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四十五 (3)
卷四十五 (3)
1. 方論(二十三)
父常令蔬食。曰。俟業成。乃得食肉。十五舉進士。授校書郎。集賢校理。遷著作佐郎。直史館。建隆三年。遷在拾遺。歷左補闕。開寶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禮院。嶺南平。以黃中為採訪使。廉直平恕。遠人便之。還奏利害數十事。皆稱旨。會克江表。選知宣州。太宗即位。
遷禮部員外郎。太平興國二年。知升州。丁父憂。起復視事。五年召歸闕。有薦黃中文學高第。召試中書。拜賀部員外郎。知制誥。八年。與宋白呂蒙正等。同知貢舉。遷司封郎中。充翰林學士。雍熙二年。又知貢舉。俄掌吏部選。端拱初。加中書舍人。二年。兼史館修撰。
淳化二年秋。與李沆並拜給事中參知政事。四年冬。與沆並罷。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乞留京。改澶州。至道初。構疾。詔令歸闕。特拜禮部侍郎。代至。兼秘書監。黃中素嗜文籍。既居內閣。甚以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
又李宗訥傳曰。太平興國初。詔賈黃中。集神醫普救方。宗訥暨劉錫吳淑呂文仲杜鎬舒雅皆預焉。
王應麟曰。太平興國六年十月丙戌。詔賈黃中等。於崇文院。編錄醫書。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錄十卷。名神醫普救方。御製序。
〔至道單方〕佚
按上見於針灸資生經。
〔陳氏(堯叟)集驗方〕一卷,佚
宋史本傳曰。陳堯叟。字唐夫。解褐光祿寺丞。直史館。與省華同日賜緋。遷秘書丞。久之充三司河南東道判官。時宋亳陳潁民飢。命堯叟及趙況等。分振之。再遷工部員外郎。廣南西路轉運使。嶺南風俗。病者禱神不服藥。堯叟有集驗方。刻石桂州驛。
王應麟曰。天禧二年八月丁未。內出陳堯叟所集方一卷。示輔臣。上作序。紀其事。命有司刊板。賜廣南官。仍分給天下。(玉海)
〔朗氏(簡)集驗方〕佚
宋志本傳曰。朗簡字叔廉。杭州臨安人。幼孤貧。借書錄之。多至成誦。進士及第。補試秘書省校書郎。知寧國縣。徙福清令。縣有石塘陂。歲久湮塞。募民浚築。溉廢田百餘頃。邑人為立生祠。調隨州推官。及引對。真宗曰。簡歷官無過。而無一人薦。是必恬於進者。特改秘書省著作佐郎。
知分宜縣。徙知竇州。縣吏死。子幼。贅婿偽為券。冒有其資。及子長屢訴不得直。乃訪於朝。下簡劾治。簡示以舊牘曰。此爾翁書耶。曰。然。又取偽券示之。弗類也。始伏罪。徙藤州。興學養士。一變其俗。藤自是始有舉進士者。通判海州。提點利州路刑獄官。罷知泉州。
累遷尚書度支員外郎。廣南東路轉運使。擢秘書少監。知廣州。捕斬賊馮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復歸判尚書刑部。出知江寧府。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知揚州。徙明州。以尚書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遷刑部。卒。年八十有九。特贈吏部侍郎。簡性和易。喜賓客。即錢塘。
白話文:
