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機微義》~ 卷四十五 (1)
卷四十五 (1)
1. 諸經敘黃疸脈證
內經曰溺黃赤安臥者黃疸
要略曰寸口脈浮而緩,浮則為風,緩則為痹。痹非中風,四肢苦煩,脾色必黃,瘀熱以行。尺脈浮為傷腎,趺陽脈緊為傷脾。風寒相搏,食谷即眩。穀食不消,胃中苦濁,濁氣下流,小便不通,陰被其寒熱流膀胱,身體盡黃,名曰谷疸。額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熱,薄暮即發,膀胱急,小便不利,名曰女勞疸。
腹如水狀,心中懊憹而熱,不能食,時欲吐,名曰酒疸,多不治。
脈經曰脈沉,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者,皆發黃。凡黃候其寸口脈,近掌無脈,口鼻冷,並不可治。
2. 論五疸
陳無擇云:古方敘五種黃者,其實一病立名異耳。如黃汗者,以胃為脾表,屬陽明。陽明蓄熱,喜自汗。汗出因入水中,熱必郁故汗黃也。其後身體腫,發熱不渴,狀如風水。汗出染衣色,正黃如柏汁。
黃疸者,由暴熱用冷水洗浴,熱留胃中所致。其候身面眼悉黃如金色,小便如煮柏汁。
谷疸者,夫由肌發熱,大食傷胃氣衝郁所致。其候食則腹滿,眩暈,穀氣不消(云云見前)。
酒疸者,由大醉當風入水所致。唯酒變證最多。熱毒流於清氣道中,則眼黃鼻癰。
女勞疸者,由大熱交接竟入水。水流濕入於脾,因腎氣虛甚,以所勝克入,致腎氣上行,故有額黑身黃之證。其間兼渴與腹脹者,並難治。發於陰必嘔,發於陽則振寒,面微熱。雖本於胃氣鬱發,土色上行,然發於脾則為內疸,發於腎則為黑疸。若所論因外則風寒暑濕,內則喜怒憂驚,酒食房勞,三因悉備。世醫獨嚴於傷寒論中,不亦濫矣。
按以上五疸與前要略所具不同,宜兼考之。陳氏治例未能以盡其變,推其病體究治。大抵以上五疸形證已具,無所隱。兼證者黃汗黃疸谷疸,誠以元氣脾胃之氣為主而治之。形氣穀氣稍實者,則可得而復矣。酒疸則元氣胃氣殊已傷甚,形氣孤危,穀氣與藥雜進,能有斷厚味而守藥,得復生者,則幾希矣。女勞疸則陰陽之氣虛竭甚者,為難治。
陳雲世醫獨嚴於傷寒而不及此,此則亦非傷寒家法所可髣髴施也。
3. 論傷寒陽證發黃
保命集云:凡發黄有六:有蓄血发黄,邪热传于太阳之本,小便先淋而黄,其人暴狂,内有血也,为太阳发黄本病也;湿热发黄,太阴并阳明之本,为小便不利;风湿热发黄,并少阳也;寒湿发黄,太阴并少阳也;结胸发黄,下之早,附太阳也;痞气发黄,附太阴也。凡六者,各随脉证标本而治之。
大抵发黄从太阴阳明而论,脾胃皆土也,故见黄色,当从其脾病。色黄土气化湿,非湿毒何能发黄也?
4. 論陰證發黃
韓秖和云:病人三五日服下藥太過,虛其脾胃,亡其津液,渴飲水漿。脾土為陰濕,加之與邪熱相會,發黃,此陰黃也。當以溫藥治之。如兩手脈沉細遲,肢體逆冷,皮膚有粟起,或嘔吐,舌上有胎,遍身發黃,煩躁,欲於泥水中臥,小便赤少,皆陰候也。故陰黃多以熱湯溫之,或湯漬布搭其胸腹,或以湯盛瓢中,坐於臍下熨之。
其病愈者,曾治趙顯宗病傷寒至六七日,因服下藥太過,致發黃,其脈沉細遲,無力,皮膚涼,發躁,欲於泥中臥,喘嘔,小便赤澀,先投茵陳橘皮湯,喘嘔止,次服小茵陳湯半劑,脈微出,不欲於泥臥,次日又服茵陳附子湯半劑,四肢發熱,小便二三升,當日中大汗而愈。似此治愈者,不一一錄。
凡傷寒病黃,每遇太陽或太陰司天歲,若下之太過,往往變成陰黃。蓋辰戌太陽寒水司天,水來犯土;丑未太陰濕土司天,土氣不足,即脾胃虛弱,亦水來侵犯,多變此證也。
按以上論傷寒陰陽二證發黃,殆無餘蘊。大抵本形氣虛實,受證不同,用藥有汗下溫之禁,非若雜病之比也。我丹溪先生謂:發黃如𨠭曲相似,濕熱有微甚,及兼熱兼寒瘀血,所因不同,故治例不可不分。
5. 論內傷發黃
略例云內感傷寒,勞役形體,飲食失節,中州變寒之病,生黃,非傷寒壞之而得,只用建中理中,大建中足矣,不必用茵陳也。
按此言內傷不足,故宜補益。惟其有餘,新病必須消導之,久病從谷疸施治可也。
6. 論發黃治例
難知云色如熏黃乃濕病也,一身盡痛;色如橘子黃乃黃病也,一身不痛;干黃燥也,小便自利,四肢不沉重,渴而引飲者,梔子柏皮湯;濕黃脾也,小便不利,四肢沉重,似渴不欲飲者,大茵陳湯;若大便自利而黃者,茵陳梔子黃連三物湯;往來寒熱,一身盡黃者,小柴胡加梔子湯。
按一身盡痛而黃者,濕勝在表;也不痛者,病在裡也;乾燥者,熱勝也。故後證皆有表裡之分。殊東垣云:傷寒當汗不汗即生黃。邪在表者宜急汗之;在表之裡宜滲利之;在半表裡宜和解之;在裡者宜急下之。若以上諸證及略例云:男黃小便自利,當與虛勞小建中湯;若黃色不變欲自利,腹滿而喘不可除熱,除熱必噦小半夏湯,皆不必拘於茵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