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綸

《明醫雜著》~ 卷之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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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 (3)

1. 傷寒發熱

傷寒發熱,是寒邪入衛,與陽氣交爭而為外熱。陽氣主外,為寒所傷而失其職,故為熱。其脈緊而有力,是外之寒邪傷衛也。治主外。

愚按前症反復變遷,若治失其宜,命在反掌。蓋寒邪自表入里,治法雖有三陽之異,然不可拘泥日數,亦有其邪終止於一經,而不傳他經者,嘗治陳湖一男子,患傷寒,仰臥一月,且耳聾。余意其病尚在少陽,故脅痛不能轉側及耳聾也。與小柴胡湯加山梔,一劑即能轉側,尾閭處內潰皆蛆,耳亦有聞。蓋少陽屬風木,而風木能生蟲也,其在少陽明矣。

2. 傷暑發熱

傷暑發熱,是火邪傷心,元氣耗散,而邪熱入客於中,故發為熱,汗大泄,無氣以動,其脈虛遲而無力,是外之熱邪傷榮也。治主內。

愚按夏月陽氣浮於外,陰氣伏於內,法當調補陽氣為主,而佐以解暑,此推《內經》舍時從症之良法也。故前症當究其所因而治之,不可泛用香薷飲之類,走散陽氣,導損真陰,而益其病也。又有夏間用薄荷煎湯以代茶,殊不知散人之真氣,即久用川芎湯,令人暴死之類也。(詳見後。)

3. 病有感傷中

病有感,有傷,有中。感者,在皮毛,為輕;傷者,兼肌肉,稍重;中者,屬臟腑,最重。寒有感寒、傷寒、中寒,風有感風、傷風、中風,暑有感暑、傷暑、中暑,當分輕重表裡,治各不同。又如中濕、中氣、中毒,皆雲中。中者,中也,謂邪直入於中也,故為重病。

4. 心腹疼痛

凡治心腹疼痛,但是新病,須問曾何飲食?因何傷感?有無積滯?便與和中消導之藥。若日數已多,曾多服過辛溫燥熱之藥,嘔吐不納,胸膈飽悶,口舌乾燥,大小便澀,雖則內有鬱熱,或原有舊病,因感而發,綿延日久,見證如前者,俱用開鬱行氣、降火潤燥之藥,如川芎香附、炒山梔、黃連、薑汁之類,甚者再加芒硝。但治心腹久痛,須於溫散藥內加苦寒鹹寒之藥,溫治其標,寒治其本也。

愚按腹痛,若脾胃虛弱,飲食不化,或兼腹中作痛,用六君子湯;若飲食過多,停滯未化,或兼腹痛,用人參養胃湯;若飲食既化,脾胃受傷,或兼腹中作痛,用六君子加當歸;若胃中有熱,心腹中脘作痛,嘔吐,用二陳湯加黃連、山梔;若脾胃虛弱,少食,心腹作痛,用六君子湯。脾胃虛寒,亦用前湯加炮姜。

大凡腹滿痛,按之不痛為虛,痛者為實,余當臨症制宜。

副郎李孟卿,常患腹痛,每治以補中益氣加山梔即愈。一日因怒,腹痛,脈弦緊,以前湯吞左金丸三十粒而愈。

一婦人,心腹痛,諸藥不應。余用炒黑山梔、桔梗治之而愈。

儒者沈尼文,內停飲食,外感風寒,頭痛發熱,噁心腹痛,用人參養胃湯加芎、芷、曲、櫱、香附、桔梗,一劑諸症悉退,次日腹痛甚可畏,喜手按,痛即止。此脾氣虛弱,客寒乘之而作,是內虛寒而外假熱也。用香砂六君子加木香、炮姜,服之痛減六七,又以前藥去二香,一鍾而愈。

府庠徐道夫母,胃脘當心痛劇,右寸關俱無,左雖有微而似絕,手足厥冷,病勢危篤。察其色,眼胞上下青黯,此脾虛肝木所勝。用參、朮、茯苓陳皮甘草補其中氣,用木香和胃氣以行肝氣,用吳茱萸散脾胃之寒,止心腹之痛。急與一劑,俟滾先服,煎熟再進,諸病悉愈。

5. 病時靜心息慮

昔人有云,我但臥病,即於胸前不時手寫死字,則百般思慮俱息,此心便得安靜,勝於服藥,此真無上妙方也。蓋病而不慎,則死必至。達此理者,必能清心克己,凡百謹慎,而病可獲痊。否則雖有良藥,無救也。世人遇病而猶恣情任性,以自戕賊者,是固不知畏死者矣。

又有一等明知畏死,而怕人知覺,諱而不言,或病已重,而猶強作輕淺態度以欺人者,斯又知畏死而反以取死,尤可笑哉!

