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念祖

《傷寒醫訣串解》~ 卷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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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1)

1. 少陽篇

(少陽主半表半裡。)

何謂少陽經症。曰。口苦。咽乾。目眩。是也。有虛火實火二症之辨。

寒熱往來於外。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食。心煩喜嘔。為虛火症。宜小柴胡湯

寒熱往來於外。心中痞硬。鬱郁微煩。嘔不止。為實火症。宜大柴胡湯

何謂少陽腑症。曰。少陽主寒熱。屬於半表則為經。屬於半里則為腑。其症雖無寒熱往來於外。而有寒熱相搏於中。有痞痛利嘔四症之辨。

因嘔而痞。不痛者。半夏瀉心湯

胸中有熱而欲嘔。胃中有邪氣。而腹中痛。宜黃連湯

邪已入里。則膽火下攻於脾而自利。宜黃芩湯

膽火上逆於胃而為嘔。宜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以上四方。寒熱攻補並用。仍不離少陽和解法。

經云。少陽之上。相火治之。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又曰。少陽從本。又曰。少陽為樞。又熱病論曰。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其經脈出耳前後。下循胸脅。故為脅痛耳聾等症。

傷寒論云。少陽之為病。口苦。苦從火化。咽乾。火勝則干。目眩。風火相煽。則眩也。此節為少陽證之提綱。主少陽之氣化而言也。柯韻伯云。口咽目三者。不可謂之表。亦不可謂之裡。是表之入里。里之出表處。所謂半表半裡是也。三者能開能闔。恰合樞機之象。苦幹眩三者。

皆相火上走空竅而為病也。此病自內之外。人所不知。惟病人自知。診家所以不可無問法。三證為少陽病機。兼風火雜病而言。

少陽標陽本火。標本不異。故從本經云。少陽為甲木。主風火之為病。論中止十節。第一節言口苦咽乾目眩。為少陽之總綱。皆就氣化而言也。以下補言經脈。第二節云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者。以少陽之脈。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也。目赤者。以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也。

胸中滿而煩者。以樞不運則滿。相火合於君火則煩也。不可吐下者。恐傷上下二焦之氣也。吐下則悸而驚者。以手少陽三焦合於手厥陰心包。足少陽膽合於足厥陰肝。吐則傷心包而為悸。下則傷肝而為驚也。此少陽自受之風邪。戒其不可吐下。從總綱中分出一綱也。第三節云傷寒脈弦細者。

以弦為少陽之本脈。而細則為寒邪傷經之脈也。頭痛發熱屬少陽者。以少陽之脈。上頭角而為痛。少陽之火。發於外而為熱。此屬少陽自受之寒邪也。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者。以少陽主樞而不主表。若發表汗。則耗傷其津液。以致胃不和而譫語。故特申之曰。此屬胃。言所以運此樞者胃也。

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者。言胃和則能轉樞而病愈。胃不和則手少陽三焦之火氣上逆而為煩。足少陽膽氣失職而為悸也。此少陽自受之寒邪。戒其不可發汗。從總綱中又分出一綱也。但二者為少陽自受之風寒。而更有少陽轉屬之風寒。又從總綱中續分出一綱。第四節云本太陽病不解。

轉入少陽者。轉入即轉屬。言少陽病自受外而又有轉屬之證也。脅下硬滿者。以少陽之脈。其直者。從缺盆下腋。循胸。過季脅也。乾嘔不能食者。以木火相通。而膽喜犯胃也。往來寒熱者。以少陽居表裡之間。進而就陰則寒。退而從陽則熱也。此三句為少陽病大略。尚未吐下者。

以未經吐下。猶幸中氣之未傷也。脈沉緊者。以邪氣向內則沉。太陽傷寒其本寒。與少陽火熱相搏。則脈緊。言外可悟太陽中風。其標陽與少陽相合則脈緩。既入少陽。無論傷寒中風皆為樞。逆於內不得外達。均宜小柴胡湯達之。故曰。與小柴胡湯。見汗吐下皆非所宜。惟此湯為對證之的劑也。

