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甫

《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五 (6)

回本書目錄

卷之五 (6)

1. 生成數論

聖人立法以推步,蓋不能逃其數。觀其立數之因,亦皆出於自然。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者,以水北方子位,子者陽生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一。火南方午位,午者陰生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

金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土應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由是論之,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

然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以今驗之,則草木子實未就,人蟲胎卵胚胎皆水也,豈不以水為一?及其水之聚而形質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甘極則反淡。淡,本也。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二腎。

左腎屬水,右腎屬火,則因水而後見,故火次二。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與人腎同,亦陰陽之兆。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生化也。既陰陽合體,然後有春生而秋成,故木次三,金次四。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因土而後成。

故金木水火土之成數,皆兼土數五也。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數皆以合之,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對化者,從標成數。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各取其數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氣化勝復之交作,蓋明諸用也。

白話文:

聖人制定曆法來推算天象,是無法逃脫數的規律的。觀察這些數的產生原因,也都是出自於自然。將水定為一,火定為二,木定為三,金定為四,土定為五,是因為水在北方的子位,子是陽氣開始產生的時候,屬於陽數中的第一個,所以水是一。火在南方的午位,午是陰氣開始產生的時候,屬於陰數中的第二個,所以火是二。木在東方,東方屬於陽,三是奇數,也是陽數,所以木是三。金在西方,西方屬於陰,四是偶數,也是陰數,所以金是四。土對應西南的長夏季節,五是奇數,也是陽數,所以土是五。由此可知,數是根據陰陽來配對的。

然而,水生於一,在天地還未分開,萬物還未形成的時候,最先出現的一定是水。用現在的情況來驗證,草木的種子果實還沒長成,人類、昆蟲的胎兒卵子都是水,難道不應該把水當作一嗎?等到水聚集而形成形體,陰陽之氣蘊藏其中,之後才形成。所以,東西小而味道苦的,是火的徵兆;東西成熟後就會變甜,那是土的味道。甜到極致就會轉淡,淡是本來的味道。而人稟受父母的陰陽之氣生成變化,所以先生出兩腎。

左腎屬水,右腎屬火,是因水而後產生的,所以火的次序是二。草木的種子果實大小雖然不同,其中都有兩個相對應的部分,和人的腎一樣,也是陰陽的徵兆。所以萬物如果不是陰陽合體,就無法產生變化。既然陰陽合體,然後才有春天的生長和秋天的收成,所以木的次序是三,金的次序是四。水有所歸屬,火有所潛藏,木有所發散,金有所區別,都是因為有了土才得以形成。

所以金木水火土的成數,都包含土的數五。水是六,火是七,木是八,金是九,土經常以五這個生數來計算,不能達到十,是因為土不需等待到十就可以形成。這些生成數都是互相組合的,這樣萬物怎麼可能逃脫數的規律呢?三陰三陽正常運化的,是從本來的生數計算;相對運化的,是從顯現的成數計算。五運的規律,太過的就用成數,不足的就用生數。各自取其數的生成多少,來推測政令、氣候變化的勝衰交替,這是為了闡明各種運用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