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宣

《溫病正宗》~ 下篇·正宗輯要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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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篇·正宗輯要 (8)

1. 四、溫邪上受解

《溫熱論》曰:溫邪上受,首先犯肺,逆傳心包。

華岫云曰:風溫、濕溫之時感者,邪從口鼻而入,故曰上受。若春溫之由冬時伏寒藏於少陰者,又非上受也。按傷寒從毛竅而入,溫病從口鼻而入,二語世莫不奉為定案矣。其實二者亦皆互有,而總以從毛竅入者為多,南人中焦濕熱素盛,一感溫邪,即表裡合一,遂似全從口鼻而入,亦不察之甚也。若果盡從口鼻而入,何以治法中有汗法乎?本文上受二字,即《內經》邪氣在上之義。

附時人陸平一語:

外邪傷人,或襲皮毛,或入口鼻,皆受自表也。近人強指溫病必從口鼻入,一若分疆劃界。溫氣必不許從皮毛從者,未免可笑。

2. 五、溫熱久在一經解

《溫熱論》曰:傷寒多有變證,溫熱雖久,總在一經為辨。

此義世皆以手足經釋之,非也。傷寒亦有不傳經者,但傳經者多,溫病傳經者少。所以然者,寒邪為斂,其入以漸,進一境即轉一象,故變證多;溫邪為開,重門洞闢,初病即常兼二三經,再傳而六經已畢,故變證少也。

3. 六、論吳氏《溫病條辨》之誤

吳鞠通本顧景文「溫邪上受、首先犯肺、逆傳心包」之十二字,而為《溫病條辨》。自條自辨,可發一笑者也。開卷捏造溫病以桂枝湯主之,為仲景原文,繼復承《臨證指南》暑病門楊姓案云仲景傷寒先分六經、河間溫熱須究三焦之訛,以喻西昌治瘟之法,謂是劉河間之所以治溫。夫河間治法,亦惟六經是言,而三焦二字,始終不見於《六書》。

此其兩失,已不待言。乃以溫病之本在中焦者,先移之於上焦,謂切不可用中焦藥。痛哉!中焦之芩、連。而其下即云熱邪久羈,劫鑠真陰,邪熱久羈,肌膚甲錯,皆鞠通所自言,皆鞠通自己所告人者。

先是自制銀翹散連翹薄荷、芥穗、銀花、竹葉淡豆豉桔梗甘草、牛子)、桑菊飲杏仁、連翹、薄荷、桑葉菊花、桔梗、甘草、葦根)兩方,即顧景文之辛涼輕劑不名一藥,而鞠通為之引申者也;嗣是方名安宮,用犀角牛黃(即安宮牛黃丸,用牛黃、鬱金、犀角、黃連硃砂、梅片、麝香珍珠、山梔、雄黃金箔黃芩;又清宮湯玄參心、蓮子心、竹葉捲心、連翹心、犀角尖、連心麥冬),方名增液,用玄參、麥冬(即增液湯,用玄參、麥冬、鮮生地),以及一甲二甲三甲之復脈湯加減復脈湯用炙草、乾地、白芍、麥冬、阿膠、麻仁;一甲復脈湯即於加減復脈湯內,去麻仁,加牡蠣二甲復脈湯即於加減復脈湯內,加牡蠣、鱉甲三甲復脈湯即於二甲復脈湯內,加龜板)、小定風珠雞子黃、阿膠、龜板、童便、淡菜)、大定風珠(白芍、阿膠、龜板、乾地、麻仁、五味子、牡蠣、麥冬、炙草、雞子黃、鱉甲),無非滋膩傷陰,引邪內陷,病至此不可為矣。而因其中焦篇,亦或有偶用芩、連、膏、黃時。

凡溫病之一用芩、連、膏、黃,無不可去邪撤熱者,鞠通又若未嘗不知,然苟非布置上焦,則熱邪未必久羈,真陰即未定劫鑠;苟非訶斥芩、連,則邪熱未必久羈,肌膚又未定甲錯。顧景文延之數日,鞠通再加緩緩二字,何以必緩緩也,不可解,而實可解也。此所以後乎鞠通者,亦萬不肯不用其法也。

以滋膩留邪之藥,緩緩延之,熱邪方盛之時,陰無不傷,病無不死。陶節庵之《一提金》、《殺車錘》、《截江網》,書名之惡極者也;此之一甲、二甲、三甲、定風珠,方名之惡極者也。病何等事,醫何等人,顧可兒戲若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