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卷之十四 (8)
卷之十四 (8)
1. 晝夜偏劇
熱入血室為陰虛,則夜不寧而病劇。汗下過多為亡陽,陽虛則晝不安。
【和解】婦人傷寒發熱,晝則明瞭,暮則譫語,為熱入血室,以陰虛而熱邪乘虛而入,故暮譫晝了,小柴胡加牡丹皮湯。
【溫】下之後復發汗,晝則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裡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為下而復汗以亡陽,故晝煩而夜靜。
2. 飲酒復劇
傷寒時證,汗後和平,身涼安靜,卻因飲酒復劇,發熱煩悶,乾嘔呻吟錯語,不得臥,黃連解毒湯。
3. 瘥後昏沉
傷寒瘥後十數日,或半月二十日,終不惺惺,常昏沉如失精神,言語錯謬,似鬼祟,似風非風,或無寒熱,或潮熱有寒熱如瘧,皆緣發汗未盡,餘毒在心包絡所致,知母麻黃湯。出汗不均,為汗不流、是汗出蓋覆不周,則汗出不均,致腰背手足搐搦,或冷或熱,牛蒡根散。
水氣,大病瘥後從腰以下有水氣者,牡蠣澤瀉散。
4. 壞證
傷寒病中又感寒暑燥濕風熱異氣,而成壞證。或經汗吐下溫針仍不解,小柴胡湯證罷亦成壞證。況病已過經,熱留臟腑,證候多變,久而不瘥,陰陽舛亂,無復紀綱,大率以表證多者,知母麻黃湯。若諸藥不效者,用鱉甲散。若柴胡證在,則不為逆。
5. 不仁
謂不柔和,則痛癢寒熱屈伸灸刺皆不自知,皮膚不榮謂之不仁。經曰:虛邪乘寒,則為鬱冒不仁。蓋其血氣虛少,不能周流於身,是為邪氣所伏,故肌體頑麻不知痛癢,又因少陰腎氣微,精血少,氣逆心下,陽氣退,熱歸陰,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其乘寒之厥,鬱冒不仁,即此屍厥可知矣。
若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仁,水漿不入,即體不仁,此為命絕。
【灸】中極穴。(一名玉泉。)
【針】昔越人入虢,太子病屍厥,以鬱冒不仁為可治,刺之而得痊。
6. 火邪
火邪者,謂其不當用火而用之,故謂之火邪。凡傷寒汗不出,服發汗藥至於再三而汗不行,此津液內涸也,其證故危。若尋常汗證,藥未至切而汗不行,遽以火迫於床榻之下,劫奪取汗,炎氣熏灼,熱邪交併,變為驚狂等證。實者,則煩躁不已,虛者,真陽脫亡,當量其虛實而解散之。
太陽汗下,心下痞,表裡俱虛,復加燒刺,胸煩面青膚瞤者難治,色黃手足溫者可治。太陽中風,以火劫之,因火熱兩陽相結,熏灼發熱於外,身必發黃,熱搏於內,則小便難。火熱大甚,則手足躁擾,循衣摸床,為難治。小便利者,火氣未劇,尚可治也。
【涼血】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發,燥不解,必下清血,必為火邪,犀角地黃湯。
7. 循衣摸床
傷寒若吐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以上至十餘日,日晡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劇者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若微者,發熱譫語,大承氣湯。若一服而利即止,復看脈弦者生,澀者死。仲景云:循衣摸床者不可治。
8. 直視
直視者,目睛不能轉動也。水精為志,火精為神,心使之也。傷寒直視為邪氣壅勝,冒其真氣,使神志不衛於心,精氣不榮於目,則為直視,多不治也。衄家不可汗,汗則額上脈緊,直視不能動。狂言直視則為腎絕,搖頭直視則為心絕,皆臟氣已脫也。直視喘滿不知人,下反循衣摸床者直視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