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念祖

《金匱要略淺註》~ 卷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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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2)

1. 痙濕暍病脈證第二

(痙之為言。強也。其證頸項強急。頭熱足寒。目赤頭搖。口噤背反。詳於下文。初起不外太陽。)太陽病(病在標陽。則)發熱(邪在膚表。則膚表實而)無汗。(既在標陽。不宜惡寒。而)反惡寒者。(本亦病也。以其表實。)名曰剛痙。太陽病(病在標陽。則)發熱(邪在肌腠。

則肌腠實。而膚表反虛。故)汗出(標病而本不病。故但發熱)而不惡寒。(以其表虛。)名曰柔痙。

此言太陽病有剛柔二痙。推原痙之所自始。為辨痙之法。非痙家之本證也。剛痙脈宜緊弦。柔痙脈宜浮弦。仲景未言。可以悟出。

痓、充至切。諸去聲。惡也。痙、其頸切。音敬。風強病也。舊本以痙為痓。傳寫之誤也。今改正之。其病皆由血枯津少。不能養筋所致。燥之為病也。然內經謂諸痙強直。皆屬於濕。何其相反若是乎。而不知濕為六淫之一。若中於太陰。則從陰化為寒濕。其病流於關節而為痹。

若中於陽明。則從陽化為濕熱。熱甚而陽明燥化之氣愈烈。其病爍筋強直而為痙。是言濕者。言其未成痙之前。言燥者。言其將成痙之際也。經又云、赫曦之紀上羽。其病痙。言熱為寒抑。無汗之痙也。又云、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痙。言濕蒸為熱。有汗之痙也。千金謂溫病熱入腎中則為痙。

小兒癇熱盛亦為痙。聖經賢訓可據。其為亡陰筋燥無疑。

(然而太陽底面。即是少陰。入臟即死。入腑即愈。首篇言之詳矣。茲)太陽病發(於標陽。無有不)熱。(發熱則脈不宜沉細矣。今反)脈沉而細者。(是證見太陽。脈見少陰。而背項強直等證並見。)名(之)曰痙。為難治。

此一節言太陽之裡為少陰。痙病在少陰。最重之證也。故於辨其剛柔之後。特筆以提撕。欲人之知所重也。

(病在太陽。未必遽成痙也。而太陽之接壤。即是陽明。太陽之裡面。即是少陰。陽明少陰。兩關津液。津液傷則筋失所養而成痙。此痙病之由也。今)太陽病發汗太多。(津液外脫。則少陰傷。陽明亦燥。筋失所養。)因致痙。夫風病(不知用桂枝解之。而以下藥)下之。

(下多則亡陰。陰亡陽無所制。)則(灼筋而成)痙。(若下後)復發(其)汗。(汗多則亡陽。經云。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今下而復汗。身)必拘急。瘡家(膿血出多。津液將涸。)雖身疼痛。(表證未淨。亦)不可發汗。汗出則(津液愈竭。筋失所養而成)痙。

此推致痙之由。從太陽而推到陽明少陰。言汗下瘡家。三者致痙。皆由脫液傷津。皆兼此二經而言也。婦人產後亡血過多。因而成痙。亦可以此說括之。

(痙有本證。可以備言其形狀。亦有誤治之變證變脈。可以略陳其大概。今請先言其本證。經云。因於風者。上先受之。故)病(痙)者(上而)身熱。(未及於下。故下而)足寒。(風傷太陽之經。故)頸項強急。(風傷太陽之氣。故通身)惡寒。(陽氣上行於頭面。故)時頭熱面赤。

(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風熱傷於經脈。故)目赤。(頭項皆強急而不能動。)獨頭(呈風象而)動搖。(強急則筋不舒。而牙關緊閉。且風客會厭。而語言不出。所以)。卒(然)口噤。背反張者。(風邪入於經輸也。此)痙病(本證之形狀)也。若(不知其為痙。而誤)發其汗者。

(汗之沾濡衣被則為濕。濕之陸續不幹而生寒。)寒濕相得。其表(因汗而)益虛。(虛甚)即惡寒甚。(蓋痙之未成。太陽原有惡寒之證。而痙之既成。陽邪用事。熱甚灼筋。何至惡寒之甚。此為誤治而一變也。)發其汗已。(不獨證之一變。而)其(強直之)脈(亦變屈曲)如蛇。

