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四十四 (2)
卷四十四 (2)
1. 方論(二十二)
民山處輸租者苦之。下令許計斛輸錢。民賴其利。歷湖曹二州。辭曹不拜。太和四年繇太常少卿。改諫議大夫。朝廷推為宿望。拜右散騎常侍。每遷官。輒讓形於色。鄭注構宋申錫,捕逮倉卒。內外震駭。玄亮幸諫官叩延英。苦諍反復數百言。文宗未諭。玄亮置笏在陛曰。孟軻有言。
眾人皆曰殺之。未可也。卿大夫皆曰殺之。未可也。天下皆曰殺之。然後察之。乃置於法。今殺一凡庶。當稽典律。況欲誅宰相乎。臣為陛下惜天下法。不為申錫言也。俯伏流涕。帝感悟。眾亦服其不撓。繇此名重朝廷。頃之移疾歸東都。召為虢州刺史。卒。年六十六。贈禮部尚書。
玄亮晚好黃老清靜術。故所居官。未久輒去。遺言山東士人利便近。皆葬兩都。吾族未嘗遷。當歸葬滏陽。正首丘之義。諸子如命。
〔鄭氏(注)藥方〕新唐志一卷,佚
按新唐書。鄭注絳州翼城人。世微賤。以方伎遊江湖間。太和末。仕至校檢尚書左僕射。鳳翔隴右節度使。與李訓等謀誅宦者。事敗被殺。
〔韋氏(宙)集驗獨行方〕新唐志十二卷,佚
新唐書韋丹傳曰。丹子寅。推蔭累調河南府司錄參軍。李班表河陽幕府。宣宗謂宰相墀曰。丹有子否。以寅對。帝曰。與好官。乃拜侍御史。三遷度支郎中。盧鈞節度太原。表寅為副。時回鶻已破諸部入塞下。剽殺吏民。鈞欲得信。重吏視邊。寅請往。自定襄雁門五原。絕武州塞。
略雲中。逾旬注遍。見酋豪鐫諭之。視亭障守卒。增其稟約。吏不得擅以兵侵諸戎。犯者死。於是三部六蕃諸種皆信悅。召拜吏部郎中。出為永州刺史。還為大理少卿。久之拜江西觀察使。政簡易。南方以為世官。遷嶺南節度使。南詔陷交趾。撫兵積備。以干聞。加檢校尚書。
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咸通中卒。
〔玉壺備急方〕(崇文總目。作別集玉壺備急大方。)宋志三卷(崇文總目。作一卷。)佚
〔司空氏(輿)發焰錄〕新唐志一卷注曰。圖父。大中時商州刺史。佚
舊唐書司空圖傳曰。圖父輿精史術。大中初。戶部侍郎盧弘正領鹽鐵。奏輿為安邑兩池稅鹽使。檢校司封郎中。先是鹽法條例疏闊。吏多犯禁。輿乃特定新法十條奏之。至今以為便。入朝為司門員外郎。遷戶部郎中。卒。
〔許氏(詠)六十四問〕(宋志。作六十四問方秘要方。注曰。詠。一作泳。)新唐志一卷,佚
按新唐書宗室傳曰。永安壯王孝基曾孫涵子鰅。貞元初為饒州別駕。妾高以善歌入宮。因御醫許泳通書坐誅。宋志注。作許泳。豈其人歟。
〔青蘿子道光通元秘要術〕(崇文總目。無青蘿子道光五字。不著撰人名氏。)新唐志三卷注曰。失姓。咸通人。佚
〔葉氏(長文)啟玄子元和紀用經〕宋志一卷,存
白話文:
住在山區繳納租稅的百姓感到很痛苦。朝廷下令允許他們將實物租稅折算成錢幣繳納,百姓因此獲得便利。李玄亮曾歷任湖州和曹州二地的地方官,但拒絕在曹州就職。唐太和四年,他從太常少卿升任諫議大夫。朝廷認為他德高望重,又任命他為右散騎常侍。每次升官,他都面露謙讓之色。當時,鄭注陷害宋申錫,朝廷倉促逮捕宋申錫,朝廷內外都感到震驚。李玄亮冒著危險,在延英殿向皇帝進諫,反覆爭辯了數百次,唐文宗仍然沒有聽從。李玄亮將笏板放在台階上說:「孟子說過,『眾人都說該殺這個人,但還不能殺;卿大夫都說該殺這個人,但還不能殺;天下人都說該殺這個人,然後再仔細審察,確定罪名後才能依法處置。』如今處決一個普通百姓,尚且要查考典籍法律,何況要誅殺宰相呢?我為陛下愛惜天下法律,並不是為宋申錫說情。」說著,他伏地痛哭流涕。唐文宗被感動,朝臣們也佩服他的正直不屈。李玄亮因此在朝廷中聲望很高。不久,他因病回到東都,朝廷又任命他為虢州刺史,後來去世,享年六十六歲。朝廷追贈他為禮部尚書。
