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釋謎》~ 凡例
凡例
1. 凡例
一,是書獨闕痘症。已詳明自敘中。其餘共分二十四門。雖症變多端。或有不盡於此者。更當臨症消息。然大段備具。已足該幼科綱領。
一,二十四門症候。各著四言韻語。闡明義理。不列散文者。便誦習也。但韻語中。探源析流。義尚簡括。閱者當求意旨之所在。勿以為略而短之。
一,韻語後。各採前人議論。以相發明。要皆擇其至精至當。歸於一是。足為幼醫科律者。故書中所登。無錯雜。無重疊。無支離。無牽扯。
一,是書刪繁就簡。雖卷帙無多。實足發明病旨。遵守斯法。已大概無誤。若更神而明之。則存乎其人矣。
一,芽兒臟氣未全。不勝藥力。周歲內。非重症。勿輕易投藥。須酌法治之。即兩三歲內。形氣畢竟嫩弱。用藥亦不可太猛。峻攻驟補。反受藥累。
一,兒病多由食積。固是要語。醫家不可不知。然亦有稟受薄弱。或病後虛怯。其所生病。有全無食積者。不得以此語橫亙心中。仍為消導。即或有之。亦當扶正而使積自消。消息甚微。當意會毋執。
一,古人治幼兒。或專攻。或專補。或專涼。或專熱。皆有偏處。是書宗旨一以中和當病為歸。不敢偏於攻補涼熱。
一,病家怕驚不怕瀉。醫家怕瀉不怕驚。要知驚瀉俱為重候。在病家罔知病症。固無足怪。醫家既怕瀉。又安得不怕驚耶。若存不怕之念。恐有輕心妄治以致害者。不可不慎思之也。
一,古人制幼方。必使藥品與幼兒相得。本與大方有別。醫者固不可執古方以治今病。亦不可妄作方劑。有背古人之意。此旨亦至微。明者自領之。
一,嬰兒兩三歲內。全屬天真。痛癢不能自達。其時脈雖不可憑。而觀色察形。或視三關指紋。醫者反得依據。有一種嬌養小兒。至四五歲六七歲。知識略開。便生詐偽。不飢為飢。不渴為渴。不癢為癢。不疼為疼。父母溺愛不知。諄諄告醫。醫若不察。便爾多誤。此又當觀色於色之外。察形於形之表。以辨其情偽者也。切勿為他瞞過。
白話文:
這本書獨缺關於痘症的論述,已在自序中詳細說明。其餘內容共分為二十四個門類。雖然病症變化多端,可能有些情況這裡沒有完全涵蓋,但還是應該根據臨床情況來判斷。然而,大致的內容已經完備,足以作為幼兒科的綱領。
二十四門的病症,每一門都用四字韻語來闡明道理。不採用散文的原因,是為了方便背誦學習。但韻語中,探討疾病的根源和發展,義理偏向簡潔概括。閱讀的人應當尋求其內在含義,不要認為內容簡略而短淺。
韻語之後,各採用前人的論述來相互闡發說明。這些選用的內容都是精華所在,歸結為一個重點,可以作為幼兒科的準則。因此,書中記載的內容沒有錯雜、沒有重複、沒有枝節、沒有牽強附會。
這本書刪繁就簡。雖然篇幅不多,卻足以闡明疾病的要旨。遵守這些方法,大致上不會有錯。如果能更進一步領會其中精髓,那就需要靠個人的修為了。
幼兒的臟腑氣血尚未發育完全,承受不住藥力。一歲以內的嬰兒,如果不是重症,不要輕易用藥,必須謹慎選擇治療方法。即使是兩三歲以內的幼兒,身體的形態和氣血畢竟還是比較柔弱,用藥也不可以太過猛烈。過於峻烈的攻伐或補益,反而會給身體帶來負擔。
幼兒的疾病多半是由於飲食積滯造成的,這句話固然重要,醫生不可不知。然而,也有因為先天稟賦不足,或病後身體虛弱而引起的疾病,完全沒有飲食積滯的情況。不能把這句話當成金科玉律,一味地只考慮消食導滯。即便有積滯,也應該以扶正為主,讓積滯自行消散。其中的細微差別,需要用心體會,不要固執。
古人治療幼兒疾病,有偏重於攻邪、偏重於補益、偏重於清涼、偏重於溫熱等不同的方法,這些都帶有片面性。這本書的宗旨是以平和中正為治療原則,不敢偏於攻伐、補益、清涼或溫熱。
一般病家害怕孩子受到驚嚇,不怕孩子腹瀉;醫生卻害怕孩子腹瀉,不怕孩子受到驚嚇。要知道,驚嚇和腹瀉都是嚴重的病症。病家因為不了解病情,所以有這種想法不足為怪。醫生既然害怕腹瀉,又怎麼能不怕驚嚇呢?如果存在不怕驚嚇的念頭,恐怕會有輕忽大意而導致誤治的情況,不可以不謹慎思考。
古人調配幼兒的藥方,必定使藥品與幼兒的體質相適應,這和成人藥方有所不同。醫生固然不可以拘泥於古方來治療現代疾病,也不可以隨意亂改藥方,違背古人的用意。這個道理非常微妙,聰明的人自然會領悟。
嬰兒在兩三歲以內,完全是天真無邪的,無法表達自己的疼痛或搔癢。這個時候,脈象雖然不能作為診斷的依據,但是觀察面色、體態,或者看手指上的三關紋路,醫生反而可以找到診斷的依據。有一種被嬌慣的小孩,到了四五歲、六七歲,開始有了認知,就會產生虛假的表現。不餓說餓,不渴說渴,不癢說癢,不痛說痛。父母溺愛孩子,不知道實情,如實告訴醫生。醫生如果不加仔細觀察,就會因此誤診。這個時候,又應該從面色的表象之外去觀察,從體態的表現之外去判斷,以此來辨別真假。千萬不要被他們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