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

凡例

一、是書各循三陽三陰之六經,而又析六經所發之款症。不循經,但據款析言之,則如各經皆有頭痛之類,難於識別。不析款,但循經挨言之,則又依文順義,不能令讀者一覽易曉。故循經析款,是書所由以成。

一、仲景傷寒書,自叔和竄亂後,其六經條款,凡註釋家各以意為前後,訖無一定。獨柯氏論注,其分隸六經者,頗有理據。今綱目所定,皆依柯本。

一、論者,即仲景之傷寒論。仲景有論,繼仲景而言者亦為傷寒論也。

一、綱也者,以為主也。傷寒之論,創自仲景,故獨主仲景而取其論以為綱。目也者,以為發明也。仲景論後,說者無慮千百家,然或偏或駁,或淺或庸,無足取者甚多。故獨採叔和以下若干家,各摘其語之尤精且當者以為目。

一、各經各款,引仲景之論為綱,固已。或有遺而未備者,必其與逐款無關,不便夾入;或語意與所已錄者大同小異,故亦置之。亦有條款太繁,不必備錄者,閱者當為意會,毋以掛漏為咎。

一、各經條款,彼此相同,如各經俱備載,毋論已。其有詳於此經,不復贅於他經者,或因候治相同,或因所列之款相互,須彼此連及,故他經不必再詳。閱者當以意會,前後參看,毋得拘泥。

一、採輯前人諸說,或由理勢所及,或因仲景論之前後相附,不以世代之遠近為拘。

一、諸家方論,俱系專集,擇其至精至當者錄之,固已駢珠刻玉,各咀其英,各擷其髓矣。癸巳春,從邑中嵇氏假得欽定古今圖書集成中藝術部,按次而詳讀之,不啻深入龍宮海藏,遍賞奇寶,非復人間耳目近玩矣。私心竊喜,故特表而志之。

白話文

《凡例》

一、本書依照三陽三陰的六經體系,並進一步分析六經所對應的症狀。若不依循經絡,僅根據症狀說明,則如各經皆有頭痛等類似情況,難以區分;若不細分症狀,只按經絡順序敘述,又會流於文字表面,使讀者不易理解。因此,本書結合經絡與症狀分析,以此編撰而成。

一、張仲景的《傷寒論》自王叔和重新編排後,各註釋家對六經條文的順序各有見解,始終未有定論。唯獨柯琴的註解在劃分六經時頗具理據,本書的綱目編排即依據柯氏版本。

一、所謂「論」,即張仲景的《傷寒論》。後世繼承仲景學說而闡述者,亦屬傷寒論的範疇。

一、「綱」為主幹,因傷寒理論始於仲景,故以仲景之論為綱領;「目」為闡發,仲景之後註解者雖多,但或偏頗、或淺陋,可取者有限。因此僅選錄王叔和以下若干醫家,摘其精要恰當之語作為目。

一、各經絡與症狀皆引仲景之論為綱,若有遺漏未收錄者,或因與該症狀無直接關聯,不便穿插;或語意與已錄內容大同小異,故省略。亦有條款過於繁瑣者,未全數收錄,讀者當自行領會,勿因缺漏而責難。

一、各經條款若有重複,如已於某經詳載,他經便不再贅述。或因症狀治法相同,或因條款相互關聯,需前後參照,故他經從簡。讀者應融會貫通,避免拘泥單一經絡。

一、採錄前人學說時,或基於理論邏輯,或因與仲景論述前後呼應,不以年代遠近為限制。

一、各家方論原載於專書,本書擇其精華,如採集珠玉、萃取精髓。癸巳年春,曾借閱嵇氏所藏《古今圖書集成》藝術部,詳讀後如入龍宮寶庫,所見皆非凡物,故特此記述以誌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