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四 (6)
卷二十四 (6)
1. 方論(二)
不知傷寒論。原非專論傷寒內也。例之大概。謂四時皆有外感之氣。惟冬月乃正傷寒之名。欲推廣而反成拘執矣。更為引伸春溫夏暑瘧病熱病疫病。原思於傷寒外。多所論列。因醫聖自序中。言傷寒疑似之間。誤人階厲。故欲辨其是非。以附益原書之義也。但於諸證。不為條分縷晰。
一如凡例之制。乃參雜反復。籠統鋪敘以成文。既無太史公伯夷列傳手筆。必見方鑿圓枘。否則重樓疊嶂矣。例不成例。序不成序。是其才力之不逮。體認之未真。以尊崇闡發之心。竟成儒者自分兩歧。迄難合一。何也。以醫聖原兼萬病。而論其一。叔和之例。欲分萬病為萬也。
至於詳明時令氣化。以別疾病感受。仍是分晰異同之見。何其冗亂無紀乎。因而及於藥治之遲早。風土之涼燠。以為明切。實皆郛廓。不能得傷寒論之精深。雖欲有言。不能不流為冒語也。復敘六經傷寒。及兩感之脈證。與各有愈期不治之故。在傷寒論中已明。此非贅疣耶。
最是初感風寒二邪。大關巨節。默無分剖。又何疏乎。卻將壞證。牽入溫瘧等症。既明溫暑瘧熱疫證。不同傷寒。分時異感。各成一病。又忽有四變之說。殊覺自相秦越。更及遲治誤治諸條。曰若曰凡。縱再增益千百。亦苦於掛少漏多。發凡起例,不言全書持綱攜領之處。而以己意氾濫舉之。
曰此書之例。書自書而例自例。何以使人讀例。而得書之簡潔精微乎。將徒畫蛇之足。續鳧之踁而已。末雖明生愈死亡之機。終亦不可勝言,總因不能合全書。以為體會。撮其易簡之善。著為知從之法。乃以為既緝是書。不可不以推廣為發明。本欲附驥名彰。立言不朽。抑知後人不少假借。
細加指摘也耶。愚故原其初念。本在遵循。非蒙違戾。而智淺才薄。不能心得全書精義。乃欲以多求勝。備其闕略。豈知醫聖之文。言近而指遠。辭簡而意該乎。然醫聖數千年正學。賴此不墜。其功亦不在衛敬仲序詩之下。詩序雖經朱子刪駁。而古遠所傳。於今不泯。則叔和之例。
可以比照杜氏以例例春秋矣。至可例與否。例之當否。其例具在。叔和不能自達其意者。後之讀例君子。可以代明。何必削之。不許天下共見聞。而求其公是耶。方氏謂以傳先經非體。愚謂例也。非傳也。傳必附經。例則仍可首例也。倘叔和當日。能將所謂溫暑瘧熱疫諸證。
各就專門。分撰附經。詳其脈論。精言治法。以述寓作。如朱子之補大學。豈非醫聖之高弟。醫門之功臣乎。不能為此。而於例中叢脞言之。吾知其於此數證原委亦未大明。約略敷衍。不意乃成罪案。因此沒其緝書原志。則亦大可惜矣。
又曰。辨脈一篇。的是醫聖原文。其辭簡括。其義深長。與傷寒雜病論。心思筆致。皆足令人紬繹不盡。推暨無方矣。蓋辨脈為論證之先務。所以叔和敘次為第一。不可謂以傳僣經也。既非叔和所能擬議。原為醫聖高文巨典。不妨置之諸論之首。以重診視之事矣。於平脈分篇是否。
白話文:
這篇文章主要在評論一本名為《傷寒論》的醫學著作,以及其作者王叔和的註解方式。
文章認為,王叔和的註解並未真正理解《傷寒論》的精髓,反而使其變得更加混亂。他指出:
- 《傷寒論》不只談論傷寒,還包括其他外感疾病,王叔和的註解卻將其侷限於傷寒,反而變得狹隘。
- 王叔和的註解缺乏條理,內容雜亂重複,像雜燴一般,無法讓人清楚理解。
- 他認為,王叔和沒有詳細說明不同疾病的時令氣候和發病原因,反而以籠統的方式描述,沒有抓住重點。
- 王叔和的註解將溫病、瘧疾等病證,與傷寒混為一談,自相矛盾。
- 王叔和的註解沒有抓住《傷寒論》的核心要點,反而加入許多自己的想法,導致內容繁雜而難以理解。
- 文章認為,王叔和的註解就像畫蛇添足,沒有提升《傷寒論》的價值,反而讓人更難理解。
- 文章認為,王叔和沒能將溫病等疾病獨立出來,詳細論述,是很可惜的。如果能這樣做,王叔和就能成為像朱熹一樣偉大的學者。
- 文章稱讚《傷寒論》的「辨脈」篇是醫聖張仲景的原文,內容精煉,含義深遠,應該放在所有章節的最前面,凸顯診脈的重要性。
總而言之,這篇文章批判王叔和的註解,認為他沒有理解《傷寒論》的精髓,反而讓內容變得更加混亂。文章肯定《傷寒論》的價值,並強調其內容的精煉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