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邃

《痧脹玉衡》~ 卷之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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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上 (4)

1. 痧筋不同辨

痧筋有現,有微現、有乍隱乍現,有伏而不現。痧筋之現者,毒入於血分者多;乍隱乍現者,毒入於氣分者多;微現者,毒阻於氣分者多;伏而不現者,毒結於血分者多。夫痧筋之現者,人皆知刺而放之矣。其微現者,乃其毒之阻於腸胃,而痧筋不能大顯,故雖刺而無血,即微有血而點滴不流。

治療之法,但宜通其腸胃而痧筋自現,然後俟其痧筋之現,刺而放之。若乃痧筋之乍隱乍現者,人又皆知俟其現而放之矣。至有伏而不現者,雖欲放而無可放,吾觀善放痧之人,亦未有能識其為痧者,所以痧症之禍,往往人受其害而不覺。若斯者,必從其脈之不合於症而辨之,必取其所發之病在緩,所見之症候更倏有其甚急者,即病與症之不合,又可辨其為痧,則痧毒之結聚不散者,自可細詳。治療之法,結於血者散其瘀;結於食者,消其食而攻之;結於痰積者,治其痰積而驅之。

則結散之後,痧筋必然復現,然後刺而放之,其痧可得而理也。如是之痧,亦有可治。若繼余之業者,甚勿以其痧症之凶危,而棄之歟。

2. 寒痧辨

痧症之發,未有其寒者矣。而亦有其痧之為寒,非痧之有真寒也,蓋因世人知痧之熱,而服大寒之飲,以至於是。然寒飲服於犯痧之人,有即愈者,有不即愈者,是何以故?夫犯痧症,必其無食、無積、無血所阻於中,方可服寒飲而得其效。若一有食、積、血阻於中,而服大寒之飲,則食不消、積不行、血不散,而痧毒反冰伏凝阻於中,未有得寧者矣。

嘗見高岩窮谷之中,山路迢遙,行旅感暑熱之氣,往往有一飲山澗之水而即斃者,是名寒痧。若幸遇放痧之人,乃得以識其痧而救其命。蓋緣痧毒攻心,服寒飲太過,而痧毒隨冰寒凝結於心胸,故有即斃者爾。若一遇放痧之人,毒血一行,便無凝滯,此人所以得有其命也。今近處往往有犯痧症,服冷水不愈者,此類是也。

故方書所載,服陰陽之水,而不獨取乎井水者,誠有見於此爾,是以久服涼飲之後,痧有未痊者,又當用微溫之藥以施之。余於是集方中,所載三香丸,又有略用附子乾薑之類,均稍冷飲之,誠為權宜之善劑歟。若其方書所云寒痧,謂當即以真寒治之,而驟多用桂、附、乾薑、吳茱、參、耆之類,此誠有誤,不可服也。

3. 放痧不出治法

痧症危急,莫善於先放其痧。乃今更有放痧而血不流者,雖痧筋隱隱,無可如何,故放痧之人往往遇此便為凶。若余則不然,是其放痧雖血不流,而亦有可救者,即至昏迷不醒,勢在臨危,若審其無食積、血、痰阻滯於中,用寶花散冷服,或陰陽水,或泥漿水、或晚蠶沙水、或細辛水、或白沙糖梅水,擇一方而用之,俟其稍醒,然後扶起,再行別法療治。至如有因血瘀而放之不出,用童便、桃仁紅花之類,以救之。

有因飯後便犯痧症,多用鹽湯或礬湯冷飲,以吐去新食。食久痧脹,用卜子、山楂麥芽之類以消之。有積痧阻,用檳榔大黃之類以驅之,阿魏丸之類以治之。或痰血凝結,昏迷欲死,不省人事,用菜油二兩,麝香一錢,調下立蘇,此為良法。如是先去食積、血痰之阻滯者,則痧筋自然復現,痧氣自然散行,而後,可刮即刮,可放即放,當藥即藥。蓋緣痧症初發,未攻壞臟腑故耳。

乃知初起放痧不出凶症,未始不可以挽回也。醫者甚毋以其放痧不出,昏迷如死,見為凶極而棄之歟。

4. 放痧數次不愈

痧症愈則即愈,不愈須防其有內潰之憂,故治痧之法,刮之、放之宜愈,不愈即當用藥以治之。至若雜症之兼乎痧也,亦宜刮、宜放,而急宜用藥以治其痧為要策。此治痧者,不可一日無治法,亦不可一日無治藥也。乃今有不用藥而惟恃乎放痧,竟有其放痧數次不愈者,或乃曰彼無昏迷不醒之重症,可無害於事也。

不知放痧數次不愈,則必日甚一日,內有伏毒,盤居臟腑,雖不見有昏迷不醒之事,而痧毒之攻擊於臟腑間者,甚可危也。且放痧何以數次不愈乎?蓋惟人有食積、血痰阻滯其毒,故痧雖放而不盡。設有能消除其食積、血痰,則痧毒無阻,尚烏有不愈者耶?惟其不用藥而惟恃乎放痧,故痧毒不盡,勢必攻壞臟腑。醫者慎毋以放痧數次不愈為輕症,而忽視之歟。

5. 數犯痧症

痧症有緊、有慢,人多不識。幸邇來南方砭刺有人,略曉痧症一二,然亦不克逐症詳明,深可嘆惜。故有云痧當砭刺,刺即救之;有云痧不可刺,刺即多犯,此語一出,遂致誤人不淺。然亦有可辨者,蓋痧症之初犯者,邪氣勝夫元氣,雖人壯實而不免。痧症多犯者,由元氣虛,則易感觸夫邪氣,是以有數患痧症之人,或有十日半月一發,或有一月二月一發,常患痧痛,非刮則放,所以有痧不可刺,刺即多犯之說爾。不知痧之易感,必由於胃氣本虛,遂乃數犯。

予嘗用「絕痧方」充其胃氣,則痧自斷,又用參、耆大補之味以實之,痧未有不斷者矣。然必痧症已痊之日,全無些須痧毒,然後可服,以絕其根。否則稍有痧氣未除,此等之藥,斷不可服,恐其中有甘辛溫熱大補之味,反益助其邪毒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