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胤

《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六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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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六 (2)

1. 方論(四)

四庫全書提要曰。傷寒論十卷。漢張機撰。晉王叔和編。金成無己注。明理論三卷。論方一卷。則無己所自撰。以發明機說者也。叔和高平人。官太醫令。無己聊攝人。生於宋嘉祐治平間。後聊攝地入於金。遂為金人。至海陵王正隆丙子。年九十餘尚存。見開禧元年曆陽張孝忠跋中。

明吳勉學刻此書。題曰宋人。誤也。傷寒論。前有宋高保衡孫奇林億等校正序。稱開寶中節度使高繼沖曾編錄進上。其文理舛錯。未能考正。國家詔儒臣。校正醫書。今先校定仲景傷寒論十卷。總二十二篇。合三百九十七法。除重複有一百二十三方。(案一十三。原本誤作一十二。

今改正。)今請頒行。又稱自仲景於今八百餘年。惟王叔和能學之云。而明方有執作傷寒論條辨。則詆叔和所編。與無己所注。多所改易竄亂。並以序例一篇。為叔和偽託而刪之。國朝喻昌作尚論篇。於叔和編次之舛。序例之謬。及無己所注。林億等所校之失。攻擊尤詳。皆重為考定。

自謂復長沙之舊。其書盛行於世。而王氏成氏之書遂微。然叔和為一代名醫。又去古未遠。其學當有所受。無己於斯帙。研究終身。亦必深有所得。似未可概從屏斥。盡以為非。夫朱子改大學。為一經十傳。分中庸為三十三章。於學者不為無裨。必以謂孔門之舊本如是。則終無確證可憑也。

今大學中庸。列朱子之本於學官。亦列鄭元之本於學官。原不偏廢。又烏可以後人重定此書。遂廢王氏成氏之本乎。

〔成氏(無己)明理論〕(宋志冒嚴器之三字。)宋志四卷,存

藥方論自序曰。制方之體。宣通補瀉輕重澀滑燥濕十劑。是也。制方之用。大小緩急奇偶復七方。是也。是以制方之體。欲成七方之用者。必本於氣味生成。而制方成焉。其寒熱溫涼四氣者生乎天。酸苦辛鹹甘淡六味者成乎地。生成而陰陽進化之機存焉。是以一物之內。氣味兼有。

一藥之中。理性具矣。主對治療。由是而出。斟酌其宜。參合為用。君臣佐使。各以相宜。宣攝變化。不可勝量。一千四百五十三病之方。悉自此而始矣。其所謂君臣佐使者。非特謂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使。三品之君臣也。制方之妙。

的與病相對。有毒無毒。所治為病主。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擇其相須相使。制其相畏相惡。去其相反相殺。君臣有序。而方道備矣。方宜一君二臣三佐五使。又可一君二臣九佐使。多君少臣。多臣少佐。則氣力不全。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

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所謂遠近者。身之遠近也。在外者身半以上。同天之陽。其氣為近。在內者身半以下。同地之陰。其氣為遠。心肺位膈上。

白話文:

《四庫全書提要》說,《傷寒論》共十卷,是漢代張機撰寫,晉代王叔和整理編纂,金代成無己注解。而《明理論》三卷和《論方》一卷,則是成無己自己撰寫,用來闡發張機的學說。王叔和是高平人,曾任太醫令;成無己是聊攝人,生於宋朝嘉祐、治平年間,後來聊攝地區劃歸金朝,他就成了金朝人。根據開禧元年歷陽張孝忠的跋文記載,成無己在海陵王正隆丙子年(西元1156年),九十多歲時仍然健在。

