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和

《脈經》~ 卷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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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2)

1. 平雜病脈第二

滑為實、為下,(又為陽氣衰。)數為虛、為熱。浮為風、為虛。動為痛、為驚。

沉為水、為實,(又為鬼疰。)弱為虛、為悸。

遲則為寒,澀則少血,緩則為虛,洪則為氣。(一作熱)緊則為寒,弦數為瘧。

瘧脈自弦,弦數多熱,弦遲多寒。微則為虛,代散則死。弦為痛痹(一作浮為風疰)。偏弦為飲,雙弦則脅下拘急而痛,其人澀澀惡寒。

脈大,寒熱在中。

伏者,霍亂。

安臥,脈盛,謂之脫血。

凡亡汗,肺中寒飲,冷水咳嗽,下利,胃中虛冷,此等其脈並緊。

浮而大者,風。

浮大者,中風,頭重,鼻塞。

浮而緩,皮膚不仁,風寒入肌肉。

滑而浮散者,攤緩風。

滑者,鬼疰。

澀而緊,痹病。

浮洪大長者,風眩癲疾。

大堅疾者,癲病。

弦而鉤,脅下如刀刺,狀如蜚屍,至困不死。

緊而急者,遁屍。

洪大者,傷寒熱病。

浮洪大者,傷寒。秋吉,春成病。

浮而滑者,宿食。

浮滑而疾者,食不消,脾不磨。

短疾而滑,酒病。

浮而細滑,傷飲。

遲而澀,中寒,有癥結。

快而緊,積聚,有擊痛。

弦急,疝瘕,小腹痛,又為癖病。(一作痹病)

遲而滑者,脹。

盛而緊曰,脹。

弦小者,寒癖。

沉而弦者,懸飲,內痛。

弦數,有寒飲,冬夏難治。

緊而滑者,吐逆。

小弱而澀,胃反。

遲而緩者,有寒。

微而緊者,有寒。

沉而遲,腹臟有冷病。

微弱者,有寒,少氣。

實緊,胃中有寒,苦不能食。時時利者,難治(一作時時嘔稽留難治)。

滑數,心下結,熱盛。

滑疾,胃中有熱。

緩而滑,曰熱中。

沉(一作浮)而急,病傷寒,暴發虛熱。

浮而絕者,氣。

闢大而滑,中有短氣。

浮短者,其人肺傷。諸氣微少,不過一年死。法當嗽也。

沉而數,中水。冬不治自愈。

短而數,心痛,心煩。

弦而緊,脅痛,臟傷,有瘀血。(一作有寒血)

沉而滑,為下重,亦為背膂痛。

脈來細而滑,按之能虛,因急持直者,僵仆,從高墮下,病在內。

微浮,秋吉,冬成病。

微數,雖甚不成病,不可勞。

浮滑疾緊者,以合百病,人易愈。

陽邪來,見浮洪。

陰邪來,見沉細。

水穀來,見堅實。

脈來乍大乍小、乍長乍短者,為崇。

脈來洪大嫋嫋者,社崇。

脈來沉沉澤澤,四肢不仁而重,土崇。

脈與肌肉相得,久持之至者,可下之。

弦小緊者,可下之。

緊而數,寒熱俱發,必下乃愈。

弦遲者,宜溫藥。

緊數者,可發其汗。

2. 診五臟六腑氣絕證候第三

病人肝絕,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但欲伏眠,目視而不見人,汗(一作泣)出如水不止。(一曰二日死)病人膽絕,七日死,何以知之?眉為之傾。

病人筋絕,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一曰八日死)

病人心絕,一日死。何以知之?肩息,回視,立死。(一曰目亭亭,一日死)

病人腸(一云小腸)絕,六日死。何以知之?髮直如干麻,不得屈伸,白汗不止。

病人脾絕,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腫,腹熱,臚脹,泄利不覺,出無時度。(一曰五日死)

病人胃絕,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覆。(一曰腓腸平,九日死)病人肉絕,六日死。何以知之?耳干,舌皆腫,溺血,大便赤泄。(一曰足腫,九日死)

