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志邃

《痧脹玉衡》~ 卷之中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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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中 (3)

1. 胎前痧痛論

胎前痧痛,毒氣攻胎,尚懼胎孕絞動,傷胎殞命。況痧有毒血攻衝,胎孕嬌嫩,決難安靜,至如安胎,用白朮當歸茯苓之類,痧所大禁,若一誤用,立時痧脹凶危。其痧脹所宜,惟是破血破氣之劑,又胎孕所忌。

愚嘗斟酌其間,若刮痧放痧不愈,必欲活血解毒,用金銀花丹參益母草紅花桑寄生消瘀而不損胎元;順氣用香附陳皮、紫樸、砂仁烏藥行氣而不傷胎氣;散痧用荊芥防風獨活細辛透竅而不動胎孕;消食積用山楂、卜子、神麯、麥芽寬中而不伐胎性;採擇於中,最為穩當。

然痧毒勢盛,此等之藥,難於速效,或權用一二味克伐,又恐於胎有害,此予所以反復而不敢輕任也。

2. 產後痧痛論

產後用藥,必須溫暖;痧脹用藥,惟重清涼;此症屬相反。處治之方,毋執產後,一於溫暖,亦毋執痧脹,一於清涼也。愚嘗遇此等症,竊以為消瘀破血之藥雖同,其餘有不可通用者,是以制就一方,為臨症之法。散痧用獨活細辛;破血用桃仁紅花;順氣用香附烏藥陳皮;解毒用金銀花紫花地丁;消食用山楂、卜子、神麯、麥芽。如產後用薑炭肉桂以溫血,痧症所大禁。

痧症利用荊芥防風以散痧,連翹薄荷以清熱,產後所不宜。況痧症脹極,尤重大黃枳實檳榔以通其積滯,而產後之藥,更不可不禁,恐用此傷產後之氣分也。且產婦服藥宜溫,痧症服藥宜冷。若痧而用溫,脹者益脹;產而用冷,瘀者益瘀。故予臨症,惟取微溫之氣,則既無害產後,而亦無助痧禍。

若痧更凶極,微溫之氣,難於制治,加童便以清熱消瘀,產後、痧症,俱得其宜矣。

治驗:

一顧月溪內室,產後三日,腹中絞痛,脹大如臌,惡露不通。延余診之,余思產婦腹痛,當在小腹,大腹脹痛,亦僅微疼。今產婦大腹絞痛異常,非產婦本症。及按脈,洪數有力,余曰:「此產後兼痧脹也,當取痧筋驗之」。不信,漫服產後藥,益覺昏迷不醒。復求余治,勢已危極,痧筋不現,先取童便一杯飲之,少蘇。

閱十指筋,刺出紫黑毒血二十一針,然後扶起,放腿彎痧六針,絞痛稍定。用獨活紅花湯微溫服之,迨痧毒消盡,脹痛盡止,惡露俱通後,調補乃痊。

一蔣南軒內室,產後八日,惡露去血過多,忽惡寒發熱,胸中脹悶垂危。延余,脈洪大無倫。余思惡露不盡尤可,今惡露去盡,何以驟得此脈,因語之曰:「脈甚凶,若兼痧可救」。南軒善放痧,信余言,入視痧筋紫紅色者二條,放毒血。余復診之,不復洪大,又刺指臂出紫黑毒血三十餘針。

用獨活、細辛、柴胡、金銀花、丹參益母草、牛膝、石斛、烏藥、山楂、陳皮四劑,微溫服之,寒熱脹悶具除,後調補而愈。

一單公廉內室,產後六日,遍體疼痛,寒熱如瘧,昏悶異常。延余,六脈時有歇指,閱左中指、右無名指,微帶黑色,乃知兼痧之症。刺指上紫黑毒血七針,臂上毒血一針,舌底下紫黑毒血一針,昏悶疼痛稍緩。用獨活、桃仁、蒼朮、香附、童便、薑黃、山楂,微溫服二劑,疼痛昏悶具除。

但寒熱未已,用金銀花、丹參、益母草、艾、柴胡、獨活、姜灰、牛膝、山楂,溫服四劑,寒熱乃瘳,調補月餘而健。

3. 倒經痧

經行之際,適遇痧發,經阻逆行,或鼻紅,或吐紅,肚腹腫脹,臥床不能轉側者是也。肚腹不痛,亦為暗痧。若痧毒攻壞臟腑者不治。

治驗:

一沈弘先內人,經期發熱,鼻血如注,昏迷沉重、肚腹作脹。延余診之,脈伏。余曰:「兼痧而經逆者也」。弘先善放痧,刺腿彎二針,出紫黑毒血,不愈。余用桃仁紅花獨活細辛山楂香附青皮加童便飲之,經行調理而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