮牡丹皮、知母、黃柏。潮熱用芩連,生甘草,辰戍時發熱加羌活,午時加連,未時加石膏,申時加柴胡升麻,夜加當歸身,有寒加參朮、黃耆

上焦濕熱,須用酒芩瀉肺火,如虛熱,加知母、當歸、天冬保肺。

中焦實熱與痛,須黃連以瀉心火,中氣脾虛,不能轉運,有鬱熱者,黃芩、葛根、白朮以代之。如胸中煩熱,須用梔子,實熱者切當。若虛煩須用補藥為主,人參、白朮、黃芩、芍藥、麥冬、大棗之類。

下焦濕熱及膀胱經有火邪者,須用漢防己草龍膽、黃柏、知母,或八正散

肥白人火,藥中必兼痰火藥,如白朮、茯苓、星、半、滑石之類。

瘦黑人有熱,必兼火藥,當歸、桃仁、牛膝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