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梓

《診家正眼》~ 卷一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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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7)

1. 小兒脈法

小兒五歲以下,未可診寸關尺,惟看男左女右虎口。

食指第一節寅位,為風關,脈見易治;第二節卯位,為氣關,脈見為病深;第三節辰位,為命關,脈見為命危。

紫脈為熱。紅脈傷寒。青脈驚風。白脈疳疾。黃脈隱隱,為常候也。黑脈者多危。脈紋入掌為內鉤,紋彎里為風寒,紋彎外為食積。

五歲以上,以一指取寸關尺三部,六至為和平,七八至為熱,四五至為寒。

半歲以下,於額前眉端髮際之間,以名中食三指候之。兒頭在左,舉右手候;兒頭在右,舉左手候。食指近發為上,名指近眉為下,中指為中。三指俱熱,外感於風,鼻塞咳嗽。三指俱冷,外感於寒,內傷飲食,發熱吐瀉。食中二指熱,主上熱下冷。名中二指熱,主夾驚。食指熱,主食滯。

2. 諸病宜忌之脈

傷寒,未汗宜陽脈,忌陰脈。已汗宜陰脈,忌陽脈。

頭痛,宜浮滑,忌短澀。

心痛,宜浮滑,忌短澀。

中風,宜浮遲,忌急數。

咳嗽,宜浮濡,忌沉伏。

喘急,宜浮滑,忌短澀。

水腫,宜浮大,忌沉細。

虛勞,宜微弱,忌洪數。

吐血,宜沉小,忌實大。

衄血,宜沉細,忌浮大。

脫血,宜陰脈,忌陽脈。

癆瘵,宜軟緩,忌細數。

消渴,宜數大,忌虛小。

腹脹,宜浮大,忌沉小。

腸澼,宜沉小,忌數大,(即痢疾)

下利,宜沉細,忌浮大。(同泄瀉。)

霍亂,宜浮大,忌微遲。

癥瘕,宜沉實,忌虛弱。

痞滿,宜浮大,忌沉小。

痿痹,宜虛濡,忌緊急。

顛癇狂,宜實大,忌沉細。

墮傷,宜緊急,忌弱小。

金瘡,宜微細,忌緊數。

中惡,宜緊細,忌浮大。

癰疽,宜微緩,忌滑數。

中毒,宜洪大,忌微細。

新產,宜沉滑,忌弦緊。

帶下,宜虛遲而滑,忌疾急。

崩漏,宜微弱,忌實大。

䘌蝕,宜虛小,忌緊急。

腹痛,宜沉細,忌弦長。

3. 怪脈

雀啄,連三五至而歇,歇而再至,如雀啄食,脾絕也。

屋漏,良久一至,屋漏滴水之狀,胃絕也。

彈石,從骨間劈劈而至,如指彈石,腎絕也。

解索,散亂如解繩索,精血竭絕也。

蝦游,沉時忽一浮,如蝦游然,靜中一動,神魂絕也。

魚翔,浮時忽一沉,譬魚翔之似有似無,命絕也。

釜沸,如釜中水,火燃而沸,有出無入,陰陽氣絕也。

4. 七診

岐伯曰:「察九候七診,(九候注見前。)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此言九候之中,有獨見之脈,而與他部不同,即按其部而知其病之所在也。七者之中,既言獨疾則主熱矣,既言獨遲則主寒矣,而又言獨寒獨熱者,何也?必於陰部得沉微遲澀之脈,故又言獨寒也;必於陽部得洪實滑數之脈,故又言獨熱也。獨陷下者,沉伏而不起者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形肉脫去者,大肉盡去也。脾主肌肉,為五臟之本,未有脾氣脫而能生者。雖九候之中無獨見之七診,然終不免於死亡矣。)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從,順也。謂脈順四時之令,合五臟之常,及與病症為順也。既得順候,雖有獨大、獨小等,不至於死也。

5. 必先問明然後診脈

《素問·徵四失篇》曰:「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氣口,妄言作名,為粗所窮,何病能中?」(此言不問其症之所由起,先與切脈,未免模糊揣度,必不能切中病情者矣。)

《素問·疏五過篇》云:「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脫營、失精,皆陰氣虧損也。貴者忽賤,富者忽貧,未免抑鬱而下舒,氣滯則血滯,久則新者不生,滯者成疾,故言脫、言失者矣。)

【按】古之神聖未嘗不以望聞問切四者互相參考,審察病情,然必先望其氣色,次則聞其音聲,次則問其病源,次則診其脈狀,此先後之次第也。近世醫者既自附於知脈,而病家亦欲試其本領,遂絕口不言,惟伸手就診,而醫者即強為揣摩;若揣摩偶合,則信為神手,而揣摩不合,則薄為愚昧。

