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病論》~ 附論 (3)
附論 (3)
1. 傷寒書統治六氣論
漢長沙著《傷寒論》,以治風、寒、暑、濕、燥、火六氣之邪,非僅為寒邪而設。然則其書名傷寒何也?蓋緣十二經脈,惟足太陽在表,為寒水之經,凡六淫之邪為病者,皆必先傷於寒水之經,故曰傷寒。今人都以寒水之寒字,誤為寒熱之寒,若此則傷寒之書,專治寒邪,而風、暑、燥、濕、火,了不干涉矣。殊不思長沙首列桂枝湯以治風,明明指人統治六氣,而非僅治一寒邪之意,於此已露一斑。
若果專治寒邪,理當列麻黃湯、附子湯、四逆、理中等湯為先,而不列桂枝湯為首也。況又有白虎湯以治暑,五苓散以治濕,炙甘草湯以治燥,大小承氣以治火,此顯明六氣統治之書,而今以為專治寒邪,則誤甚矣。時賢又謂傷寒論六經,溫熱論三焦,此兩句書,更為印定眼目。
不知邪氣襲人,皆由表而入於裡,惟溫疫之氣,穢濁之氣,乃論三焦可也。以其氣從口鼻而入,先擾於上,次傳中下,除此而外,則風、寒、暑、濕、燥、火,無不盡從表入。況李彣謂「太陽行身之表,外邪皆得傷之」。其傷寒之書,能統治六氣者,可無疑矣。凡學治時病者,必須讀仲景《傷寒論》,參讀時賢之書,考古酌今,則胸中自有風、寒、暑、濕、燥、火之界限。若不讀仲景之本,而專讀時賢之書,真所謂捨本求末矣。
白話文:
漢代長沙王所著的《傷寒論》,旨在治療風、寒、暑、濕、燥、火這六種氣候導致的疾病,並非單純針對寒邪。但為什麼這本書的名字會叫作「傷寒」呢?因為在人體的十二條經絡中,只有足太陽經在身體表面,屬於寒水之經。所有因六種惡劣氣候導致的疾病,都會先影響到寒水之經,因此稱之為「傷寒」。現在的人們常常誤解「寒水」中的「寒」字,以為是冷熱的「寒」,如果這樣理解,就會認為《傷寒論》只專門治療寒邪,風、暑、燥、濕、火這些因素就完全不相關了。然而,長沙王在書中首先列舉的桂枝湯就是用來治療風邪的,這明確地表明瞭他要治理的是六種氣候,而並非只是寒邪,這個意圖在這裡已經表現得很清楚。
如果真的只是專門治療寒邪,理論上應該先列出麻黃湯、附子湯、四逆湯、理中湯等方劑,而不是將桂枝湯放在首位。此外,《傷寒論》中還有白虎湯用來治療暑邪,五苓散用來治療濕邪,炙甘草湯用來治療燥邪,大小承氣湯用來治療火邪。這些都充分說明瞭這是一本治理六種氣候的書,如果現在還認為它只專門治療寒邪,那真是大錯特錯了。有學者認為《傷寒論》的六經和《溫熱論》的三焦,這兩個概念是固定且不可改變的。
然而,他們不知道的是,邪氣侵襲人體,都是從表面進入體內的,只有瘟疫之氣和污濁之氣,才會涉及到三焦的理論,因為這些邪氣是通過口鼻進入,先影響上焦,再傳至中焦和下焦。除了這些之外,風、寒、暑、濕、燥、火這些邪氣,全都從表面進入人體。李彣曾經說過:「太陽經行走在人體的表面,外部的邪氣都可以傷害到它。」由此看來,《傷寒論》能夠統治六種氣候,這一點毫無疑問。對於想要學習治療當時流行疾病的醫學人士來說,一定要研讀張仲景的《傷寒論》,同時參閱其他學者的著作,結合古人的智慧和當下的知識,這樣心中自然就會對風、寒、暑、濕、燥、火這六種氣候的界限有清晰的認識。如果不讀張仲景的原著,只專門閱讀其他學者的著作,那就是所謂的捨本逐末了。
2. 闢俗醫混稱傷寒論
人被寒所傷者,謂之傷寒,夫寒居六氣之一,豈可混稱乎?嘗考寒水之令,在乎小雪、大雪、冬至、小寒之節,共主六十日有奇。蓋小雪居於十月,乃六陰盡出之際,而寒氣方盛之時;大雪、冬至居十一月,小寒居十二月,正成發栗烈之候。斯時之氣,人感觸者,盡屬傷寒之病。