此論痙家之本證。而並及於誤治之變證變脈也。

(脈如蛇。陰之象也。君子正有履霜堅冰至之憂。乃)暴(然見其)腹脹大者。(遂轉憂而為喜。冀其)為欲解。(即首篇入腑即愈之義。況脹為有形之實證。大承氣湯即對病之良方矣。乃診其)脈如故。(仍是如蛇之象。而)反(加)伏弦者(此為變而又變之)痙。

此一節承上節汗後變證變脈外。又變一脈證也。師不出方。余於傷寒論發汗後腹脹條。悟出厚朴生薑甘草人參半夏湯。俟其脹稍愈。再以法治之。

(痙家之本證。既已備言。即變證變脈。亦復明示矣。痙家之本脈何如。)夫痙(為勁急強直之病。其)脈(亦勁急強直。)按之緊如弦。(謂其自寸至尺。)直上下行。(與督病之脈相似。但督浮而此沉耳。)

此一節補出痙病之本脈也。自病者身熱足寒至此三節。合作一大節讀。

痙(為太陽中風之)病(風為陽邪。誤用燒針。則為逆。若見)有灸瘡。(則風火交煽。真陰立亡。)難治。

此一即言痙病誤灸之難治也。師不出方。傷寒論火逆諸方。亦恐其過溫。余用風引湯減去桂枝幹姜一半。研末煮服。往往獲效。

太陽病(頭項強痛。發熱惡風。自汗。論所謂桂枝證也。)其證備。(但)身體強𠘧𠘧然。(為風邪入於經輸。內經云。邪入於輸。腰脊乃強是也。然經輸之病。脈應浮數。今按其)脈反沉遲。(蓋沉為痙之本脈。遲為津液不足。營衛之行不利。雖痙證尚未全備。而痙脈先已見端。)此(不為傷寒而)為痙(以)栝蔞桂枝湯主之。

此一節為痙病之將成未成者。出其方也。然細按方法。必是中風自汗之變證。柔痙用此。剛痙用變病。

栝蔞桂枝湯方

栝蔞根(三兩),桂枝(三兩),芍藥(三兩),甘草(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九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微汗。汗不出。食頃啜熱粥發之。

太陽病。(頭項強痛。發熱惡寒等證悉備。表實既已)無汗。而(邪氣不得外達。)小便反少。(邪氣又不得下行。正不勝邪。其)氣(遂逆)上(而)沖胸。口噤不得語。(面赤頭搖項背強直。勢所必至。此)欲作剛痙。(以)葛根湯主之。

此一節為剛痙之將成未成者。出其方也。究為太陽之治法。非痙證之正治法。

葛根湯方

葛根(四兩),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甘草(二兩炙),芍藥(二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湯法將息及禁忌。

痙(之)為病。(至於入里。而)胸滿(氣閉而)口噤。臥不著席。(反張甚也。筋為熱灼。下為)腳攣急。(上)必(牙關緊而)齘齒。(此或為少陰火亢。或為陽明燥化。救焚在此頃刻。起死即在此須臾。)可與大承氣湯。(以急下之。為下其熱以救陰。非下其便以寬脹。)

此一節為痙之既成。出一救治之正方。大旨在瀉陽明之燥氣。而救其津液。清少陰之熱氣。而復其元陰。大有起死回生之神妙。或問凡曰可與。則猶有相酌之意。豈因大承氣之過峻而云然乎。而不知此證。舍大承氣並無他法。猶恐服大承氣之後。重證猶未盡除。還當審其緩急。

而商其再服與否。此際全憑醫家之定識定力也。或一下之後。病勢已減。審系陽明。以白虎加人參湯滋陽明之燥。審系少陰。以黃連阿膠湯救少陰之陰。二湯可以頻服。服後又以竹葉石膏湯收功。抑或以三湯用於大承氣之前。全要心靈手敏。此仲師可與二字言外之意也。男(元犀)稟按、竹葉石膏湯去粳米之逗留熱氣。

並以竹瀝半杯易竹葉。可從古法而變通之。

大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酒冼),厚朴(半斤去皮),枳實(五枚炙),芒硝(三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先煮枳樸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余勿服。

