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宣

《溫病正宗》~ 下篇·正宗輯要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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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正宗輯要 (48)

1. (一)伏氣風溫症

夫仲景提出溫病,即復申言溫病誤治之變證,曰: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是仍太陽病溫誤發其汗,與更感於風者自是不同。然亦名風溫何也?既曰太陽,不即顯少陰證。惟誤汗,則其證本溫,復以辛熱之藥汗之,則陰津外出,表裡增熱,脈必尺寸俱浮,正以風與溫混。腎水不能獨沉,其證自汗身重,腎有病也;多眠睡,鼻息鼾,語言難,腎有病也。

始先太陽,因汗使少陰之候,同時薦至,危且殆矣。古律垂戒云:風溫治在少陰,不可發汗,發汗者死。豈知太陽亦不可發汗,發汗則亦同於風溫之少陰乎?緣醫者誤認為傷寒,而用正汗藥也。若不發汗而誤下者,傷膀胱之氣化,小便不利,津液大傷,直視失溲,一臟一腑,同時兩絕矣。

至誤被火劫者,則熱傷營氣,而熱瘀發黃,劇則熱甚風生,而驚癇瘈瘲,蓋因亂其神明,擾其筋脈也。然則於三者之中,一逆已待斃,再犯則立危矣。

方中行曰:風溫,謂於溫有風也。

陳平伯曰: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凡此皆誤汗劫液後變見之證,非溫病固有此證也。

王孟英曰:冬溫、春溫之先犯手太陰者,皆曰風溫,乃吸受之溫風也。此伏邪內發,誤汗致逆者,亦曰風溫,乃內動之虛風也。然風溫在肺,只宜清解,若誤以辛熱之藥汗之,亦有自汗多眠鼻鼾難語之變。

白話文:

(一)伏氣風溫症

張仲景提出溫病的概念,並說明溫病誤治後的變化症狀。他說:如果已經發汗了,身體卻仍然灼熱,就稱為風溫。這是因為太陽病(溫病)誤用發汗方法,與再次感受風寒而引起的風溫不同。那麼為什麼也稱為風溫呢?因為雖然是太陽病(表證),卻沒有明顯的少陰證(裡證)出現。只有在誤用發汗療法後,本來的溫病症狀沒有去除,又用辛熱的藥物發汗,導致陰津外洩,表裡都更加灼熱,脈象必然浮大(尺寸脈俱浮),這就是風寒和溫熱混雜的表現。腎水不能正常下降,症狀表現為自汗、身重、多眠嗜睡、鼻鼾聲重、說話困難,都是腎臟受損的表現。

一開始是太陽病(表證),因為發汗而導致少陰證(裡證)的病候同時出現,情況危急。古籍告誡說:風溫病應該在少陰(裡證)階段治療,不可發汗,發汗就會死。難道太陽病(表證)也不可以發汗嗎?發汗後是不是也會像風溫的少陰證(裡證)一樣危急呢?這是因為醫生誤認為是傷寒,而使用了發汗的藥物。如果不發汗而誤用瀉下藥,就會損傷膀胱的氣化功能,小便不利,津液大量損傷,甚至出現尿失禁,一個臟器一個腑臟同時衰竭。

如果誤用熱性的治療方法,就會熱傷營氣,導致發熱、黃疸,嚴重時熱盛生風,出現驚厥抽搐,這是因為擾亂了神志,損傷了筋脈。總而言之,在上述三種情況中,一種錯誤的治療就已經危及生命,再次犯錯則立即致命。

方中行說:風溫,是指在溫病的基礎上又有風寒的症狀。

陳平伯說:風溫病的脈象是陰陽二脈皆浮,患者自汗、身重、嗜睡、鼻鼾聲重、說話困難,這些都是誤用發汗損傷津液後出現的症狀,並不是溫病本身固有的症狀。

王孟英說:冬季溫病和春季溫病如果一開始就侵犯手太陰經(肺經),都稱為風溫,這是吸入溫熱風邪所致。如果伏邪內發,誤用發汗導致病情逆轉,也稱為風溫,這是體內虛風所致。但是風溫病在肺經,只應該清熱解表,如果誤用辛熱的藥物發汗,也會出現自汗、多眠、鼻鼾、說話困難等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