病人肺絕,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張,但氣出而不還。(一曰鼻口虛張短氣)病人大腸絕,不治。何以知之?泄利無度,利絕則死。

病人腎絕,四日死。何以知之?齒為暴枯,面為正黑,目中黃色,腰中欲折,白汗出如流水。(一曰人中平,七日死)

病人骨絕,齒黃落,十日死。

諸浮脈無根者,皆死。以上五臟六腑為根也。

3. 診四時相反脈證第四

春三月木王,肝脈治,當先至,心脈次之,肺脈次之,腎脈次之。此為四時王相順脈也。到六月土王,脾脈當先至而反不至,反得腎脈,此為腎反脾也,七十日死。何謂腎反脾?夏,火王,心脈當先至,肺脈次之,而反得腎脈,是謂腎反脾。期五月、六月,忌丙丁。脾反肝,三十日死。

何謂脾反肝?春,肝脈當先至,而反不至,脾脈先至,是謂脾反肝。期正月、二月,忌甲乙。腎反肝,三歲死。何謂腎反肝?春肝脈當先至而反不至,腎脈先至是謂腎反肝也。期七月、八月、忌庚辛。腎反心,二歲死。何謂腎反心?夏,心脈當先至而反不至,腎脈先至,是謂腎反心也。

期六月,忌戊己。(臣億等按《千金》云此中不論肺金之氣疏略未論指南又推五行亦頗顛倒待求別錄也)

4. 診損至脈第五

脈有損至,何謂也?然:至之脈,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離經,四至曰奪精,五至曰死,六至曰命絕,此至之脈也。何謂損?一呼一至曰離經,二呼一至曰奪精,三呼一至曰死,四呼一至曰命絕,此損之脈也。至脈從下上,損脈從上下也。

損脈之為病奈何?然:一損損於皮毛,皮聚而毛落;二損損於血脈,血脈虛少,不能榮於五臟六腑也;三損損於肌肉,肌肉消瘦,食飲不為肌膚;四損損於筋,筋緩不能自收持;五損損於骨,骨痿不能起於床。反此者,至於收病也。從上下者,骨痿不能起於床者,死;從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治損之法奈何?然;損其肺者,益其氣;損其心者,調其榮衛;損其脾者,調其飲食,適其寒溫;損其肝者,緩其中;損其腎者,益其精氣。此治損之法也。脈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一呼四至,一吸四至;一呼五至,一吸五至;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呼吸再至。脈來如此,何以別知其病也?然:脈來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

一呼三至,一吸三至,為適得病。前大後小,即頭痛目眩;前小後大,即胸滿短氣。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適欲甚。脈洪大者,苦煩滿;沉細者,腹中痛;滑者,傷熱;澀者,中霧露。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當困。沉細即夜加,浮大即晝加,不大小雖困可治,其有大小者為難治。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為十死脈也。沉細夜死,浮大晝死。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損。人雖能行,猶當(一作猶未)著床,所以然者,血氣皆不足故也。再呼一至,再吸一至,名曰無魂。無魂者,當死也,人雖能行,名曰行屍。扁鵲曰:脈一出一入曰平,再出一入少陰,三出一入太陰,四出一入厥陰。

再入一出少陽,三入一出陽明,四入一出太陽。脈出者為陽,入者為陰。故人一呼而脈再動,氣行三寸;一吸而脈再動,氣行三寸。呼吸定息,脈五動。一呼一吸為一息,氣行六寸。人十息,脈五十動,氣行六尺。二十息,脈百動,為一備之氣,以應四時。天有三百六十五日,人有三百六十五節。

晝夜漏下水百刻。一備之氣,脈行丈二尺。一日一夜行於十二辰,氣行盡則周遍於身,與天道相合,故曰平,平者,無病也,一陰一陽是也。脈再動為一至,再至而緊即奪氣。一刻百三十五息,十刻千三百五十息,百刻萬三千五百息,二刻為一度,一度氣行一周身,晝夜五十度。脈三至者離經。