(濕者六淫之一也。亦如中風傷寒自太陽始。但風寒之太陽病。病在肌表。濕之)太陽病。(病在關節。關者機關之室。真氣之所過也。節者骨節之交。神氣之所遊行出入者也。今病濕。則神真之氣。為濕邪所傷。故)關節疼痛而煩。(濕為陰邪。故)脈沉而細者。(濕不在外而在內。

)此名中濕。亦名濕痹。(痹之為言閉也。)濕痹之候。(閉氣不化。則)小便不利。(閉濕於內。則)大便反快。(治者)但當利其小便。(則濕從小便而去矣。)

此言濕流關節之病也。然濕者六氣之一也。但一氣中猶有分別。霧露之氣。為濕中之清。傷人皆中於上。雨水之濕。為濕中之濁。傷人皆中於下。亦稱太陽者。病由營衛而入。營衛皆屬太陽也。此條論地氣之濕。乃濕之濁者。故曰但當利其小便。若霧露之邪。當以微似汗解之。

濕家之為病。(濕盛於外者。陽必鬱於內。濕盛於外。則)一身盡疼。(陽鬱於內。則)發熱。(濕熱鬱於肌肉之間。則)身色如(煙之)熏黃(而帶黑)也。

上節言濕邪痹於內。而不能化熱。此節言濕邪鬱於內而發於外。化熱而為黃也。

濕家。(病在太陽。太陽之脈。上額交巔。夾脊背而行於兩旁。霧露之濕。清邪中上。著太陽。陽氣聚而不行。故)其人(他處無汗。)但頭汗出。(濕邪滯礙。而其經輸不利。故)背強。(濕為陰邪。陰氣盛於表。故)欲得被覆(而喜)向火。(病尚在表。)若下之(太)早。

則(寒濕之邪陷於胃。而為)噦。(胃病則上下二焦亦病。上焦之氣不降。則氣道壅塞。而)或胸滿。(下焦之氣不升。則氣化不行。而)小便不利。舌上如苔者。(乃濕滑而白。似苔而非苔也。總由寒濕之邪。陷於胸膈。命門之陽。郁在下焦。)以丹田有熱。胸上有寒。(八個字為不易勘語。

丹田有熱。故)渴欲得飲。(胸上有寒。故欲飲)而不能飲。則(其)口燥(似喜水而又惡水。其懊憹不可明言之意。則為)煩也。

此言清邪中上。病在上而誤下之。其變證有如此之多也。

(濕家誤下。變證既如此之多。若不明言其死證。恐醫者猶執迷不悟也。)濕家(誤)下之。(頭汗已後而)額上汗出。(以陽明之脈交額中。此陽明之氣脫絕。而真液上泄也。且見)微喘。(以太陽之氣。與肺相合。而主皮毛。此太陽之氣絕。而真氣上脫也。且見)小便利者。

(以少陽三焦。司決瀆而出水道。此少陽之氣絕。而陰津下注也。三陽氣絕。上下離脫。故)死。若下利不止者。(中土敗而地氣陷。不必三陽氣絕。而)亦(主)死。

此承上若下之三字。而備言誤下之死證。而為醫者大加警覺也。

(濕又別其為風濕者。不可不知。風為陽。濕為陰。內有濕而外感於風。則為)風濕(不和而兩)相搏。(以致)一身盡疼痛。(若陰陽和。則雨露降。)法當(微似)汗(自)出而解。(然陽之汗。以天之雨名之。)值天陰雨不止。醫(者不知所以然之理。竟)云此可發(其)汗。

汗之病(猶)不愈者。何也。蓋(汗者。所以利陰陽也。若)發其汗。汗大出者。(風為陽邪。)但風氣(從大汗而)去。(大汗而陽衰。陽衰則陰轉盛。而陰)濕(之邪)氣(仍)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者。(則陰陽兩不相負。而)風濕俱去也。

此於濕證中別出風濕之病。明其治法。而不遽出其方者。即引而不發之妙也。蓋宇是答辭。周秦多用此筆法。

(濕又別其為寒濕者。亦不可不知。霧露之濕為清邪。自上受之。)濕家病。身(雖)疼(而無一身皆疼。不過疼在身之上半。而)發熱。(止見)面黃(而身色不似熏黃。肺司氣而主皮毛。濕襲於皮毛。故氣不順)而喘。(陰證無頭痛。濕未入陰。故)頭痛(濕襲皮毛。內壅肺氣。

