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經二注》~ 卷五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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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4)

1. 中風歷節病脈證治第五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桂枝(四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麻黃(二兩),生薑(五兩),白朮(五兩),知母(四兩),防風(四兩),附子(二兩炮)。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衍義〕此風寒濕痹其榮衛,三焦之病。頭眩短氣,上焦痹也。諸肢節疼痛,身體尪羸,筋骨痹。韻書以尪為火,以羸為筋結也。然濕多則腫,寒多則痛,風多則動。故用桂枝治風,麻黃治寒,白朮治濕,防風佐桂,附子佐麻黃、白朮。其芍藥、生薑、甘草,亦和發其榮衛,如桂枝湯例也。知母治腳腫,引諸藥祛邪益氣力。附子行藥勢為開痹大劑。然分兩多而水少,恐分其服而非一劑也。三因方云:每服四錢。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咸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斷泄。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便為歷節也。

〔衍義〕內經云:味過於酸,肝氣以津;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以津。蓋謂津液不仁而內溢;短肌,謂走血而肌縮;大骨氣勞,謂鹹入骨走血,髓無養也。由是知此之謂泄,即溢也。津液不溢,蓄而成濕;筋得濕,則弛長而緩,故名為泄。髓無血也。咸多傷骨,因致痿而為枯。血走,絕而不流,謂之斷。濕勝謂之泄;血不流則榮不通;榮與衛相將;榮不通,則衛不獨行也。三焦形體,皆藉血以養。血亡則三焦無所依。四屬者:皮肉脂髓也。無血以滋,則身體羸瘦。獨有所蓄之濕,下流傷腎;腎主下焦,故腳腫大。濕勝則多汗;脾色黃;濕本於脾,故黃汗出。腎虛而陽不下降,則脛冷。假令陰虛濕鬱變熱,則濕不泄而流於筋骨關節也。夫仲景誠善於立言者矣。即歷節一證,各分其因:以水,以酒,以天氣。此又以飲食之味。然獨出治天氣一方。人或怪其不具。噫!方可具哉?病有不常,體有強弱,時有寒暑。已出之方,猶自為準繩而已。又焉可執而不變也?若能求經氣,辨邪正,明藥性,亦何患其有證而無方歟?

病歷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

烏頭湯方:治腳氣疼痛不可屈伸。

麻黃,芍藥,黃耆(各三兩),甘草(炙),川烏(五枚㕮咀以蜜二升煎取一升即出烏頭)。

上五味㕮咀。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盡服之。

〔衍義〕此湯概治歷節不可屈伸疼痛。於方下又復言治腳氣疼痛。必仲景書歷節條下有方,而無藥石;見腳氣中方名同而有藥,集書者遂兩出之。且二病皆因風寒傷於筋。麻黃開玄府,通腠理,散寒邪,解氣痹。芍藥以理血痹。甘草通經脈而和藥。黃耆益衛氣;氣壯則邪退。烏頭善走,入肝筋逐風寒。蜜煎以緩其性,使之留連筋骨,以利其屈伸。且蜜之潤,又可益血養筋,並制烏頭燥熱之毒也。

白話文: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此方治療風寒濕邪痹阻榮衛,導致三焦病變,症狀包括頭暈、氣短(上焦痹阻)、四肢關節疼痛、身體消瘦、筋骨痹痛。 濕邪較盛則腫脹,寒邪較盛則疼痛,風邪較盛則活動受限。方中桂枝治風,麻黃治寒,白朮治濕,防風輔助桂枝,附子輔助麻黃、白朮。芍藥、生薑、甘草則調和營衛,如同桂枝湯的配伍。知母治療腳腫,並引導其他藥物祛除邪氣,增強體力。附子則推動藥力,是治療痹症的重要藥物。但因藥量較大,水量較少,可能需分次服用,而非一次服用完畢。 古籍記載,酸味過多傷筋,導致筋鬆弛無力(泄);鹹味過多傷骨,導致肌肉萎縮(枯)。 若「枯泄」同時出現,則榮氣不通,衛氣不能單獨運行,榮衛俱虛,三焦功能失調,導致皮肉、脂肪、骨髓等組織營養不良,身體消瘦,單腳腫大,出黃汗,小腿冰冷。如果伴隨發熱,則為歷節病。 內經記載,酸味過多傷及肝氣,津液外溢;鹹味過多傷及骨骼,肌肉萎縮。津液外溢即「泄」,津液鬱積則成濕,筋受濕邪則鬆弛無力,髓液缺乏也導致肌肉萎縮。血行不暢則榮氣不通,榮衛相輔相成,榮氣不通則衛氣不能獨行。三焦依靠血液濡養,血液不足則三焦功能失調。四屬指皮肉脂髓,缺乏血液滋養則身體消瘦。單腳腫大是濕邪下注傷及腎臟所致,腎主下焦。濕邪盛則多汗,脾主運化,故出黃汗。腎虛陽氣不足則小腿冰冷。如果陰虛濕鬱化熱,則濕邪不能排出,流注筋骨關節。 仲景善於辨證論治,歷節病的病因各有不同,可能與水、酒、天氣或飲食有關。雖然僅有一方針對氣候因素,但病症變化多端,體質強弱不一,寒暑季節不同,既有的方劑僅供參考,不可拘泥於方劑,應根據經氣、邪正、藥性等因素靈活運用。

烏頭湯方:

此方治療歷節病導致關節屈伸不利,疼痛。 方中麻黃宣通肺氣,疏通經絡,散寒邪,解除氣滯;芍藥理血活血;甘草調和藥性,通利經脈;黃耆益氣固表,增強抗病能力;烏頭走竄力強,入肝經祛風寒,蜜煎則緩和烏頭的燥烈之性,使藥力更好地作用於筋骨,並滋養筋骨,烏頭的毒性也能被蜜所制約。 此方原記載於歷節病條下,但藥物與腳氣方重合,故集錄時重複收錄。兩種疾病都因風寒侵犯筋脈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