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訣刊誤》~ 附錄 (2)
附錄 (2)
1. 四時平脈
凡診脈須先要識時脈。胃脈。與臟腑平脈。然後及於病脈。(時脈。謂春三月六部中俱帶弦。夏三月俱帶洪。秋三月俱帶浮。冬三月俱帶沉。胃脈。謂中按得之脈和緩。臟腑平脈已見前章。凡人臟腑脈既平。胃脈和。又應時脈。乃無病者也。反此為病。又曰三部之內。大小浮沉遲數同等。
尺寸陰陽高下相符。男女左右強弱相應。四時之脈不相戾。命曰平人。其或一部之內。獨大獨小。偏遲偏疾。左右強弱之相反。四時男女之相背。皆病脈也。凡脈見在上曰上病。在下曰下病。左曰左病。右曰右病。左脈不和。為病在表。為陽。主四肢。右脈不和。為病在裡。
為陰。主腹臟。以次推之。)
白話文:
四時平脈
診脈時,必須先了解季節脈象、胃脈及臟腑的正常脈象,才能判斷病脈。所謂季節脈象,是指春季三個月脈象都略帶弦性,夏季三個月都略帶洪大,秋季三個月都略帶浮滑,冬季三個月都略帶沉緩。胃脈是指按壓中指部位,感覺脈象平和緩慢。臟腑的正常脈象已在前文說明。一般來說,臟腑脈象正常、胃脈平和,又符合季節脈象,就是健康之人。反之,就是生病了。
另外,三部脈象(寸、關、尺)的大小、浮沉、遲速都應相同;左右手的脈象強度也應相符;男女脈象的強弱也應符合其性別特徵;四個季節的脈象也不應相違背。符合這些條件的,稱為正常脈象。如果其中一部份脈象過大或過小,過遲或過速;左右手脈象強度相反;或與季節、性別特徵相違背,那就是病脈。
一般來說,上部脈象異常,表示上半身有病;下部脈象異常,表示下半身有病;左部脈象異常,表示左側有病;右部脈象異常,表示右側有病。左脈不和,表示病在體表,屬陽,主要影響四肢;右脈不和,表示病在內臟,屬陰,主要影響腹部臟器。以此類推。
2. 三部所主
(附九候)
診脈之時。人臂長則疏下指。臂短則密下指。寸為陽。為上部。(主頭項以下至心胸之分。)關為陰陽之中。為中部。(主臍腹胠脅之分)尺為陰。為下部。(主腰足脛股之分)凡此三部之中。每部各有浮中沉。三候。三而三之。為九候也。
持脈之要有三。曰舉。曰按。曰尋。(輕手取之曰舉。重手取之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初持脈輕手候之。脈見皮膚之間者。陽也。腑也。亦心肺之應也。所謂浮按消息是也。重手取之。脈附於肉下者。陰也。臟也。亦腎肝之應也。所謂沉按消息是也。不輕不重。中而取之。
脈應於血肉之間者。陰陽相適。中和之應。脾胃之候也。所謂中按消息是也。若浮中沉之不見。則委曲求之。若隱若見。則陰陽伏匿之脈也。所謂推而內之是也。三部皆然。一說左寸。浮。候左頭角。中。候左脅。沉。候少陰心。左關浮。候小腸膽。中。候左脅。沉。候厥陰肝。
左尺。浮。候膀胱。中。候左腰。沉。候腎。右寸。浮。候右頭角。中。候兩耳目。沉。候肺。右關。浮。候胃。中。候胸中。沉。候脾。右尺。浮。候三焦。中。候右腰。沉。候命門。)
診候推移指法。(推而外之。消息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推而內之。消息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消息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之。消息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左寸。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左關。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寸。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
右關。外以候胃。內以候脾。兩尺。外以候腎。里以候腹中。是以有推而內。推而外。消息之法也。一說左寸。推而上之。上而不下。頭項痛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胸脅痛也。推而內之。內而不外。心腹積也。推而外之。外而不內。眼目昏也。左關。推而上之。上而不下。
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腸胃痛也。推而內之。內而不外。筋骨痛也。推而外之。外而不內。主身有熱也。左尺。推而上之。上而不下。小腸痛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足脛痛也。推而內之。內而不外。小便濁也。推而外之。外而不內。腰足痛也。右寸。推而上之。
