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邃

《痧脹玉衡》~ 卷之上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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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上 (5)

1. 放痧有十

——在頭頂心百會穴。

——在印堂。

——在兩太陽穴。

——在喉中兩傍。

——在舌下兩傍。

——在雙乳。

——在兩手十指頭。

——在兩臂彎。

——在兩足十趾頭。

——在兩腿彎。

凡痧有青筋紫筋,或現於數處,或現於一處,必須用針刺之,先去其毒血,然後據痧用藥。治其脾、肝、腎及腸、胃經絡痧,萬不失一。

白話文:

[刮痧的十個位置]

— 在頭頂中心的百會穴。

— 在額頭的印堂。

— 在兩側的太陽穴。

— 在喉嚨兩側。

— 在舌頭下方兩側。

— 在兩個乳房。

— 在雙手的十個手指尖。

— 在雙臂的彎曲處。

— 在雙腳的十個腳趾頭。

— 在雙腿的彎曲處。

只要出現青色或紫色的血管,無論是出現在多個地方還是隻有一處,都必須用針刺破,先排出有毒的血液,然後再根據痧的情況使用適當的藥物。這樣治療脾臟、肝臟、腎臟以及腸胃等部位的痧,效果極佳,幾乎不會失敗。

2. 放痧須放盡

嘗見人犯痧症,延一放痧者放之,以為放痧之法,止於此矣。不知放痧之人,固有善於彼者,不善於此,亦有善於此者,不善於彼。使病家延一放痧之人,略知一二,未識其全,則血肉之痧,有放而未盡者矣。苟醫者不識痧筋,見其痧之已放,而孟浪用藥,藥不能治及於血肉之分;或痧症復發,痧毒肆攻,而輕者變重。病家不明其故,歸咎於醫,醫者之名,由茲而損,豈反不為放痧之人所誤乎。

故醫家識痧,必須令其放盡。

白話文:

我曾經看到有人得了痧症,找了一個專門放痧的人來處理,以為放痧的方法僅僅只有這樣。然而,事實上,放痧的人雖然在某一方面可能很擅長,但在另一方面可能就不那麼熟練,反之亦然。如果病人只請了一個放痧的人,而這個人只知道一部分的方法,不知道全部,那麼藏在肌肉和血液中的痧,可能就沒有完全被釋放出來。

如果醫生不瞭解痧的特性,只是看到痧已經被放出,就草率地開藥,那麼藥物可能無法真正達到血液和肌肉的部分;或者痧症再次發生,痧毒肆虐攻擊,原本輕微的病情可能會變得更嚴重。病人不明白這是為什麼,就會歸咎於醫生,醫生的名聲因此受損,這豈不是因為放痧的人沒有把痧放乾淨所導致的錯誤嗎?

所以,醫生在診治痧症時,一定要確保所有的痧都被完全釋放出來。

3. 痧有放刮不盡辨

痧毒所發,得善放者放之,未有不可盡,而亦有不盡者,何也?蓋痧者,熱毒也。或誤飲熱湯,則青筋、紫筋,反隱而不現。即略現青筋、紫筋而放之,其毒血亦不流;並刮痧亦不出,熱湯為之害也。此當急飲冷水以解之,然後可再放而血流;再刮而痧出。或又有痧毒方發,而為食物積滯所阻,食積與痧毒凝結於中,即放之不盡,刮之不出者,食物積滯為之害也。此當先消食積,而再放刮。

或又有痧毒瘀滯,熱極血凝,而瘀血不流,阻於胸腹,故放之、刮之,有不盡者,此當先散瘀血而後放刮。或又痧毒方發,而兼遇惱怒氣逆,怒氣傷肝,則愈作脹,故痧氣益盛,而放刮俱難盡,此又當先用破氣之藥以順之,而再放刮。如此則痧毒皆可漸消也。

白話文:

這段文字討論的是關於「痧」這種病症的處理方式,以及在不同情況下為何刮痧和放血可能無法完全清除痧毒的原因。

痧是由熱毒引起的,如果適當使用放血療法,通常都能有效清除痧毒。然而,有時即便進行了放血,痧毒還是無法被完全排出,這是為什麼呢?痧實際上就是一種熱毒。若不慎飲用了熱湯,可能會導致原本顯現的青筋或紫筋隱藏起來,不再那麼明顯。即使能看見青筋或紫筋,進行放血時,有毒的血液也可能不會流出;刮痧時,痧斑也不會出現,這都是因為熱湯的影響。遇到這種情況,應立即飲用冷水來緩解,然後再進行放血和刮痧,血液就能正常流出,痧斑也會出現。

另外,痧毒剛開始發作時,若同時有食物積滯的情況,食物積滯和痧毒在體內凝結在一起,也會使得放血無法完全清除痧毒,刮痧也刮不出痧斑,這也是食物積滯帶來的問題。這種情況下,應先解決食物積滯的問題,再進行放血和刮痧。