父親常常要他吃素食,說:「等學業有成,才能吃肉。」他十五歲就考中進士,被授予校書郎,後來擔任集賢校理,升遷為著作佐郎,並在史館任職。建隆三年,升為左拾遺,經歷左補闕。開寶八年,擔任通判定州。後來又擔任太常禮院的判官。嶺南平定後,朝廷任命黃中為採訪使,他為人廉潔正直、公平寬厚,邊遠地區的人民都很信服他。他回朝後上奏了數十件利害相關的事,都得到皇帝的肯定。正好朝廷攻克江表,選派他去擔任宣州知州。太宗即位後,他被調任為禮部員外郎。太平興國二年,他擔任升州知州,因父親過世而離職服喪,服喪期滿後又重新回朝任職。五年,朝廷召他回京,有人推薦黃中文學造詣高深,朝廷就召他到中書省考試,任命他為賀部員外郎,並擔任知制誥。八年,他與宋白、呂蒙正等人一同擔任貢舉考試的主考官,之後升遷為司封郎中,並擔任翰林學士。雍熙二年,再次擔任貢舉考試主考官,不久又掌管吏部選任官員的事務。端拱初年,加任中書舍人。二年,兼任史館修撰。
淳化二年秋,他與李沆一同被任命為給事中、參知政事。四年冬天,他與李沆一同被罷免,仍擔任原職。隔年,他擔任襄州知州,他上奏說母親年老,請求留在京城,改任澶州知州。至道初年,他生病,皇帝下詔讓他回京,特地任命他為禮部侍郎,之後又兼任秘書監。黃中平時就喜愛閱讀書籍,既然住在內閣,感到非常欣慰。二年,因病去世,享年五十六歲。
另外,《李宗訥傳》記載,太平興國初年,皇帝下令賈黃中編纂《神醫普救方》,李宗訥以及劉錫、吳淑、呂文仲、杜鎬、舒雅都參與其中。
王應麟說,太平興國六年十月丙戌日,皇帝下詔賈黃中等人在崇文院編錄醫書,雍熙三年十月,編纂完成一千卷,目錄十卷,命名為《神醫普救方》,皇帝還親自撰寫序言。
《至道單方》已失傳,據說是出自《針灸資生經》。
《陳氏(堯叟)集驗方》一卷,也已失傳。
《宋史》本傳記載,陳堯叟,字唐夫,剛開始任官時擔任光祿寺丞,後來在史館任職。他與省華同一天被賜予緋色官服。之後升遷為秘書丞,不久又擔任三司河南東道判官。當時宋州、亳州、陳州、潁州一帶的百姓鬧飢荒,朝廷命令陳堯叟以及趙況等人分別前往賑災。之後又升遷為工部員外郎,擔任廣南西路轉運使。嶺南地區的風俗是,人生病都向神明祈禱而不吃藥。陳堯叟編纂了《集驗方》,刻在桂州驛站的石碑上。
王應麟說,天禧二年八月丁未日,皇宮內拿出陳堯叟所編纂的醫方一卷,給輔臣們看。皇帝還為此寫了序言,記載這件事,並命令相關部門刊印發行,賜給廣南的官員,同時也分發給天下各處。(出自《玉海》)
《朗氏(簡)集驗方》已失傳。
《宋史》本傳記載,朗簡,字叔廉,杭州臨安人。他從小就失去父母,家境貧困,他借來書籍抄寫,很多都能背誦。考中進士後,被補任為秘書省校書郎,擔任寧國縣知縣,之後調任福清縣令。縣裡有一座石塘陂,因為年久失修而淤塞,他招募百姓疏通開挖,灌溉荒廢的田地一百多頃。當地的百姓為他建立了生祠來紀念他。之後調任隨州推官。他在面見皇帝時,真宗皇帝說:「朗簡歷任官職都沒有過失,卻沒有人推薦他,這一定是他淡泊名利所致。」於是特別將他改任秘書省著作佐郎。
之後他擔任分宜縣知縣,又調任竇州知州。縣裡的官吏過世,他的兒子年幼,女婿偽造文書,侵吞官吏的財產。等兒子長大後多次上訴都無法伸冤。於是向上朝申訴,朝廷將案件交給朗簡處理。朗簡拿出舊的文書給他看,問:「這是你父親的筆跡嗎?」他回答:「是的。」又拿出偽造的文書給他看,筆跡完全不同,他這才伏罪。之後他調任藤州,興辦學校,教化百姓,改變了當地的風俗,藤州從此開始有人考中進士。後來他擔任海州通判,又擔任利州路刑獄官,之後被罷免而擔任泉州知州。
他多次升遷,擔任尚書度支員外郎,廣南東路轉運使,之後又升遷為秘書少監,擔任廣州知州。他逮捕並斬殺了盜賊馮佐臣,之後擔任大理寺判官,調任越州知州,之後又回朝擔任尚書刑部判官,之後又擔任江寧府知府。經歷右諫議大夫、給事中,擔任揚州知州,之後調任明州。以尚書工部侍郎的官銜退休。在祭祀明堂時,晉升為刑部,之後去世,享年八十九歲。朝廷特地追贈他為吏部侍郎。朗簡性格溫和,喜歡招待賓客,他就在錢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