然而汗吐下三禁外。又有溫針為尤忌。第五節云。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者。承上節尚未吐下句而言。庸醫誤行吐下。且更發汗溫針。大傷中氣。竭其胃液而譫語。其脅下硬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之柴胡湯證反罷。胃壞全無樞象。正與第三節所言屬胃。

胃和則愈之旨相反。故特儆之曰。此為壞病也。知犯何逆。以法治之者。言病無樞象。斷不可用小柴胡之樞藥。當知所犯何逆而救治之也。且也自受轉屬誤治證。各節既詳其義。而合病之脈證。不可不明。傳經之同異。不可不講。欲已欲解之日時。不可不知。曷言合病。第六節云。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眠寐者。以太陽之浮。陽明之大。二脈俱上於少陽之關上。則二陽之氣。不得少陽樞轉而俱行於陰。故但欲眠寐也。目合則汗者。以開目為陽。合目為陰。陽氣乘目合之頃內行於陰。則外失所衛而汗出也。曷言傳經。第七節云。傷寒六七日。無大熱。

其人煩躁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蓋以七日來復於太陽。太陽與少陰。一腑一臟。雌雄相應之道也。若少陽病當太陽主氣之期。樞有權則外轉而出。樞失職則內入而深。去太陽則身無大熱。入少陰則其人煩躁。此表裡相傳之義也。第八節云。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

其人反能食而不嘔者。此為三陰不受邪也。蓋以三日為三陽之終。太陰為三陰之首。能食不嘔。太陰不受邪。便知三陰俱不受邪。此以次第相傳之義也。曷言欲已之日。第九節云。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為欲愈也。言少陽本弦之脈。轉而為小。小則病退。其病欲已。不但三陰不受邪也。

曷言欲解之時。第十節云。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蓋以少陽之氣旺於寅卯。至辰時上。其氣已化。陽氣大旺。正可勝邪故也。少陽全篇止此十節。而病之源流分合。無有弗備。治之經權常變。無有弗該。熟讀而玩味之。方知其妙。門人問曰。少陽篇止十節。夫子逐節引其原文。

析其疑義。與各家之妄逞臆見。及畫蛇添足者不同。第有論無方。學者無從摸索。本篇中止於第四節云。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與小柴胡湯一方。其實此方詳於太陽篇中。與陽明篇及各篇亦有之。未可謂為少陽之專方。然則治少陽病。將何從下手乎。曰。太陽篇傷寒五六日中風。

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食。心煩喜嘔。以此數證。為小柴胡之的證。其餘兼證尚在或然或不然無定之間。統以小柴胡湯主之。論中謂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即此意也。以下凡十五節。皆論柴胡湯之證治。不可謂為少陽之正方。然少陽主風火之氣。而所重在樞。

柴胡為轉樞之藥。故後人取之以為和解之方。汗下俱在所禁也。然和解中亦兼及汗下。時賢謂為權變法。大抵證兼太陽之表。則宜兼汗。證兼陽明之裡。則宜兼下。如柴胡加桂枝湯柴胡加芒硝湯。大柴胡湯。柴胡桂枝湯等方是也。然寒熱遊行於外。則有柴胡等法。而寒熱互搏於中。

則為痞嘔。又有諸瀉心湯黃連湯。黃芩湯等法。柯韻伯論翼已詳言之。至於少陽為樞。而所以運此樞者胃也。小柴胡湯中之參棗。是補胃中之正氣以轉樞。柴胡龍骨牡蠣湯是驅胃中之邪氣以轉樞。補正即所以驅邪。驅邪即所以補正。一而二之。二而一之。不可姑待其樞折而救治無及也。

