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胤

《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四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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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4)

1. 方論(二)

熱入血室。譫語如狂等證。或因傷寒。或非傷寒。紛紜雜沓之中。正可思傷寒雜病合論之旨矣。蓋傷寒之外皆雜病。病不脫六經。故立六經。而分司之。傷寒之中。最多雜病。內外夾雜。虛實互呈。故將傷寒雜病。而合參之。此扼要法也。叔和不知此旨。謂痙濕暍三種。宜應別論。

則中風溫病。何得與之合論邪。以三證為傷寒所致。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則中風非傷寒所致。溫病與傷寒不相似者。何不為之別立耶。霍亂屬肝木為患。陰陽易差後勞復。皆傷筋動骨所致。咸當屬於厥陰。何得別立篇目。叔和分太陽三症於前。分厥陰諸症於後。豈知仲景約法能合。

而病兼該於六經。而不能逃六經之外。只在六經上求根本。不在諸證名目上求枝葉。叔和以私意。挈亂仲景之原集。於勞復後。重集可發汗不可發汗諸篇。如弱反在關。濡反在巔。微反在下。不知如何名反。豈濡微弱澀等脈。有定位乎。其云大法春夏宜發汗。春宜吐。秋宜下。

設未值其時。當汗不汗。當下不下。必得其時耶。而且利水清火。溫補和解等法。概不言及。所以今人稱仲景只有汗吐下三法。實由於是。夫四時各家。人所同受病者。因人而異。汗吐下者。因病而施也。立法所以治病。非以治時。自有此大法之謬。後人因有隨時用藥之道。

論麻黃桂枝湯者。謂宜於冬月嚴寒。而三時禁用。論白虎湯者。謂宜於夏。而大禁於秋分後。與立夏之前,夫寒熱溫涼之逆用、必先歲氣。獨不曰有假者反之。有是證因有是方。仲景因證立方。豈隨時定劑哉。當知仲景治法。悉本內經。

又曰。仲景言平脈辨證。為傷寒雜病論。是脈與症。未嘗兩分也。夫因病而平脈。則平脈即在辨症中。脈有陰陽。發熱惡寒發於陽。無熱惡寒發於陰。是病之陰陽也。當列前論之首。浮大動數名陽。沉澀弱弦微名陰。是脈之陰陽也。此條當為之繼。叔和既採仲景舊論。錄其症候診脈。

是知叔和別立脈法。從此搜採耳。試觀太陽篇云。脈浮者病在表。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派浮數者。法當汗出愈。諸條脈法。不入辨脈平脈篇。是叔和搜採未盡。猶遺仲景舊格也。由此推之。知寸口脈浮為在表。及寸口脈浮而緊。脈浮而數諸條。皆從此等處採出。脈有陰結陽結條。

未始不在陽明中風中寒之間。灑淅惡寒。而復發熱者,未始不在少陽寒熱往來之部。脈陰陽俱緊者。未必非少陰之文。陰陽相搏條。未必不在傷寒脈結代之際。設仲景別集脈法。或有上下之分。決無辨平之別矣。名平名辨。皆叔和搜採諸說。仲景所云。各承家伎者。是也。叔和既改抉仲景原文。

獨為傷寒立論。十六卷中。不知遺棄幾何。而今六經之文。夾雜者亦不少。豈獨然仲景舊集哉。世以金匱要略。為仲景雜病。共經魔魅之後乎。

白話文:

關於「熱入血室」導致胡言亂語等症狀,不論是因傷寒引起還是非傷寒引起,各種情況錯綜複雜,這正好體現了應該將傷寒和雜病合併討論的道理。因為傷寒之外的其他疾病都屬於雜病,而這些疾病的病理變化都離不開六經的範疇,所以才設立六經來加以分類。傷寒之中,也常常會出現各種複雜的雜病,內外情況夾雜,虛實情況交替出現,因此才需要將傷寒和雜病一起參照研究,這是最為重要的原則。王叔和不明白這個道理,認為像痙病、濕病、暍病這三種病症應該另外討論。

