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徹》~
1. 卷之一
2. 傷寒
3. 傷寒論
經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余始讀而疑之,謂既傷於寒,何以反病熱乎?蓋寒者天之陰氣也,熱者人之陽氣也。天以陰氣侵人,則拘急而畏寒。人以陽氣被郁,則蒸冒而發熱。然邪氣既盛,正氣不能拒之而出,須以辛溫之藥助之,使邪從汗解而愈。此發表之所由設也。
重則麻黃,次則羌活,又次則紫蘇,皆當因其輕重而施之。中病即止,毋使過劑。過則邪氣既去,正氣反虛,種種變遷,不易枚舉。蓋汗者身之液也,始由寒閉腠理,無從發越,故藉汗以疏通,令氣和平斯已。今發之太過,則人身之津液既耗於外,必竭於內。無論汗多亡陽,而胃腑燥竭,腎陰消亡,煩渴秘結等症,總由一汗所致。諸謂其可泛視乎?故余嘗謂治傷寒法,不可不汗,不可輕汗,不可大汗,不可再汗,不可誤汗。明乎此者,庶入仲景之室而免文伯之恐也。
一太陽受冬月嚴寒,頭痛壯熱,畏寒拘急,脈緊盛而無汗者,仲景用麻黃二錢,桂枝一錢,甘草五分,杏仁八粒,生薑三片,棗一枚,水煎,名麻黃湯。治冬月正傷寒,此不可不汗也。
一前症雖具,或感非時暴寒,不可與麻黃湯,用羌活、紫蘇、防風、荊芥、葛根、廣皮、川芎、甘草等,量症加減,此不可大汗也。
一前症雖具,或元氣素弱,或向有雜病,及產後、痘後、失血後,兼勞倦內傷,並犯房欲者,果又冒寒,方與荊防、蘇葛、甘草、陳皮,隨症加減,微解其表。若不因寒而發熱者,只治其本,此不可輕汗也。
一前症雖具,曾經發表出汗,不可復用發散,蓋邪既卻矣,而又汗之,能不傷正氣乎?此不可再汗也。
一凡惡寒發熱,雜症皆有,即一瘡一癤亦復如是,豈可不審何證所致,概用發散?如余治一婦惡寒發熱,脈得洪數,詢之乃左乳腫痛,余竟治其乳,腫痛頓消,寒熱亦止。舉一可例其餘,此不可誤汗也。
余觀近時風尚,凡病家、醫士,及旁觀者,一發寒熱,動以傷寒首戒,每必曰曾汗否?曾下否?使汗之下之而斃,縱無憾也。如不汗不下而痊,猶未愜志焉。此生民之厄運,未俗之波靡也。失哲代起而痛發之,相沿不覺,可勝悼哉!余習見勞倦陰虛雜症,胎前產後暑病等,妄發汗而死者,不可勝計,不得不深致焉。
白話文:
經典說,人如果受到寒邪侵襲,反而會發熱。我剛開始讀到時很疑惑,想說既然是受到寒邪侵襲,為什麼反而會發熱呢?這是因為寒邪是天地的陰氣,熱是人體的陽氣。當天地的陰氣侵入人體時,會導致身體經絡收縮、感到畏寒;而人體的陽氣被寒邪阻礙,就會鬱積而發熱。然而,當邪氣強盛時,人體的正氣無法將其驅趕出去,這時就需要藉助辛溫的藥物來幫助,使邪氣隨著汗液排出而痊癒,這就是使用發汗藥的原理。
病情較重時使用麻黃,次之使用羌活,再輕微一點則使用紫蘇,都應該根據病情的輕重來使用。當病情好轉就應該停止用藥,不要過量。如果用藥過量,雖然邪氣被祛除了,但正氣反而會虛弱,各種變化難以一一列舉。汗液是人體的精液,原本因為寒邪封閉了皮膚毛孔,無法向外散發,所以藉助發汗來疏通,使氣機平和就好了。如果發汗過度,人體的津液會耗損於外,必然會導致體內津液枯竭。無論是汗出過多導致陽氣耗損,還是導致腸胃乾燥、腎陰虧虛、煩躁口渴、便秘等症狀,都是因為發汗過度所導致的,怎能輕視呢?所以,我常常說治療傷寒的方法,不可以不發汗,但也不可以輕易發汗、大量發汗、重複發汗,更不可以誤用發汗。明白這些道理的人,才能真正進入仲景的醫學殿堂,而免於犯下像文伯那樣的錯誤。
