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胤

《中國醫籍考》~ 卷四十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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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3)

1. 方論(二十二)

工部尚書致仕許寂序曰。昭皇在御。余嘗布衣奉詔。講易禁殿。忤言驚俗。尋乞還山。茹芝採藥。與羽人梁自然。為山水師友。丹灶之外。博究經方。救世活人。歲千百數。春和秋爽。多歷名山。一日授余啟元三章曰。君食熟酪。可施此藥。余雖敬受。莫測其所謂也。后辟兵入蜀。

方悟熟為蜀。因施藥治人。多獲康愈。由是蜀人遂無夭枉。同光從王入朝。齒髮已衰。旋乞致仕。卜林泉於洛。居歲余。又悟酪為洛。自洛人得藥。起死者不可勝數。白牛師語。歷驗無差。食於蜀。食於浴。余神其事。乃書經之首。以傳後世。

程永培跋曰。宋史藝文志。載有啟元子元和紀用經一卷。世傳絕少。李時珍著本草綱目。引用方書。無所不採。而獨遺此卷。或未嘗寓目耶。王肯堂準繩。曾引其說。以後諸家。絕未見有用其方者。今按此卷。乃傳自越之許寂。寂本四明山道士。後至蜀歷官至尚書。蜀降唐遂家於洛。

寂於蜀洛兩郡。治人病無不愈。余偶得之。如獲至寶。是夜虛室生白。乃此書之光也。執方療病。輟應手愈。第本有闕字。然木亦不刊。留之以待補者。余乃據啟元子素問原注補之。尚有不及補者。則目力所限。考據難周。又不敢參以私意。仍留木以俟博覽君子。

按乾隆中程永培刊六醴齋叢書。收有是書。無葉長文序。題云唐啟玄子王冰著。又有許寂序。所言虛誇難信。然檢其文。決非宋以後物。且與陳氏三因方所引相合。則要為古書無疑矣。

〔蘇氏(越)群方秘要方〕(宋志注。要一作會。)新唐志三卷,佚

〔李氏(繼皋)南行方〕(崇文總目。作南得方。)新唐志三卷(崇文總目。作十卷。)佚

〔唐宣成公太和濟要方〕(舊闕唐宣成公四字。今據藝文略錄之。宋志。作濟安。)崇文總目五卷(宋志。作一卷。)佚

〔白氏(仁敘)唐興集驗方〕新唐志五卷,佚

〔包氏(會)應驗方〕新唐志一卷(宋志。作三卷。)佚

〔梅氏(崇獻)方〕(藝文略。作道士梅崇獻。)新唐志五卷,佚

〔醫門秘錄〕崇文總目五卷,佚

〔姚氏(和眾)延齡至寶方〕(舊作董延齡至寶方。今據藝文略改訂。崇文總目。作姚和撰誤。)新唐志十卷,佚

錢侗曰。延齡至寶方十卷。姚和撰。按唐志宋志。延齡上。並有眾童二字。通志略。刪去童字。作姚和眾撰。以眾字併為人名。謬矣。後醫書類五。有保童方一卷。宋志。亦作姚和眾撰。則又承通志之誤。

按唐志延齡上。有眾童二字者。是上文有姚和眾童子秘訣二卷。故誤添此字。錢侗謂以眾字併為人名。謬。此說反非。證類本草。多引姚和眾方。

〔李氏(昭明)嵩臺集〕新唐志三卷,佚

〔陳氏(元)北京要術〕新唐志一卷注曰。元為太原少尹。(崇文總目。作二卷。),佚

白話文:

工部尚書退休的許寂在序中寫道:昭皇在位時,我曾以平民身分奉詔在宮殿講《易經》。因為直言不諱,驚世駭俗,不久便請求回山林。在那裡,我採集靈芝草藥,與道士梁自然結為山水知己。除了煉丹之外,我也廣泛研究醫學經典,救治世人,每年治癒的病人成千上百。每到風和日麗的春秋時節,我就遊歷名山。

有一天,梁自然傳授給我《啟元》三章,說:「你吃了熟酪,就可以用這個藥方。」我雖然恭敬地接受,卻不明白他的意思。後來為了躲避戰亂,我到了四川,這才領悟到「熟」指的是「蜀」。我用這個藥方治療病人,多數都能康復痊癒。因此,蜀地人民很少有早夭的。

