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彥純

《玉機微義》~ 卷二十 (1)

回本書目錄

卷二十 (1)

1. 諸經敘積之始

黃帝針經百病始生第三云積者蓋厥氣生足悗悗生脛寒,脛寒則血脈凝澀,凝澀則寒氣上入於腸胃,入於腸胃則䐜脹,䐜脹則腸外之汁沫迫聚不得散,日以成積。卒然多飲食則腸滿,起居不節,用力過度則絡脈傷,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血,陰絡傷則血內溢,血內溢則後血,腸胃之絡傷則血溢於腸外,有寒汁沫與血相搏,則併合凝聚不得散而成積矣。

或外中於寒,內傷於憂怒則氣上逆,氣上逆則六輸不通,溫氣不行,凝血蘊里不散,津液凝澀滲著而不去而成積矣。

難經曰肝之積名曰肥氣(見後方下云云),以季夏戊己日得之。何以言之?肺病傳於肝,肝當傳脾,脾季夏適王,王者不受邪,肝復欲還肺,肺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肥氣以季夏戊己日得之。心之積名曰伏梁(云云),脾之積名曰痞氣(云云),肺之積名曰息賁(云云),腎之積名曰奔豚(云云,並見本文)。

按滑氏本義曰越人之意,蓋以五行之道推其理勢之所有者,演而成文耳。初不必論其情感,亦不必論其遠不遠與其必然否也。讀者但以所勝傳不勝及王者不受邪,遂留結為積觀之,則不以辭害志而思過半矣。

謹按越人論五臟積傳受之本病也。然針經又主絡脈傷及飲食七情所致而論之,可謂詳悉然。今較之積聚因飲食傷及七情而成者多,且三因方於五積無主治引經,況他書乎?故具法不取。今以東垣方附於後。

2. 脈法

脈經曰:脈來細而附骨者積也。寸口積在胸中微出,寸口積在喉中關上,積在臍旁上關上,積在心下微下關,積在少腹尺積在氣街,脈出在右積在右,脈出在左積在左,脈兩出積在中央,各以其部處之。脈來小沉而實者,胃中有積聚,不食食即吐。肺積脈浮而毛,按之辟易。

心積脈沉而芤,上下無常處。肝積脈弦而細。腎積脈沉而急。脈沉重而中散者,因寒食成癥。脈左轉而沉重者,氣癥陽在胸中,右轉出不至寸口者,內有肉癥也。

3. 論積聚癥瘕不同

難經曰積者陰氣也,聚者陽氣也。故陰沉而伏,陽浮而動。氣之所積,名曰積;氣之所聚,名曰聚。故積者五臟所生,聚者六腑所成也。積者陰氣也,其始發有常處,其痛不離其部;上下在所終始,左右有所窮處。聚者陽氣也,其始發無根本,上下無所留止,其痛無常處,謂之聚。故以是別知積聚也。

原病式曰:證者腹中堅硬,按之應手;然水體柔順,而今反堅硬如地者,亢則害,承乃制也。瘕者中雖硬而忽聚忽散,無其常,故其病未及癥也。經曰:血不流而滯,故血內凝而為瘕也。小腸移熱於大腸,乃為慮瘕;大腸移熱於小腸,謂兩熱相搏,則血溢而為伏瘕;血澀不利,月事沉滯而不行,故云為慮瘕。為慮與伏同,傳寫誤爾。

謹按:積者實停蓄之總名;癥者有所成而名之,亦皆積爾。瘕者血病也,似不可言為聚;聚者陽氣也。然大小腸移熱為瘕,如此則亦聚爾。但前人施治,亦未見有分其異同者。唯丹溪先生曰:積塊在中為痰飲,在左為血積,在右為食積;氣不能作塊,成聚塊乃有形之物;痰與食積死血爾。此深得病情之旨。學者可因此例而求諸。

4. 論積聚分三因

陳無擇云:癥瘕屬肝部,積聚屬肺部。夫癥者堅也,瘕者假也,假物而成形。然七癥八瘕之名,經論亦不詳出。雖有蛟蛇、鱉肉、發、蝨、米等七證,初非定名,偶因食物相感而致患爾。若婦人癥瘕,則由內外不內外因動傷五臟氣血而成。古人謂為痼疾,以蛟蛇等為生瘕。然亦不必泥此,並屬血病。

蛇發等事,皆出偶然,但飲食間誤中之,留聚假血而成,自有活性。亦猶永微中僧病噎者,腹中有一物,其狀如魚,即生瘕也。

按此論,積聚等屬臟部,蓋分氣血爾。亦不必拘此。然生瘕亦有外因而成者,如昔之徐之才治取蛤精疾生於足間者。若此,陳於三因何不之及?

5. 論婦人腸覃石瘕之積

水脹篇曰石瘕何如岐伯曰石瘕生於胞中,寒氣客於子門,子門閉塞,氣不通,惡血當瀉不瀉,衃以留止,日以蓋大,狀如懷子,月事不以時下,皆生於女子,可導而下。寶鑑曰:夫膀胱為津液之腑,氣化則能出矣。今寒客於子門,則必氣塞不通,血壅不流而衃以止之,結硬如石,是名石瘕也。

此氣先病而血後病,故月事不來,則可宣導而下出者也。故難經云:「任之為病,其內苦結,男子為七疝,女子為瘕聚。」此之謂也。非大辛之藥不能已,可服見睍丹。

腸覃何如岐伯曰:寒氣客於腸外,與胃相搏,不得榮,因有所繫瘕,而內著惡氣,乃起瘜肉,乃生。其始生者,大如雞卵,稍以益大,至其成如懷子之狀,久者離歲,按之則堅,推之則移,月事以時下,此其候也。夫腸者大腸也,覃者延也。大腸以傳道為事,乃肺之腑,肺主衛,衛為氣,氣得炅則泄,寒則凝。

今寒客於大腸,故衛氣不榮,有所繫止而結瘕在內,貼者其延久不已,是名腸覃也。氣散則清,氣聚則濁結為證,聚所以惡氣發起,瘜肉乃生,小漸益大,至期而鼓其腹,則如懷子狀也。此氣病而血未病,故月水不斷,以時下,本非妊娠,可以此為辨矣。

按此謂石瘕為血壅不流,故月事不來,腸覃為清氣聚而濁結成瘕,故血未病,月水不斷,而知此二積之異。然亦有諸積所致,或有病癰膿而似此二證者,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