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岐救正論》~ 卷之二 (6)
卷之二 (6)
1. 六絕脈
衝陽絕。死不治。足陽明胃經脈在足大指。彼陷中有動脈應指是也。尺澤絕。死不治。手太陰肺經脈在手臂曲紋。陷中有動應指是也。天府絕。死不治。手太陰肺經脈在手臂內肩顒下。有動脈應指是也。太衝脈絕。死不治。足厥陰肝經脈。足內大指後二寸動脈應指是也。神門絕。
死不治。手少陰心經脈在掌內側。有動脈應指是也。太谿絕。死不治。足少陰腎經脈在足內踝骨下。有動脈應指是也。
白話文:
衝陽脈絕,死不治。足陽明胃經脈位於足大拇指,陷中有動脈應指處。尺澤脈絕,死不治。手太陰肺經脈位於手臂曲紋,陷中有動脈應指處。天府脈絕,死不治。手太陰肺經脈位於手臂內肩顒下,有動脈應指處。太衝脈絕,死不治。足厥陰肝經脈位於足內大拇指後二寸,動脈應指處。神門脈絕,死不治。手少陰心經脈位於掌內側,有動脈應指處。太谿脈絕,死不治。足少陰腎經脈位於足內踝骨下,有動脈應指處。
2. 七獨脈
愚按經云: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此為七獨脈而即七診之義。謂脈失其常候。非吉兆也。經又云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義而非也。故言不死。釋謂風者陽病。故偶感於風。
而陽分之脈或大或疾經者常期也。或適值去。血而陰分之脈或小或遲或見陷下此皆似七診之脈。而實非也。皆不可以言。死但非此而得七診之脈。則凶經又云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此經又言脈息證候之敗。而非七診之比。然其死也。必發噦噫。蓋噦出於胃。
白話文:
古籍記載,脈象單獨微小、單獨強大、單獨急促、單獨遲緩、單獨熱盛、單獨寒冷、單獨下陷,這七種脈象皆為不吉之兆,稱之為「七獨脈」,也就是「七診」的意義。意指脈象失常,非吉利之象。古籍中也提到,即使出現了七診之象,但若九候皆與之相符,則不致於死亡。所謂的不死,指的是因風寒所致的疾病,或是經期疾病,看似符合七診之象,實則不然。因此才說不致於死亡。所謂風寒屬陽病,偶感風寒後,陽氣旺盛,脈象可能出現強大、急促等現象,皆屬正常。又或者恰逢月經來潮,陰血流失,脈象可能出現微弱、遲緩、下陷等現象,看似符合七診,其實並非如此,皆非致死之象。但若非上述兩種情况,而出現了七診之象,則凶險。古籍中又提到,若患有七診之病,且脈象已衰敗,則必死無疑,並會出現呃逆嘔吐的症狀。古籍中也提到,脈象、呼吸、證候皆衰敗,這並非單純的七診之象,但其結果必定是呃逆嘔吐,最終死亡。呃逆嘔吐皆源於胃部。
土氣敗也。噫出於心。陰邪勝也。可見脈證須要相應。而有胃氣。雖屬近死之病而亦不死。若其脈證俱敗。即非七診之病。而又不免於死也。
白話文:
"脾胃之氣衰弱。嘔吐源自心臟。這是陰邪佔優勢的徵象。必須確認脈象與症狀相符合,並擁有胃氣。即使這是一種接近死亡的疾病,但仍然有可能存活。如果脈象與症狀都顯示衰弱,那麼這就不在七診所涉及的範疇內,而且很難避免死亡。"
3. 無脈候
無脈之候。所因不一。久病無脈。氣絕者死。暴病無脈。氣鬱可治。傷寒痛風痰積經閉。憂驚折傷。關格吐利。氣運不應斯皆勿忌。
白話文:
無脈的症狀,其原因各不相同。長期患病而沒有脈象的,可能是氣息已盡,這情況表示死亡。突然患病而沒有脈象的,可能是氣機鬱塞,這是可以治療的情況。傷寒、疼痛、風濕、痰積、經脈阻塞、憂慮、驚嚇、骨折、關格、嘔吐、腹瀉等,如果氣機運轉不暢,都不要有禁忌。
4. 勝負扶抑脈
