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戴起宗撰,明‧汪機補訂

《脈訣刊誤》~ 卷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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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 (3)

1. 陽毒陰毒歌

陽毒健亂四肢煩。面赤生花作點斑。狂言妄語如神鬼。下痢頻多喉不安。汗出遍身應大差。魚口開張命欲翻。有藥不辜但與服。能過七日漸須安。陰毒傷寒身體重。背強眼痛不堪任。小腹急痛口青黑。毒氣衝心轉不禁。四肢厥冷惟思吐。咽喉不利脈細沉。若能速灸臍輪下。六日看過見喜深。

陰陽二毒。病有輕重。治有淺深。仲景略言於金匱要略。後世傳述。備載諸書。亦難以二歌盡。

2. 診諸雜病生死脈候歌

病源各不一。今歌本診生死之脈。故不論病源。只論脈之生死。

腹脹浮大是出厄。虛小命殂須努力。

此篇大抵以脈病相應不應言生死。然亦不可專執。臨病參考可也。如中惡腹脹脈緊細者生。浮大者死之類。

下痢微小卻為生。脈大浮洪無瘥日。

下痢脈欲絕者不死。雜色惡痢脈微弱。暴冷傷陽。脈細欲絕。冷熱不調者。洪大易治。微遲小細難治。

恍惚之病〔定顛〕(發為)狂。其脈實牢保安吉。寸關尺部沉細時。如此未聞人救得。

恍惚顛狂三病也。恍惚心不寧。陰顛而陽狂也。脈經曰。顛病脈虛可治。實則死。蓋重陰為顛。謂陰部內見沉澀微短脈。是陽脈不見而陰獨盛。故為顛疾。經曰陰氣從下。下虛上實。故作顛疾。則沉細脈。是脈病相應而不逆矣。

消渴脈數大者活。虛小病深厄難脫。

三消之證內消渴一證。沉小者生。實堅大者死。此外如少陰自利而渴。脈必沉。中暑渴脈虛。產後渴脈多弱。難專以虛小為渴之凶。

水氣浮大得延生。沉細應當是死別。

水病之證不一。脈亦不一。三因方曰。沉伏相搏名曰水。蓋沉者乃水之病脈。但風水皮水脈浮。石水脈沉。黃汗沉遲。當參病原病證為斷。況水病。肌肉為水所脹。脈元多沉。若脈出必死。脈病相反也。今曰浮大延生。更宜參審。

霍亂之候脈微遲。氣少不語大難醫。三部浮洪必救得。古今課定更無疑。

病原曰脈伏及代而亂者。霍亂也。不亂猶可治。微細不可治。霍亂吐下。脈微遲。氣息劣。口不欲言者。不可治。脈經所無。脈訣自創之例也。通真子曰清濁相干霍亂時。脈如微細是相宜。不言氣劣微遲小。此候神工亦莫醫。通真子注脈訣。不遵之而自作歌。一曰浮洪可救。一曰微細相宜。何哉。蓋病原不同。脈隨而見。以病原參之。勿一例但曰霍亂而已也。

鼻衄吐血沉細宜。忽然浮大即傾危。

吐衄證中。有卒中惡吐血。脈沉數細者死。浮大疾快者生。又雜病衄責裡熱。傷寒衄責表熱。表熱者脈必浮。

咳而尿血羸瘦形。其脈疾大命難任。咳血之脈沉弱吉。忽若實大死來侵。金瘡血〔盛〕(出)虛細活。急疾大數必危身。

此六句參錯在後。今移於此。從失血類。

脈訣所論金瘡。本於脈經、中藏經。皆論已出血之脈。若金瘡未出血則又別。墜壓內傷。堅強安。小弱凶。頓僕內傷同。笞榜內有結血。實大生。虛小死。跌撲傷損。浮大易安謂血散外。沉細緊實多死。謂惡血攻臟。

病人脈健不用治。健人脈病號行屍。

病人脈健。此云不用治者。是前形脈相反歌。何其謬也。

心腹痛脈沉細差。浮大弦長命必殂。

仲景曰。假令病人云腹內卒痛。浮而大。知其瘥也。何以知之。若里有病者脈當沉細。今浮大。故知愈也。病原曰若其人不即愈者必當死。以脈病相反也。然心痛與腹痛各異。凡痛五臟相干。而心痛脈各異見。惟真心痛不問脈。旦占夕死。夕占旦死。腹痛病原亦不一。虛寒、緊弦。積寒、沉緊而實。肝腎弦大為寒痛。故知弦長亦難以死斷。