且也黃耆一味。得初陽之氣。初陽者少陽也。手少陽三焦之氣。上逆則為煩。足少陽膽氣。失職則為悸。凡少陽樞折之壞症。必重用此藥以救之也。少陽寒熱往來。病形見於外。苦喜不欲。病情得於內。有苦喜欲三字。非真嘔真滿真不能飲食也。看往來二字。即見有不寒熱時。

往來寒熱。胸脅苦滿。是無形之表。心煩喜嘔。默默不欲食。是無形之裡。其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咳者。此七證皆偏於里。惟微熱為在表。皆屬於無形。惟脅痛痞硬為有形。皆風寒通證。惟脅下痞硬屬少陽。總是氣分為病。

非有實熱可據。故從半表半裡之治法。

少陽為遊部。其氣遊行三焦。循兩脅輸腠理。是先天真元之正氣。正氣虛。不足以固腠理。邪因其開。得入其部。少陽主膽。為中正之官。不容邪氣內犯。必與之相搏。搏而不勝。所以邪結脅下也。邪正相爭。即往來寒熱。更實更虛。所以休作有時。邪實正虛。所以默默不欲飲食。

仲景於表證不用人參。此因邪正分爭。正不勝邪。故用之扶元氣。強主以逐寇也。若外有微熱而不往來寒熱。是風寒之表未解。不可謂之半表。當小發汗。故去參加桂。心煩與咳。雖逆氣有餘。而正氣未虛。故去人參。如太陽汗後身痛而脈沉遲。與下後協熱利而心下硬。是太陽之半表裡證也。

表雖不解。裡氣已虛。故參桂並用。是知仲景用參。皆是預保元氣。更有脈證不合柴胡者。仍是柴胡證。本論云。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硬。脈細者。此為陽微結。半在裡半在表也。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病者。陰不得有汗。今頭汗出。

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此陽微結之治法也。夫陰不得有汗。亦須活看。然亡陽與陰結。其別在大便。亡陽則咽痛吐利。陰結則不能食而大便反硬也。亡陽與陽結。其別在汗。亡陽者衛氣不固。汗出必遍身。陽結者邪熱閉結郁。汗止在頭也。且陽微結者。謂少陽陽微。

故不能食而大便硬為的證。非若純陽結為陽明陽盛。以能食而大便硬為的證。則陽結陽微結之辨又在食也。故少陽之陽微結證。欲與小柴胡湯。必究其病在半表。然微惡寒。亦可屬少陰。但頭汗出。始可屬少陽。故反復講明頭汗之義。可與小柴胡而無疑也。所以然者。少陽為樞。

少陰亦為樞。故見證多相似。必於陰陽表裡。辨之真而審之確。始可以一劑而瘳。此少陽少陰之疑似證。又柴胡證之變局也。

脅居一身之半。故脅為少陽之樞。岐伯曰。中於脅則下少陽。此指少陽自病。然太陽之邪。欲轉屬少陽。少陽之邪。欲歸迸陽明。皆從脅轉。如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頭項強。脅下滿者。是太陽少陽並病。將轉屬少陽之機也。以小柴胡湯與之。所以斷太陽之來路。如陽明病。

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而不去者。是少陽陽明並病。此轉屬陽明之始也。以小柴胡湯與之。所以開陽明之出路。若據此次第傳經之說。必陽明而始傳少陽。則當大便硬而不當大便溏。當曰胸脅始滿。不當曰滿而不去矣。又陽明病脅下硬滿。大便硬而嘔。舌上白苔者。

此雖已屬陽明。而少陽之證未罷也。蓋少陽之氣遊行三焦。因脅下之阻隔。合上節之治節不行。水精不能四布。故舌上有白苔而嘔。與小柴胡湯轉少陽之樞。則上焦氣化始通。津液得下。胃不實而大便自輸矣。身濈然而汗出解者。是上焦津液所化。故能開發腠理。熏膚充身澤毛。

若霧露之溉。與胃中邪熱症不同。故以小柴胡湯主之。所謂樞機之象。宜熟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