故)鼻塞(濕氣彌淪。攝亂心主)而(發)煩。(濕邪止在上焦。未嘗犯里。故)其脈大。(不犯胃氣。)自能飲食。(能飲食則)腹中(尚)和(而)無病。(其)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病淺不必深求。止)內(辛香之)藥(於)鼻中。(宣泄頭中之寒濕。)則愈。

此於濕證中。又別出寒濕之病。寒濕不止霧露之清邪。而舉一邪傷高表者。以為隅。則邪傷通身者。包在言外。舉一外法通其空竅者以為隅。則內服調其經絡臟腑者。包在言外。下節諸方。按脈證而求其絲絲入扣。則得矣。

(前言中濕。但當利其小便者。以濕之在內言之也。若)濕家(之表證。其)身煩疼。(而不發黃。可知未鬱於內而為熱也。且無小便不利。可知未入於裡而為痹也。表則宜汗。而不宜大汗。斟酌其適)可(者。當)與麻黃加朮湯。發其(微似)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致火氣逼汗過多而變證也。況又有濕與熱合致衄增黃之慮乎。)

此為濕之屬表無汗者。出一至當不易之方也。喻氏謂麻黃得術。雖發汗而不至多汗。術得麻黃。行里濕而並可行表濕。止此一味加入。所謂方外之神方。法中之良法也。

麻黃加朮湯

麻黃(三兩去節),桂枝(二兩),甘草(一兩炙),白朮(四兩),杏仁(七十個去皮尖)

上五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汗。

(風濕之證。前既詳言。猶未言其致此風濕之因也。)病者(風濕相搏。)一身盡疼。(其)發熱。(每在於申酉戌之)日晡所劇者。(以陽明旺於申酉戌。當其旺時。邪正相搏。則增也。)此名風濕。(然所以致)此(風濕之)病(乃)傷於汗出當風。(汗隨風復入皮腠。

而為風濕也。)或久傷取冷(亦)所(以)致(此風濕)也。(致風濕者以此。而所以致寒濕。亦可類推矣。)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此又為風濕無汗者而出其方也。寒濕亦可用之。上節麻黃加朮湯為大劑。此方為小劑。亦隨其證之微甚而擇用之。亦隨其證之上下。而取親上親下之理也。

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麻黃(半兩),杏仁(十個去皮尖),薏苡(半兩),甘草(一兩炙)

上銼麻豆大。每服四錢匕。水一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有微汗。避風。

風濕(之病)。脈浮。(為風。)身重。(為濕。若見此脈此證。汗不出而惡風者。為實邪。大劑有麻黃加朮湯。小劑有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可用。若)汗出惡風者。(為虛邪。以)防己黃耆湯主之。

此為風濕證汗自出者出其方也。合上二方。即傷寒論麻黃大青龍湯桂枝湯之意乎。錢天來云、病因汗出當風。夫汗出則腠理開。當風則風乘腠理矣。風邪既入。汗不得出。以離經之汗液。既不得外出皮毛。又不能內返經絡。留於肌腠而為濕。此即人身汗液之濕也。其或暑汗當出之時。

傷於納涼太過。使欲出之汗不得外泄。留著肌腠而致病。與汗出當風無異也。按金匱以痙濕暍三證合篇。痙證兼濕。暍證亦兼濕。濕證最重。必須如此活看方得。

防己黃耆湯

防己(一兩),甘草(半兩炙),白朮(七錢半),黃耆(一兩一分)

上銼麻豆大。每抄五錢匕。生薑四片。大棗一枚。水盞半煎八分。去滓溫服。喘者。加麻黃半兩。胃中不和者。加芍藥三分。氣上衝者。加桂枝三分。下有陳寒者。加細辛三分。服後當如蟲行皮中。從腰下如冰。後坐被上。又以一被繞腰以下。溫令微汗瘥。

傷寒(至於)八九日。(九日值少陽主氣之期。宜從少陽之樞而外出矣。乃不解。而復感)風濕(合而)相搏。(寒邪拘束。故)身體疼(風邪煽火。故心)煩。(濕邪沉著。故)不能自轉側。(邪未入里。故)不嘔不渴。脈浮虛而澀者。(浮虛則為風。澀則為濕也。此風多於濕之證。

