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學海

《傷寒補例》~ 卷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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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3)

1. 即病伏氣直中傳經四證異同

伏氣即病直中傳經之說聚訟紛紜。全在文字上計校。不在實事上指陳。或曰。中而即病為傷寒。久伏化熱為溫病。或曰。三陽在表。三陰在裡。邪氣何能飛度。而直中三陰。或曰。傷寒卒病。以寒邪傷人最為毒厲也。三時感冒。不必傳經。即傳經。亦不似傷寒之急。夫中而即病。

即感冒之類也。伏氣有淺深之別。或伏寒於冬。至春夏而發病。或伏寒於前月。至後月而發病。皆謂之伏氣。皆有化熱不化熱之辨。何得一言伏氣。便專屬於溫病。與傷寒截然無涉。況三時溫涼濕熱。腠理疏豁。傳經反遲。冬寒腠理密緻。裡氣充實。傳經反急。理不可通。遂歸咎於邪氣之毒厲。

白話文:

關於「伏氣即病直中傳經」的說法,一直爭論不休。問題的根源在於文字上的推敲,而不是實際情況的分析。有人說,中病即病是傷寒,久伏化熱是溫病;也有人說,三陽在表,三陰在裡,邪氣怎麼可能直接侵入三陰?還有人說,傷寒是急病,寒邪傷人最為厲害,而三時感冒不必傳經,即使傳經也不像傷寒那麼急迫。

其實,中病即病,就是像感冒之類的病症。伏氣的深淺程度不同,有些寒氣伏於冬天,到春夏才發病,有些寒氣伏於前一個月,到後一個月才發病。這些都叫做伏氣,也都分為化熱和不化熱。怎麼能說「伏氣」就一定是溫病,和傷寒完全沒有關係呢?

況且,三時溫涼濕熱,腠理疏鬆,傳經反而比較慢。冬天寒冷,腠理緊密,裡氣充實,傳經反而比較快。這道理說不通,卻把責任歸咎於邪氣的厲害,實在說不過去。

更造為越經傳錯經傳諸說。以迴護之。此皆所謂遁詞。中有所蔽故也。蓋嘗思之。仲景論中。明明有六經中風之文。豈風能直中。寒反不能直中耶。中而即病者。其機有二。一傷於上焦。正當陽氣衝道。朝傷夕病。夕傷朝病。其證先惡寒而後發熱。謂之太陽病。(惡寒發熱一時齊發。

所謂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陽指上焦)遷延失治。為諸變幻。謂之傳經。此前人所已言也。一傷於下焦。不當陽氣衝道。其證或微惡寒而不發熱。或微發熱而甚惡寒。或寒熱往來無定。(此時尚無大熱。所謂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陰指下焦。)二三日不解。邪氣乘太陽經氣。

白話文:

人們為了保護自己的觀點,編造了各種不同的說法,像是「越經傳」「錯經傳」等等。這些都是所謂的遁詞,因為他們心中有隱瞞的事實。我仔細思考過,張仲景的醫書中明明有六經中風的描述,怎麼會說風能直接中風,而寒氣卻不能直接中風呢?

人被風寒侵襲而生病,原因有兩個:一是傷於上焦。上焦正處於陽氣衝擊的通道,如果早上受寒,晚上就會發病;晚上受寒,早上就會發病。症狀是先惡寒後發熱,稱為太陽病。(惡寒發熱同時出現,就是所謂的「發熱惡寒」,這是陽氣的表現,陽氣指的是上焦)如果延誤治療,就會出現各種變化,稱為傳經。這些都是前人已經說過的。

二是傷於下焦。下焦不在陽氣衝擊的通道上,症狀可能只有輕微的惡寒,沒有發熱;或者輕微發熱,但惡寒很嚴重;也可能寒熱交替,沒有固定規律。(此時還沒有明顯的發熱。所謂的「無熱惡寒」,是陰氣的表現,陰氣指的是下焦)如果兩三天都沒有好轉,邪氣就會乘著太陽經的氣勢,……

上入項背。乃大發熱。(至此乃大發熱。故有或已發熱、或未發熱之辨。)而成正太陽病矣。亦有入少陽而為寒熱煩躁。亦有入陽明而為便秘譫語。亦有直入三陰太陽。見證獨重。謂之太陽病。各經見證獨重。謂之直中。遷延失治。為諸變幻。謂之傳經。太陽病有傳經。直中三陰。

