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十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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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 (13)

1. 本草(二)

晦明軒記曰:此書世行久矣,諸家因革不同。今取證類本尤善者為窠模,增以寇氏衍義別本中論方多者悉為補入。又有本經別錄、先附分條之類,其數舊多差互,今亦考正。凡藥有異名者,取其俗稱注之目錄各條下,俾讀者易識。如:蚤休云紫河車;假蘇云荊芥之類是也。圖像失真者,據所嘗見皆更寫之。如:竹分淡苦堇三種;食鹽著古今二法之類是也。字畫謬誤,殊關利害。如:升、斗、疽、疸、上、下、千、十、未、末之類,無慮千數。或證以別本,質以諸書,悉為釐正;疑者闕之,敬俟來哲。仍廣其脊行,以便綴緝;庶歷久不壞。其間致力極意,諸所營制,難以具載,不敢一毫苟簡,與舊本頗異,故目之曰重修。天下名賢士夫,以舊鑑新自知矣。泰和甲子夏己酉冬日南至晦明軒謹記。

天祿琳琅書目曰: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二函,二十四冊。此書卷首有金泰和甲子刊書本記,別無序文。其自嘉祐以前所有本草諸序,皆載於卷一中,名為序例。而嘉祐間禹錫等進書奉敕,又列於書末,不入卷中。其體例殊不盡一,蓋因宋、金、元、明,輾轉重刊,互有改易故也。

按馬端臨文獻通考,載證類本草三十二卷。述晁公武讀書志云云:慎微合兩本草為一書,且集書傳所單記單方附之於本條之末。所謂兩本草者:一名補註神農本草,一名圖經本草。皆掌禹錫等先後奉敕所編。補註進於嘉祐之初,圖經進於嘉祐之末。此書猶載兩次奉敕於後,則慎微藍本於此可見。

茅考慎微此書,前後稱名亦復不一。陳氏書錄解題載大觀本草三十一卷,稱為唐慎微撰,又稱仁和縣艾晟作序,名曰經史證類本草。是合大觀本草與證類本草為一也。馬端臨文獻通考則載大觀本草三十一卷於前,又載證類本草三十二卷於後。而於大觀本草下列陳振孫所稱艾晟作序,名曰證類之名。則雖名分別,而實復混同。惟宋史藝文志直載大觀經史證類備急本草三十二卷,兩名始併為一名矣。照諸書但及大觀之名,而總無政和之號目,皆稱三十二卷,或稱三十一卷,而此本獨三十卷,並以重修政和標題,又備用之,稱與宋史備急之名互異。以卷首金泰和甲子刊書木記證之,是明時別據泰和刊本重刊行也,不以宋槧為準,故卷數標題,各有盈縮異同也。況宇文虛中所作書後,明言:慎微字審元,成都華陽人,治病百不失一,不取一錢,但以名方秘錄為請,以此士人喜之,得一藥名一方論,必錄以告云云。而文獻通考所引書錄解題,乃云慎微不知何人。考宋史,虛中字叔通,成都華陽人,大觀三年進士;建炎二年,應詔為祈請使,使金不歸;受官至翰林學士知制誥兼太常卿,封河內郡開國公;金人號為國師。據此則虛中本與慎微同鄉,故能詳其始末,又知其書,復經政和間奉敕校刊;在大觀者而非定本;故又題為政和;而分卷則三十耳。

白話文:

這本書流傳世上很久了,各家因為時代變遷而有不同的改編。現在我選取《證類本草》中最好的一部分作為基礎,再加上寇氏《衍義》別本中許多論述藥方的地方,全部補充進來。另外,還有《本經》和《別錄》等,先附在各條分類的後面。原先的數量多有錯亂,現在也考證訂正了。

