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匱玉函經二注》~ 卷五 (4)
卷五 (4)
1. 中風歷節病脈證治第五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桂枝(四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 麻黃(二兩) 生薑(五兩) 白朮(五兩) 知母(四兩) 防風(四兩) 附子(二兩炮)
上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衍義〕此風寒濕痹其榮衛。三焦之病。頭眩短氣。上焦痹也。諸肢節疼痛。身體尪羸。筋骨痹。韻書以尪為火。以羸為筋結也。然濕多則腫。寒多則痛。風多則動。故用桂枝治風。麻黃治寒。白朮治濕。防風佐桂。附子佐麻黃、白朮。其芍藥、生薑、甘草。亦和發其榮衛。如桂枝湯例也。知母治腳腫。引諸藥祛邪益氣力。附子行藥勢為開痹大劑。然分兩多而水少。恐分其服而非一劑也。三因方云。每服四錢。味酸則傷筋。筋傷則緩。名曰泄。咸則傷骨。骨傷則痿。名曰枯。枯泄相搏。名曰斷泄。榮氣不通。衛不獨行。榮衛俱微。三焦無所御。四屬斷絕。身體羸瘦。獨足腫大。黃汗出。脛冷。假令發熱。便為歷節也。
〔衍義〕內經云。味過於酸。肝氣以津。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以津。蓋謂津液不仁而內溢。短肌。謂走血而肌縮。大骨氣勞。謂鹹入骨走血。髓無養也。由是知此之謂泄。即溢也。津液不溢。蓄而成濕。筋得濕。則弛長而緩。故名為泄。髓無血也。咸多傷骨。因致痿而為枯。血走。絕而不流。謂之斷。濕勝謂之泄。血不流則榮不通。榮與衛相將。榮不通。則衛不獨行也。三焦形體。皆藉血以養。血亡則三焦無所依。四屬者。皮肉脂髓也。無血以滋。則身體羸瘦。獨有所蓄之濕。下流傷腎。腎主下焦。故腳腫大。濕勝則多汗。脾色黃。濕本於脾。故黃汗出。腎虛而陽不下降。則脛冷。假令陰虛濕鬱變熱。則濕不泄而流於筋骨關節也。夫仲景誠善於立言者矣。即歷節一證。各分其因。以水。以酒。以天氣。此又以飲食之味。然獨出治天氣一方。人或怪其不具。噫。方可具哉。病有不常。體有強弱。時有寒暑。已出之方。猶自為準繩而已。又焉可執而不變也。若能求經氣。辨邪正。明藥性。亦何患其有證而無方歟。
病歷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
烏頭湯方 治腳氣疼痛不可屈伸。
麻黃 芍藥 黃耆(各三兩) 甘草(炙) 川烏(五枚㕮咀以蜜二升煎取一升即出烏頭)
上五味㕮咀。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蜜煎中更煎之。服七合。不知。盡服之。
〔衍義〕此湯概治歷節不可屈伸疼痛。於方下又復言治腳氣疼痛。必仲景書歷節條下有方。而無藥石。見腳氣中方名同而有藥。集書者遂兩出之。且二病皆因風寒傷於筋。麻黃開玄府。通腠理。散寒邪。解氣痹。芍藥以理血痹。甘草通經脈而和藥。黃耆益衛氣。氣壯則邪退。烏頭善走。入肝筋逐風寒。蜜煎以緩其性。使之留連筋骨。以利其屈伸。且蜜之潤。又可益血養筋。並制烏頭燥熱之毒也。
白話文:
桂枝芍藥知母湯方:
此方治療風寒濕邪痹阻榮衛,導致三焦病變,症狀包括頭暈、氣短(上焦痹阻)、四肢關節疼痛、身體消瘦、筋骨痹痛。 濕邪較盛則腫脹,寒邪較盛則疼痛,風邪較盛則活動受限。方中桂枝治風,麻黃治寒,白朮治濕,防風輔助桂枝,附子輔助麻黃、白朮。芍藥、生薑、甘草則調和營衛,如同桂枝湯的配伍。知母治療腳腫,並引導其他藥物祛除邪氣,增強體力。附子則推動藥力,是治療痹症的重要藥物。但因藥量較大,水量較少,可能需分次服用,而非一次服用完畢。 古籍記載,酸味過多傷筋,導致筋鬆弛無力(泄);鹹味過多傷骨,導致肌肉萎縮(枯)。 若「枯泄」同時出現,則榮氣不通,衛氣不能單獨運行,榮衛俱虛,三焦功能失調,導致皮肉、脂肪、骨髓等組織營養不良,身體消瘦,單腳腫大,出黃汗,小腿冰冷。如果伴隨發熱,則為歷節病。 內經記載,酸味過多傷及肝氣,津液外溢;鹹味過多傷及骨骼,肌肉萎縮。津液外溢即「泄」,津液鬱積則成濕,筋受濕邪則鬆弛無力,髓液缺乏也導致肌肉萎縮。血行不暢則榮氣不通,榮衛相輔相成,榮氣不通則衛氣不能獨行。三焦依靠血液濡養,血液不足則三焦功能失調。四屬指皮肉脂髓,缺乏血液滋養則身體消瘦。單腳腫大是濕邪下注傷及腎臟所致,腎主下焦。濕邪盛則多汗,脾主運化,故出黃汗。腎虛陽氣不足則小腿冰冷。如果陰虛濕鬱化熱,則濕邪不能排出,流注筋骨關節。 仲景善於辨證論治,歷節病的病因各有不同,可能與水、酒、天氣或飲食有關。雖然僅有一方針對氣候因素,但病症變化多端,體質強弱不一,寒暑季節不同,既有的方劑僅供參考,不可拘泥於方劑,應根據經氣、邪正、藥性等因素靈活運用。
烏頭湯方:
此方治療歷節病導致關節屈伸不利,疼痛。 方中麻黃宣通肺氣,疏通經絡,散寒邪,解除氣滯;芍藥理血活血;甘草調和藥性,通利經脈;黃耆益氣固表,增強抗病能力;烏頭走竄力強,入肝經祛風寒,蜜煎則緩和烏頭的燥烈之性,使藥力更好地作用於筋骨,並滋養筋骨,烏頭的毒性也能被蜜所制約。 此方原記載於歷節病條下,但藥物與腳氣方重合,故集錄時重複收錄。兩種疾病都因風寒侵犯筋脈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