頭痛短澀應須死。浮滑風痰必易除。

脈訣此言。只可斷風痰頭痛一證而已。頭痛具八經。又有伏暑、積聚、痰厥、伏痰、腎痰、產後失血、風寒在腦、邪熱上攻、氣虛氣攻、諸證不同。隨證診脈。斷生死可也。

中風口噤遲浮吉。急實大數三魂孤。魚口氣粗難得瘥。面赤如妝不久居。中風發直口吐沫。噴藥悶亂起復蘇。咽喉曳鋸水雞響。搖頭上竄氣長噓。病人頭面青黑暗。汗透毛端恰似珠。眼小目瞪不須治。喘汗如油不可蘇。

中風口噤至此皆言中風之死候。簡易方云風邪中人。其狀奄忽。故六脈多沉伏。亦有脈隨氣奔。指下洪盛者。當此之際脈亦難辨。但以證參為是。中風。目閉口開。手撒遺尿。聲如鼾睡者。必難療。

內實腹脹痛滿盈。心下牢強幹嘔頻。手足煩熱脈沉細。大小便澀死多真。

素問曰。五實死。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自汗得後利則實者活。今脈訣增乾嘔。去悶瞀。又以脈沉細與病反。決以為死。此條宜參之內經。

外實內熱吐相連。下清注谷轉難安。忽然診得脈洪大。莫費神功定不痊。

協熱下利。胃熱嘔吐。脈亦洪大。不可遽以死斷。

內外俱虛身冷寒。汗出如珠微嘔煩。忽然手足脈厥逆。體不安寧必死拚。

素問曰。五虛死。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若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今脈訣內外俱虛。與內經多異。全本脈經。

上氣浮腫肩息頻。浮滑之脈即相成。忽然微細應難救。神功用盡也無生。

脈經曰。上氣面浮腫肩息。其脈大。不可治。加利甚者必死。今脈訣以微細為難救。似與脈經相悖。

上氣喘急候何寧。手足溫暖淨滑生。反得寒澀脈厥逆。必知歸死命須傾。

通真子改差無因作命須傾。貴協韻也。

中惡腹脹緊細生。若得浮大命逡巡。

脈經曰。卒中惡。吐血數升。脈沉數者死。浮大疾快者生。卒中惡。腹大。四肢滿。脈大而緩者生。緊大而浮者死。緊細而微亦生。然中惡之候。脈亦不等。鬼疰。脈滑。或緊長過寸。或尺寸有脈。關中絕不至。或乍大乍小。乍長乍短。遁屍。三部緊急。或沉重不至寸。客忤三部皆滑洪大。

凡脈尺寸緊數形。又似釵直吐轉增。此患蠱毒急須救。〔速求神藥命難停〕(脈逢數軟命延生。)

此文依脈經換末句。

中毒洪大脈應生。細微之脈必危傾。吐血但出不能止。命應難返沒痊平。

他證吐血。皆以沉細為生。惟中毒吐血。以洪大為生。

大凡要看生死門。太衝脈在即為憑。若動應神魂魄在。止便乾休命不停。

銅人經太衝二穴土也。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或云一寸半)動脈陷中。凡診太衝脈。可決男子病死生。足厥陰脈之所注也。為俞。靈樞曰。胃之清氣上注於肺。故氣之過於寸口也。動而不止。其悍氣上衝頭者。合陽明。並下人迎。故陰陽俱動俱靜。若引繩。相傾者病。衝脈者。

十二經之海也。與少陰之大絡起於腎下。出於氣衝。循陰股內廉。邪入骨中。循脛骨內廉。並少陰之經。下入內踝之後。入足下。其別者邪入踝。出屬跗上。入大趾間。此脈之常動者也。經脈十二。而寸口人迎太衝獨動不休。故以此三處診百病。決生死。靈樞作並足少陰之動脈。

銅人作足厥陰之俞穴。皆衝脈之所合併而經過者。其實以候衝脈也。仲景謂當時之人。握手不及足。故立趺陽太谿。以候胃腎之病。李晞範引活人書所列衝陽穴。以解太衝。失其穴矣。仲景以趺陽專診足陽明。太谿專診足少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