亦有傳經也。故三陽亦有里證。三陰亦有表證。此前人言之而未詳者也。伏氣發病者。其機亦有二。一為觸發。一為晚發。詳見前後篇文。大抵邪氣。偏伏下焦肌肉之分。附著筋骨血脈之外。不與陽氣相值。故往往必待有大氣以觸之。而後發病。其機甚厲。可表可里。化寒化熱。

白話文:

病邪侵入頸項和背部,就會導致高燒。因此,有些病人已經發燒,有些則尚未發燒。這就稱為太陽病。病邪也可能進入少陽經,造成寒熱交替、煩躁不安;也可能進入陽明經,造成便秘、神志不清。還有一些病邪直接進入三陰經和太陽經,出現獨特的症狀,稱為太陽病。每個經絡都有其獨特的症狀,稱為「直中」。如果延誤治療,病邪就會轉移,出現各種複雜的變化,稱為「傳經」。太陽病會傳經到三陰經,也有直接侵入三陰經的情況。

三陽經也可能出現裡證,三陰經也可能出現表證。這些都是古人曾經提到過,但沒有詳細解釋的內容。伏氣發病的機理也有兩種:一種是觸發,一種是晚發,詳情請參閱前後篇。總而言之,邪氣通常隱藏在下焦肌肉之間,附著在筋骨和血管表面,不與陽氣接觸。因此,通常需要外界的刺激才能發病。這種發病機制十分凶險,可以是表證,也可以是裡證;可以是寒證,也可以是熱證。

全視體氣強弱。為之轉移。或隨太陽經氣。上行項背。而為太陽表證。或直衝膀胱小腸。而為太陽里證。其證小便猝閉而氣喘。轉為胕腫發黃。或直入少腹命門。而為少陰證。或衝過少陰旁溢血脈。血脈逆亂。而為厥陰證。此二者。所謂偏死下虛人也。其證下利。四逆蜷曲自溫。

氣上撞心。兩肋堅脹。轉為口爛蝕齦。自汗不止。臍築湫痛。五液注下。或厥陰氣血強壯。不肯受邪。邪氣外行。而為少陽證。血脈細絡燥嗇。故其脈弦細。其證寒熱往來。轉為癮疹。或循少腹之前表。上行胸胃之膜絡。而為陽明證。或循少腹之前里。上行膈膜之分野。而為太陰證。

白話文:

觀察身體的氣機強弱,氣機會隨之轉移。有時候會隨著太陽經的氣機,向上行至項背,表現出太陽表證的症狀。有時候會直接衝擊膀胱和小腸,表現出太陽里證的症狀,症狀包括小便突然閉塞,氣喘,接著轉為胕腫發黃。也有時候會直接進入少腹命門,表現出少陰證的症狀。或者衝過少陰,溢出到血脈,造成血脈逆亂,表現出厥陰證的症狀。這兩種情況都是偏死下虛之人。症狀包括腹瀉,四肢蜷縮,自覺發熱。

氣機上衝心臟,兩肋堅硬脹滿,接著轉為口爛蝕齦,自汗不止,臍部像水坑一樣疼痛,五液(津液)大量流失。或者厥陰的氣血強盛,抵抗外邪入侵,邪氣外行,表現出少陽證的症狀。血脈細小,經絡乾燥,所以脈象弦細。症狀包括寒熱交替,接著轉為癮疹。也有時候會循著少腹前部的表層,向上行至胸胃的經絡,表現出陽明證的症狀。或者循著少腹前部的內里,向上行至膈膜的部位,表現出太陰證的症狀。

如此者。邪氣雖行經分。實與臟腑相近。籓籬盡撤。聽其所之。正氣失權傳變最速。此又前人言之而未詳者也。仲景論中。專敘足六經見證。其手六經見證皆屬裡病者。正以伏氣先發於足。必待上行入里。而後及於手經也。又太陽傳陽明少陽。皆屬熱證。三陰皆屬寒證者。正以邪氣外行於表。

即里陽內菀而為熱。直攻於裡。即里陽下泄而為寒也。若如上焦傷寒。必待傳陽已遍。而後入陰。則陽明少陽。早已化熱。三陰之菀熱。當更甚矣。何反忽轉為寒也。又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舊注以邪氣傳遍六經為經盡。

