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三 (5)
卷二十三 (5)
1. 方論(一)
加以傳注。後之議者。謂其功過相等。叔和其亦未免於後人之議歟。余嘗欲編類其書。以傷寒例居前。而六經病次之。相類病又次之。瘥後病又次之。診察治法。治禁治誤。病解未解等又次之。其雜脈雜病。與傷寒有所關者。採以附焉。其與傷寒無相關者皆刪去。如此庶幾法度純一。
而玉石有分。主客不亂矣。然有志未暇。姑敘此以俟他日。
又曰。傷寒三百九十七法。余自童時。習聞此言。以為傷寒治法。如是之詳且備也。及考之成無己注本。則所謂三百九十七法者。茫然不知所在。於是詢諸醫流。亦不過熟誦此句而已。欲其條分縷析。以實其數。則未遇其人。遂乃反覆而推尋之。以有論有方諸條數之。則不及其數。
以有論有方。有論無方諸條通數之。則過其數。除辨脈法。平脈法。並傷寒例。及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諸篇外。止以六經病篇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諸條數之。則亦不及其數。以六經病篇。及痓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病篇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諸條數之。
則亦過其數。至以六經病。痓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篇。有論有方諸條數之。則又太少矣。竟不能決。欲以此句視為後人無據之言而不從。則疑其或有所據。而或出仲景叔和而弗敢廢。欲尊信而必從之。則又多方求合而莫之遂。宋林億等校正傷寒論。其序曰。今校定張仲景傷寒論十卷。
總二十篇。證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余於是就其十卷二十二篇而求之。其六經篇。霍亂篇。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中。有方治諸條。以數為計。又重載於各篇之前。又謂疾病至急。倉卒難尋。復重集諸可與不可方冶。分為八篇。亦以數為計。繼於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之後。其太陽上篇注曰。
一十六法。太陽中篇注曰。六十六法。太陽下篇注曰。三十九法。陽明篇注曰。四十四法。少陽篇不言法。太陰篇注曰。三法。少陰篇注曰。二十三法。厥陰篇注曰。六法。不可發汗篇注曰。一法。可發汗篇注曰。四十一法。發汗後篇注曰。二十五法。可吐篇注曰。二法。不可下篇注曰。
四法。可下篇注曰。四十四法。汗吐下後篇注曰。四十八法。以其所注之數通計之。得三百八十七法。然少陽篇。有小柴胡湯一法。其不言者。恐脫之也。又可吐篇。卻有五法。其止言二法者。恐誤也。並此脫誤四法。於三百九十七法之中。亦僅得三百九十一法耳。較之序文之說。
猶欠六法。乃參之脈經。其可汗可吐等篇外。比傷寒論。又多可溫。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諸篇。欲以此補其所欠。則又甚多而不可用。竊嘗思之。縱使三百九十七法之言。不出於林億等。而出於億之前。亦不足用。此言既出。則後之聞者。
白話文:
有人對它加以註解。後世議論的人,認為它的功過參半。那麼,連王叔和也難免被後人議論吧?我曾經想把這本書分類整理,把傷寒例放在最前面,然後是六經病,接著是相似的病症,再來是病癒後的病症。診斷方法、治療方法、治療禁忌、治療錯誤、病癒和未癒等,又依次排列。那些雜脈、雜病,與傷寒有關的,就採納附在裡面。與傷寒無關的,就全部刪除。這樣做,也許就能使法則變得純粹一致,而使內容清晰明確,主次分明。然而,我一直沒有時間去做,姑且先寫這些,等待以後再說吧。
另外,有人說,傷寒有三百九十七種治療方法。我從小就聽過這句話,以為傷寒的治療方法,就是這麼詳細完備了。等到研究了成無己的註解版本,才知道所謂的三百九十七種方法,根本不知道在哪裡。於是詢問醫界人士,他們也只是熟記這句話而已。想讓他們詳細列出,以證實這個數目,卻沒有遇到這樣的人。因此,我只好反覆推究。以有論有方的條文來計算,數量卻不夠。
把有論有方和有論無方的條文加總計算,數量又超過了。如果去除辨脈法、平脈法、傷寒例,以及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等篇章,只計算六經病篇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的條文,數量還是不夠。如果把六經病篇,以及痙、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等篇章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的條文加總計算,數量又超過了。如果只計算六經病、痙、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等篇章中,有論有方的條文,數量又太少了。實在無法確定。想把這句話當作後人無根據的說法而不採納,又懷疑它或許有所根據,或許是出自張仲景和王叔和,而不敢廢棄。想尊敬信從,卻又多方求證,都不能符合。宋朝林億等人校正《傷寒論》,他們的序言說:「現在校定張仲景《傷寒論》十卷,共二十篇,症狀之外,合有三百九十七種治療方法。」我於是就著這十卷二十二篇來尋找。六經篇、霍亂篇、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中,有處方的條文,以數量來計算,又重複記載在各篇之前。又說疾病來得急,倉促之間難以查找,於是又重新收集各種可以用和不可以用的方劑,分為八篇,也以數量來計算,接在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之後。其中太陽上篇註明有十六種方法,太陽中篇註明有六十六種方法,太陽下篇註明有三十九種方法,陽明篇註明有四十四種方法,少陽篇沒有說明方法,太陰篇註明有三種方法,少陰篇註明有二十三種方法,厥陰篇註明有六種方法,不可發汗篇註明有一種方法,可發汗篇註明有四十一種方法,發汗後篇註明有二十五種方法,可吐篇註明有二種方法,不可下篇註明有四種方法,可下篇註明有四十四種方法,汗、吐、下後篇註明有四十八種方法。把他們註明的數量加總計算,得到三百八十七種方法。然而,少陽篇,明明有小柴胡湯這個方法,卻沒被列出,可能是遺漏了。另外,可吐篇,明明有五種方法,卻只說二種,可能是錯誤。把這些遺漏和錯誤的四種方法加進去,三百九十七種方法中,也僅得到三百九十一種方法而已。與序文所說的,還是少了六種方法。於是參考了《脈經》,其中可汗、可吐等篇章之外,比《傷寒論》又多了可溫、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等篇章。想用這些來補足所缺少的,數量卻又太多而不可用。我曾經想過,縱使三百九十七種方法的說法,不是出自林億等人,而是出自林億等人之前,也是不可用的。這句話既然出現了,那麼後來的聽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