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胤

《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四 (2)

回本書目錄

卷二十四 (2)

1. 方論(二)

如始先序例一篇。蔓引贅辭。其後可與不可諸篇。獨遺精髓。平脈一編。妄入己見。總之碎剪美錦。綴以敗絮。盲瞽後世。無由復睹黼黻之華。況於編述大意。私淑原委。自首至尾。不敘一語。明是賈人居奇之術。致令黃岐一脈。斬絕無遺。悠悠忽忽。沿習至今。所謂千古疑城。

莫此難破。茲欲直溯仲景全神。不得不先勘破叔和。如太陽經中。證緒分頭。後學已難入手。乃更插入溫病合病並病。少陽病過經不解病。坐令讀者茫然。譬諸五穀。雖為食寶。設不各為區別。一概混種混收。鮮不耕者食者之困矣。如陽明經中。漫次仲景偶舉問答一端。隸於篇首。

綱領倒置。先後差錯。且無扼要。至於春溫夏熱之證。當另立大綱。顓自名篇者。乃懵然不識。此等大關一差。則冬傷於寒。春傷於溫。夏秋傷於暑熱之旨盡晦。致後人誤以冬月之方。施於春夏。而歸咎古方之不可以治今病者。誰之過歟。至於霍亂病。陰陽易。瘥後勞復等證。

不過條目中事耳。乃另立篇名。與六經並峙。又何輕所重。而重所輕耶。仲景之道。人但知得叔和而明。孰知其因叔和而墜也哉。

又曰。王叔和於仲景書。不察大意。妄行編次補綴。尚存闕疑一線。觀其篇首之辭。謂痙濕暍。雖同為太陽經病。以為宜應別論者。其一徵也。觀其篇中。謂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旨難得。故重集可與不可方治者。其一徵也。觀其篇末。補綴脈法。分為二篇。上篇仍仲景之舊。

下篇托仲景以傳。猶未至於顛倒大亂者。其一徵也。第其不露補綴之痕。反以平脈本名。易為辨脈。而陰行一字之顛倒。此吾所為譏其僣竊耳。若夫林億之校正。成無己之詮註。則以脈法。為第一卷矣。按仲景自敘云。平脈辨證。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則脈法洵當隸於篇首。

但晉承漢統。仲景遺書未湮。叔和補綴不言。不敢混入。姑附於後。不為無見。二家不察。竟移編篇首。此後羚羊掛角。無跡可求。詎能辨其孰為仲景。孰為叔和乎。然猶隱而難識也。其序例一篇。明系叔和所撰。何乃列於第二卷。豈以仲景之書。非序例不能明耶。即使言之無弊。

亦無先傳後經之理。況其蔓引贅辭。橫插異氣。寸瑜尺瑕。何所見而崇信若是。致令後學畫蛇添足。買櫝還珠。煌煌聖言。千古無色。是二家羽翼叔和以成名。比以長君逢君無所逃矣。至其詮釋之差。十居六七。夫先已視神髓為糟粕矣。更安望闡發精理乎。

程應旄曰。論之為言。斷也。斷者蔽也。分明指此為傷寒之爰書矣。故首尾分篇。只存論之體裁。而別嫌明疑。指奸摘伏。深文大義。具見於標篇之辨字上。辨之為言。詰也。詰者鞫也。既詰且鞫。則必無枉無偏。方蔽無辜。自不得不借論以申其辨。

白話文:

一開始的序言,寫得像在賣弄文辭,後面那些可取或不可取的部分,卻獨獨遺漏了精華。像是《平脈》這篇,竟然隨意加入了自己的見解,總之就像把美麗的絲綢剪碎,再用破爛的棉絮縫綴上去,讓後世的人像瞎子一樣,再也看不到原本華麗的樣子,更別說要整理書中的大意,探求原本的意旨了。從頭到尾,連一句相關的說明都沒有,這明顯是商人囤積居奇的手段,導致黃帝和岐伯傳下來的醫學脈絡,被完全斬斷,一直以來大家懵懵懂懂地沿用至今,這真的是一個千古難解的謎團。

