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胤

《中國醫籍考》~ 卷六十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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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八 (2)

1. 方論(四十六)

無庸核其書之必真。本草稱神農。素問言黃帝。固不能一一確也,此書療目之方。較為可取。則亦就書論書而已。

〔亡名氏醫眼針方論〕(藝文略。作醫眼針鉤方論。)崇文總目一卷,佚

陳詩庭曰。宋志有針眼鉤方一卷。注云。針眼。一作眼針。不著撰人。亦即此書。

〔穆氏(昌敘)眼方〕(宋志。作穆昌緒療眼諸方。注。緒。一作敘。)崇文總目一卷,佚

〔亡名氏審的眼藥歌〕崇文總目三卷,佚

〔審的選要歌〕崇文總目一卷,佚

〔劉氏(皓)眼論準的歌〕(宋志。作審的歌。)藝文略一卷,存

審的歌發揮曰。詳夫自古名人。無不從學而就功。推窮事理。盡因事以立文。須在理通。方當行用。若或言詞無據。即不足與討論以從。幼歲此道留心。亦乃數世相傳。豈敢妄違先哲。每逢同道。皆言眼疾有七十二般。及問其數。名跡難言一半。今則謹按諸家眼論。夙夜搜求。

敢推眼疾之名。果有七十二種。據其疾狀。患者頗多。論錄為歌。以貽後代。又自古諸家之眼。各有條章。病狀一一不同。數目皆書不足。或有畫作圖形。或有歌其藥性。雖則救人為切。詳之理。未周圓。遂乃按其古今。綴為歌頌。名號審的歌矣。庶使心念其言。眼看疾狀。

認識既不差錯。治療必有所憑。將用救人。永無傷橫。近見庸醫之輩。學不從師。自出胸襟。亂行針藥。或即虛時便瀉。實則不宣。或則醫嫩便針。瘡痕割烙。或即不看血忌。觸犯人神。或即誤手太深。損於榮衛。因茲疼痛。便致損傷。針刀觸著五輪。湯藥乖於臟腑。亦由病家無鑑。

信任庸醫。遂使可瘥之眸。永沉黑暗。忝為人子。曷不愍傷,故書苦口之辭。發揮歌訣義理者也。

按是書世久失其傳。考龍木總論。七十二證方論。每段攙以歌括。卷首又附審的歌發揮一篇。即知系劉皓所撰。先子門人下毛木村友賢(美種)江都岡本椿年(可久)就龍木論中。錄出以還舊觀。劉書於是得再現幽光矣。

〔療小兒眼論〕藝文略一卷,佚

〔亡名氏經驗眼藥方〕藝文略十卷,佚

〔眼論〕藝文略三卷,佚

〔楚人劉氏(豹子)眼論〕藝文略一卷,佚

〔倪氏(維德)原機啟微〕醫藏目錄二卷,存

自序曰。醫為儒者之一事。不知何代而兩途之。父母至親。有疾者而委之他人。俾他人之無親者。乃操父母之生死。一誤謬。則終身不復。平日以仁推於人者。獨不能以仁推於父母也。故於仁缺。朋友以義合。故赴其難。難雖水火兵革勿顧。故周其急。急雖金玉粟帛弗吝。或疾則曰素不審。

他者曰甲審。遂以甲者。渠者繼曰乙亦審。又更乙者。紛紜錯擾。竟不能辨。此徒能周赴於瘡痍。而不能攜援於三一也。故於義缺。己身以愛為主。飲食滋味。必欲美也。衣冠玩好。必欲佳也。嗣上續下。不敢輕也。疾至不識。任之婦人女子也。任之宗戚朋友也。任之狂巫醫卜也。

白話文:

