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籍考》~ 卷二十三 (5)
卷二十三 (5)
1. 方論(一)
加以傳注。後之議者,謂其功過相等。叔和其亦未免於後人之議歟?余嘗欲編類其書,以傷寒例居前,而六經病次之,相類病又次之,瘥後病又次之,診察治法、治禁治誤、病解未解等又次之。其雜脈雜病,與傷寒有所關者,採以附焉;其與傷寒無相關者,皆刪去。如此庶幾法度純一,而玉石有分,主客不亂矣。然有志未暇,姑敘此以俟他日。
又曰:「傷寒三百九十七法。」余自童時,習聞此言,以為傷寒治法,如是之詳且備也。及考之成無己注本,則所謂三百九十七法者,茫然不知所在。於是詢諸醫流,亦不過熟誦此句而已。欲其條分縷析,以實其數,則未遇其人。遂乃反覆而推尋之。以有論有方諸條數之,則不及其數。
以有論有方、有論無方諸條通數之,則過其數。除辨脈法、平脈法、並傷寒例,及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諸篇外,止以六經病篇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諸條數之,則亦不及其數。以六經病篇,及痓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病篇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諸條數之,則亦過其數。至以六經病、痓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篇,有論有方諸條數之,則又太少矣。竟不能決。欲以此句視為後人無據之言而不從,則疑其或有所據,而或出仲景叔和而弗敢廢;欲尊信而必從之,則又多方求合而莫之遂。
宋林億等校正傷寒論,其序曰:「今校定張仲景傷寒論十卷,總二十篇,證外合三百九十七法。」余於是就其十卷二十二篇而求之。其六經篇、霍亂篇、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中,有方治諸條,以數為計,又重載於各篇之前。又謂疾病至急,倉卒難尋,復重集諸可與不可方治,分為八篇,亦以數為計,繼於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之後。其太陽上篇注曰:一十六法;太陽中篇注曰:六十六法;太陽下篇注曰:三十九法;陽明篇注曰:四十四法;少陽篇不言法;太陰篇注曰:三法;少陰篇注曰:二十三法;厥陰篇注曰:六法;不可發汗篇注曰:一法;可發汗篇注曰:四十一法;發汗後篇注曰:二十五法;可吐篇注曰:二法;不可下篇注曰:四法;可下篇注曰:四十四法;汗吐下後篇注曰:四十八法。以其所注之數通計之,得三百八十七法。然少陽篇,有小柴胡湯一法,其不言者,恐脫之也。又可吐篇,卻有五法,其止言二法者,恐誤也。並此脫誤四法,於三百九十七法之中,亦僅得三百九十一法耳。較之序文之說,猶欠六法。乃參之脈經,其可汗可吐等篇外,比傷寒論,又多可溫、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諸篇。欲以此補其所欠,則又甚多而不可用。竊嘗思之,縱使三百九十七法之言,不出於林億等,而出於億之前,亦不足用。此言既出,則後之聞者,
白話文:
有人對它加以註解。後世議論的人,認為它的功過參半。那麼,連王叔和也難免被後人議論吧?我曾經想把這本書分類整理,把傷寒例放在最前面,然後是六經病,接著是相似的病症,再來是病癒後的病症。診斷方法、治療方法、治療禁忌、治療錯誤、病癒和未癒等,又依次排列。那些雜脈、雜病,與傷寒有關的,就採納附在裡面。與傷寒無關的,就全部刪除。這樣做,也許就能使法則變得純粹一致,而使內容清晰明確,主次分明。然而,我一直沒有時間去做,姑且先寫這些,等待以後再說吧。
另外,有人說,傷寒有三百九十七種治療方法。我從小就聽過這句話,以為傷寒的治療方法,就是這麼詳細完備了。等到研究了成無己的註解版本,才知道所謂的三百九十七種方法,根本不知道在哪裡。於是詢問醫界人士,他們也只是熟記這句話而已。想讓他們詳細列出,以證實這個數目,卻沒有遇到這樣的人。因此,我只好反覆推究。以有論有方的條文來計算,數量卻不夠。
把有論有方和有論無方的條文加總計算,數量又超過了。如果去除辨脈法、平脈法、傷寒例,以及可汗、不可汗、可吐、不可吐、可下、不可下等篇章,只計算六經病篇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的條文,數量還是不夠。如果把六經病篇,以及痙、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等篇章中,有論有方、有論無方的條文加總計算,數量又超過了。如果只計算六經病、痙、濕、暍、霍亂、陰陽易、差後勞復等篇章中,有論有方的條文,數量又太少了。實在無法確定。想把這句話當作後人無根據的說法而不採納,又懷疑它或許有所根據,或許是出自張仲景和王叔和,而不敢廢棄。想尊敬信從,卻又多方求證,都不能符合。宋朝林億等人校正《傷寒論》,他們的序言說:「現在校定張仲景《傷寒論》十卷,共二十篇,症狀之外,合有三百九十七種治療方法。」我於是就著這十卷二十二篇來尋找。六經篇、霍亂篇、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中,有處方的條文,以數量來計算,又重複記載在各篇之前。又說疾病來得急,倉促之間難以查找,於是又重新收集各種可以用和不可以用的方劑,分為八篇,也以數量來計算,接在陰陽易、差後勞復篇之後。其中太陽上篇註明有十六種方法,太陽中篇註明有六十六種方法,太陽下篇註明有三十九種方法,陽明篇註明有四十四種方法,少陽篇沒有說明方法,太陰篇註明有三種方法,少陰篇註明有二十三種方法,厥陰篇註明有六種方法,不可發汗篇註明有一種方法,可發汗篇註明有四十一種方法,發汗後篇註明有二十五種方法,可吐篇註明有二種方法,不可下篇註明有四種方法,可下篇註明有四十四種方法,汗、吐、下後篇註明有四十八種方法。把他們註明的數量加總計算,得到三百八十七種方法。然而,少陽篇,明明有小柴胡湯這個方法,卻沒被列出,可能是遺漏了。另外,可吐篇,明明有五種方法,卻只說二種,可能是錯誤。把這些遺漏和錯誤的四種方法加進去,三百九十七種方法中,也僅得到三百九十一種方法而已。與序文所說的,還是少了六種方法。於是參考了《脈經》,其中可汗、可吐等篇章之外,比《傷寒論》又多了可溫、可灸、可刺、可水、可火、不可刺、不可灸、不可水、不可火等篇章。想用這些來補足所缺少的,數量卻又太多而不可用。我曾經想過,縱使三百九十七種方法的說法,不是出自林億等人,而是出自林億等人之前,也是不可用的。這句話既然出現了,那麼後來的聽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