概論不勝春弦。澀欺澀弦氣少。病作秋時。無弦。春病無氣死推更有兼其所勝。春弦而緩相持。氣多為平。氣少長夏為病。無弦春病無氣可知死期。春弦鉤扶易愈。春弦滑抑退遲。勝負扶抑。例舉可知。
白話文:
【概論不勝春弦。】大意是說在春季,如果不遵循相生相剋的原則,使用不適合的治療方式,可能會導致病情加重。
【澀欺澀弦氣少。】指的是在治療過程中,如果使用的藥物或療法過於沈澀,會使氣血運行不暢,導致氣血量減少。
【病作秋時。無弦。】意思是當疾病發生在秋季時,如果沒有適當的治療方法(無弦,這裡可能是指缺乏有效的治療手段或藥物),病情可能難以控制。
【春病無氣死推更有兼其所勝。】意思是對於春季的疾病,如果沒有適當的氣血補充,病情可能會惡化,甚至危及生命。這裡提到的「兼其所勝」可能指的是需要結合其他季節或元素的治療原則。
【春弦而緩相持。氣多為平。氣少長夏為病。】在春季進行治療時,應該以緩和的方式進行,讓氣血保持平衡。如果氣血不足,可能會在夏季出現疾病。
【無弦春病無氣可知死期。】如果在春季未能找到適當的治療方法,那麼可以預見氣血補充不足的情況,這可能會導致死亡。
【春弦鉤扶易愈。春弦滑抑退遲。】在春季進行治療時,使用具有勾引、扶持作用的療法或藥物,容易使病情得到恢復。而使用具有抑製作用的療法或藥物,則可能會使病情發展緩慢。
【勝負扶抑。例舉可知。】勝負之間的治療效果通過例子即可明瞭,這裡可能是在說明不同療法對病情的不同影響。
5. 脈證似反
脈證似反非反。因之而變。無傷。極實而有羸狀。寒濕痓。脈沉細。極虛而有盛候。脈虛大而無常。病虛脈細。因服寒涼而搏指。陰虛出汗。誤服參耆而脈強。傷寒糞秘脈遲胃實宜下。痛風兼秘何妨。
白話文:
脈象和症狀看似相反,實際上卻有轉變,這是無傷的。極度實質的症狀中,出現虛弱的外在表現,這可能是寒濕熱脹所導致。脈象深細,表示極度虛弱,但同時又出現旺盛的徵兆,這表明脈象虛大而不穩定。病態虛弱,脈象細小,可能因為服用寒涼藥物而使脈象跳動。陰虛的情況下會出汗,誤用參芪類補藥反而使脈象變得強硬。傷寒引起的大便不通,脈象遲緩,胃部實質,應考慮使用下法治療。痛風伴隨便祕,這種情況並不妨礙治療。
6. 滑伯仁脈診三要
診脈之要有三。曰舉曰按曰尋。輕手得之曰舉。重手取之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初持脈輕手候之。脈見皮毛之間者陽也。府也。亦心肺之應也。重手按之。脈伏於肉下者陰也。藏也。亦肝腎之應也。不輕不重而取之。其脈應乎血肉之間者。陰陽相適。中和之應。脾胃之候也。若浮中沉之不見。則委曲而求之。若隱若現。則陰陽伏隱之脈也。六部皆然。
白話文:
診斷脈象,有三個要點:舉、按、尋。
輕輕地用手觸摸,就能感受到的脈象,叫做「舉」。 用較重的力道按壓,才能感覺到的脈象,叫做「按」。 既不輕也不重,而是仔細尋摸才能感覺到的脈象,叫做「尋」。
一開始把脈時,輕輕地用手探查,如果脈象在皮膚和肌肉之間就能感覺到,這屬於陽脈,屬於「府」的範疇,也反映了心肺的狀態。 用較重的力道按壓,如果脈象隱藏在肌肉下方才能感覺到,這屬於陰脈,屬於「藏」的範疇,也反映了肝腎的狀態。 既不輕也不重地觸摸,如果脈象位於血肉之間,則陰陽相合,屬於中和的狀態,反映了脾胃的狀況。
如果浮脈和沉脈都摸不到,就要仔細地尋摸,如果脈象若隱若現,則屬於陰陽伏隱的脈象。 這六種情況,在六個臟腑的脈象診斷中都適用。
7. 又察脈六法
上下來去至止六字。為脈之。神機也。不明六字則虛實陰陽不別也。上者為陽。來者為陽。至者為陽。下者為陰。去者為陰。止者為陰。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陽。生於陰也。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陰生於陽也。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毛之際氣之升也。去者自皮膚之際。而還於骨肉之分。氣之降也。應曰至。息曰止。