第一種情況,在冬天感受嚴寒,導致頭痛、高燒、畏寒、身體僵硬、脈象緊盛但不出汗的,仲景使用麻黃二錢、桂枝一錢、甘草五分、杏仁八粒、生薑三片、大棗一枚,用水煎煮,稱為麻黃湯,治療冬天正傷寒,這種情況是必須發汗的。
第二種情況,雖然有上述症狀,但可能是因為突然感受非時節的寒邪,不可以用麻黃湯,應該用羌活、紫蘇、防風、荊芥、葛根、廣皮、川芎、甘草等,根據病情來加減用藥,這種情況不可大量發汗。
第三種情況,雖然有上述症狀,但可能是因為元氣原本就虛弱,或是本來就有其他疾病,或是產後、痘後、失血後,加上勞累過度、內傷,甚至房事過度的人,如果又感受寒邪,應該用荊芥、防風、紫蘇、葛根、甘草、陳皮等,根據病情來加減用藥,稍微解表就可以。如果不是因為感受寒邪而發熱,就應該先治療原來的疾病,這種情況不可輕易發汗。
第四種情況,雖然有上述症狀,但如果曾經發汗過,就不能再用發散的藥物。因為邪氣已經被祛除了,如果再發汗,難道不會損傷正氣嗎?這種情況不可重複發汗。
第五種情況,凡是出現惡寒發熱,各種雜症都有可能引起,即使是一個瘡或一個癤子也可能如此,怎麼可以不仔細辨別病因,就一概使用發散的藥物呢?例如,我曾經治療一位婦人,她惡寒發熱,脈象洪數,詢問之後才知道是左乳腫痛,我就治療她的乳房,腫痛立刻消退,寒熱也停止了。舉這個例子,可以推知其他情況也是如此,這種情況不可誤用發汗。
我看現在的風氣,凡是病家、醫生,甚至旁觀者,一看到有人發寒熱,就馬上想到是傷寒,首先就會問有沒有發汗過、有沒有用瀉藥。他們認為如果發汗或使用瀉藥後病人死亡,也沒什麼好遺憾的,如果不用發汗或瀉藥而痊癒,反而覺得不滿意。這實在是百姓的厄運,是世俗的歪風啊!雖然有賢哲不斷地提出警惕,但大家還是不自覺地沿襲舊習,真是令人悲痛!我常見到因為勞累過度、陰虛、雜病、懷孕、產後、暑病等,被錯誤地使用發汗而死亡的,實在是太多了,不得不在此深切地說明。
4. 兩感論
傷寒一經有一經之症。則有一經之治。或傷於陽。或傷於陰。固不同也。經何以言兩感哉。傷寒有並病矣。如雲太陽未已。復過陽明或少陽。並之已盡。則入里。未盡。猶在表。是陽與陽並也。烏知陰不與陰並耶。有合病矣。如雲太陽陽明齊病。陽明少陽齊病。或三陽合病。
則自下利是陽與陽合也。烏知陰不與陰合耶。有傳經矣。如雲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六日厥陰受之。然有始終只在一經者。有傳一二經而止者。有越經而傳者。有過經不解者。是由陽傳入陰也。若陰出之陽則愈矣。有直中矣。
三陰受邪。始終不發熱。乃不從陽經傳入。是陰自受病也。則與陽不相侔矣。若此者。俱不可謂之兩感。而所謂兩感者。則一陰一陽同受病也。如雲太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