那麼中風和溫病,又怎麼能與傷寒合併討論呢?因為這三種病症(痙病、濕病、暍病)是傷寒引起的,與傷寒有相似之處,所以才放在一起討論。那麼,中風並非傷寒引起,溫病又與傷寒不相似,為什麼不另外建立分類呢?霍亂屬於肝木功能失調,陰陽易差之後又勞累復發,都是因為傷筋動骨所導致的,都應該歸屬於厥陰經的範疇,為什麼要另外單獨列出篇目呢?王叔和把太陽經的三種病症放在前面,把厥陰經的各種症狀放在後面,難道他不知道張仲景的簡要方法可以將各種病症歸納到六經,而不會超出六經的範疇?我們只需要在六經的基礎上尋求根本原因,而不是在各種病症的名稱上追求細枝末節。王叔和憑藉自己的想法,擾亂了張仲景的原著,在勞復之後,重新收集了可以發汗和不可以發汗的各種論述。比如,脈象弱反而出現在關部,脈象濡反而出現在頭部,脈象微反而出現在下部,不知道這是怎麼叫做“反”?難道濡、微、弱、澀等脈象有固定的位置嗎?他還說,按照大法,春夏適合發汗,春季適合催吐,秋季適合瀉下。

如果不是在這些季節發病,就應該等到那個季節才能發汗或瀉下嗎?難道治療必須要等到那個特定的時間嗎?而且,像利水、清火、溫補、調和等其他治療方法,都完全沒有提及。這也是為什麼現在的人們認為張仲景的治療方法只有發汗、催吐、瀉下這三種,實際上是受到了這種觀點的影響。要知道,四時之氣是人們共同感受到的,但是每個人患的疾病卻不盡相同。發汗、催吐、瀉下等治療方法,是針對不同的疾病而使用的,制定治療方法的目的是為了治療疾病,而不是為了適應季節。這種認為治療要適應季節的大法,本身就是謬誤。後人因此產生了隨時用藥的觀點。

談論麻黃湯和桂枝湯的人,認為它們只適合在寒冷的冬季使用,其他季節都不能用。談論白虎湯的人,認為它只適合在夏季使用,而秋分之後和立夏之前都不能用。如果寒、熱、溫、涼的用藥順序與季節相反,難道不應該考慮到有虛假的情況,而採取相反的治療方法嗎?只要有相應的病症,就應該使用相應的方劑。張仲景根據病症來制定方劑,難道是根據季節來決定用藥劑量嗎?應該知道,張仲景的治療方法,都是基於《內經》的理論。

另外,張仲景說,診脈和辨證是《傷寒雜病論》的基礎,脈象和症狀從來都不是分開看待的。因為根據疾病來診脈,診脈本身就已經包含在辨證之中。脈有陰陽之分,發熱惡寒屬於陽,無熱惡寒屬於陰,這是疾病的陰陽屬性,應該放在前面重點討論。浮、大、動、數等脈象屬於陽,沉、澀、弱、弦、微等脈象屬於陰,這是脈象的陰陽屬性,應該緊隨其後進行討論。王叔和既採取了張仲景原有的觀點,記錄了症狀和脈象,

由此可知,王叔和另外設立的脈法,是從這裡搜集而來的。看看太陽篇中說,“脈浮,病在表”,“脈浮緊,應該身體疼痛”,“脈浮數,應該發汗後會痊癒”,這些關於脈象的描述,都沒有被收錄到辨脈平脈篇中。這說明王叔和的搜集並不全面,仍然遺漏了張仲景的原文。由此推論,知道寸口脈浮代表病在表,以及寸口脈浮而緊、脈浮而數等描述,都是從這些地方摘取出來的。脈有陰結、陽結的描述,其實也包含在陽明中風和中寒的內容之中。時冷時熱,寒戰發熱的描述,其實也包含在少陽寒熱往來的內容之中。脈陰陽都緊的描述,未必不是少陰的內容。陰陽相搏的描述,也未必不是在傷寒脈結代的描述之中。假如張仲景另外編寫了脈法的論述,可能會有所謂上下之分,但絕對不會有辨別平脈的區別。所謂的“平”和“辨”,都是王叔和搜集各種說法而來的,張仲景所說的“各承家技”,正是這個意思。王叔和既然擅自更改了張仲景的原文,

單獨為傷寒設立論述,在十六卷的內容中,不知道遺棄了多少?現在的六經論述,夾雜的內容也不少,難道只有張仲景的舊集是這樣的嗎?世人認為《金匱要略》是張仲景的雜病論,難道是受到了魔魅的影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