明朝吳勉學刊刻這本書時,題名為宋人著作,這是錯誤的。《傷寒論》前面有宋代高保衡、孫奇、林億等人的校正序文,提到開寶年間,節度使高繼沖曾將此書編錄進獻,但因為內容文理錯亂,無法考證。國家下令讓儒臣校正醫書,首先校定了張仲景的《傷寒論》十卷,共二十二篇,合共三百九十七種治法,除去重複的,共有二百七十四方(原誤記為二百七十五方,今已更正)。他們請求朝廷頒行此書。序文又說,自張仲景至今八百多年,只有王叔和能繼承他的學說。然而明代方有執寫了《傷寒論條辨》,卻批評王叔和的編纂和成無己的注解,認為其中有許多改動和竄亂之處,甚至認為序例一篇是王叔和偽託而刪改的。清朝喻昌寫了《尚論篇》,更詳細地抨擊王叔和編次的錯誤、序例的謬誤,以及成無己的注解和林億等人的校正失誤,並且重新進行了考訂,聲稱恢復了張仲景的原貌。他的著作在世上廣為流傳,而王叔和、成無己的著作因此逐漸衰微。然而王叔和是一代名醫,又離古代不遠,他的學問應該有所傳承。成無己對此書研究了一生,也必然有深刻的領悟,似乎不應全部屏棄,完全認為他們是錯的。就像朱熹改《大學》為一經十傳,將《中庸》分為三十三章,對學人來說不是沒有幫助,但如果認為孔子的原本就是這樣,終究沒有確鑿的證據可以證明。

現在,《大學》、《中庸》既有朱熹的版本在學官推廣,也有鄭玄的版本在學官推廣,並未偏廢任何一方。又怎能因為後人重新考訂了此書,就廢棄王叔和、成無己的版本呢?

〔成氏(無己)明理論〕(宋史中誤題為嚴器之所撰)宋史記載有四卷,現在仍有流傳。

《藥方論自序》說:擬定方劑的原則,要使用宣、通、補、瀉、輕、重、澀、滑、燥、濕這十種藥性。擬定方劑的運用,則有大、小、緩、急、奇、偶、復這七種方法。因此,擬定方劑的原則,是為了實現七種方劑的運用,必須基於藥物的氣味屬性,才能擬定出方劑。寒、熱、溫、涼這四種藥性是天所賦予的,酸、苦、辛、鹹、甘、淡這六種藥味是地所生成的。氣味生成,陰陽運化的規律就存在其中。所以,一個藥物中,會兼具氣味屬性;一味藥材中,就具備了藥理屬性,用來治療疾病的配伍,就是由此而來的。要酌量使用,相互配伍,使君藥、臣藥、佐藥、使藥,都能各得其所,變化運用,難以窮盡。一千四百五十三種疾病的方劑,都是由此而來的。所謂的君藥、臣藥、佐藥、使藥,並不僅僅是指上藥一百二十種為君藥,中藥一百二十種為臣藥,下藥一百二十五種為佐藥和使藥。這是指三品藥性的君臣關係。擬定方劑的奧妙,在於藥性要與病情相對應,無論藥物是否有毒性,所治療的疾病才是重點。針對疾病的主要用藥稱為君藥,輔助君藥的稱為臣藥,引導臣藥發揮藥效的稱為使藥。要選擇相輔相成的藥物,制約相互畏懼的藥物,去除相反相殺的藥物。君臣有序,方劑之道才能完備。一般方劑宜使用一味君藥,二味臣藥,三味佐藥,五味使藥。也可以是一味君藥,二味臣藥,九味佐藥使藥。君藥太多,臣藥太少;或者臣藥太多,佐藥太少,都會導致藥力不全。一味君藥配二味臣藥,是小劑量的配伍;一味君藥配三味臣藥、五味佐藥,是中等劑量的配伍;一味君藥配三味臣藥、九味佐藥,是大劑量的配伍。一味君藥配二味臣藥,是奇數的配伍;二味君藥配四味臣藥,是偶數的配伍;二味君藥配三味臣藥,是奇數的配伍;二味君藥配六味臣藥,是偶數的配伍。相近的病症用奇數的配伍,較遠的病症用偶數的配伍。所謂的遠近,是指病邪所在部位的遠近。病在身體上半部,與天的陽氣相合,其病氣屬近;病在身體下半部,與地的陰氣相合,其病氣屬遠。心肺部位在膈膜之上,屬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