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揚俊

《金匱玉函經二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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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血痹虛勞病脈證治第六

(論一首脈證九條方九首)

問曰。

血痹病。

從何得之。

師曰。

夫尊榮人。

骨弱肌膚盛。

重困疲勞。

汗出。

臥不時動搖。

加被微風。

遂得之。

但以脈自微澀。

在寸口關上小緊。

宜針引陽氣。

今脈和。

緊去則愈。

〔補註〕陽所以統夫陰者也。

統陰則血必隨氣行矣。

乃經言血痹。

而不言氣。

何哉。

不知血之痹。

由於氣之傷也。

經曰。

入於脈則血凝而不流。

夫所以不流者。

氣為邪阻也。

然邪之足以傷者。

必因於作勞。

則衛氣不能固外。

而後邪得以入之。

故仲景發其不流之故。

以明得病之由。

言天下惟尊榮人。

為形樂志苦。

形樂。

故肌膚盛。

志苦。

故骨弱。

骨弱則不耐勞。

肌盛則氣不固。

稍有勞困。

汗易出也。

夫汗者。

血之液也。

衛不固。

斯汗出。

汗出斯陽氣虛。

雖微風且得以襲之。

則血為之痹。

故一見脈微。

則知其陽之不足。

一見脈澀。

則知其陰之多阻。

此血痹之本脈也。

而其邪入之處。

則自形其小緊。

小為正氣拘抑之象。

緊為寒邪入中之徵。

然仲景明言微風。

何以反得寒脈耶。

蓋邪隨血脈上下。

阻滯汁沫。

未有不痛者。

故痛為脈緊也。

針以泄之。

引陽外出。

則邪去而正自伸也。

否則終於痹也。

然則固外之陽。

所重惜也。

富貴者能知陽氣素不自強。

則不敢作勞。

即不獲已而勞。

或亦有以知節而不至於汗出。

汗出矣。

不致臥後動搖。

又何致虛風痹血耶。

仲景言虛勞。

乃以血痹發其先。

良有以也。

血痹陰陽俱微。

寸口關上微。

尺中小緊。

外證身體不仁。

如風痹狀。

黃耆桂枝五物湯主之。

黃耆桂枝五物湯方

黃耆(三兩) 桂枝(三兩去皮) 芍藥(三兩)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

以水六升。

煮取二升。

去滓。

溫服七合。

日三服。

〔補註〕此條是由上條既痹之後。

未能針引以愈。

遂令寸口微者。

今則陰陽俱微。

且寸關俱微矣。

且尺中小緊矣。

夫小緊既見於尺。

則邪之入也。

愈深。

而愈不得出何也。

正虛之處。

便是容邪之處也。

脈經內外謂之陰陽。

上下亦謂之陰陽。

今尺既小緊。

則微屬內外也明矣。

若言證以不仁概之。

蓋身為我身。

則體為我體。

而或為疼痛。

或為麻木。

每與我相阻。

其為不仁甚矣。

故以風痹象之。

非真風痹也。

經曰。

風寒濕三者合而成痹。

然何以單言風痹也。

邪有兼中。

人之受者必有所偏。

如多於風者。

則其痛流行不常。

淫於四末。

蓋血以養筋。

血不通行。

則筋節為之阻塞。

且血藏於肝。

肝為腎子。

腎既受邪。

則血無不壅滯。

於是以黃耆固衛。

芍藥養榮。

桂枝調和榮衛。

托實表裡。

驅邪外出。

佐以生薑宣胃。

大棗益脾。

豈非至當不易者乎。

夫男子平人。

脈大為勞。

極虛亦為勞。

〔補註〕虛勞為不足之病。

則必為不足之脈也。

經云。

煩勞則張。

精絕。

正以勞則陽氣外張。

舉之有餘也。

然其餘也。

既非內蘊之充。

又豈外邪之助。

以是大為勞也。

至問脈之重虛。

對以上虛尺虛。

言上下皆虛也。

又云。