還有一種情況是痧毒在體內瘀滯,熱度過高導致血液凝固,使得瘀血無法正常流動,阻塞在胸腹部位,因此進行放血和刮痧時,痧毒仍無法被完全清除,這時應先解決瘀血問題,再進行放血和刮痧。

再者,若痧毒剛開始發作時,又遇到生氣或情緒不穩,怒氣會傷害肝臟,導致腹部更加脹痛,痧氣更加嚴重,使得放血和刮痧都難以達到完全清除痧毒的效果。這種情況下,應先服用理氣藥物,使情緒平復,再進行放血和刮痧。

只要按照上述方法進行,痧毒通常都能逐漸消除。

4. 用藥不效

凡病用藥得宜未有不效,而痧症竟有得宜不效者,何也?夫痧者,熱毒也。熱毒用藥宜涼不宜溫,宜消不宜補,湯劑入口,必須帶冷,冷則直入腸胃,而肌膚血肉之間,雖有良劑,安能得至乎?此治痧者,莫先於刮之放之也。如刮之放之,而肌膚血肉之毒已除,然後將腸、胃、脾、肝、腎、三陰之毒,用藥以驅之,藥固未有不效者也。然亦有刮之放之而藥有不效者,是非藥不效也。

蓋其時雖放,而放之或有未盡;雖刮,而刮之或有未到,則是肌膚血肉之毒猶在,故即用藥,而藥有不效耳。若刮已到,放已盡,而痧症猶在,則是痧毒惟在腸、胃、脾、肝、腎、三陰經絡,非藥將何以治之乎。

白話文:

[藥物無效的情況]

通常疾病如果使用合適的藥物治療,應該都會見效,但是遇到痧症,卻會出現即使用對了藥還是沒有效果的情況,這是為什麼呢?痧症,其實就是熱毒。對於熱毒,用藥應該選擇涼性而非溫性,應該選擇消散而非滋補,藥湯入口,最好有點冷,冷的話可以直接作用到腸胃,然而在皮膚和肌肉組織間,就算有好的藥物,又如何能達到那裡呢?因此,治療痧症,首要的是刮痧和放血。如果刮痧和放血後,皮膚和肌肉組織的毒素已經清除,然後再將腸、胃、脾、肝、腎、以及三陰經絡的毒素,用藥物來驅除,這樣藥物當然會見效。然而,還是有些情況下,刮痧和放血後,藥物仍然無效,這並不是藥物本身無效。

因為即使進行了放血,但可能毒素仍未完全排出;即使刮痧了,但可能仍有毒素未能刮出,這樣皮膚和肌肉組織中的毒素還存在,所以即使用了藥,效果也會不彰。如果刮痧和放血都已徹底完成,痧症仍存在,那麼痧毒只可能在腸、胃、脾、肝、腎、以及三陰經絡中,如果不靠藥物,又有什麼方法可以治療呢?

希望這能幫上忙!

5. 用藥必效

痧症危極,昏迷不醒,即扶之不起,呼之不應,雖欲刮放而不可刮放,乃更有用藥以救之,而能必其效者,何也?蓋痧症用藥,必須帶冷,冷雖未能即周於肌膚血肉之間,而昏迷不醒,乃痧之熱毒衝於心膈,故心不能自主而昏迷。若藥帶冷入口,即從心膈間順流而下,則熱毒之氣在心膈間者,隨藥而消,故昏者復明,迷者復醒。即有不醒者,乃食積、血、痰所阻,若能攻而下之,未有不醒者矣。

此余治痧,所以又用藥而必得其效也。

白話文:

在處理危急的痧症時,病人如果已經陷入深度昏迷,身體軟弱無法坐起,對外界的呼喚也毫無反應,這種情況下即使想進行刮痧治療也無法進行。然而,即便如此,還是有方法可以透過藥物來挽救生命,並且確保療效。這是為什麼呢?

痧症使用藥物治療,必須要讓藥物保持冷涼。雖然冷涼的藥物可能無法立即深入肌膚和血液中,但痧症導致的昏迷是因為熱毒影響到了心臟和膈肌,使得心臟功能失調,進而陷入昏迷狀態。當冷涼的藥物進入口中,會順著心臟和膈肌之間的通道往下流動,這樣一來,存在心臟和膈肌間的熱毒就會隨著藥物的作用而消除,因此昏迷的人可以恢復意識,迷失的人也能清醒過來。

即便有些病人還沒有醒來,可能是因為食物殘渣、血液凝結或是痰液阻塞所致。只要能清除這些障礙,病人就一定能醒來。

這就是我在處理痧症時,選擇使用藥物治療,並能確保療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