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金鰲

《幼科釋謎》~ 卷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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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1)

1. 總論

運合陰陽。胚胎在腹。五行相參。乃成孕育。逐月成形。男女攸屬。九竅既分。肢體隨蓄。臟區以五。腑部以六。內生筋骨。外弸肌肉。至於經脈。無不聯屬。至於毛髮。無不攢簇。氣通於母。呼吸盈縮。母息是同。如璞孕玉。母熱熱侵。母寒寒促。母怒脈興。母驚陰觸。母思氣拘。

母憂神局。凡此諸因。皆能停毒。而毒之停。更甚淫欲。毒停先天。後天斯酷。古人胎教。所由諄勖。十月涵濡。胎元具足。一旦臨盆。蒂脫瓜熟。此後哺乳。更須周篤。易虛易實。疢病惟速。疾痛莫知。疴癢誰告。如啞不言。如謎難卜。保赤維艱。常憂手束。遍考方書。廣搜秘錄。

識取其精。論採其卓。爰輯斯編。釋謎標牘。既分門類。更詳款目。欲幼幼者。當為三複。

2. 察色

錢乙曰。兒醫號為啞科。脈來駛疾難憑。故以察色為要。形色若不相應。然後聽聲切脈。如面上症。左腮為肝。右腮為肺。額上為心。鼻為脾。頦為腎。赤者熱也。黃者積也。白者寒也。青黑者痛也。隨症治之。又如目內症。赤者心熱。導赤散。淡紅者心虛熱。生犀散。青者肝熱。

瀉青丸。淺淡者補之。黃者脾熱。瀉黃散。無精光者腎虛。地黃丸。若見面目浮腫。主久咳嗽。乃脾受疳積也。又如唇上症。白主吐涎。嘔逆。吐白。便血。紅主渴飲煩躁。若久咳瀉唇紅者。是虛症也。勿用涼藥。黃主脾受積。後發腫紫色及吐涎。主蟲痛。不吐涎。是積痛。

唇口四畔黃如橘。主口臭。乃脾之積熱也。青主血虛脾寒。為冷所乘。蓋唇主脾土。木來剋土。知脾弱不能食也。又如舌上症。凡小兒舌乾、舌白、舌燥、舌苔、舌黃、舌赤腫。皆主大便不通。或通利必赤色焦黃。如舌裂。舌上芒刺。舌上出血。皆熱極。陽毒也。舌上生瘡。

心脾有熱。舌卷主驚。久患瀉利。舌黑而潤。不可認為熱。蓋久病上焦虛熱故也。久瀉利舌黑者。必死。

李仲南曰。面上青色。為驚積不散。欲發風候。紅赤色。為熱。為痰積壅盛。驚悸煩躁。增進黃色。亦為熱。為食積症傷。欲作疳候。或作痞癖。若神思昏沉。其候潮熱氣粗困倦。或嘔噦。或瀉痢。白色為寒。為肺氣不利。大腸滑泄。欲作吐利。黑色為痛所傳。不煩。症變即為逆候。

榮衛失序。為疾危惡。虞摶面上形症歌曰。痢疾眉頭皺。驚風面頰紅。渴來唇帶赤。毒熱眼朦朧。山根若見脈痕青。此病明知兩度驚。赤黑困疲時吐瀉。色紅啼夜不曾停。青脈生於左太陽。須驚一度見推詳。赤是傷寒微燥熱。黑青知是乳多傷。右邊青脈不須多。有則頻驚待奈何。

紅赤為風抽眼目。黑青三日見閻羅。

李梴曰。小兒諸病。但見兩眼無精光。黑睛無運轉。目睫無芒鋒。如魚貓眼狀。或兩眼閉而黑睛朦朧者死。或外若昏困。而神藏於內不脫者生。黑珠滿輪。睛明者少病。眼白多。睛珠或黃或小者。稟弱多病。

3. 聽聲

危亦林曰。睡中驚啼聲浮者易治。聲沉不響者難痊。或聲如鴉中彈者不治。

李梴曰。聲輕者。氣也。弱也。重濁者。痛也。風也。高喊者。熱欲狂也。聲急者。神驚也。聲塞者。痰也。聲戰者。寒也。聲噎者。氣不順也。喘者。氣促也。噴嚏者。傷風也。驚哭身沉不響者。重也。聲濁沉靜者。疳積也。如生來不大啼哭。聲啾唧者。必夭也。火之大發。

忽狂驚叫。乃火盛氣虛。必死。夜半發者。多有口瘡。宜看之。直聲往來而無淚者。痛也。連聲不絕而多淚者。驚也。㘂煎聲煩躁者。難愈。躁促聲音者。感寒也。

李仲南曰。小兒有疾。既見於色。必應於聲。其聲不一。必細審之。有重實聲者。歌曰。重實聲雄體熱為。三焦氣壅在心脾。傷風咳嗽咽喉痛。結澀腸中糞出遲。有悲焦聲者。歌曰。聲悲焦有燥。恐怖欲生風。重濁聲沉靜。疳攻必耳聾。有啼哭聲者。歌曰。但哭無啼只有驚。

多啼不哭痛分明。聲輕顫嘎風癇病。速緩聲頻吐瀉成。有㘂煎聲者。歌曰。㘂煎煩躁病難安。躁促聲音為感寒。語短氣微尿主澀。長遲聲細痢多般。有遲緩聲者。歌曰。促短聲遲緩。腸鳴泄瀉頻。嘎聲多不響。風熱肺虛因。

4. 脈法

錢乙曰。候兒脈。當以大指按三部。一息六七至為平和。八九至為發熱。五至為內寒。訣曰。小兒脈緊風癇候。沉緩食傷多嘔吐。弦急因知氣不和。急促急驚神不守。冷則沉細風則浮。牢實大便應秘久。腹痛之候緊而弦。脈亂不治安可救。變蒸之時脈必亂。不治自然無過謬。

單細疳癆洪有蟲。大小不勻為惡候。脈沉而遲有潮熱。此必胃寒來內寇。瀉痢脈大不可醫。仔細酌量宜審究。

王肯堂曰。張云岐云。未及五歲不能視聽者。不可別脈。五歲以上。方可以脈別浮沉遲數。按前錢氏論。則不拘五歲上下也。水鏡訣又云。三歲以內看虎口三關。若三歲以下。更用一指按高骨。乃分三關。定其息數。呼吸八至為平脈。九至不安。十至危困。四歲以下。用一指袞轉尋三部。

以關為準。七八歲移指少許。九歲次第依三關部取。十一二歲後。依大方脈部位診視。按此又與前二說不同。醫者臨時參酌用之可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