不必去考證這些書的真偽。本草書籍稱是神農所著,素問則說是黃帝所作,本來就無法一一確定。這本書裡治療眼睛的方法,比較值得參考,所以就針對書的內容來討論。

《亡名氏醫眼針方論》(收錄在藝文略,有作《醫眼針鉤方論》)。《崇文總目》記載有一卷,現已失傳。

陳詩庭說,《宋史‧藝文志》有《針眼鉤方》一卷,註解說「針眼,一作眼針」,沒有寫作者姓名,應該就是這本書。

《穆氏(昌敘)眼方》(《宋史‧藝文志》記載為《穆昌緒療眼諸方》,註解說「緒,一作敘」)。《崇文總目》記載有一卷,現已失傳。

《亡名氏審的眼藥歌》,《崇文總目》記載有三卷,現已失傳。

《審的選要歌》,《崇文總目》記載有一卷,現已失傳。

《劉氏(皓)眼論準的歌》(《宋史‧藝文志》記載為《審的歌》),收錄在《藝文略》中,有一卷尚存。

《審的歌發揮》說,從古至今的名人,沒有不是透過學習而有所成就的。推究事物的道理,都是因為事情的發生才寫成文章。必須要道理通順,才能拿來使用。如果說的話沒有根據,就不值得拿來討論學習。我從小就對醫學很用心,而且是家傳好幾代。哪敢違背先人的教誨?每次遇到同行,都說眼睛的疾病有七十二種。但是問起病名,卻連一半都說不出來。現在我謹慎地參考各家的眼科理論,日夜研究,

終於敢說眼睛的疾病,確實有七十二種。根據這些疾病的狀況,患者非常多。我將這些記錄下來寫成歌訣,留給後代。另外,自古以來各家的眼科書籍,都有自己的條理章法,描述的疾病症狀也都不盡相同,所記載的數量也不足夠。有的畫成圖形,有的寫成藥性歌訣。雖然救人很迫切,但詳細的道理卻不夠周全。因此,我參考了古今的資料,整理成歌訣,命名為《審的歌》。希望大家心裡記住這些歌訣,眼睛觀察疾病的狀況,

認識不會有差錯,治療就會有所依據,這樣就能救人,永遠不會造成傷害。最近看到一些庸醫,學習不從師傅,自己憑空想像,亂用針藥。有的在虛弱的時候就用瀉法,實證的時候卻不疏通;有的在眼疾還沒成熟的時候就下針,造成傷口疤痕;有的不看禁忌,冒犯神明;有的下手太重,傷害到經絡。導致疼痛,甚至造成損傷。針刀碰到五輪,湯藥傷害到臟腑。也是因為病家沒有鑑別能力,

信任庸醫,導致原本可以治好的眼睛,永遠沉入黑暗。身為人子,怎能不感到悲傷?所以才寫下這些苦口婆心的話,來闡述歌訣的道理。

這本書因為年代久遠而失傳。考證《龍木總論》,發現其中「七十二證方論」每一段都摻雜了歌訣。卷首又附上《審的歌發揮》一篇。因此得知這本書是劉皓所寫。先父的門人下毛木村友賢(美種)和江都岡本椿年(可久),就從《龍木論》中整理出來,讓這本書恢復原貌。劉皓的著作才能重現光明。

《療小兒眼論》,收錄在《藝文略》中,有一卷,現已失傳。

《亡名氏經驗眼藥方》,收錄在《藝文略》中,有十卷,現已失傳。

《眼論》,收錄在《藝文略》中,有三卷,現已失傳。

《楚人劉氏(豹子)眼論》,收錄在《藝文略》中,有一卷,現已失傳。

《倪氏(維德)原機啟微》,收錄在《醫藏目錄》中,有二卷,尚存。

自序說,醫學本來是讀書人應該做的事,不知道從哪個時代開始,醫學和讀書人分道揚鑣。父母至親生病,卻要委託給外人,讓那些沒有親情關係的人,來掌握父母的生死。一旦發生錯誤,就會終身遺憾。平常對別人都能推行仁愛,卻獨獨不能對待父母,因此在仁愛方面有所缺失。朋友之間以道義相合,所以會赴湯蹈火。即使面臨水火兵革的危險,也會不顧一切。即使耗費金玉糧食,也不會吝嗇。但如果朋友生病,就會說自己不擅長,

別人說某甲擅長,於是就找某甲。接著又有人說某乙也擅長,眾說紛紜,沒有辦法分辨。這就像是只會救助外傷,而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在道義方面有所缺失。對自己以愛護為主,飲食一定要美味,穿著打扮一定要華麗,繼承祖業,承擔後代,不敢輕忽。但一旦生病,卻不知道如何處理,就交給婦女女子,或是宗族親戚朋友,或是迷信的巫醫卜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