不知人。雖然。三陽之頭疼身熱耳聾。感於寒者。則誠有之。三陰之煩滿譫語囊縮。則是傳經熱證。若初感於寒。則固未之或見也。且傳經熱證。與兩感之證。既已相同。何以於傳經者。曰熱雖甚不死。於兩感者。曰必不免於死。余不能無辨焉。蓋傳經者。由三陽入三陰。始終發熱。
乃脈與證相合者也。兩感者。則一陰一陽。外受寒為表實。內受寒為裡虛。必脈證不相合者也。如嗣真云太陽症得少陰脈。少陰症反發熱之例。差足以當之。故予嘗謂傳經之邪。感之者多實。故不即犯三陰而無慮其為甚。兩感之邪。受之者必虛。故即兼及三陰而觸之即不免。
經雖不言虛實。而雖甚必不免之辭。不可充而見之哉。若嗣真注兩感篇。則依文配釋。求之病情。終不相符。故予以嗣真太陽少陰之例。推之於陽明太陰。少陽厥陰。當無不然。又何疑之有。
附嗣真少陰症似太陽太陽脈似少陰不同論
蓋太陽病。脈似少陰。少陰病。證似太陽。所以謂之反。而治當異也。今深究其旨。均自脈沉發熱。以其有頭疼。故為太陽病。脈當浮。今反脈不浮而沉者。以裡虛久寒正氣衰微所致。今身體疼痛。故宜救里。使正氣內強。逼邪外出。而乾薑生附。亦能出汗而解。假若里不虛寒。
則見脈浮。而正屬太陽麻黃證也。均自脈沉發熱。以其無頭疼。故名少陰病。當無熱。今反寒邪在表。但皮膚鬱閉而為熱。如在裡。則外必無熱。故用麻黃細辛以發表間之熱。附子以溫少陰之經。假使寒邪惟在裡。當見吐利厥逆等症。而正屬少陰四逆湯證也。以此觀之。表邪浮淺。
發熱之反尤輕。正氣衰微。脈沉之反為重。此四逆為劑。不為不重於麻黃附子細辛湯也。可見熟附配麻黃。發中有補。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所謂太陽少陰脈沉發熱雖同。而受病有無頭疼與用藥自別。故並言之耳。若誤治之。其死必矣。
按嗣真云。太陽症頭疼身熱。是太陽感寒也。脈當浮而反沉。是少陰脈。又非少陰感寒乎。用四逆湯。治少陰。救里為急。不慮太陽之邪不出也。又云少陰症脈沉。是少陰感寒也。不應熱而反發熱。是太陽症。又非太陽感寒乎。用麻黃附子細辛湯。兼治太陽。以發表熱。不慮少陰之經不溫也。
雖然。太陽症而脈浮。復兼吐利。將獨治太陽乎。少陰脈沉而發熱。不兼太陽。則又當專主少陰矣。不可不知。由此推之。如陽明身熱潮熱。而脈微弱下利四肢厥冷。則又是太陰矣。寧獨主陽明也乎。不得不參附子理中等湯。救太陰之裡也。少陽寒熱往來。而脈細蛔厥煩躁腹疼。
則又是厥陰矣。寧獨主少陽也乎。不得不參吳茱萸等湯。救厥陰之逆也。蓋陽症陽脈。易辨也。陽症陰脈。症假脈真也。又有症假而脈亦假者。如陰極發躁。欲投水中。脈來鼓指。重按全無。內真寒而外假熱也。更有脈澀肢冷。嘔逆便秘。伏熱於中。水極似火。火極亦似水也。
凡此者又豈可與兩感同論哉。要之治其本者。百不一失。治其標者。百不一得。臨症者慎旃。
四逆湯
附子(二錢),甘草,乾薑(各一錢五分)
水煎服
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細辛(各二錢),附子(一錢)
水煎服
理中湯
人參,白朮,乾薑(各一錢),甘草(八分)
水煎服。腹痛甚。加附子。寒而吐者。加生薑。小便不利。加茯苓。腎氣動者。去朮。
吳茱萸湯
吳茱萸,生薑(各三錢),人參(一錢)
水鍾半。棗一枚。煎七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