脈虛者。

不象陰也。

不似手太陰之充盛也。

故極虛者亦云勞。

然則大者固為勞力飢飽。

而極虛者則不免於房勞矣。

男子面色薄者。

主渴及亡血。

卒喘悸脈浮者。

裡虛也。

〔補註〕此仲景出望之法以教人也。

經曰。

心者生之本。

神之變。

其華在面。

而其充在血脈。

故手少陰為君主之官。

神明出焉。

然使憂愁思慮。

則足以傷之。

夫神傷則體弱。

體弱則所生者不足。

自未能榮於色矣。

蓋心所以生血。

而色者。

神之旗也。

陰血既少。

則津液自枯。

故主渴也。

渴必引水以自救。

而渴不復為水止。

則飲多而停於心下。

阻其呼吸之隧而為喘。

失其君火之司而為悸。

所不免也。

若此者脈必浮。

豈非所生之血。

不足鼓其脈於外乎。

心所以合脈者也。

於是知其心氣之虛於裡焉也。

男子脈虛沉弦。

無寒熱。

短氣裡急。

小便不利。

面色白。

時目瞑。

兼衄。

少腹滿。

此為勞使之然。

〔補註〕人之身以陽氣為主。

惟作勞則動傷元氣。

故於此先言脈。

並言證。

以見男子之陽虛也。

夫虛者。

勞之本脈也。

舉按不實之中。

而復見少厥二陰之象。

則其為內傷陽氣何如。

而陽虛者必惡寒。

內傷者多發熱。

故脈經云。

假令寸口脈微。

名曰陽不足。

陰氣上入陽中。

則灑淅惡寒也。

假令尺脈弱。

名曰陰不足。

陽氣下陷入陰中。

則發熱也。

今三部同等。

已非上入下陷之候。

則其無寒熱可知。

然膻中者。

氣之海也。

谷之精氣。

濁者化衛。

而一為宗氣。

行胸中以司呼吸。

於是呼出者心肺主之。

吸入者腎肝主之。

心肺陽也。

腎肝陰也。

夫以舉按豁然之脈。

而只見其有陰無陽。

是中之宗氣不能為之資。

斯呼者無以壯其出。

而吸者不能深其入。

遂令升降無力。

而短氣不足以息也。

中州之氣既虛。

使水穀未能消腐。

而清氣不能上升。

則腎陽未旺。

肝氣下乘。

故頻圊而裡急。

膀胱為州都之官。

氣不化而水道不出。

至如經謂十二經脈。

三百六十五絡。

皆上於面。

然肺為氣之總司。

若氣虛則肺亦虛。

故面雖諸陽之會。

而色獨如金也。

且陰氣盛則目瞑。

今陽衰。

有不為之目瞑者乎。

兼衄者。

陽絡傷則血外溢而為衄也。

少腹滿者。

因小便不利也。

此為勞傷元氣。

所以至此。

然則仲景即不言治法。

自當調以甘藥。

培中土以益元陽。

不待言矣若舍黃耆建中。

又何以為法耶。

勞之為病。

其脈浮大。

手足煩。

春夏劇。

秋冬瘥。

陰寒精自出。

酸削不能行。

〔補註〕夫脈之大有二。

一曰大為實。

一曰大則為芤。

芤則為虛。

今屬之於勞。

則所傷在元氣。

而無血以和之也。

然傷者在氣而何損於血也。

經曰。

陽生則陰長。

故無陽則陰無以生。

無陰則陽無以化。

舉按之間。

但覺其大。

而非有力於去來也。

然何以他脈不兼見。

夫惟不兼見。

故盛於外者。

非由於素養之得宜。

只因營衛之氣。

滿於中焦。

致火不生土而太陰病。

故手足煩者。

脾屬四肢也。

經曰。

煩勞則張。

精絕。

闢積於夏。

使人煎厥。

故逢收藏之時而稍瘥。

不似春夏之散見也。

經曰。

強力舉重則傷腎。

又曰。

腎者精之處也。

其充在骨。

夫既真陽不能守。

而陰精有不外遺者乎。

酸削不能行。

亦所必至也。

夫失精家。

少腹弦急。

陰頭寒。

目眩。

發落。

脈極虛芤遲。

為清穀。

亡血失精。

脈得諸芤動微緊。

男子失精。

女子夢交。

桂枝龍骨牡蠣湯主之。

桂枝龍骨牡蠣湯方

桂枝(一兩) 芍藥(一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一兩) 大棗(十二枚) 龍骨(三兩) 牡蠣(三兩)