噫嘻!此《內經》所謂「妄言作名,為粗所窮」,如是而欲拯危起殆,何異欲其入室而反閉門耶!王海藏云:「病人拱默,惟令切脈,試其知否。夫熱則脈數,寒則脈遲,實則有力,虛則無力,可以脈知也。若得病之由,及所傷之物,豈能以脈知哉!故醫者不可不問其由,病者不可不說其故。

」蘇東坡云:「我有病狀,必盡告醫者,使其胸中瞭然,然後診脈,則疑似不能惑也。我求愈疾而已,豈以困醫為事哉!」若二公之言,可以發愚蒙之聾瞶矣。

6. 望色

(增補)

《內經》曰:「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肝青象木,肺白象金,心赤腎黑,脾土色黃,一或有病,色必變見於面庭矣。然肺主氣,氣虛則色白。腎屬水,水涸則面黎。青為怒氣傷肝。赤為心火炎上。痿黃者內傷脾胃。紫濁者外感風邪。憔悴黝黑,必鬱悒而神傷。

消瘦淡黃,乃久病而體憊。山根明亮,須知欲愈之疴。環口黎黑,休醫已絕之腎。蓋有諸內必形諸外,見其表以知其里。眉目一占,肺肝斯見。

《內經》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帛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

且夫五臟六腑之精華,上彰於明堂,而臟腑各有偏勝盈虛,若色若脈,亦必隨而應之,但當求其有神,雖困無害。然所謂神者,色中有光澤明亮是也。即脈有胃氣,同一理也。良工精而候之,可以先知,經所謂「望而知之謂之神」者是也。

《難經》曰:「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亦當於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青,其脈當弦而急。色赤,其脈浮大而散。色黃,其脈中緩而大。色白,其脈浮澀而短。色黑,其脈沉濡而滑。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澀,尺之皮膚亦澀。脈滑,尺之皮膚亦滑。

假令色青,其脈浮澀而短,若大而緩,為相勝;(色青,脈澀而短,乃金剋木;脈大而緩,乃木剋土,皆為相勝之脈。)浮大而散,若小而滑,為相生也。」(浮大而散,心脈也,乃木生火;小而滑,腎脈也,乃水生木,皆為相生之脈。)

《內經》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久,乃治之,無後其時。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澤,謂之難已。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此四者,而明告之。」

又曰:「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靈樞》曰:「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察其澤夭,以觀成敗。察其散摶,(音團。)以知遠近。視色上下,以知病處。積神於心,以知往今。不明不澤,其病不甚。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駒駒然,如馬之奔散。)其病散而氣痛,則聚未成也。」浮沉淺深,皆內外陰陽之義。

然細繹之,浮沉雖有內外之殊,而吉凶必以夭澤為辨。如浮而澤者,浮則其病淺,澤則神有餘,雖病即愈,吉之吉者也。若浮而夭者,其病雖淺,神氣將衰,主病氣漸重之兆,安得謂之吉乎?如沉而夭者,沉則其病深,夭則其神不澤,其病必死,凶之凶者也。若沉而澤者,其病雖深,神將復振,主病氣漸退之兆,安得謂之凶乎?此只就一浮一沉之中而分順逆,若更以順色濃淡察之,則順又有輕重之別矣。至於察其散摶,以知遠近,未嘗不嘆色之聚散不定也。

散者,如雲撤散而不聚,其色漸漸而散,先濃後淡,先定後行也,主病色漸退之兆,即經所謂「其色散,駒駒然未有聚,其病散而氣痛,聚未成也」,可見以色之聚散以為驗。摶者,如物摶聚而不散,其色漸漸而聚,先淡後濃,先行後定也,主病氣方來之機,即經所謂「散為痛,摶為聚,左右內外各如其形色耳」。氣色散者,為痛而不至成聚。

若摶聚不散,則成聚而不止於痛。由此觀之,病氣方來,霍然之期尚遠;病氣漸退,痊愈之日已近。夫如是,重病色逆,若兼撤散之形,未可即決其凶;輕病而色順,如兼摶聚之形,未可即言其吉。然不明不澤之色,雖非吉兆,乃不致沉夭,亦非必死,故曰其病不甚也。

此皆軒岐言外之義,若不體認會悟其微,而決吉凶,一有不驗,言望色難憑,咎將誰歸?所云「各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淺深」,又將各部而察之,其條分縷析,如江海之通眾流,豈能以紙上之言盡者哉!

