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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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四 (2)

1. 方論(二)

如始先序例一篇,蔓引贅辭;其後可與不可諸篇,獨遺精髓;平脈一編,妄入己見。總之,碎剪美錦,綴以敗絮,盲瞽後世,無由復睹黼黻之華。況於編述大意,私淑原委,自首至尾,不敘一語,明是賈人居奇之術,致令黃岐一脈,斬絕無遺,悠悠忽忽,沿習至今,所謂千古疑城,莫此難破。

茲欲直溯仲景全神,不得不先勘破叔和。如太陽經中,證緒分頭,後學已難入手,乃更插入溫病合病並病、少陽病過經不解病,坐令讀者茫然。譬諸五穀,雖為食寶,設不各為區別,一概混種混收,鮮不耕者食者之困矣。如陽明經中,漫次仲景偶舉問答一端,隸於篇首,綱領倒置,先後差錯,且無扼要。

至於春溫夏熱之證,當另立大綱,顓自名篇者,乃懵然不識。此等大關一差,則冬傷於寒,春傷於溫,夏秋傷於暑熱之旨盡晦,致後人誤以冬月之方,施於春夏,而歸咎古方之不可以治今病者,誰之過歟!

至於霍亂病、陰陽易、瘥後勞復等證,不過條目中事耳,乃另立篇名,與六經並峙,又何輕所重,而重所輕耶?仲景之道,人但知得叔和而明,孰知其因叔和而墜也哉!

又曰,王叔和於仲景書,不察大意,妄行編次補綴,尚存闕疑一線。觀其篇首之辭,謂痙濕暍,雖同為太陽經病,以為宜應別論者,其一徵也;觀其篇中,謂疾病至急,倉卒尋按,要旨難得,故重集可與不可方治者,其一徵也;觀其篇末,補綴脈法,分為二篇,上篇仍仲景之舊,下篇托仲景以傳,猶未至於顛倒大亂者,其一徵也。第其不露補綴之痕,反以平脈本名,易為辨脈,而陰行一字之顛倒,此吾所為譏其僣竊耳。

若夫林億之校正,成無己之詮註,則以脈法為第一卷矣。按仲景自敘云:「平脈辨證,為傷寒卒病論合十六卷」,則脈法洵當隸於篇首。但晉承漢統,仲景遺書未湮,叔和補綴不言,不敢混入,姑附於後,不為無見。二家不察,竟移編篇首,此後羚羊掛角,無跡可求,詎能辨其孰為仲景,孰為叔和乎?然猶隱而難識也。

其序例一篇,明系叔和所撰,何乃列於第二卷?豈以仲景之書,非序例不能明耶?即使言之無弊,亦無先傳後經之理;況其蔓引贅辭,橫插異氣,寸瑜尺瑕,何所見而崇信若是?致令後學畫蛇添足,買櫝還珠,煌煌聖言,千古無色。是二家羽翼叔和以成名,比以長君逢君無所逃矣。至其詮釋之差,十居六七,夫先已視神髓為糟粕矣,更安望闡發精理乎?

程應旄曰:「論之為言,斷也。斷者,蔽也。」分明指此為傷寒之爰書矣。故首尾分篇,只存論之體裁,而別嫌明疑,指奸摘伏,深文大義,具見於標篇之辨字上。「辨之為言,詰也。詰者,鞫也。」既詰且鞫,則必無枉無偏,方蔽無辜,自不得不借論以申其辨。

白話文:

一開始的序言,寫得像在賣弄文辭,後面那些可取或不可取的部分,卻獨獨遺漏了精華。像是《平脈》這篇,竟然隨意加入了自己的見解,總之就像把美麗的絲綢剪碎,再用破爛的棉絮縫綴上去,讓後世的人像瞎子一樣,再也看不到原本華麗的樣子,更別說要整理書中的大意,探求原本的意旨了。從頭到尾,連一句相關的說明都沒有,這明顯是商人囤積居奇的手段,導致黃帝和岐伯傳下來的醫學脈絡,被完全斬斷,一直以來大家懵懵懂懂地沿用至今,這真的是一個千古難解的謎團。

