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六 (10)
卷二十六 (10)
1. 方論(四)
不知其中固有專指營傷寒者。亦有兼指衛中風者。蓋中風與傷寒。可分為二名。又可合而俱稱傷寒。是以中風與傷寒為病。自古通謂之傷寒。如傷寒一二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之類。是皆兼論中風於言外者也。乃因傷寒二字居首。悉列中篇。以亦有據。但既有營傷寒為中篇之說。
則後人倘有執泥。而謂與中風無涉者。從茲殆矣。又將發汗已發汗病不解發汗之類。皆列於中篇。意以發汗者。必麻黃湯證也。不知麻黃湯固為發汗之劑。桂枝湯雖云解肌。亦稱發汗。觀於篇中所云。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云云。結之曰。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則桂枝湯。亦稱發汗可知矣。烏得以凡云發汗者。皆入營傷寒之篇也。又據營衛俱中風寒者為下篇。凡脈浮緊。及傷寒脈浮者。皆入焉。即舉其所注而辨之。其一卷第一證。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注曰。尺寸俱浮者。知為病在太陽。又曰。揭太陽之總病。為三篇之大綱云云。
似知或中風。或傷寒。或風寒兩傷。凡屬太陽者。皆當浮脈矣。又據其三卷第十三證。傷寒脈浮滑。此表有熱。注曰。傷寒脈不浮。浮者風也。何與三陽大綱之注。自相矛盾。而獨指浮為風耶。遂將凡脈浮緊。及傷寒脈浮者。皆入風寒兩傷之篇。非矣。不特此也。其三卷三十五證。
傷寒胸中有熱。注云。熱以風言。第三十八證。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譫語者。以有熱也。注曰。熱。風也。豈不知始自太陽者。或中風。或傷寒。皆能成熱。故索問熱論曰。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焉得獨以熱為風乎。遂將凡傷寒有熱、及發熱及如瘧之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者。
皆入風寒兩傷之篇。謬亦甚矣。方氏之心。無非欲立異以為高。故其編次。悉更舊本。前者後之。後者前之。諸篇皆有更移。太陽三篇為甚。將欲求勝於叔和乎。設使人各一見以自高,何時復出仲景而始定。奈何人也。敢妄意有更。
汪琥曰。傷寒條辨。明歙人方有執著。書凡八卷。先圖說。次削例。又次辨太陽病。以風傷衛為上篇。分第一卷。寒傷營為中篇。分第二卷。營衛俱傷為下篇。分第三卷。陽明少陽二經病。分第四卷。三陰經病。分第五卷。風溫雜病。及霍亂陰陽易差後等病。分第六卷。痙濕暍。
及辨脈法。分第七卷。汗吐下可不可。分第八卷。後又附鈔本草。其條辨仲景六經篇文。可謂詳且盡矣。
四庫全書提要曰。傷寒論條辨八卷。附本草鈔一卷。或問一卷。痙書一卷。明方有執撰。有執字中行。歙縣人。是書刻於萬曆壬辰。前有己丑自序一篇。又有辛卯後序一篇。又有癸巳所作引一篇。則刻成時所加也。大旨以後漢張機傷寒卒病論。初編次於王叔和。已有改移、及金成無己作注、又多所竄亂。
白話文:
方有執的理論,並非專門針對傷寒,也包含了衛氣受風邪侵襲的情況。一般來說,「中風」和「傷寒」可以視為兩種不同的病名,但也可以合併稱為「傷寒」。因此,自古以來,中風與傷寒這兩種疾病,通常被統稱為傷寒。例如,傷寒一兩天後,如果沒有出現陽明或少陽的症狀,就表示疾病沒有傳變。這些情況都暗示了中風也包含在傷寒的討論範圍內。只不過因為「傷寒」二字擺在前面,所以就把這些內容放在了中篇,看起來似乎也有道理。但如果因此有人執著地認為這些都與中風無關,那就大錯特錯了。另外,像「發汗已發汗病不解又發汗」等內容,也被放在中篇,這似乎暗示了發汗治療就一定是麻黃湯證。其實,麻黃湯確實是發汗的方劑,但桂枝湯雖然說是解肌,也具有發汗的作用。就像條文中說的「病人常常自己出汗,這是營氣調和的表現」,然後結論說「再次發汗,營衛調和就會痊癒,適合使用桂枝湯」,這就說明桂枝湯也具有發汗的作用。怎麼能因為只要提到發汗,就都歸類到營傷寒的範圍呢?