想要直接追溯張仲景的醫學精髓,就不得不先釐清王叔和的問題。像是太陽經的病症,原本就已經很難理解了,王叔和還硬是加入溫病、合病、並病,甚至還有少陽病過經不解等病症,這根本讓讀者更加茫然。這就像五穀雜糧,雖然是珍貴的食物,如果不好好分類,全部混在一起種、混在一起收,一定會讓耕種的人和食用的人都感到困擾。又像是陽明經的章節,只是隨意把張仲景偶爾提到的一段問答,放在開頭,綱領顛倒,先後順序錯亂,而且沒有重點。至於春溫、夏熱這些病症,應該另外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完整的篇章,他卻完全不懂得這樣做。這個關鍵的錯誤一旦發生,就會導致冬天受寒、春天受溫、夏天秋天受暑熱的道理全部被掩蓋,使得後人錯誤地把冬天用的藥方,拿來治療春夏的疾病,然後就怪罪古時候的藥方不能治療現代的病,這到底是誰的錯呢?至於霍亂病、陰陽易、病癒後復發等病症,這些不過是條目中的內容而已,卻硬要另外設立篇名,與六經並列,這不是輕重不分嗎?大家都以為理解了王叔和,就能夠明白張仲景的醫學,卻不知道正是因為王叔和,才導致張仲景的醫學精髓失傳了!

再說,王叔和研究張仲景的著作,沒有仔細理解大意,隨意進行編排、增補,但還算留有一絲漏洞可尋。看看他寫在篇首的話,說痙、濕、暍這些病症,雖然同屬於太陽經的病,但應該要分開討論,這就是一個證據。看看他寫在篇中的話,說疾病來得又快又急,一時之間很難找到重點,所以重新整理了可用的方劑,這也是一個證據。看看他寫在篇末的話,增補了脈法,分成兩篇,上篇還是沿用張仲景原本的內容,下篇則是假借張仲景的名義來傳述,還沒有到完全顛倒混亂的地步,這也是一個證據。只是他沒有顯露出增補的痕跡,反而把《平脈》這個原本的篇名,改成了《辨脈》,還偷偷顛倒了一個字,這就是我要批評他僭越偷竊的地方。至於林億的校正,成無己的註解,則把脈法放在第一卷。按照張仲景的自序,說《平脈辨證》是和《傷寒卒病論》合在一起的,總共十六卷,那麼脈法確實應該放在開頭。

但晉朝繼承漢朝的統治,張仲景的著作還沒有完全散失,王叔和在增補時沒有明說,不敢混入原文中,所以暫時放在後面,這樣做也並非沒有見解。但是後來的這兩位卻沒有仔細研究,竟然把脈法移到開頭,從此之後就如同羚羊掛角一樣,毫無線索可循,誰還能分辨哪些是張仲景寫的,哪些是王叔和加的呢?但這種情況還是隱藏著,難以察覺。至於《序例》這篇,很明顯是王叔和寫的,為什麼要放在第二卷呢?難道是說張仲景的著作,沒有序例就不能理解嗎?即使說這樣做沒有什麼壞處,也沒有先傳述序例再傳述經文的道理。況且這篇序例冗長繁瑣,又穿插一些怪異的內容,只有小小的優點卻有大大的缺點,為何如此崇拜相信它呢?導致後人畫蛇添足,買了裝珍珠的盒子卻丟了珍珠,聖人的話語,從此黯然失色。這兩位就像是替王叔和作嫁衣,讓他的名聲更加響亮,就像是身為臣子卻遇到昏君一樣,無法逃脫被牽連的命運。至於他們詮釋上的錯誤,十個裡面就有六七個,既然已經把精髓當成糟粕看待了,又怎麼能指望他們闡發精深的道理呢?

程應旄說,所謂的「論」,就是判斷的意思,判斷就是遮蔽的意思。清楚地指出這是關於傷寒病的著作,所以首尾分篇,只保留「論」的體裁,而且為了避免嫌疑、指出疑惑、揭發奸詐、闡明大義,都體現在「辨」這個字上。「辨」的意思就是質問,質問就是審問。既然已經質問且審問了,就必須做到公正不偏,不冤枉無辜的人,所以不得不藉由「論」來闡明自己的「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