白話文:

這表示,雖然邪氣只在經脈間流動,但實際上已經靠近臟腑,防禦屏障徹底崩潰,任由邪氣肆虐。正氣失去控制,病情變化極快。這也是前人所說卻沒有詳述的道理。張仲景在《傷寒論》中,專門論述了足六經的病症,而手六經的病症則屬於裡病,正是因為伏藏的邪氣先從足部發病,必須等到上升進入裡,才會影響到手經。又因為太陽傳陽明少陽,都是熱證,而三陰都是寒證,這是因為邪氣從表向裡傳播。

如果裡陽氣鬱積而化熱,直接侵犯裡,就會形成熱證;如果裡陽氣下泄而化寒,就會形成寒證。就如同上焦傷寒,必須等到陽氣傳遍全身,才會侵入陰,那麼陽明少陽早已化熱,三陰鬱積的熱氣更甚,為何反而突然變成寒證呢?又太陽病,頭痛超過七天自行痊癒,是因邪氣已經傳遍所有經脈。如果想要阻止邪氣繼續傳播,可以用針刺足陽明經,讓邪氣不再傳播,就能痊癒。古人註解說,邪氣傳遍六經就叫做經盡。

後有斥之。以為行其經盡。非傳經也。邪氣之行於本經者盡也。似矣。然七日之義無著。殊不知此謂諸經不受病耳。如太陽病頭痛。次日行陽明。而陽明不受。又次日行少陽。而少陽不受。又次日行太陰少陰厥陰。而三陰不受。始終止於頭痛。邪淺易散。故自愈作再經者。邪重不得散菀熱欲轉病。

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以泄菀氣也。是太陽病中傳變之一端未可以為傷寒傳經之總例。此等緊要關節。向來俱未覷破。總緣於病所從來之路。與其所轉化之機未能悉心近取遠譬。確見實際故但能各執經文之一語。以相攻擊。而不能切合病家之情形。以徵適用也。不適用三字。

本於嘉善俞氏。知言哉。知言哉。

白話文:

有些人認為,疾病在經絡中傳行,就是經絡傳變,其實不然。這只是邪氣在原本的經絡中傳行完畢,看似傳經,實際上只是邪氣散盡而已。雖然看似七日之內疾病會轉移到其他經絡,但這並非定律。事實上,這表示其他經絡沒有受到病邪的侵襲。例如,太陽病頭痛,第二天可能轉到陽明經,但陽明經不受影響;第三天可能轉到少陽經,但少陽經也不受影響;接下來的三陰經也同樣不受影響。最後,頭痛症狀依然存在,因為病邪較輕易散,所以自愈。但如果邪氣較重,無法散開,就會產生熱症,甚至轉變為其他疾病。

因此,針灸足陽明經,可以阻止經絡傳變,並釋放鬱積的邪氣。這是太陽病傳變中的一個現象,不能作為傷寒傳經的普遍規律。這些關鍵的關節,過去一直沒有被徹底理解。因為人們沒有認真研究疾病的來源和轉化機制,只抓住經文中的片段字句互相攻擊,卻不能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來判斷是否適用。所謂「不適用」三字,正是精髓所在。

這段話出自嘉善俞氏,真是知音啊!真是知音啊!

2. 晚發是傷寒正病

晚發。緩發也。與即病相對待。又與觸發相對待。專邪自發。不感外氣。本是傷寒中之正病。成注謂後來之疾也。語意不明。他家更以傷寒雜證釋之。殊不知此乃下焦伏寒。日久化濕。留連淫溢。以漸上行。故病之來勢甚緩。停蓄於中。至六七日。結為水氣。與即病惡寒發熱之表證不同。

又不似觸發者之暴急也。自脈陰陽俱緊。口中氣出。唇口乾燥。蜷臥足冷。以下。皆晚發見證。不知者分作兩截。專以若脈遲至六七日不欲食。屬之。晚發。是泥於此為晚發之句。不知此乃從六七日後。追思而通括之。只作一讀連下成句。晚發二字。是現成語氣猶言此因晚發。

白話文:

晚發是指病症發作緩慢,與立即發病相對。也與突然發病相對。專指邪氣自身發作,不因外氣感染。這是傷寒中的正病。古人解釋為後來的疾病,但語意不明,後人又用傷寒雜症來解釋,殊不知這其實是下焦積寒,日久化濕,停滯蔓延,逐漸上行,因此病症來勢緩慢。病邪停留在體內,六七天後,形成水氣,與立即發病的惡寒發熱表證不同,也不像突然發病那樣迅速。患者脈象陰陽俱緊,口中氣息微弱,嘴唇乾燥,蜷縮臥床,雙腳冰冷,這些都是晚發的症狀。有些人將這些症狀分開來看,只將脈象遲緩,六七天不願進食等歸為晚發,這是拘泥於文字表面,不明白這些症狀是追溯六七天後的病程變化,綜合歸納而成。應該將這些症狀連在一起理解,晚發兩個字是現成的語氣,如同說這是因為晚發造成的。

以致水停故也。六七日句。與上文七日以來句。八日以上句平列。皆晚發轉證。(一寒盛而陽氣爭之。一寒濕兩盛。陽氣不能自持。一寒去而濕存也。)只因此為晚發句倒裝於此。遂致眩惑。若提在勿妄治也前。便自曉然。大抵此病。寒邪久伏。菀為夾濕。濕性濡滯。故其勢甚緩其脈甚遲。

其證寒多熱少。神昏肢耎。遷延日久。有誤作虛證。而用補者。予曾診治。見讀醫隨筆。寒濕下受。直傷少陰。變證多端。搜治匪易。篇中又有汗病篇。亦晚發之病也。當參觀之。茲不贅錄。夫前言脈陰陽俱緊者。寒盛也。此言脈遲者。寒勢稍衰而濕盛也。

按晚發。只訓緩發寒中夾濕。以病勢之緩立名。非以發時之遲取義。冬月伏寒。發於春夏。固為晚發。上月伏寒。發於下月。亦為晚發。事所常有。不必怪說。不但本章是晚發。即前自脈浮而遲。後至病六七日。手足三部。脈皆至章。亦皆是晚發之類。清邪中上濁邪中下章。

白話文:

因為水氣停滯,所以才會這樣。六七日、七日以來、八日以上這些句子並列,都屬於晚發轉證,也就是因為寒氣盛而陽氣抵抗,或寒氣和濕氣都盛,陽氣無法自主,或寒氣消失但濕氣還存在。只因為這是晚發的句子,所以倒裝放在這裡。因此才導致頭昏眼花,如果把這句話放在「勿妄治也」前面,就會一目了然。總之,這種病症是寒邪長期潛伏,逐漸夾雜著濕氣,而濕氣的特性是濡濕停滯,所以病勢發展緩慢,脈象也十分遲緩。

症狀表現為寒氣多而熱氣少,神志昏迷,肢體無力,拖延日久,容易誤認為虛證而使用補藥。我曾經治療過這種病症,看到《讀醫隨筆》中說寒濕入侵下焦,直接傷害少陰,變證多端,治療起來十分困難。篇章中還有關於汗病的篇章,也是晚發的病症,可以參考。這裡就不再贅述。前面說脈象陰陽都緊的,是寒氣盛;這裡說脈象遲緩的,是寒氣稍衰而濕氣盛。

所謂晚發,指的是寒氣中夾雜著濕氣,病勢發展緩慢,是以病勢的緩慢來命名,不是以發病時間的晚來取義。冬天潛伏的寒氣,到春夏才發作,當然是晚發;上個月潛伏的寒氣,下個月才發作,也是晚發,這種情況很常見,不必奇怪。不僅本章是晚發,就連之前從脈象浮而遲,到病症出現六七日,手足三部脈象皆沉,都是晚發的類別。「清邪中上濁邪中下」章節也是一樣。

是邪入血分。榮衛不通。初起似可麻黃升麻湯主之。本章是邪在氣分。上熱下寒。三轉證中。以吐利為最危。脈浮而遲章。是濕搏於表。中氣不足。口噤躁擾章。是濕結膻中。熱搏於裡。即汗病篇所說是也。

白話文:

這是邪氣入侵血脈,導致營衛不通。初期症狀可以用麻黃升麻湯來治療。

本章所述的是邪氣停留在氣分,上焦熱盛,下焦寒涼,屬於三轉證,其中以吐瀉為最危。脈象浮而遲,說明是濕邪阻滯於外,中氣不足。口噤躁擾,說明是濕邪凝結於胸中,熱邪搏於內。這與《汗病篇》中所描述的症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