勿可以大寒至驚蟄之風木,春分至立夏之君火,小滿至小暑之相火,大暑至白露之濕土,秋分至立冬之燥金等等之時所患者,混同一稱傷寒。然而亦有可稱者,不可不知。豐於前論中,有謂傷寒之寒字,為寒水之經之寒,非寒熱之寒也。凡風、寒、暑、濕、燥、火,無不由表而入,皆必先傷於寒水之經,六氣之邪,僉可稱為傷寒。但有不可稱者,又不得不力辨其非。
嘗聞專治傷寒家,有溫病傷寒,熱病傷寒,痧證傷寒,瘡瘍傷寒等名。不知溫病、熱病,皆屬伏氣,痧因沙穢,瘡因濕熱,豈可混稱為傷寒乎?尤有夾痰傷寒、夾食傷寒、夾氣傷寒、夾血傷寒等名,揆厥由來,痰、食、氣、血,是為傷寒之兼證,又豈可混稱為傷寒乎?仲景原文,從未見有此證,竊疑其為杜撰也。後見吳中戈存橘先生《傷寒補天石》中,果有以上諸證之名,始知其有自也。
雖然戈氏之書,醫者不必宗之,其所當宗者,如無己之《明理》,嘉言之《尚論》,韻伯之《來蘇》,路玉之《大成》,誠為醫家不可少之書,後學所宜奉為圭臬也。至時俗混稱傷寒之證,更為不通,見初起嘔吐者,謂為齷齪傷寒;泄瀉者,為漏底傷寒;脅痛者,為刺脅傷寒;寒不甚寒,熱不甚熱,綿綿難愈者,為癟疲傷寒,即徽俗謂之混沌傷寒,名目極多,難以枚舉。總之,小雪至小寒而重感者,為真傷寒。
風、暑、燥、濕、火,先傷寒水之經者,亦可稱為傷寒。至溫病、熱病,痧症、瘡瘍,決不能混入傷寒。兼痰、食、氣、血者,是為傷寒之兼證。其餘種種不通之名,皆不足論。醫者須按四時之六氣,而分其孰為風、暑,孰為燥、濕,究不可籠統混為傷寒病也。
白話文:
這段文字的大意如下:
當人受到寒冷侵襲時,我們稱之為傷寒。但寒只是六氣中的一種,怎能隨便混用呢?經過考察,寒水的季節是在小雪、大雪、冬至、小寒期間,大約持續六十天左右。小雪在十月,正是六陰全部出現在這個時候,寒氣開始旺盛;大雪和冬至在十一月,小寒在十二月,這正是天氣最冷的時候。在這種天氣下,人若受到影響,就是傷寒病症。
但是不能將大寒到驚蟄間的風木、春分到立夏的君火、小滿到小暑的相火、大暑到白露的濕土、秋分到立冬的燥金等其他季節的疾病,一概視為傷寒。然而,有些情況是可以稱作傷寒的。在前面的討論中,有提到傷寒中的"寒"字,指的是寒水的經絡,並不是指冷熱的寒。所有風、寒、暑、濕、燥、火,都是從皮膚進入人體,首先會影響寒水的經絡,所以這些六氣導致的疾病都可以稱為傷寒。但有些狀況就不能如此稱呼,必須要清楚分辨。
聽說有些專門治療傷寒的醫生,會把溫病、熱病、痧症、瘡瘍等都歸類為傷寒。然而,溫病和熱病都是由潛伏的邪氣引起,痧症是由沙塵或髒物造成,瘡瘍則是由濕熱引起,這些怎麼能混為一談,都叫傷寒呢?還有夾痰傷寒、夾食傷寒、夾氣傷寒、夾血傷寒等,其實痰、食、氣、血,只是傷寒的併發症,怎麼能把這些也混在一起,都叫做傷寒呢?張仲景的原文裡,從來沒有這樣的說法,我懷疑這是有人杜撰的。後來在吳中戈存橘先生的《傷寒補天石》中,確實找到了這些稱謂,才知道是有其來源的。
不過,戈氏的書,醫生不必完全遵循,應該學習的是像無己的《明理》、嘉言的《尚論》、韻伯的《來蘇》、路玉的《大成》等書,這些纔是醫學界不可或缺的著作,後學者應當將它們作為標準。至於民間常把各種病症都稱為傷寒,更是不正確的。比如剛開始出現嘔吐的,就稱為齷齪傷寒;拉肚子的,就稱為漏底傷寒;肋骨疼痛的,就稱為刺脅傷寒;不冷不熱,病情纏綿難愈的,就稱為癟疲傷寒,也就是徽州俗稱的混沌傷寒,名目繁多,無法一一列舉。總之,只有在小雪到小寒期間,再次受寒的,才能稱為真傷寒。
風、暑、燥、濕、火,如果首先影響了寒水的經絡,也可以稱為傷寒。但溫病、熱病,以及痧症、瘡瘍,絕對不能混入傷寒。有痰、食、氣、血等併發症的,只能算作傷寒的併發症。其餘那些不合理的稱謂,都不值得討論。醫生必須根據四季的六氣,分別判斷哪些是風、暑,哪些是燥、濕,不能一概而論,全都稱為傷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