後來我跟隨王同光入朝,但當時我已年老體衰,於是又請求退休。我選擇在洛陽的林泉定居。過了一年多,我才又領悟到「酪」指的是「洛」。自從洛陽人得到這個藥方,被治癒起死回生的人不計其數。這與白牛師所說的話完全吻合,沒有任何差錯。在蜀地使用這個藥方有效,在洛陽使用也有效,我認為這件事非常神奇,所以把它寫在醫學經典的首篇,以傳給後世。

程永培跋文中寫道:《宋史·藝文志》記載有《啟元子元和紀用經》一卷,但世間流傳極少。李時珍在撰寫《本草綱目》時,廣泛引用各種醫學方書,卻獨獨遺漏了這部書,或許是他沒有見過吧。王肯堂在《準繩》中曾引用過其中的說法,但後來的醫家都沒見到使用過這個方子的。現在我考證這部書,得知它出自越地的許寂。許寂原本是四明山道士,後來到了蜀地做官,官至尚書。蜀地歸降唐朝後,他就定居在洛陽。

許寂在蜀地和洛陽兩地治病,沒有不治好的。我偶然得到了這本書,如同獲得至寶。得到書的當晚,空蕩蕩的房間裡竟然出現了白光,這一定是這本書發出的光芒。用書中的藥方治病,一用就見效。只是書中有些字缺失,因此我沒有重新刊印。我保留這些缺字,等待有人來補全。我根據《啟元子素問原注》來補全,但有些地方仍然無法補全,那是因為我視力有限,考據困難,也不敢妄加自己的意思。所以我仍然保留原貌,等待博學君子來補充完善。

根據考證,乾隆年間程永培刊印的《六醴齋叢書》中收錄了這本書,但沒有葉長文的序言,書名被題為唐朝啟玄子王冰所著。另外,還有許寂的序言,其中所說的內容虛誇難信。然而,仔細檢查書中的文字,可以確定它絕不是宋朝以後的東西。而且它與陳氏《三因方》中引用的內容相符,因此可以肯定它是一本古書。

以下列出一些古醫書的名稱和作者,並說明這些書已經失傳。

  • 《蘇氏(越)群方秘要方》(宋志記載,要字又作會字)。《新唐志》三卷,已失傳。
  • 《李氏(繼皋)南行方》(《崇文總目》作《南得方》)。《新唐志》三卷(《崇文總目》作十卷),已失傳。
  • 《唐宣成公太和濟要方》(舊文缺少唐宣成公四個字,現在根據《藝文略》補上。《宋志》作《濟安》)。《崇文總目》五卷(《宋志》作一卷),已失傳。
  • 《白氏(仁敘)唐興集驗方》。《新唐志》五卷,已失傳。
  • 《包氏(會)應驗方》。《新唐志》一卷(《宋志》作三卷),已失傳。
  • 《梅氏(崇獻)方》(《藝文略》作道士梅崇獻)。《新唐志》五卷,已失傳。
  • 《醫門秘錄》。《崇文總目》五卷,已失傳。
  • 《姚氏(和眾)延齡至寶方》(舊文作董延齡至寶方,現在根據《藝文略》改訂。《崇文總目》作姚和撰誤)。《新唐志》十卷,已失傳。

錢侗說:《延齡至寶方》十卷,是姚和撰寫的。根據唐志和宋志,《延齡》之前都有「眾童」二字。《通志略》刪去了「童」字,寫作姚和眾撰,把「眾」字當成了人名,是錯誤的。後來的醫書類中,有《保童方》一卷,《宋志》也寫作姚和眾撰,這又是承襲了《通志》的錯誤。

根據考證,《唐志》中《延齡》之前有「眾童」二字,是因為上文有《姚和眾童子秘訣》二卷,所以誤加了這個字。錢侗說把「眾」字當成人名是錯誤的,其實這個說法反而是錯的。《證類本草》多次引用了姚和眾的藥方。

  • 《李氏(昭明)嵩臺集》。《新唐志》三卷,已失傳。
  • 《陳氏(元)北京要術》。《新唐志》一卷,註解說陳元是太原少尹(《崇文總目》作二卷),已失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