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和

《脈經》~ 卷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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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5)

1. 病可溫證第九

大法,冬宜服溫熱藥及灸。

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更疼痛,當救其里,宜溫藥,四逆湯

下利,腹滿,身體疼痛,先溫其里,宜四逆湯。自利,不渴者,屬太陰,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

少陰病,脈沉者,急當溫之,宜四逆湯。

下利,欲食者,就當溫之。

下利,脈遲緊,為痛未欲止,當溫之。得冷者滿,而便腸垢。

下利,其脈浮大,此為虛,以強下之故也。設脈浮革,因爾腸鳴,當溫之,宜當歸四逆湯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之。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急當救里,宜溫之,以四逆湯。

2. 病不可灸證第十

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浮,當以汗解,而反灸之,邪無從去,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當重而痹,此為火逆。若欲自解,當先煩,煩乃有汗,隨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當解。脈浮,熱甚,而灸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咽燥必唾血。

3. 病可灸證第十一

燒針令其汗,針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賁豚。氣從少腹上撞者,灸其核上一壯(一本作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脈不至者,灸其少陰七壯。

少陰病,下利,脈微澀者,即嘔汗出,必數更衣,反少,當溫其上,灸之(一云灸厥陰可五十壯)。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丘、陰陵泉皆三壯。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可灸少陰,厥陰主逆。

4. 病不可刺證第十二

大怒無刺(大,一作新),已刺無怒(已,一作新)。新內無刺,已刺無內。大勞無刺(大,一作新),已刺無勞。大醉無刺,已刺無醉。大飽無刺,已刺無飽。大飢無刺,已刺無飢。大渴無刺,已刺無渴。無刺大驚,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身熱甚,陰陽皆爭者,勿刺也。

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則泄。所謂勿刺者,有死徵也。無刺病與脈相逆者。上工刺未生,其次刺未盛,其次刺己衰,粗工逆此,謂之伐形。(出九卷)

5. 病可刺證第十三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自當愈,其經音故也。若欲作再經者,當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太陽病,初服桂枝,而反煩不解者,當先刺風池、風府,乃卻與桂枝湯則愈。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縱,當刺期門。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其人大渴,欲飲酢漿者,其腹必滿,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為肝乘肺,名曰橫,陽明病,下血而譫語,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者則愈。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其人譫語,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虛實而取之。(《平病》云: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三焦。與此相反,豈謂藥不謂針耶)太陽與少陽並病,頭痛,頸項強而眩,時如結胸,心下痞堅,當刺大杼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譫語則脈弦。譫語五日不止,當刺期門。

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可刺。婦人傷寒,懷身腹滿,不得小便,加從腰以下重,如有水氣狀,懷身七月、太陰當養不養,此心氣實,當刺瀉勞宮及關元,小便利則愈。傷寒,喉痹,刺手少陰。少陰在腕,當小指後動脈是也。針入三分,補之。

問曰:病有汗出而身熱煩滿,煩滿不為汗解者何?對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也。太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治之,表裡刺之,飲之湯。熱病三日,氣口靜,人迎躁者,取之諸陽五十九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以補其不足。所謂五十九刺者,兩手外內側各三,凡十二痏,五指間各一,凡八痏。

足亦如是,頭入發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痏;更入發三寸,邊各五,凡十痏。耳前後、口下、項中各一,凡六痏。巔上一。熱病先膚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針五十九。苛菌為軫(一云苛軫)鼻,索皮於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熱病,嗌乾多飲,善驚,臥不能安,取之膚肉,以第六針五十九。

目眥赤,索肉於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熱病而胸脅痛,手足躁,取之筋間,以第四針針於四達(一作逆)筋闢目浸索筋於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熱病數驚,瘛瘲而狂,取之脈,以第四針急瀉有餘者,癲疾,毛髮去,索血(一作脈),於心,不得索之水,水,腎也。熱病,而身重骨痛,耳聾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針五十九。

骨病食齧牙齒,耳清,索骨於腎無(一本作不)得索之土,土,脾也。

熱病,先身澀旁㪍,(旁㪍《太素》作倚),煩悶,干唇嗌,取之以第一針五十九。膚脹,口乾,寒汗。

熱病,頭痛,攝(攝一作顳顬),目脈緊,善衄,厥熱也,取之以第三針,視有餘不足,寒熱病。

熱病,體重,腸中熱,取之以第四針,於其輸及下諸指間,索氣於胃絡得氣也。

熱病,挾臍痛急,胸脅支滿,取之湧泉與太陰、陽明(一云陰陵泉),以第四針,針嗌裡。

熱病而汗且出,反脈順可汗者,取之魚際、太淵、大都、太白。瀉之則熱去,補之則汗出。汗出太甚者,取踝上橫文以止之。

熱病七日、八日,脈口動,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淺刺手大指間。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手太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手臂痛,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目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一云刺少陽)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熱病,始足脛者,先取足陽明而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