上而不下。氣喘急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胸中痛也。推而內之。內而不外。咽喉痛也。推而外之。外而不內。背脊痛也。右關。推而上之。上而不下。吐逆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主下血也。推而內之。內而不外。腹有蟲也。推而外之。外而不內。肌肉痛也。右尺。推而上之。
上而不下。小腹脹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足脛痛也。推而內之。內而不外。疝瘕也。推而外之。外而不內。小便秘也。機按。消息。謂詳細審察也。推。謂以指挪移於部之上下而診之。以脈有長短之類也。又以指挪移於部之內外而診之。以脈有雙弦單絃之類也。又以指推開其筋而診之。
以脈有沉伏止絕之類也。刊誤謂內外以指按輕重言。推有數義。故特著之。非但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之類也。自一說以下。所論亦無所據。姑錄之以備參考。)
察脈。須識上下來去至止六字。不明此六字。則陰陽虛實不別也。(上者為陽。來者為陽。至者為陽。下者為陰。去者為陰。止者為陰也。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陽生於陰也。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陰生於陽也。來者自骨肉之分。而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也。去者自皮膚之際。
而還於骨肉之分。氣之降也。應曰至。息曰止也。若短小而見於肌肉之間。陰乘陽也。洪大而見於肌肉之下。陽乘陰也。寸尺皆然。)
診脈。須辨表裡虛實四字。(表。陽也。腑也。凡六淫之邪。襲於經絡。而未入胃腑及臟者。皆屬於表也。里。陰也。臟也。凡七情之氣。鬱於心腹之內。不能散越。飲食之傷。留於臟腑之間。不能流通。皆屬於里也。虛者元氣之自虛。精神耗散。氣力衰弱也。寶者邪氣之實。
由正氣之本虛。邪氣乘之。非元氣之自實也。故虛者補其正氣。實者瀉其邪氣。經曰所謂虛實。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此大法也。)
脈者血氣之先也。氣血勝則脈勝。氣血衰則脈衰。氣血熱則脈數。氣血寒則脈遲。氣血微則脈弱。氣血平則脈治。又長人脈長。短人脈短。肥人脈沉。瘦人脈浮。性急人脈急。性緩人脈緩。左大順男。右大順女。男子尺脈常弱。女子尺脈常盛。此皆其常也。反之者逆。(千金翼云。
人大而脈細。人細而脈大。人樂而脈實。人苦而脈虛。性急而脈緩。性緩而脈躁。人壯而脈細。人羸而脈大。此皆為逆。逆則難治。反此為順。順則易治。凡婦人脈。常欲濡弱於丈夫。小兒四五歲脈。呼吸八至。細數者吉。男左大為順。女右大為順。)
脈貴有神。(東垣云。不病之脈。不求其神。而神無不在也。有病之脈。則當求其神之有無。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則有神矣。為瀉其熱。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則有神矣。為去其寒。若數極遲敗中。不復有力。為無神也。將何所恃邪。苟不知此。而遽瀉去之。神將何所依而主邪。經曰。脈者氣血之先。氣血者人之神。善夫。)
凡取脈之道。理各不同。脈之形狀。又各非一。凡脈之來不必單至。必曰浮而弦。浮而數。沉而緊。沉而細之類。將何以別之。大抵提綱之要。不出浮沉遲數滑澀之六脈也。(浮為陽。輕手得之,而芤。洪。大。散。長。濡。弦。皆輕手而得之之類也。沉為陰。重手得之。而伏。
石。短。細。牢。實。皆重手而得之之類也。遲者。一息脈二至。而緩。結。微。弱者。皆遲之類也。數者一息脈六至。而疾。促。皆數之類也。或曰滑。類乎數。澀。類乎遲。然脈雖似。而理則殊。彼遲數之脈。以呼吸察其至數之疏密。此滑澀之脈。則以往來察其形狀也。
機按。脈雖種種不同。而浮沉遲數四脈。可以統之。但識四脈則諸脈之象可以類推。難經於六難專言浮沉。九難專言遲數。既以四脈為重。近世陳無擇諸人亦皆言浮沉遲數。可統諸脈。良有旨哉。浮之有力。為洪。為長。為革。浮之無力。為芤。為虛。為微。為濡。為散。皆浮脈所統也。
沉之有力為弦。為牢。為實。沉之無力為短。為細。為弱。沉極為伏。皆沉之所統也。遲之有力。為緩。為結。遲之無力。為澀。為代。皆遲之所統也。數之有力。為滑。為動。為緊。數之無力。為促。皆數之所統也。)
脈之提綱。不出六字者。蓋以其足以統夫表裡陰陽。冷熱虛實。風寒燥濕。臟腑血氣也。(浮為陽。為表診。為風。為虛。沉為陰。為里診。為濕。為寒。實。遲為在臟。為寒。為冷。數為在腑,為熱為燥,滑為血有餘。澀為氣獨滯也。人一身之變不越乎此。能於是六脈之中審求之。
則疢疾之在人者莫能逃焉。一說浮有力主風。無力主虛。沉有力主積。無力主氣。三因方為濕為實。沉有力主痛。無力主冷。數有力主熱。無力主瘡。為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