一呼而脈三動,氣行四寸半。人一息脈七動,氣行九寸。十息脈七十動,氣行九尺。一備之氣。脈百四十動,氣行一丈八尺。一周於身,氣過百八十度,故曰離經。離經者病,一陰二陽是也。三至而緊則奪血。脈四至則奪精。一呼而脈四動,氣行六寸。人一息脈九動,氣行尺二寸。

人十息脈九十動,氣行一丈二尺。一備之氣,脈百八十動,氣行二丈四尺。一周於身,氣過三百六十度,再遍於身,不及五節,一時之氣而重至。諸脈浮澀者,五臟無精,難治。一陰三陽是也(四至而緊則奪形)。脈五至者,死。一呼而脈五動,氣行六寸半(當行七寸半)。

人一息脈十一動,氣行尺三寸(當行尺五寸)。人十息脈百一十動,氣行丈三尺(當行丈五尺)。一備之氣,脈二百二十動,氣行二丈六尺(當行三丈)。一周於身三百六十五節,氣行過五百四十度。再周於身,過百七十度。一節之氣而至此。氣浮澀,經行血氣竭盡,不守於中,五臟痿痟,精神散亡。

脈五至而緊則死,三陰(一作二)三陽是也,雖五猶末,如之何也。脈一損一乘者,人一呼而脈一動,人一息而脈再動,氣行三寸。十息脈二十動,氣行三尺。一備之氣,脈四十動,氣行六尺,不及周身百八十節。氣短不能周遍於身,苦少氣,身體懈墮矣。脈再損者,人一息而脈一動,氣行一寸五分。

人十息脈十動,氣行尺五寸。一備之氣,脈二十動,氣行三尺,不及周身二百節。疑氣血盡,經中不能及,故曰離經。血去不在其處,小大便皆血也。脈三損者,人一息復一呼而脈一動。十息脈七動,氣行尺五寸(當行尺五分)。一備之氣,脈十四動,氣行三尺一寸(當行二尺一寸)。

不及周身二百九十七節,故曰爭,氣行血留,不能相與俱微。氣閉實則胸滿臟枯,而爭於中,其氣不朝,血凝於中,死矣。脈四損者,再息而脈一動。人十息脈五動,氣行七寸半。一備之氣,脈十動。氣行尺五寸。不及周身三百一十五節,故曰亡血,亡血者,忘失其度,身羸疲,皮裹骨。

故氣血俱盡,五臟失神,其死明矣。脈五損者,人再息復一呼而脈一動。人十息脈四動,氣行六寸。一備之氣,脈八動,氣行尺二寸。不及周身三百二十四節,故曰絕。絕者,氣急,不下床,口氣寒,脈俱絕,死矣。

岐伯曰:脈失四時者為至啟,至啟者,為損至之脈也。損之為言,少陰主骨為重,此志損也;飲食衰減,肌肉消者,是意損也;身安臥,臥不便利,耳目不明,是魂損也;呼吸不相通,五色不華,是魄損也;四肢皆見脈為亂,是神損也。大損三十歲,中損二十歲,下損十歲。

損,各以春、夏、秋、冬。平人,人長脈短者,是大損,三十歲;人短脈長者,是中損,二十歲;手足皆細,是下損,十歲;失精氣者,一歲而損;男子,左脈短,右脈長,是為陽損,半歲;女子,右脈短,左脈長,是為陰損,半歲。春,脈當得肝脈,反得脾、肺之脈,損;夏,脈當得心脈,反得腎、肺之脈,損;秋,脈當得肺脈,反得肝、心之脈,損;冬,脈當得腎脈,反得心、脾之脈,損。當審切寸口之脈,知絕不絕。

前後去為絕。掌上相擊,堅如彈石,為上脈虛盡,下脈尚有,是為有胃氣(上脈盡,下脈堅如彈石,為有胃氣)。上下脈皆盡者,死;不絕不消者,皆生,是損脈也。至之為言,言語音深遠,視憒憒,是志之至也;身體粗大飲食暴多,是意之至也;語言妄見,手足相引,是魂之至也;蘢蔥華色,是魄之至也;脈微小不相應,呼吸自大,是神之至也。是至脈之法也。

死生相應,病各得其氣者生,十得其半也。黃帝曰: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