愚按心之官則思。而脾則主于思。病者有思,則心火妄動,而五火翕然隨之,脾氣益傷,諸臟仍病。故書死字以自譬,則百慮息而天君泰然,雖有疾病,勿藥自愈矣。故古人謂諱疾忌醫,驕恣不論於理之類,為不治之疾,有由然矣。

6. 發熱論

世間發熱症,類傷寒者數種,治各不同,外感、內傷乃大關鍵。張仲景論傷寒、傷風,此外感也。因風寒之邪感於外,自表入里,故宜發表以解散之,此麻黃桂枝之義也。以其感於冬春之時寒冷之月,即時發病,故謂之傷寒,而藥用辛熱以勝寒;若時非寒冷,則藥當有變矣。如春溫之月,則當變以辛涼之藥:如夏暑之月,則當變以甘苦寒之藥。

故云冬傷寒不即病,至春變溫,至夏變熱,而其治法,必因時而有異也。又有一種冬溫之病,謂之非其時而有其氣,蓋冬寒時也,而反病溫焉,此天時不正,陽氣反泄,用藥不可溫熱。又有一種時行寒疫,卻在溫暖之時,時行溫暖,而寒反為病,此亦天時不正,陰氣反逆,用藥不可寒涼。

又有一種天行溫疫熱病,多發於春夏之間,沿門闔境相同者,此天地之癘氣,當隨時令參氣運而施治,宜用劉河間辛涼甘苦寒之藥,以清熱解毒。以上諸症,皆外感天地之邪者。

若夫飲食、勞倦,為內傷元氣,此則真陽下陷,內生虛熱,故東垣發補中益氣之論,用人參黃耆等甘溫之藥,大補其氣而提其下陷,此用氣藥以補氣之不足者也。又若勞心好色,內傷真陰,陰血既傷,則陽氣偏勝而變為火矣,是謂陰虛火旺勞瘵之症,故丹溪發陽有餘陰不足之論,用四物加黃柏知母,補其陰而火自降,此用血藥以補血之不足者也。益氣補陰,皆內傷症也。

一則因陽氣之下陷,而補其氣以升提之;一則因陽火之上升,而滋其陰以降下之:一升一降,迥然不同矣。

又有夏月傷暑之病,雖屬外感,卻類內傷,與傷寒大異。蓋寒傷形,寒邪客表有餘之症,故宜汗之;暑傷氣,元氣為熱所傷而耗散不足之症,故宜補之,東垣所謂清暑益氣者是也。又有因時暑熱,而過食冷物以傷其內,或過取涼風以傷其外,此則非暑傷人,乃因暑而自致之之病,治宜辛熱解表,或辛溫理中之藥,卻與傷寒治法相類者也。凡此數症,外形相似,而實有不同,治法多端而不可或謬。

故必審其果為傷寒、傷風及寒疫也,則用仲景法;果為溫病及瘟疫也,則用河間法;果為氣虛也,則用東垣法;果為陰虛也,則用丹溪法。如是則庶無差誤以害人矣。

今人但見發熱之證,一皆認作傷寒外感,率用汗藥以發其表,汗後不解,又用表藥以涼其肌,設是虛證,豈不死哉?間有頗知發熱屬虛而用補藥,則又不知氣血之分,或氣病而補血,或血病而補氣,誤人多矣。

故外感之與內傷,寒病之與熱病,氣虛之與血虛,如冰炭相反,治之若差,則輕病必重,重病必死矣,可不畏哉!凡酒色過度,損傷脾腎真陰,咳嗽吐痰,衄血,吐血,咳血,咯血等症,誤服參、耆等甘溫之藥,則病日增,服之過多則不可治。蓋甘溫助氣,氣屬陽,陽旺則陰愈消。

前項病症,乃陰血虛而陽火旺,宜服苦甘寒之藥以生血降火。世人不識,往往服參、耆以為補,予見服此而死者多矣。

愚按前論治驗,見於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