李玄亮晚年喜歡黃老學說,崇尚清靜無為,因此他在任官時,往往不久就辭官離去。他留下遺言說,山東一帶的士人為了圖方便,都葬在兩都,而我們家族從未遷葬,我死後應該葬在滏陽,回歸故里,這是正首丘之義。他的兒子們都遵照他的遺囑辦理。
【鄭氏(注)藥方】《新唐志》記載有一卷,但已散失。
據《新唐書》記載,鄭注是絳州翼城人,出身卑微,以醫術遊走江湖。唐太和末年,他做官至校檢尚書左僕射、鳳翔隴右節度使。他與李訓等人密謀誅殺宦官,事敗後被殺。
【韋氏(宙)集驗獨行方】《新唐志》記載有十二卷,但已散失。
《新唐書·韋丹傳》記載,韋丹的兒子韋寅,因為父蔭,多次調任,擔任河南府司錄參軍。李班推薦他到河陽幕府任職。唐宣宗問宰相崔瓘說:「韋丹有兒子嗎?」崔瓘以韋寅回奏。唐宣宗說:「給他一個好官職吧。」於是任命他為侍御史。後來,他多次升遷,擔任度支郎中。盧鈞擔任太原節度使時,推薦韋寅為副手。當時,回紇已經擊敗各部,進入邊塞,搶掠殺害官吏和百姓。盧鈞想得到邊境的信任,重視邊境官吏,韋寅請求前往。他從定襄、雁門、五原,越過武州塞,巡視了雲中一帶。經過十多天的時間,他遍訪各處,會見了部落首領,向他們曉以大義。他視察了邊防哨所,增加了士兵的糧餉。並規定官吏不得擅自出兵侵擾戎狄,違者處死。於是,三部六蕃各部落都信服歸附。朝廷召他回朝,任命他為吏部郎中,又外放他為永州刺史。之後,他回朝擔任大理少卿。不久,又任命他為江西觀察使。他的為政簡潔寬鬆,南方百姓都認為他是世代為官的世家子弟。後來,他升任嶺南節度使。當時南詔攻陷交趾,他安撫士兵,積極防備。他把情況上報朝廷,朝廷加封他為檢校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唐咸通年間去世。
【玉壺備急方】(《崇文總目》作《別集玉壺備急大方》)《宋志》記載有三卷(《崇文總目》作一卷),但已散失。
【司空氏(輿)發焰錄】《新唐志》記載有一卷,書中注釋說:司空輿的父親司空圖,唐大中年時任商州刺史。此書已散失。
《舊唐書·司空圖傳》記載,司空圖的父親司空輿精通史書。唐大中初年,戶部侍郎盧弘正主管鹽鐵事務,奏請任命司空輿為安邑兩池稅鹽使,並兼任檢校司封郎中。之前,鹽法條例疏漏,官吏大多違法亂紀。司空輿於是制定了新的十條法規,上奏朝廷,至今仍然被認為很方便可行。他入朝擔任司門員外郎,後升任戶部郎中,最後去世。
【許氏(詠)六十四問】(《宋志》作《六十四問方秘要方》,注釋說:許詠,也有一種寫法是許泳。)《新唐志》記載有一卷,但已散失。
據《新唐書·宗室傳》記載,永安壯王李孝基的曾孫李涵的兒子李鰅,在貞元初年擔任饒州別駕。李鰅的妾高氏因為擅長唱歌被選入宮中,御醫許泳因為與她私通書信而被處死。《宋志》的注釋寫作許泳,不知道是否是同一個人。
【青蘿子道光通元秘要術】(《崇文總目》沒有“青蘿子道光”五字,也沒有記載作者姓名。)《新唐志》記載有三卷,書中注釋說:作者姓名已失傳,是唐咸通年間的人。此書已散失。
【葉氏(長文)啟玄子元和紀用經】《宋志》記載有一卷,現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