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科釋謎》~ 凡例
凡例
1. 凡例
一,是書獨闕痘症。已詳明自敘中。其餘共分二十四門。雖症變多端。或有不盡於此者。更當臨症消息。然大段備具。已足該幼科綱領。
一,二十四門症候。各著四言韻語。闡明義理。不列散文者。便誦習也。但韻語中。探源析流。義尚簡括。閱者當求意旨之所在。勿以為略而短之。
一,韻語後。各採前人議論。以相發明。要皆擇其至精至當。歸於一是。足為幼醫科律者。故書中所登。無錯雜。無重疊。無支離。無牽扯。
一,是書刪繁就簡。雖卷帙無多。實足發明病旨。遵守斯法。已大概無誤。若更神而明之。則存乎其人矣。
一,芽兒臟氣未全。不勝藥力。周歲內。非重症。勿輕易投藥。須酌法治之。即兩三歲內。形氣畢竟嫩弱。用藥亦不可太猛。峻攻驟補。反受藥累。
白話文:
這本書獨缺關於天花的症狀說明,已在自我介紹中詳細說明。其他部分共分為二十四個門類。雖然症狀變化多端,有些可能不在這裡列出,但遇到臨牀情況時,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然而,這些內容大致已經很全面,足以概括兒科的基本理論框架。
這二十四個門類的症狀,每一個都以四字的韻文形式進行詳細解釋,清楚地闡述了各症狀的道理,沒有列出散文的原因是為了方便讀者的背誦和學習。但請注意,在韻文中探討源頭和分析流動,義理仍然簡潔明瞭,讀者應該深入理解其核心思想,不要因為篇幅稍短而忽略其重要性。
在每一段韻文後,都引用了前人的觀點,以增進對症狀的理解。這些觀點都是經過精心選擇的,非常精確且恰當,集中反映了一個共同的觀點,足夠作為兒科醫生的指導原則。因此,書中的內容並無混淆、重複、零散或牽強附會之處。
這本書簡化了內容,卷帙不多,卻能充分揭示疾病的本質。遵循這些方法,通常不會出現大的錯誤。如果能夠進一步深入理解和應用,則完全取決於個人的能力。
對於初生兒和小兒而言,他們的臟腑尚未成熟,無法承受藥物的力量。在一歲以內,除非是嚴重疾病,否則不要輕易使用藥物,必須謹慎處理。即使是在二到三歲的兒童,由於身體和氣質仍然比較嫩弱,使用藥物時也不能過於猛烈。如果採取過於強烈的攻擊或補救措施,反而會使他們受到藥物的負擔。
一,兒病多由食積。固是要語。醫家不可不知。然亦有稟受薄弱。或病後虛怯。其所生病。有全無食積者。不得以此語橫亙心中。仍為消導。即或有之。亦當扶正而使積自消。消息甚微。當意會毋執。
一,古人治幼兒。或專攻。或專補。或專涼。或專熱。皆有偏處。是書宗旨一以中和當病為歸。不敢偏於攻補涼熱。
一,病家怕驚不怕瀉。醫家怕瀉不怕驚。要知驚瀉俱為重候。在病家罔知病症。固無足怪。醫家既怕瀉。又安得不怕驚耶。若存不怕之念。恐有輕心妄治以致害者。不可不慎思之也。
一,古人制幼方。必使藥品與幼兒相得。本與大方有別。醫者固不可執古方以治今病。亦不可妄作方劑。有背古人之意。此旨亦至微。明者自領之。
白話文:
孩子生病多半是因為積食,這是醫學界公認的道理,醫生不可不知。但也有天生體質虛弱,或疾病後體虛,所患疾病完全沒有積食的,不能因此就一概而論。即使有積食,也應扶助正氣,讓積食自然消散。這種微妙的道理,要用心領悟,不要執著於表面。
古人治療幼兒,有的專攻,有的專補,有的專用寒涼藥,有的專用溫熱藥,都各有偏頗。這本書的宗旨是講求中和,根據病症用藥,不偏於攻補寒熱。
病人家屬害怕孩子驚厥,不害怕腹瀉,醫生卻害怕腹瀉,不害怕驚厥。要知道,驚厥和腹瀉都是嚴重的病症。病人家屬不懂醫術,害怕驚厥,倒也情有可原。醫生既然害怕腹瀉,又怎麼能不害怕驚厥呢?如果抱持著不怕驚厥的想法,恐怕會輕率治療,造成傷害,不可不謹慎思考。
古人為兒童制定的藥方,必須與兒童體質相符,與成人藥方有差別。醫生固然不可拘泥古方來治療現代疾病,也不可隨意更改藥方,違背古人的用意。這一點非常微妙,聰明的人自然明白。
一,嬰兒兩三歲內。全屬天真。痛癢不能自達。其時脈雖不可憑。而觀色察形。或視三關指紋。醫者反得依據。有一種嬌養小兒。至四五歲六七歲。知識略開。便生詐偽。不飢為飢。不渴為渴。不癢為癢。不疼為疼。父母溺愛不知。諄諄告醫。醫若不察。便爾多誤。此又當觀色於色之外。察形於形之表。以辨其情偽者也。切勿為他瞞過。
白話文:
一、嬰兒在兩三歲以內,都屬於天真無邪的狀態,自身無法表達疼痛或搔癢。此時脈象雖然不可依賴,但醫生可以觀察嬰兒的臉色和形體,或是觀察三關的指紋來作為診斷依據。然而,有些嬌養的小孩,到了四五歲、六七歲時,逐漸懂得一些知識,便會開始裝模作樣,不餓裝餓,不渴裝渴,不癢裝癢,不痛裝痛。父母溺愛不知,便一再向醫生訴說。醫生若不仔細觀察,就會容易誤診。因此,醫生在觀察嬰兒的臉色之外,更要觀察其形體的表象,以辨別其真假虛實,切勿被孩子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