再者,他把「營衛俱受風寒」的情況放在下篇,凡是脈象浮緊或傷寒脈浮的,都歸於此類。我們來分析他所做的註解。在第一卷的第一個症狀「太陽病,脈浮、頭項強痛且惡寒」中,註解說「寸關尺的脈都浮,表示病在太陽」,又說「揭示太陽的總病,是這三篇的大綱」,這似乎表示不管是中風、傷寒,或是風寒兩者都受侵襲,只要屬於太陽病,就應該出現浮脈。然而,再看第三卷的第十三個症狀「傷寒脈浮滑,這是表有熱的表現」,註解卻說「傷寒脈不應該是浮的,浮脈代表是風邪」,這不是與前面太陽病綱領的註解自相矛盾嗎?怎麼單獨把浮脈就解釋成是風邪呢?於是他就把凡是脈象浮緊,以及傷寒脈浮的都歸類到「風寒兩傷」的篇章,這是不對的。不僅如此,第三卷的第三十五個症狀「傷寒胸中有熱」,註解說「熱是用風來解釋的」;第三十八個症狀「傷寒十三天沒有好轉,病情傳變出現譫語,是因為有熱」,註解說「熱,是風邪引起的」。難道不知道,從太陽開始的疾病,不管是中風還是傷寒,都可能產生熱嗎?所以《熱論》說:「人受寒邪侵襲,就會導致發熱」,怎麼能單獨把熱歸咎於風邪呢?因此,他就把所有傷寒有熱、發熱,以及像瘧疾一樣發冷發熱,熱多寒少的,都歸類到「風寒兩傷」的篇章,這真是大錯特錯了。方有執的想法,無非是想標新立異,所以他修改了舊的編排方式,把前面的放在後面,後面的放在前面,各篇都有改動,尤其太陽三篇改動最大,他是想勝過王叔和嗎?如果每個人都想憑自己的見解來抬高自己,那何時才能出現像仲景一樣的人來做最後的定論呢?這實在是太過分了,竟然敢隨意改動經典!
汪琥說,《傷寒條辨》是明朝歙縣人方有執所寫的,共八卷。首先是圖說,接著是刪除舊例,然後是辨析太陽病,把風邪傷衛氣歸為上篇,分為第一卷;寒邪傷營氣歸為中篇,分為第二卷;營衛俱傷歸為下篇,分為第三卷;陽明少陽兩經病分為第四卷;三陰經病分為第五卷;風溫雜病,以及霍亂陰陽易差後等病分為第六卷;痙濕暍,以及辨脈法分為第七卷;汗吐下等治療方法的可行性分為第八卷。最後還附上了抄錄的本草內容。他對仲景《傷寒論》六經篇章的辨析,可謂詳細且完整。
《四庫全書提要》說,《傷寒論條辨》共有八卷,附有《本草鈔》一卷,《或問》一卷,《痙書》一卷,是明朝方有執所寫。方有執字中行,是歙縣人。這本書刊刻於萬曆壬辰年,前面有己丑年的自序,又有辛卯年的後序,還有癸巳年所寫的引言,這些都是在刊刻時加入的。這本書的大意是認為,後漢張仲景的《傷寒卒病論》,最初由王叔和整理編次,已經有了改動,加上金成無己的注釋,又有很多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