凡是藥物有不同名稱的,我把俗稱標註在目錄的各條下面,讓讀者容易辨識,例如「蚤休」又叫做「紫河車」,「假蘇」又叫做「荊芥」等。圖畫失真的,根據我所見過的都重新繪製,例如竹子分為淡竹、苦竹、堇竹三種,食鹽有古今兩種製作方法等。文字筆畫的錯誤,關係重大,例如「升、斗、疽、疸、上、下、千、十、未、末」等,錯誤的地方不計其數,我或參考其他版本,或仔細校對各類書籍,全部都加以改正,有疑問的地方就先保留,期待後來的學者進一步研究。

為了方便裝訂和保存,我加寬了書脊的裝訂位置,希望它能夠長久不壞。這期間所花費的心力和精力,難以一一列舉。我不敢有絲毫的草率和敷衍。由於本書與舊版本差異較大,所以定名為「重修」。天下的賢士君子,用舊的本子來對照新的本子,自然就會明白。泰和甲子年夏天己酉月冬至日,晦明軒謹記。

《天祿琳琅書目》記載:「重修政和經史證類備用本草,共兩函,二十四冊。」這本書的卷首有金朝泰和甲子年刊印的書本記錄,沒有其他序文。嘉祐年以前的所有本草序言,都收錄在第一卷中,稱為「序例」。而嘉祐年間禹錫等人進獻此書並奉皇帝旨意,又列在書末,沒有收入正文,其體例很不統一。這是因為宋、金、元、明各朝輾轉重印,互相之間有所改動的緣故。

根據馬端臨《文獻通考》記載,《證類本草》共三十二卷,並引用晁公武《讀書志》的說法。唐慎微將兩部本草合為一書,並且把書籍傳記中所單獨記載的藥方附在每條藥物的後面。所謂的兩部本草,一部名為《補註神農本草》,一部名為《圖經本草》,都是由掌禹錫等人先後奉皇帝旨意所編撰。《補註》是在嘉祐初年進獻的,《圖經》是在嘉祐末年進獻的。這本書仍然保留了兩次奉旨進獻的記錄,由此可見唐慎微的藍本就來自於此。

考證唐慎微這本書,前後稱呼的名字也不一致。陳氏《書錄解題》記載,《大觀本草》三十一卷,稱為唐慎微撰寫,又說有仁和縣艾晟作序,名為《經史證類本草》,這就將《大觀本草》與《證類本草》合二為一了。馬端臨《文獻通考》則先記載《大觀本草》三十一卷,再記載《證類本草》三十二卷,並且在《大觀本草》的下面列出陳振孫所稱艾晟所作的序,名為《證類》之名。這樣雖然名義上有所區分,實際上又混淆了。只有《宋史·藝文志》直接記載《大觀經史證類備急本草》三十二卷,才將兩個名字合併為一個。對照其他書籍,只提及《大觀》之名,完全沒有《政和》的稱號,都說是三十二卷,或者三十一卷,而這個版本獨獨有三十卷,並且以「重修政和」作為標題,又加上「備用」二字,與《宋史》中「備急」的名稱不同。根據卷首金朝泰和甲子年刊印的書本記錄來證明,這明顯是當時另根據泰和刊本重新刊印的,而不是以宋朝刊本為標準,所以卷數和標題各有增減和不同。

況且宇文虛中所作的書後,明確說明唐慎微字審元,是成都華陽人,治病百發百中,不取一文錢,只要求將名方秘錄給他,因此讀書人很喜歡他,得到一個藥名或一個藥方理論,必定記錄下來相告。而《文獻通考》所引用的《書錄解題》卻說唐慎微不知道是什麼人。

考證《宋史》,宇文虛中字叔通,是成都華陽人,大觀三年進士,建炎二年,應皇帝詔令為祈請使,出使金朝後沒有返回,官至翰林學士知制誥兼太常卿,被封為河內郡開國公,金朝人稱他為國師。由此可知,宇文虛中和唐慎微是同鄉,所以能夠詳細了解他的始末,也了解這本書。這本書又經過政和年間奉旨校勘,在大觀年間的並非定本,所以又題名為政和,而分卷則是三十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