上七味。

以水七升。

煮取三升。

分溫三服。

〔補註〕經曰。

腎主水。

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

又曰。

厥氣接於陰器。

則夢接內。

蓋陰器。

宗筋之所繫也。

而脾胃肝膽之筋亦皆聚焉。

故厥陰主筋。

則諸筋統於肝也。

腎為陰。

主藏精。

肝為陽。

主疏泄。

故腎之陰虛。

則精不藏。

肝之陽強。

則氣不固。

若遇陰邪客之。

與所強之陽相感。

則或夢或不夢。

而精脫矣。

是腎虛則無有不虛者也。

膀胱與腎為表裡。

故少腹弦急為陰結。

而氣不化者可知。

水不生木。

則血不養筋。

致宗筋憊而陰頭寒。

以致虛風生則目眩。

血不會則發脫。

種種虛狀。

悉本諸此。

而其脈則為虛為芤為遲。

可想而知也。

夫陽虛則水穀不化。

陰虛則亡血失精。

故芤為陰虛。

復陰陽相搏而為動。

微則陽微。

又微緊相搏而為邪。

皆脈經所云至虛者也。

然則男子失精。

女子夢交。

何能已哉。

此病之原。

皆起於腎之不固。

遂令三焦皆底於極虛矣。

斯於法必以固精為主治也。

於是以桂枝和榮衛。

芍藥收陰。

生薑散寒。

甘草、膠、棗益脾補氣。

更用龍骨以澀其陽。

牡蠣以澀其陰。

庶腎肝既固。

榮衛調和。

而諸證自愈爾。

男子脈浮弱而澀。

為無子。

精氣清冷。

(此條一本在夫失精家之前)