想要直接追溯張仲景的醫學精髓,就不得不先釐清王叔和的問題。像是太陽經的病症,原本就已經很難理解了,王叔和還硬是加入溫病、合病、並病,甚至還有少陽病過經不解等病症,這根本讓讀者更加茫然。這就像五穀雜糧,雖然是珍貴的食物,如果不好好分類,全部混在一起種、混在一起收,一定會讓耕種的人和食用的人都感到困擾。又像是陽明經的章節,只是隨意把張仲景偶爾提到的一段問答,放在開頭,綱領顛倒,先後順序錯亂,而且沒有重點。至於春溫、夏熱這些病症,應該另外獨立出來,成為一個完整的篇章,他卻完全不懂得這樣做。這個關鍵的錯誤一旦發生,就會導致冬天受寒、春天受溫、夏天秋天受暑熱的道理全部被掩蓋,使得後人錯誤地把冬天用的藥方,拿來治療春夏的疾病,然後就怪罪古時候的藥方不能治療現代的病,這到底是誰的錯呢?至於霍亂病、陰陽易、病癒後復發等病症,這些不過是條目中的內容而已,卻硬要另外設立篇名,與六經並列,這不是輕重不分嗎?大家都以為理解了王叔和,就能夠明白張仲景的醫學,卻不知道正是因為王叔和,才導致張仲景的醫學精髓失傳了!

再說,王叔和研究張仲景的著作,沒有仔細理解大意,隨意進行編排、增補,但還算留有一絲漏洞可尋。看看他寫在篇首的話,說痙、濕、暍這些病症,雖然同屬於太陽經的病,但應該要分開討論,這就是一個證據。看看他寫在篇中的話,說疾病來得又快又急,一時之間很難找到重點,所以重新整理了可用的方劑,這也是一個證據。看看他寫在篇末的話,增補了脈法,分成兩篇,上篇還是沿用張仲景原本的內容,下篇則是假借張仲景的名義來傳述,還沒有到完全顛倒混亂的地步,這也是一個證據。只是他沒有顯露出增補的痕跡,反而把《平脈》這個原本的篇名,改成了《辨脈》,還偷偷顛倒了一個字,這就是我要批評他僭越偷竊的地方。至於林億的校正,成無己的註解,則把脈法放在第一卷。按照張仲景的自序,說《平脈辨證》是和《傷寒卒病論》合在一起的,總共十六卷,那麼脈法確實應該放在開頭。

但晉朝繼承漢朝的統治,張仲景的著作還沒有完全散失,王叔和在增補時沒有明說,不敢混入原文中,所以暫時放在後面,這樣做也並非沒有見解。但是後來的這兩位卻沒有仔細研究,竟然把脈法移到開頭,從此之後就如同羚羊掛角一樣,毫無線索可循,誰還能分辨哪些是張仲景寫的,哪些是王叔和加的呢?但這種情況還是隱藏著,難以察覺。至於《序例》這篇,很明顯是王叔和寫的,為什麼要放在第二卷呢?難道是說張仲景的著作,沒有序例就不能理解嗎?即使說這樣做沒有什麼壞處,也沒有先傳述序例再傳述經文的道理。況且這篇序例冗長繁瑣,又穿插一些怪異的內容,只有小小的優點卻有大大的缺點,為何如此崇拜相信它呢?導致後人畫蛇添足,買了裝珍珠的盒子卻丟了珍珠,聖人的話語,從此黯然失色。這兩位就像是替王叔和作嫁衣,讓他的名聲更加響亮,就像是身為臣子卻遇到昏君一樣,無法逃脫被牽連的命運。至於他們詮釋上的錯誤,十個裡面就有六七個,既然已經把精髓當成糟粕看待了,又怎麼能指望他們闡發精深的道理呢?

程應旄說,所謂的「論」,就是判斷的意思,判斷就是遮蔽的意思。清楚地指出這是關於傷寒病的著作,所以首尾分篇,只保留「論」的體裁,而且為了避免嫌疑、指出疑惑、揭發奸詐、闡明大義,都體現在「辨」這個字上。「辨」的意思就是質問,質問就是審問。既然已經質問且審問了,就必須做到公正不偏,不冤枉無辜的人,所以不得不藉由「論」來闡明自己的「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