白話文:
「上下來去至止」六字,為脈象之神機所在。若不理解這六字的含義,便無法分辨虛實陰陽。
上、來、至皆屬陽:
- 上: 指脈象自尺部向上延伸至寸口,屬於陽氣由陰而生。
- 來: 指脈象自骨肉交界處,向外延伸至皮毛之間,屬於氣之升發,為陽氣所主。
- 至: 指脈象達到極盛狀態,為陽氣充盈之象。
下、去、止皆屬陰:
- 下: 指脈象自寸口向下延伸至尺部,屬於陰氣由陽而生。
- 去: 指脈象自皮膚表面,回歸至骨肉交界處,屬於氣之下降,為陰氣所主。
- 止: 指脈象停滯不前,為陰氣阻滯之象。
簡而言之:
- 上來至,代表氣血向上升發,屬陽。
- 下去止,代表氣血向下下降,屬陰。
理解這六字,有助於診脈時辨別氣血運行方向,進而判斷虛實陰陽,為診斷病情提供重要參考。
8. 又明脈表裡虛實
表裡虛實四字。脈之綱也。表陽也。府也。凡六淫之邪襲於經絡。而未入於胃府及臟者皆表也。里陰也。藏也。凡七情之氣鬱於心肺之間。不能越散飲食。五味之傷。留於臟腑之間。不能消泄。皆屬於里也。虛者元氣之自虛。精神耗散。氣力衰竭也。
實者賊邪之氣實。繇正氣之本虛。邪得乘之。非元氣之自實也。故虛者補正氣。實者瀉邪氣。內經所謂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此大法也。
白話文:
表裡虛實四個字,是脈象診斷的根本原則。表,指的是陽氣,也就是人體的外表;府,指的是人體的外部組織。凡是六淫邪氣侵襲經絡,但尚未進入胃府和臟腑的,都屬於表證。里,指的是陰氣,也就是人體的內部;藏,指的是人體的內臟。凡是七情之氣鬱結於心肺之間,不能散發出去,或是飲食五味之傷,停留在臟腑之間,不能消化排泄,都屬於里證。
虛,指的是元氣不足,表現為精神萎靡、氣力衰竭。實,指的是邪氣入侵,由於正氣虛弱,邪氣乘虛而入,並不是元氣本身充實。所以,虛證要補正氣,實證要瀉邪氣。《內經》中說:「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這就是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
9. 脈有陰陽乘伏
難經云:脈有伏匿然。謂陰陽更相乘。更相伏也。脈居陰部。而反陽脈見者。為陽乘陰也。脈雖時沉澀而短。此謂陽中伏陰也。脈居陽部而反陰脈見者。為陰乘陽也。脈雖時浮滑而長。此謂陰中伏陽也。
白話文:
《難經》提到:脈象有潛藏或隱蔽的情況。這指的是陰陽之氣的互相交疊與潛伏。如果脈象在陰性的部位卻出現陽性的脈象,這表示是陽氣覆蓋了陰氣。即使脈象時而沈澀且短,這就是說在陽氣中潛伏著陰氣。如果脈象在陽性的部位卻出現陰性的脈象,這表示是陰氣覆蓋了陽氣。即使脈象時而浮滑且長,這就是說在陰氣中潛伏著陽氣。
10. 天和脈
(參後六十年運氣診治)
天和脈只論三陰。南天高兮北泉深。太陰專主右尺寸。厥陰尺寸左邊沉。少陰尺寸兩不應。相交相反死相臨。天和乃平脈也。諸陽為浮。諸陰為沉。故不言三陽司天在泉。南政以天道言。甲己二歲。論脈則寸在南而尺在北。三陰司天。則兩寸不應。太陰司天。右寸不應。少陰司天。
兩寸不應。厥陰司天。左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兩尺不應。太陰在泉。右尺不應。少陰在泉。兩尺不應。厥陰在泉。左尺不應。北政以地道言乙丙丁戊寅辛壬癸之歲。論脈則寸。在北而尺在南三陰司天。則兩尺不應。太陰司天。右尺不應。少陰司天兩尺不應。厥陰司天。左尺不應。
白話文:
參後六十年運氣診治
天和脈只論三陰。 天和之氣僅論三陰脈。
南天高兮北泉深。 南方天空高遠,北方泉水深邃。
太陰專主右尺寸。 太陰司天之氣,專主右寸脈。
厥陰尺寸左邊沉。 厥陰司天之氣,尺寸脈在左邊沉伏。
少陰尺寸兩不應。 少陰司天之氣,尺寸脈兩邊皆不應。
相交相反死相臨。 三陰之氣相交相反,死氣相鄰。
天和乃平脈也。諸陽為浮。諸陰為沉。 天和之氣,脈象平穩。諸陽脈浮,諸陰脈沉。
故不言三陽司天在泉。 所以不談三陽司天之氣在泉水之位。
南政以天道言。 南方之政,以天道而論。
甲己二歲。論脈則寸在南而尺在北。 甲己年,論脈則寸脈在南方,尺脈在北方。
三陰司天。則兩寸不應。 三陰司天之氣,則兩寸脈皆不應。
太陰司天。右寸不應。 太陰司天之氣,則右寸脈不應。
少陰司天。兩寸不應。 少陰司天之氣,則兩寸脈皆不應。
厥陰司天。左寸不應。 厥陰司天之氣,則左寸脈不應。
三陰在泉。則兩尺不應。 三陰之氣在泉,則兩尺脈皆不應。
太陰在泉。右尺不應。 太陰之氣在泉,則右尺脈不應。
少陰在泉。兩尺不應。 少陰之氣在泉,則兩尺脈皆不應。
厥陰在泉。左尺不應。 厥陰之氣在泉,則左尺脈不應。
北政以地道言乙丙丁戊寅辛壬癸之歲。論脈則寸。在北而尺在南。 北方之政,以地道而論,乙丙丁戊寅辛壬癸年,論脈則寸脈在北方,尺脈在南方。
三陰司天。則兩尺不應。 三陰司天之氣,則兩尺脈皆不應。
太陰司天。右尺不應。 太陰司天之氣,則右尺脈不應。
少陰司天。兩尺不應。 少陰司天之氣,則兩尺脈皆不應。
厥陰司天。左尺不應。 厥陰司天之氣,則左尺脈不應。
三陰在泉則兩寸不應。太陰在泉。右寸不應。少陰在泉。兩寸不應。厥陰在泉。左寸不應。不應者皆為沉脈也。紺珠經曰:五行君火不用事。故南政少陰司天。君火在上。則兩寸不應。司泉君火在下。則兩尺不應。厥陰司天。君火在左。故左寸不應。司泉則左尺不應。太陰司天。
君火在右。故右寸不應。司泉則右尺不應。北政少陰司天。君火在上。則兩尺不應。司泉君火在下。則兩寸不應。厥陰司天。君火在左。故左尺不應。司泉則左寸不應。太陰司天。君火在右。故右尺不應。司泉則右寸不應。凡不應者。謂脈沉而細不應於手也。反之。則沉為浮細為大也。
白話文:
如果三陰脈在泉關穴的位置,則兩寸處的脈搏不會反應。其中太陰脈在泉關,右寸不應;少陰脈在泉關,兩寸不應;厥陰脈在泉關,左寸不應。不應是指脈搏沉細,摸不到。紺珠經說:五行中君火無所事事,所以南方少陰為司天之氣,君火在上,則兩寸脈不應;司泉之氣,君火在下,則兩尺脈不應。厥陰司天,君火在左,故左寸不應;司泉則左尺不應。太陰司天,君火在右,故右寸不應;司泉則右尺不應。北方少陰司天,君火在上,則兩尺脈不應;司泉之氣,君火在下,則兩寸不應。厥陰司天,君火在左,故左尺不應;司泉則左寸不應。太陰司天,君火在右,故右尺不應;司泉則右寸不應。凡是不應的脈象,都是指脈搏沉細,摸不到手上的意思。反之,沉變為浮,細變為大。
歲當君火在寸。而沉反見於尺。歲當君火在尺。而沉反應於寸。經曰:尺寸反者死。歲當君火在左。而沉反見於右。歲當君火在右。而沉反見於左。經曰陰陽交者死。又曰學診之士。必先歲氣。良有以哉。李南豐云:此與仲景丹溪所說不同。然所論深得素問君火以退之旨。故從之。
白話文:
一年之中,當君火在寸脈時,沉脈卻出現在尺脈;當君火在尺脈時,沉脈卻出現在寸脈。經書說:「寸尺相反而死。」一年之中,當君火在左脈時,沉脈卻出現在右脈;當君火在右脈時,沉脈卻出現在左脈。經書說:「陰陽交感者死。」又說:「學習診斷的人,一定要先了解歲氣,是有道理的。」李南豐說:「這與仲景和丹溪所說不同,但所論述的深刻地體現了《素問》中君火退卻的原則。」因此我遵循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