〔補註〕浮、為陽脈也。

舉之有。

按之無也。

乃於舉之時未見其力。

則浮兼弱矣。

浮弱。

陽氣之虛也。

若澀。

陰脈也。

為陰血不足。

脈經曰。

榮為根。

衛為葉。

榮衛俱微。

則枝葉枯槁。

是生氣微矣。

又何能必其有子乎。

正以精氣之清冷也。

其在詩曰。

洌彼下泉。

浸彼苞稂。

謂傷其生也。

男子平人。

脈虛弱細微者。

善盜汗也。

〔補註〕虛弱細微。

絕不見陽。

陽虛甚矣。

經云。

陰氣有餘。

身寒多汗。

然所謂有餘者。

非誠余也。

即陽之不足言之也。

故肺主氣。

又合皮毛。

司腠理。

惟陽氣衰。

則衛不固而自汗出。

邪在於內。

則元府不閉。

而汗從腑臟出。

邪在於外。

則腠理不致。

而汗從經絡出。

臟腑之陰捍格。

衛氣浮散於外。

無所依從。

則汗出衛虛。

水穀氣散脫者汗自出。

此皆不因動作而自出之汗也。

至盜汗則陽衰因衛虛。

而所虛之衛行於陰。

當目瞑之時。

無氣以庇之。

故腠開而汗。

若一覺則行陽之氣。

復散於表而汗止矣。

故曰盜汗也。

夫至盜汗。

而其虛可勝道哉。

人年五六十。

其病脈大者。

痹挾背行。

苦腸鳴。

馬刀俠癭者。

皆為勞得之。

〔補註〕人生五十始衰。

六十天癸竭。

則已精少腎衰矣。

使復有動作。

遂令陽虛而邪得以客之。

痹太陽經道。

蓋太陽行於背者也。

經謂陽氣者。

精以養神。

柔以養筋。

開闔不得。

寒氣從之。

乃生大僂。

故病痹挾背行也。

又云。

中氣不足。

腸為之苦鳴。

至陷脈為瘻。

留連肉腠。

為馬刀俠癭。

癭者。

即瘰癧也。

以其形長如蛤。

為馬刀。

或在耳前後。

連及頤頷頭下。

或下連缺盆。

以及胸脅。

皆謂之馬刀。

此手足少陽經主之也。

總以動作忿怒。

憂忿氣鬱過甚。

而為風邪內腠。

故其脈則大而舉按不實。

其因則勞而元氣不足。

仲景言之。

恐後人復疑為有餘而誤攻其邪耳。

脈沉小遲。

名脫氣。

其人疾行則喘喝。

手足逆寒。

腹滿。

甚則溏泄。

食不消化也。

〔補註〕人之所以運動無苦。

四體溫和。

食入自化者。

皆吾身之真陽為之也。

故陽固則流行於脈中者。

各安其部。

而無陽衰陰見之象。

今沉。

少陰脈也。

以其所處之位至下也。

若寸關皆見。

則各腑臟之陽何在乎。

況其兼者。

曰小曰遲。

脈經云。

小者氣血俱少。

又云遲為榮中寒。

彼此俱陰。

絕不見陽。

則其氣已大泄矣。

故名脫也。

夫尺虛之人。

行走恇然。

象其步履之不正也。

而況於氣脫者乎。

故行稍疾上喘喝。

雖曰呼出心肺。

吸入腎肝。

自非宗氣行其呼吸。

則升降出入。

且無以安於自然矣。

況勉強以動其氣乎。

是故人之陽。

盛於中焦者也。

脾之陽不固。

則四肢上逆而冷矣。

且脾之陽。

又原於下焦者也。

腎之真陽大虛。

則不足以消腐水穀。

為腹滿。

為溏泄。

正未有已也。

脈弦而大。

弦則為減。

大則為芤。

減則為寒。

芤則為虛。

寒虛相搏。

此名為革。

婦人則半產漏下。

男子則亡血失精。

〔補註〕傷寒論中有此條。

方中行先生注。

寒言陽氣減損而不足。

芤言陰血衰竭而空虛。

革言革易常度也。

婦人陰血充足而能化。

則得坤順之常。

半產漏下。

則不足以言坤之資生矣。

男子陽精充盛而能化。

則得乾健之常。

亡血失精。

則不足以言乾之資始矣。

故天地之大德曰生。

男不足以言資始。

女不足以言資生。

則人道大壞。

故曰革也。

一說革讀亟。

變而促迫也。

亦通。

愚按、禮曰。

夫子之病革矣。

不可以變。

即音亟也。

虛勞裡急。

悸衄。

腹中痛。

夢失精。

四肢痠疼。

手足煩熱。

咽乾口燥。

小建中湯主之。

小建中湯方

芍藥(六兩) 桂枝(三兩去皮) 甘草(三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 膠飴(一升)

上六味。

以水七升。

煮取三升。

去滓。

內膠飴。

更上微火消解。

溫服一升。

日三服。

嘔家不可用建中湯。

以甜故也。

〔補註〕經云。

形氣不足。

病氣不足。

此陰陽俱不足也。

不可刺之。

刺之為重虛。

蓋氣不足者。

如中氣不健。

頻欲更衣。

心下悸。

或陽明內熱而血外溢。

或腹中痛。

或夢接內而遺。

種種悉氣之不足為之也。

形不足者。

即如四肢不但不強健而痠疼。

甚至手足煩熱。

津液少而乾燥。

種種皆形之不足為之也。

經謂不可刺。

以重虛者。

宜補之以甘藥。

此其意惟仲景遵之。

培中央以灌輸腑臟百脈。

主以小建中。

正稼穡作甘之意也。

然觀此證。

則腎虛為多。

水虧當壯水之主。

以鎮陽光。

火衰則益火之源。

以消陰翳。

獨仲景不屑於此。

而惟以樹立中氣為第一義者何居。

聖人曰。

精、穀氣也。

可見腎為藏精之處。

伎巧出焉。

苟非有五穀之養。

五味之調。

則亦從何而生。

然經又曰。

精不足者。

補之以味。

假使胃不能納。

脾不能運。

又如之何。

故聖人以建中主治。

使中州之土。

已壞復起。

將飲食入胃者。

遊溢精氣。

上輸於脾。

脾氣散精。

上歸於肺。

如經所云者。

則五臟百脈自裕矣。

豈但已病乎哉。

虛勞裡急諸不足。

黃耆建中湯主之。

黃耆建中湯方

黃耆(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 甘草(三兩) 生薑(三兩) 膠飴(一升) 大棗(十一枚)

上七味。

用水七升。

煮取三升。

去滓。

溫服一升。

日三服。

〔補註〕不足之證不一。

未有不因於氣虛者。

夫陽生陰長。

氣苟不充。

則日就於損矣。

故曰衛氣者。

所以溫分肉。

充皮膚。

肥腠理。

司開闔者也。

開闔損其常度。

則裡急見焉。

於是為證之不足者。

且不可以概述矣。

主以黃耆建中。

正於補益中土者。

兼足以托實肌表矣。

虛勞腰痛。

少腹拘急。

小便不利者。

八味腎氣丸主之。

八味腎氣丸方

乾地黃(八兩) 薯蕷(四兩) 山茱萸(四兩) 澤瀉(三兩) 茯苓(三兩) 丹皮(三兩) 桂枝(一兩) 附子(一兩炮)

上八味。

為末。

煉蜜和丸。

梧子大。

火酒下十五丸。

加至二十五丸。

日再服。

〔補註〕腰者腎之府。

腰痛為腎氣之虛寒可知矣。

惟虛寒。

故少腹拘急。

而膀胱之氣亦不化也。

苟非益火以助真陽。

以消陰翳。

恐無以生土。

而水得泛溢。

不至上凌君火不止矣。

主以八味。

固補益先天之至要者也。

虛勞諸不足。

風氣百疾。

薯蕷丸主之。

薯蕷丸方(二錢五分為一分)

