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機微義》~ 卷九 (1)
卷九 (1)
1. 內經敘熱為諸證
諸病喘、嘔吐酸、暴注下迫、轉筋、小便渾濁、腹脹大鼓之有聲如鼓、癰疽、瘍疹、瘤、氣結核、吐下、霍亂、瞀郁、腫脹、鼻塞、鼽衄、血溢、血泄、淋、閟、身熱、惡寒、戰慄、驚惑、悲笑、譫妄、衄、衊、血汙,皆屬於熱。
按此病機皆內經「氣交變論」、「五常政論」、「至真要論」等文,河間劉守真撮而為「六氣為病」,今但以身熱、發熱分,例如以下經言有諸病本之不同,故茲病機不復參附,一一見各類云餘證仿此。
2. 敘陰陽虛盛為熱
經曰: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陽勝則熱,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內外皆熱則喘而渴,故欲冷飲也。陽盛則身熱,腠理閉,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於火者,是人陰氣虛陽氣盛也。人身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
三陽之病發寒熱。病熱而有所痛者,是三陽之動也。
3. 脈法
內經曰大熱病氣熱脈滿是謂重實尺寸脈俱虛是謂重虛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王注云粗大謂脈洪大也脈洪為熱脈緩而滑脈尺粗常熱者皆熱中也
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脈反澀者為太過血少陰虛也
謹按經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王注云病熱而脈數按之不鼓動乃寒盛格陽而致之非熱也形證是寒按之而脈氣鼓擊於指下盛者此為熱盛拒陰而生病非寒也
又曰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傷寒論曰寸口脈微為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尺脈弱為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也與難經言覆溢相乘及六難浮損沉實義皆診法之至要於熱證大宜諳識
難經曰熱病之脈陰陽俱浮浮之而滑沉之散澀 脈經曰弦數多熱 數為熱極數脈為虛為熱數洪熱煩 脈來如懸鉤而浮為熱 滑數心下結熱盛 緊而數寒熱俱發 沉細滑疾者熱 脈盛滑緊者病 在外熱 脈沉而緊上焦有熱下寒脈浮緊且滑直者外熱內冷內不通 寸口脈浮大而疾者名曰陽中之陽病若煩滿身熱頭痛腹中熱 寸口脈實熱在脾肺數為吐為熱在胃口 關脈滑數胃中有客熱 緩而滑為熱中 牢脈為脾胃盛熱 尺脈實為身熱心痛數為臍下熱痛浮為下熱風凡脈洪大傷寒熱病也
謹按經曰脈浮緊發熱為傷寒卒病 脈浮而大者風脈浮數無熱者為風 脈浮如數而有熱者氣也皆與熱證脈相類
脈經曰熱病脈小或細喘逆不得大小便腹大而脹汗出而厥逆泄注脈大小不調皆難治 熱病已得汗而脈尚躁盛此陰脈之極也死 熱病不得汗而脈躁盛者此陽脈之極也死 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4. 論熱在氣在血之分
東垣曰: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旺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則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也,當亟瀉其陽,峻補其陰。
5. 論五臟有邪身熱各異
以手捫摸有三法:以輕手捫之則熱,重按之則不熱,是熱在皮毛血脈也;重按之至筋骨之分,則熱蒸手極甚,輕手則不熱,是邪在筋骨之間也;輕手捫之不熱,重力以按之不熱,不輕不重按之而熱是在筋骨之上,皮毛血脈之下,乃熱在肌肉也。
肺熱者,輕手乃得微按,全無,日西熱甚,乃皮毛之熱,其證必見喘咳寒熱,輕者瀉白散,重者涼膈散,地骨散。
心熱者,微按至皮膚之下,肌肉之上,輕手乃得微按,至皮毛之下,則熱少,加力按之,則全不熱,是熱在血脈也,其證煩心心痛,掌中熱而噦,以黃連瀉心湯,導赤散,硃砂安神丸。
脾熱者,輕手捫之不熱,重按至筋骨又不熱,不輕不重在輕手重手其間,熱在肌肉,遇夜尤甚,其證必怠惰嗜臥,四肢不收,無氣以動,瀉黃散。
肝熱者,重按之肌肉之下,至骨之上,乃肝之熱,寅卯間尤甚,其脈弦,四肢滿悶,便難轉筋,多怒多驚,四肢困熱,筋痿不能起於床,瀉青丸,柴胡飲子。
腎熱者,輕手重手俱不熱,如重手按至骨分,其熱蒸手如火,其人骨蘇蘇如蟲蝕,其骨困熱不任,亦不能起於床,滋腎丸主之。
按此手太陰少陰足太陰厥陰少陰本病為皮毛肌肉骨分熱也,然面熱者足陽明;口中熱如膠足少陰;口熱舌乾足少陰;耳肌熱若寒手太陽;掌中熱手厥陰少陰太陰;足下熱而痛足少陰;足外熱足少陽;身熱膚痛手少陰;身前熱足陽明;灑淅寒熱手太陰;肩上熱肩似拔手太陽;中熱而喘足少陰;肩背熱及足小指外臁脛踝後皆熱足太陽;一身盡熱狂而妄聞妄見妄言足陽明,熱而筋縱緩不收陰痿足陽明厥陰手少陰,與前熱在氣血之分,皆諸經現證,腑臟陰陽是動所生之本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