以)桂枝附子湯主之。若(脾受濕傷。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則)大便堅。(大便愈堅。則)小便(愈覺其)自利者。(脾受傷。而津液不能還入胃中故也。即於前方)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濕若去。則風無所戀而自解矣。)

此又於傷寒不愈。合風濕為病而出二方也。上方治風多於濕。下方治濕多於風。

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生薑(三兩切),甘草(二兩炙),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白朮附子湯

白朮(四兩),附子(三枚炮去皮),甘草(二兩炙),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五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三服。一服覺身痹。半日許再服。三服都盡。其人如冒狀。勿怪。即是朮附並走皮中。逐水氣。未得除故耳。(凡方中有如蟲行狀。如醉狀。如冒狀者。皆藥勢將行使然也。)

(傷寒合風濕而病。上既詳言之矣。若其病較劇者。用藥亦須較緩。今)風濕相搏。(業已深入。其)骨節疼煩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此風寒濕三氣之邪。阻遏正氣。不令宣通之象也。)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榮氣衛氣三焦之氣俱病。

總由於坎中元陽之氣失職也。務使陽回氣暖。而經脈柔和。陰氣得煦。而水泉流動矣。以)甘草附子湯主之。

此承上節。言風濕相搏。在外者利在速去。深入者妙在緩攻。師恐前方附子三枚過多。其性猛急。筋節未必驟開。風濕未必遽去。徒使大汗出而邪不盡耳。故減去一枚。並去薑棗。而以甘草為君者。欲其緩也。

甘草附子湯方

甘草(二兩炙),附子(二枚炮去皮),白朮(二兩),桂枝(四兩)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暍者暑也。暑亦六淫之一。故先傷太陽。)太陽中暍。(病標本之氣。故)發熱惡寒。(病所過之經。故)身重而疼痛。(熱傷氣。故)其脈弦細芤遲。(膀胱者。毫毛其應。故)小便已洒洒然毛聳。(陽氣虛。不能榮於四肢。故)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氣虛不能自支也。

)口前開。板齒燥。(以勞而動陽熱。陰液不能上滋也。此表裡經脈俱虛。不可汗下溫針。倘)若(誤認為傷寒。而)發其汗。則其(表虛而)惡寒甚。(若因其寒甚。而)加溫針。則(經脈虛而)發熱甚。(若因其發熱甚。而)數下之。(裡虛而津液傷。)則淋甚。

此言中暑之證。從經脈表裡俱病處。繪出虛證模樣。意者。寒則傷形。責其實。熱則傷氣。責其虛也。汗下火皆為所戒。而治法從可知矣。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暑干肌表。而氣虛微。所以)汗出。(太陽以寒為本。所以)惡寒。(暑熱之邪。內合太陽之標熱。所以)身熱而渴。(以)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此言中暑而不兼濕之證治也。

白虎加人參湯方

知母(六兩),石膏(一斤碎綿裹),甘草(二兩炙),粳米(六合),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太陽中暍。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以夏月(因暑熱而復)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一物瓜蒂湯主之。(推之夏月陽虛陰伏。凡畏熱貪涼。皆可以傷冷水例之。病在陰經。即為陰證。豈可一以清涼治暑哉。)

此言暑合濕邪為患。而出其方治也。後人用五苓散大順散。小半夏加伏苓湯。十味香薷飲白虎加蒼朮湯。皆推廣其法而兼治濕也。

瓜蒂湯

瓜蒂(二七個)

上銼。以水一升。煮取五合。去滓。頓服。

暑者。夏令炎熱之氣也。有伏病。有正病。有變病。何謂伏病。經云、凡病傷寒而成熱者。先夏至為病溫。後夏至為病暑。是病伏於冬時。愈鬱而愈熱。與溫病同例也。何謂正病。經云、熱氣大來。火之勝也。又云、火熱受邪。心病生焉。言夏時酷暑炎熱。人感之而為暑病。

病在心也。白虎加人參湯。是其正治歟。何謂變病。元人謂靜而得之為中暑。處於高廈涼室。畏熱貪涼而成病。其惡寒與傷寒同。而發熱較重以別之。心煩以別之。脈虛以別之。此病在人事。不在天時。故謂之變也。然而更有深義焉。暑必挾濕。是暑陽而濕陰也。夏月伏陰在內。

是暑熱而陰寒也。讀者當得其言外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