黃帝曰:「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黃而膏潤為膿,赤甚為血,痛甚為攣,寒甚為皮膚不仁。」又曰:「黃赤為熱。色貴明潤,不欲沉夭。夭然色不澤,其脈空虛,為奪血。」

鼻位中央,屬土,主脾;通呼吸,兼主肺,為肺之官也。鼻色黃者,小便難。獨鼻尖青黃者,其人必為淋也。青者腹中痛。微黑者有水氣。白者亡血。黃白無澤,氣虛有痰。紫濁時病。赤為熱。鮮紅有留飲。鼻孔乾燥,必衄血。鼻燥如煙煤,屬陽毒熱極;及鼻孔冷滑而黑,屬陰毒冷極。

皆危。鼻塞濁涕是風熱。鼻流清涕是肺寒。鼻孔痔脹,屬肺熱有風。顴色赤者,心病。顴與顏黃黑者,腎病。赤色出兩顴,大如拇指,病雖小愈,必卒死。傷寒汗不出,大顴發赤,噦者死;顴見青氣者死。面白顴赤,火剋金也,為賊邪,其病不治。肝熱病者,左頰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

耳間青脈起掣病。耳痛,耳腫,耳聾,及耳前紅腫,皆系少陽之熱。人中平滿主有水,土敗唇反,甲篤乙死。唇舌者,肌肉之本也。脾病者唇黃。唇見五色者,病在脾。唇色如紅蓮光澤者,無病。舌乾唇燥為脾熱,燥而紅者吉,燥而黑者凶。腫赤者熱極,青黑者寒極。黃者血虛,白者失血。

口苦膽熱,甜者脾熱,淡亦脾熱。口燥咽乾者,腎熱。舌乾口燥者,心熱。口噤咬牙者,痙病。唇口生瘡聲啞者,狐惑。齒燥無津,陽明熱極。齒燥脈虛是中暑。唇舌苔上有斷紋者,難治。唇青舌卷,環口黧黑,口張氣直,唇口顫搖者,死。舌短顴赤者,心病。少陰氣上逆,厥則齧舌。

舌色鮮紅潤澤者吉,黑者凶。濕滑者吉,燥澀者凶。白苔者,胸中有寒,丹田有熱。苔白而滑,邪未入府,在半表半裡,宜和解,苔黃者,邪入胃,宜下。苔燥黑生芒刺者,難治,法宜急下。身不熱,口不渴,苔黑而滑者,屬陰寒,法宜急溫。舌卷焦黑而燥者,陽毒熱極,宜急下。

舌青苔滑,無熱不渴者,陰毒寒極,宜急溫。舌紫黑者陰寒,赤紫者陽熱。舌硬,舌腫,舌卷,舌短,舌強囊縮者,難治。若語言不清,神昏脈脫者,死。陰陽易,舌出數寸死。夏令熱病,苔黑燥渴者,可治,不在必死之例。若黑苔刮不去,及去易生刺裂者,必死。冬月黑苔者,必死。

婦人難產,唇舌俱青者,母子俱死;面赤舌青,子死母活;面青舌赤,子活母死。面黃而淡,脾胃有傷,四肢痿弱,腹脹,面黃而濁如熏,濕盛黃疸。黃如橘色多熱。黃兼青紫,脈芤者,瘀血在胃,或脅必有塊。面上白點,是蟲積。面色青黃白不常,及有如蟹爪路,一黃一白者,主食積。

目黑頰赤,主痰熱。目胞黑者,痰也。眼黑行走呻吟者,骨節痠痛,痰入骨也。眼黑麵黃,四肢痿痹,屈伸不便者,風痰也。傷寒眼下青色,主挾陰。面黃目青,為傷酒。目睛黃,酒疸。面黃白,及腫連眼胞者,谷疸,其人必心下痞。目色赤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黑在腎;黃在脾;黃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面黃目青,及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者,皆死。面目有黃色,是有胃氣,為吉。病人鼻準明,山根亮,目眥黃光,為有起色。目黃心煩,脈和者,病將愈。平人忽見黑氣,起於口鼻耳目邊者,凶。明堂眼下青色,多欲勞傷精神;不爾,即夜未睡。

黑而瘦,陰虛火旺。臂多青脈,是脫血。心病傳肺,肝病傳脾,脾病傳腎,腎病傳心,肺病傳肝,俱死。五臟已奪,神明不守。五臟氣絕,大小便不禁,手足不仁。三陰氣絕,則目眩轉,目矇;目矇為失志,失志則目矇者,死。三陽氣絕,則陰與陽相離;陰陽相離,則腠理泄,絕汗乃出,大如貫珠,轉出不流,旦占夕死,夕占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