薯蕷(二十分) 當歸 桂枝 乾地黃 曲 豆黃卷(各十分) 甘草(二十八分) 芎藭 麥門冬 芍藥 白朮 杏仁(各六分) 人參(十分) 柴胡 桔梗 茯苓(各五分) 阿膠(七分) 乾薑(三分) 白蘞(二分) 防風(六分) 大棗(百枚為膏)

二十一味末之。

煉蜜和丸。

如彈子大。

空腹酒服一丸。

一百丸為劑。

〔補註〕虛勞不足之證。

最易生風。

倘不為調攝。

必致火氣日見不足。

則所以善行數變者。

不益流連而不息耶。

故於手足太陰少陰上下分補。

不仍以中土為主。

務令三焦並益。

榮衛和諧。

而諸風自息矣。

如桂枝、柴胡、防風。

藉以固表升陽。

為力頗多。

非謂以此驅風。

轉燥津液也。

虛勞。

虛煩不得眠。

酸棗仁湯主之。

酸棗仁湯方

酸棗仁(二升) 甘草(一兩) 知母(二兩) 茯苓(二兩) 芎藭(二兩)

上五味。

以水八升。

煮酸棗仁得六升。

內諸藥。

煮取三升。

分溫三服。

〔補註〕按嘉言論此方云。

素問謂陽氣者。

煩勞則張。

精絕。

闢積於夏。

使人煎厥。

可見虛勞虛煩。

為心腎不交之病。

腎水不上交於心火。

心火無制。

故煩而不得眠。

不獨夏月為然矣。

方用棗仁為君。

而兼知母之滋腎為佐。

茯苓、甘草調和其間。

芎藭入血分而解心火之燥煩也。

五勞虛極羸瘦。

腹滿不能飲食。

食傷、憂傷、飲傷、房室傷、飢傷、勞傷、經絡榮衛氣傷。

內有乾血。

肌膚甲錯。

兩目黯黑。

緩中補虛。

大黃䗪蟲丸主之。

大黃䗪蟲丸方

大黃(十分蒸) 黃芩(二兩) 甘草(三兩) 桃仁(一升) 杏仁(一升) 芍藥(四兩) 乾地黃(十兩) 乾漆(一兩) 虻蟲(一升) 水蛭(百枚) 蠐螬(一升) 䗪蟲(一升)

上十二味。

蜜丸。

小豆大。

酒飲服五丸。

日三服。

〔補註〕嘉言云。

七傷。

金匱明謂食傷、憂傷、飲傷、房室傷、飢傷、勞傷、經絡營衛氣傷、及房勞傷。

但居其一。

後人不知何見。

謂七者陰寒、陰痿、裡急、精速、精少、陰下濕、精滑、小便苦數。

臨事不舉。

似乎專主腎傷為言。

豈有五勞分主五臟。

而七傷獨主一臟之理。

雖人身恣逞傷腎者恆多。

要不可為一定之名也。

故虛勞證。

凡本之內傷者。

有此七者之分。

而虛勞發熱。

未有不由瘀血者。

若無內傷。

則營衛運行。

不失其次。

瘀從何起。

是必飲食起居。

過時失節。

營衛凝泣。

先成內傷。

然後隨其氣所阻塞之處。

血為瘀積。

積之久。

牢不可拔。

新生之血。

不得周灌。

與日俱積。

其人尚有生理乎。

仲景施活人手眼。

以潤劑潤其血之干。

以蠕動啖血之物。

行死血。

名之曰緩中補血。

豈非以行血去瘀。

為安中補虛上著乎。

然此特世稱乾血勞之良法也。

血結在內。

手足脈相失者宜之。

兼入瓊玉膏潤補之藥同用尤妙。

試為細參其證。

肌膚甲錯。

面目黯黑。

及羸瘦不能飲食。

全是營血瘀積胃中。

而發見於肌膚面目。

所以五臟失中土之灌溉而虛極也。

此與五臟之本病不同。

故可用其方而導其胃中之血。

以內谷而通流營衛耳。

許州陳大夫傳仲景百勞丸方云。

治一切勞瘵積滯。

不經藥壞證者。

宜服。

大夫其長於謀國者歟。

方用當歸、乳香、沒藥各一錢。

虻蟲十四個。

人參二錢。

水蛭十四個。

桃仁十四個。

浸去皮尖為細末。

煉蜜丸如桐子大。

都作一服可百丸。

五更用百勞水下。

取惡物為度。

服白粥十日。

百勞水即甘瀾水。

以杓揚百遍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