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彥純

《玉機微義》~ 卷十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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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1)

1. 卷十二

2. 濕門

3. 內經敘濕為諸證

經曰:諸濕腫滿皆屬脾土;濕勝則濡瀉;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

原病式曰:諸痙強直、積飲、痞膈、中滿、霍亂、吐下、體重、附腫、肉如泥、按之不起,皆屬於濕。

白話文:

經典上說:所有因濕氣導致的水腫、腹脹等症狀都與脾臟功能有關;當濕氣過盛時,會造成拉肚子。地面上的濕氣影響到人體時,會損害人的皮膚、肌肉和筋絡。

在原病式的描述中提到:各種痙攣、僵硬、積水、胸腹脹滿、心下痞塞、霍亂、嘔吐或腹瀉、身體沉重、浮腫、肌肉無力,一按下去就凹陷不起,這些都屬於濕氣過重所引起的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