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宣

《溫病正宗》~ 下篇·正宗輯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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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正宗輯要 (18)

1. 三、熱病辨脈

熱病之脈,亦隨其經而取之。發於太陽脈浮緊,發於陽明脈浮長,發於少陽脈弦數。大率發於三陽者多,發於三陰者少,亦有所因也。(治依溫病條下。若表邪傳進三陰者,治法與傷寒條內下證同。若脈沉小足冷者,亦發於陰,則難治也。)

大抵熱病比溫病尤加熱也,脈得洪大有力,或滑數有力,乃為病脈相應,謂之可治;若細小無力,謂之難醫。(人虛脈弱者,主扶元氣,兼解邪熱,不可峻攻。)治表證在者,治例與溫病同。若夾暑、夾內傷生冷、飲食停滯,隨證施治之。中暑與熱病外證相似,但熱病者脈盛,中暑者脈虛,以此別之。

《甲乙經》云: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蓋寒傷形而不傷氣,所以脈盛;熱傷氣而不傷形,所以脈虛。(此辨暑、熱,有暴感、伏氣,而脈之盛虛異焉。)暑、暍皆脈虛,面垢自汗煩渴。靜而熱傷心脾為中暑,與夏熱病相似,但熱病脈洪緊,中暑脈細數而沉。

動而熱傷太陽為中暍,脈浮似夏傷風,但汗出惡風,身熱而不渴者,傷風也。身熱而渴者,中暍也。(後人所謂中暑,多指夏月陰證而言。)夏月有四證:傷寒傷風,脈證互見;中暑熱病,疑似難明。若脈緊惡寒,謂之傷寒;脈緩惡風,謂之傷風;脈盛壯熱,謂之熱病;脈虛身熱,謂之傷暑。以此別之也。

熱病一二日,瀉利腹滿熱甚者死。

三四日,目昏譫語,熱甚脈小者死。

五六日,舌本焦黑,燥渴者死。

七八日,衄血吐血下血,燥熱脈大者死。

八九日,發痙兼昏沉者死。

凡熱病脈,促、結、伏、沉、小,皆難治。熱不得汗,脈躁急,亦難治。已得汗,而熱反盛,脈躁急者死也。

2. 四、暑病辨脈

仲景曰:傷暑脈虛。又曰: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脈訣》曰:暑傷於氣,所以脈虛,弦細芤遲,體狀無餘。《三因》曰:中暑之脈,陽弱陰虛,微遲似芤。《本事》曰:暑脈弦細芤遲。何也?蓋寒傷形,熱傷氣,氣傷則氣消,而脈虛弱,所以弦細芤遲。皆虛脈也。《正傳》曰:暑脈虛而微弱,或浮大而散,或隱而不見。

夫微弱隱伏,皆虛類也。《活人書》曰:中暑與熱病相似,但熱病脈盛,中暑脈虛,以此辨之。張鳳逵曰:(《脈理論》)劉復真云:暑脈虛而微弱,按之無力,又脈來隱伏,弦細芤遲,皆暑脈也。脈虛身熱,得之傷暑。中暍脈虛而微者是也。寒病傳經,故脈日變;溫熱不傳經,故不變。

寒病浮洪有力易治,芤細無力難治,無脈不治;溫熱不然。溫有一二部無脈者,暑熱有三四部無脈者,被火所逼而伏,非絕無也,於病無妨,攻之亦易,照經用辛寒,火散脈起病愈矣。蓋溫熱病發,在一二經,始終在此,更不傳遞別經者,其一二經或洪數,則別經弱且伏,依經絡調之,伏者起,洪者平,乃愈徵也。(鰲按:此篇言熱病,即指暑病而言,非謂伏寒夏發之熱病也。

3. 五、濕病辨脈

脈沉而緩,沉而細,微緩者,皆中濕。脈浮風濕;脈浮虛而澀者,寒濕;脈來滑疾,身熱、煩喘、胸滿、口燥、發黃者,濕熱;脈洪而緩,陰陽兩虛,濕熱自甚;脈洪而動,濕熱為痛也;脈浮而緩,濕在表也;脈沉而緩,濕在裡也;或弦而緩,或緩而浮,皆風濕相搏也。

4. 六、燥病辨脈

脈緊而澀,(燥金主於收斂,其脈緊澀。)或浮而弦,或芤而虛。又脈弦風燥也。脈洪熱燥也。脈緩土燥也。脈澀血燥也。脈遲寒燥也。

5. (一)伏氣春溫症

雷少逸曰:經謂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是訓人有伏氣之為病也。夫冬傷於寒,甚者即病,則為傷寒;微者即不病,其氣伏藏於肌膚,或伏藏於少陰,至春陽氣開泄,忽因外邪乘之,觸動伏氣乃發。又不因外邪而觸發者,偶亦有之。其藏肌膚者,都是冬令勞苦動作汗出之人;其藏少陰者,都是冬不藏精腎臟內虧之輩。

此即古人所謂最虛之處,便是容邪之處。何劉松峰、陳平伯諸公,皆謂並無伏氣?悖經之罪。其可逭乎?

