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要略述義》~ 卷上 (1)
卷上 (1)
1. 卷上
按廣雅曰。略。要也。王念孫疏證曰。孟子滕文公篇。此其大略也。趙岐注云。略。要也。又說文曰。略。經略土地也。段玉裁注曰。引申之。凡舉其要。而用功少者。曰略。略者。對詳而言。觀此諸說。則要略二字。其義更晰矣。
白話文:
根據古代典籍的解釋,「略」字的意思是指重要的事項或綱要。「要略」兩個字合起來,意思就更加清晰明瞭了,指的是事情的重點和概要。
2.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按傷寒論每篇首。冠以辨字。今要略無之者。蓋後人所刪也。外臺療瘧方。引張仲景傷寒論。每條首。有辨瘧病。辨瘧脈等字。亦足以證。)
論十三首(三。當作五。),脈證三條(諸本。作二條。宜從。)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徐〕醫中有大關目不可專指一病者。仲景於首卷。特揭數十端。以定治療之法。此則論五行相剋之理。必以次傳。而病亦當預備以防其傳也。〔魏〕此條。乃仲景總揭諸病當預圖於早。勿待病成方治以貽悔也。治之預。則用力少。而成功多。所謂曲突徙薪之勳。宜加於焦頭爛額之上也。
先言肝者。以四時之氣始乎春。五臟之氣始於肝。洪範言履端於始。序則不愆。故先引肝。以為之准云。〔朱〕甘味入脾。兼能緩肝。和調兩臟。令弗相牋也。
按趙氏於內經辛補。仲景酸補之理。詳為之辨。蓋繫於尤氏所據。文繁不具錄。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稟。周本。作秉。)
按禮記樂記曰。道五常之行。注。五常。五行也。禮運曰。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曰。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楊上善太素經注曰。風氣一也。徐緩為氣。急疾為風。人之生也。感風氣以生。其為病也。因風氣為病。是以風為百病之長。
集韻般字下曰。亦數別之名。無犯王法。蓋謂無犯王者之法律。以罹墨劓剕宮等刑。白虎通曰。犯王法。使方伯誅之。先兄曰。竭乏。即內經以欲竭其精之義。又金鑑。以為內所因中虛。外所因中實。不內外因。非中外虛實。徐氏。以為適中經絡三句。應前內因一段。四肢才覺重滯四句。
應前外因一段。更能無犯王法二句。應前房室一段。並是。然更就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句考之。則三者房室下。恐脫服食二字。否則彼句內。蘊有服食失節乎。如此看做。殆覺上下相應。於病理亦相葉。而更能無犯王法以下五句。都應前房室一段。
又按喜多村直寬曰。服食。即衣服飲食之謂。靈師傳篇云。飲食衣服。亦欲適寒溫。可以徵焉。斯說得之。(小島尚質曰。陳天竺三藏真諦釋迦毗羅仙人金七十論云。三苦。一依內。二依外。三依天。此亦論三因。與經旨略相似。)
問曰。病人有氣色見於面部。(胸上。周。作胸中。)
按魏曰。鼻為肺之開竅。而主一身之元氣者也。五臟之氣。莫不稟受於肺。而五臟之真色。亦必隨氣之出入而發見於鼻頭。此鼻頭所以可驗五臟之真色也。此解與尤意異。然宜備一說。痰飲篇曰。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面色黧黑。蓋與本條相發。又色黃者。色白者。
二證。沈魏朱屬之鼻頭。檢千金方曰。論云。鼻頭微白者亡血。設令微赤非時者死。病人色白者。皆亡血也。又曰。凡人候鼻頭色黃。法小便難也。蓋是三家所本。
白話文:
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第一
傷寒論每篇開頭都應有「辨」字,但現今簡略版本沒有,大概是後人刪去的。外台秘要療瘧方引用張仲景傷寒論,每條開頭都有「辨瘧病」、「辨瘧脈」等字,也可以證明這一點。
論十三首(應為五首),脈證三條(應為二條)。
問:上等醫生能治療未發之病,為什麼?
答:醫學中有重要的原則,不能只針對單一疾病。仲景在卷首就提出了幾十個要點,以確定治療方法。這就論述了五行相剋的道理,疾病必然依次傳變,所以也應預先防範其傳變。這條闡述了仲景總體上提出的,要及早預防疾病,不要等到病成才治療,以免後悔。預先治療,則用力少,而成功多,這就像預防勝於治療一樣,應比等到火燒眉毛再救火更重要。
先講肝臟,是因為四季之氣始於春天,五臟之氣始於肝。洪範(書經)說要從一開始就謹慎,順序正確就不會出錯,所以先講肝臟,作為標準。甘味入脾,又能緩和肝臟,調和兩個臟腑,使它們不相衝擊。
趙氏對內經中辛味補益,仲景酸味補益的道理,做了詳細的辨析,這與尤氏的觀點有關,篇幅冗長,在此不贅述。
人體稟受五行之氣,依賴風氣而生長。
《禮記·樂記》說:「道五常之行」,注釋說:「五常,五行也。」《禮運》說:「人者,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說:「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楊上善《太素經注》說:「風氣一也,徐緩為氣,急疾為風。人生感風氣而生,其為病也,因風氣而病。是以風為百病之長。」
「無犯王法」指不觸犯法律,避免遭受刑罰。「竭乏」即內經中「欲竭其精」的意思;另有解釋為內因虛,外因實,非單純的內外虛實。適中經絡三句,對應前文內因一段;四肢才覺重滯四句,對應前文外因一段;更能無犯王法二句,對應前文房室一段。然更就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句考之,則三者房室下,恐脫服食二字,否則彼句內蘊含服食失節之意。如此看來,上下相應,病理也相符,而更能無犯王法以下五句,都應對前文房室一段。
服食,指衣食住行。
問:病人氣色會表現在面部(胸上)。
答:鼻子是肺的開口,主一身元氣。五臟之氣,都稟受於肺,五臟的真色,也必隨著氣的出入而表現在鼻頭,所以鼻頭可以驗證五臟的真色。這個解釋與尤氏的觀點不同,但應當備註。 《痰飲篇》說,膈間有飲,人會喘滿,心下痞堅,面色黧黑,這與本條相符合。又如面色發黃、發白等證狀,沈、魏、朱都認為與鼻頭有關。《千金方》說:「鼻頭微白者亡血,設令微赤非時者死。」病人面色發白,都是亡血;又說:「凡人候鼻頭色黃,法小便難也。」這都是三家所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