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機微義》~ 卷十八 (1)
卷十八 (1)
1. 內傷門
按此一門東垣先生內外傷辨法也,議論方制精備,故不取他書。但其間不繫內傷法,皆節而不錄。內論暑證者,附入暑門。
2. 辨脈法
古人以脈上辨內外傷於人迎氣口,人迎脈大於氣口為外傷,氣口脈大於人迎為內傷。此辨固是,但其說有所未盡耳。外感風寒皆有餘之證,是從前客邪來也。其病必見於左手,左手主表,乃行陽二十五度。內傷飲食及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必見於右手,右手主裡,乃行陰二十五度。
故外感寒邪,則獨左手人迎脈浮緊,按之洪大,緊者急甚於弦,是足太陽寒水之脈。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見手少陰心火之脈,丁與壬合,內顯洪大,乃傷寒脈也。若外感風邪,則人迎脈緩而大,或大於氣口一倍,或兩倍,三倍。內傷飲食,則右寸氣口脈大於人迎一倍,傷之重者過在少陰,則兩倍,太陰則三倍。
此內傷飲食之脈。若飲食不節,勞役過甚,則心脈變見於氣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挾心火之勢,亦來薄肺。經云:「侮所不勝,寡於畏者是也。」故氣口脈急大而數,時一代而澀也。澀者肺之本脈,大者元氣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脈洪大而數者,心脈刑肺也。急者肝木挾心火而反克肺金也。
若不甚勞役,惟右關脾脈大而數,謂獨大於五脈數,中顯緩時一代也。如飲食不節,寒暑失所,則先右關胃脈損弱,甚則隱而不見,惟內顯脾脈之大數,微緩時一代也。宿食不消,則獨右關脈沉而滑,經云:「脈滑者有宿食也。」
3. 辨內傷諸證與外感不同
上辨內外證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脈必沉細無力外傷風寒其脈必洪大有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脈象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舌必淡白外傷風寒其舌必紅赤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舌色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小便必赤黃外傷風寒其小便必清白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小便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大便必秘結外傷風寒其大便必通利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大便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腹中必不和外傷風寒其腹中必和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腹中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口必不欲食外傷風寒其口必和而能食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口欲食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身必不熱外傷風寒其身必熱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身熱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手足必不熱外傷風寒其手足必熱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手足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語必怯弱外傷風寒其語必高大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語言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胸中必不痛外傷風寒其胸中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胸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心下必不痞外傷風寒其心下必痞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心下痞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咽中必不痛外傷風寒其咽中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咽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鼻中必不塞外傷風寒其鼻中必塞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鼻塞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頭必不痛外傷風寒其頭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頭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目必不痛外傷風寒其目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目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耳必不痛外傷風寒其耳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耳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四肢必不痛外傷風寒其四肢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四肢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腰必不痛外傷風寒其腰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腰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背必不痛外傷風寒其背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背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項必不痛外傷風寒其項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項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手必不痛外傷風寒其手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手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足必不痛外傷風寒其足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
上辨足痛
內傷飲食勞役等病其腹必不痛外傷風寒其腹必痛此又內外證之不同也</p
4. 上辨筋骨四肢
外感風寒之邪,三日以外,谷消水去,邪氣傳裡始有渴也。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久病者,必不渴。是邪氣在血脈中有濕故不渴也。初勞役形質,飲食失節傷之重者,必有渴。以其心火熾上克於肺金故渴也。又當以此辨之。雖渴欲飲水者,當徐徐少與之,不可縱意而飲。恐水多峻下則胃氣愈弱。
輕則為脹,重則傳變諸疾,必反復悶亂,百脈不安,夜加增劇,不得安臥,不可不預度也。
上辨渴與不渴
仲景傷寒論中風能食,傷寒亦能食。二者皆口中和而不惡食。若勞役所傷及飲食失節,寒溫不適,三者俱惡食。口不知五味,亦不知五穀之味。只此一辨,足以分內外有餘不足二證也。傷寒證雖亦能食而不惡食,口中和知五味亦知穀味。蓋無內證則心氣和,脾氣通知五穀之味矣。
上辨外傷不惡食,若勞役飲食失節寒溫不適三者皆惡食
5. 論飲食勞倦為胃氣不足所致
古者至人窮陰陽之化,究生死之際,所著內經,悉言人以胃氣為本。蓋人受水穀之氣以生,所謂清氣、營氣、衛氣、春升之氣,皆胃氣之別稱也。夫胃為水穀之海,飲食入胃,遊溢積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苟飲食失節,寒溫不適,則脾腎乃傷。
喜怒憂恐,勞役過度,而損耗元氣。既脾胃虛弱,元氣不足,而心火獨盛。心火者陰火也,起於下焦,其繫系於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傷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脾胃氣虛,則下流於腎肝,陰火得以乘其土位。故脾胃之證,始得之則氣高而喘,身熱而煩,其脈洪大而頭痛,或渴不止,皮膚不任風寒而生寒熱。蓋陰大上衝,則氣高而喘,身煩熱為頭痛,為渴而脈洪大。
脾胃之氣下流,穀氣不得升,是生長之令不行,無陽以護其榮衛,不任風寒,乃生風熱,皆脾胃之氣不足所致也。然而與外感風寒之證,形頗同而理異。內傷脾胃,乃傷其氣,外感風寒,乃傷其形。傷外為有餘,有餘者瀉之;傷內為不足,不足者補之。治之下之、吐之、克之之類,皆瀉也;溫之、和之、調之、養之之類,皆補也。
內傷不足之病,苟認作外感有餘之病,而反瀉之,則虛其虛也。難經雲:「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惟當以甘溫之劑,補其中,升其陽,甘寒以瀉其火,則愈。內經曰:「勞者溫之,損者溫之。」蓋溫能除大熱,大忌苦寒瀉胃土耳。今立補中益氣湯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