又曰:嘗讀介賓之書,謂溫病即傷寒。又可之書,謂溫病即瘟疫。殊不知傷寒乃感冬時之寒邪,瘟疫仍感天地之厲氣,較之伏氣溫病,大相徑庭,豈可同日而語哉?推溫病之原,究因冬受寒氣,伏而不發,又化為熱,必待來年春分之後,天令溫暖,陽氣弛張,伏氣自內而動,一達於外,表裡皆熱也。其證口渴引飲,不惡寒而惡熱,脈形愈按愈盛者是也。

此病表無風寒,不宜辛散,切忌辛溫辛涼之法。若誤散之,則變證蜂起矣。如初起無汗者,只宜清涼透邪法;有汗者,清熱保津法;如脈象洪大而數,壯熱譫語,此熱在三焦也,宜以清涼蕩熱法;倘脈沉實,而有口渴譫語,舌苔乾燥,此熱在胃腑也,宜用潤下救津法。凡溫病最戒辛溫發汗,汗之則狂言脈躁,不可治也。

然大熱無汗則死;得汗後而反熱,脈躁盛者亦死;又有大熱,脈反細小,手足逆冷者亦死;或見痙搐昏亂,脈來促結沉代者皆死。醫者不可不知。

程曦曰:推松峰與平伯,皆謂並無伏氣,有由來也,一執《云笈七藏》冬傷於汗之句,一執錢氏冬傷寒水之臟之文。殊不知兩家只顧一面文章,全不顧春傷、夏傷、秋傷之訓作何等解。思二先生天資高邁,亦受其蒙,不正其訛,反助其說,毋怪後之醫者,統稱暴感,恣用發散,羌、防、麻、桂,逼汗劫津,誤人性命,固所不免,此不得不歸咎於作俑之人也。

陳蓮舫曰:汗出則腠理疏,寒邪即因汗而入,則仍是冬傷於寒也,何必改寒為汗哉?

《金鑑》曰:《內經》言熱病皆傷寒之類也,非謂類乎傷寒,乃謂與傷寒同乎一類之病也。蓋傷寒因傷時令之寒而得名也,溫病熱病亦隨時而易其名耳。經曰:冬傷於寒,則為病熱。此即時而病者也。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過時而病者也。經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

暑即熱之謂也,此隨時而病者也。是則秋分以前,皆得以熱病名之;秋分以後,皆得以傷寒名之矣。此軒岐、仲景立傷寒、溫病、熱病之名義也。《經》又云:藏於精者,春不病溫,此明過時不病之原也;經曰:冬不藏精,春必病溫。此明過時必病之故也。於此可知傷寒為病,不在精之藏與不藏,而但有觸犯即得為病,非若溫病熱病,藏精則不病,不藏精則必病也。

但能藏精者,縱偶感於邪,或溫或暑,其病自輕;不藏精者,雖微感其邪,或溫或暑,其病必重,差為稍異耳。若專以冬不藏精,毫無外感,為少陰本病,熱從內生,則悖仲景溫病之旨矣。仲景論中,但言太陽初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辨其非傷寒,非謂太陽之寒不由表入,竟從少陰之熱內生為病也。

又曰:所謂伏氣之病,即四時令氣正病,非四時不正之邪,與非常異氣之疫邪也。所為伏氣者,如感冬令之風寒,其重者傷於營衛,即時而發者,名為中風、傷寒是也;其感之輕者,伏藏於肌膚,過時而發,名為溫病是也。故時氣伏氣之為病,二者不可不辨焉。

楊如侯曰:仲景著《傷寒論》,提出溫病與風寒鼎峙而立,實三大綱也。細玩仲景文法,已於傷寒中風之外,示人以辨別溫病之法。曰發熱,是指明邪在肌肉也;曰不惡寒,是指明邪不在皮毛也;曰口渴,即是指明熱自內發。因冬月感寒不即病,至春變而為溫,既變以後,寒已化熱,不得復言為寒矣。

仲景因自解之曰此為溫病。凡是熱由內發者,皆以為溫病三字括之矣。此溫熱之真面目,不由外至者也。就仲景文法細玩之,已將溫病之來歷露出,而其示人以異於傷寒中風之處,皆在言外。

周禹載曰:溫病無陰陽之分,故病惟有陽而無陰,藥必用寒而遠熱。

柯韻伯曰:凡病傷寒而成溫者,雖由於冬時之傷寒,而根實種於其人之鬱火。

又曰:肝膽為發溫之源,陽明為成溫之藪。

楊慄山曰:風寒之邪,始中太陽者十八九;溫病之邪,直行中道,而起陽明者十八九。

又曰:傷寒自表傳裡,里證皆表證侵入於內也;溫病由里達表,表證皆里證浮越於外也。又曰:溫病與傷寒,雖曰不同,而或清或攻,後一節治法,原無大異;惟初病散表,前一節治法,則有天淵之別。

又曰:傷寒一發汗,而外邪即解;溫病一發汗,而里邪愈熾。麻、桂、青龍,用治傷寒,未有不生者;用治溫病,未有不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