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波元簡

《傷寒論輯義》~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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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1. 凡例

一傷寒論有二本。一為宋本。系宋治平中高保衡等校定。一為金成無己註解本。而金匱玉函經。亦是傷寒論之別本。同體而異名者。蓋從唐以前傳之。大抵與千金翼所援同。(外臺。柴胡加芒硝湯方後。引玉函經。方與今本符。)脈經外臺秘要所引。互有少異同。方有執以降諸家注本。

盡原成本。(案成本。今收醫統正脈中。而又有汪濟川王執中張遂辰等校本。余家所藏。獨為元版。蓋系聊攝之舊本。)而又有小小異同者。蓋各家以意所改。非敢有別本而訂之。方氏所謂蜀本。程氏所謂古本。未知何代所刊。特可疑耳。今行宋板。明趙開美所翻雕。雖非原本。

文字端正。不失治平之舊格。(成氏注本。又有少異。唯明理論所載。或有與宋本文同者。又案李時珍本草綱目。人參柴胡。惟張仲景傷寒論。作人蓡茈胡。今世未見此本。唯成註釋音。載蓡音參。茈音柴。的知古本如此。)今原文一遵宋版。而諸本異同。盡注各條下。以備參考。

一書名輯義。每條必鑽研諸家註解。虛心夷考。衡別是非。採輯其最允當於本文者。或一條止一二家。或一條兼眾說。大抵以文義相須為先後。不敢拘注家之世次。刪冗語節要義。不致彼此迭見。眩惑心眼。要使文義較著。旨趣融貫而已。但其中脫文誤字。其義難領會者。則姑舉數說。

不敢判其然否。以俟來哲。所輯入諸家。一仿金壇王氏之義例。〔成〕者。無己也。(傷寒論註解)〔趙〕者。嗣真也。〔宸〕者。沈亮宸也。(以上二家。系仲景全書中所引。)〔兼〕者。張兼善也。(系準繩所引。)〔王〕者。宇泰也。(傷寒準繩)〔方〕者。有執也。

(傷寒條辨)〔喻〕者。昌也。(傷寒尚論篇)〔徐〕者。彬也。(傷寒原方發明)〔程〕者。應旄也。(傷寒後條辨)〔錢〕者。潢也。(傷寒溯源集)〔柯〕者。琴也。(傷寒論注)〔周〕者。揚俊也。(傷寒三注)〔張〕者。璐也。(傷寒纘論)〔志〕者。張志聰也。

(傷寒論集註)〔印〕者。傷寒宗印也。(張志聰著)〔錫〕者。張錫駒也。(傷寒直解)〔魏〕者。荔彤也。(傷寒論本義)〔三〕者。王三陽也。(傷寒綱目)〔汪〕者。琥也。(傷寒辨注)〔閔〕者。芝慶也。(傷寒闡要編)〔林〕者。瀾也。〔沈〕者。明宗也。〔鄭〕者。

重光也。〔知〕者。程知也。〔駒〕者。吳人駒也。(以上六家。系金鑑所引。)〔鑑〕者。乾隆御纂醫宗金鑑也。〔吳〕者。儀洛也。(傷寒分經)〔舒〕者。詔也。(再重訂傷寒論集註)此余不專疏釋。而別立論。以闡發本經之義者。作注外之注。附各條後。其姓氏書目。

以涉繁瑣。今不揭示於此。

一注家有為新奇之說者。遽見之則似可依據。然其實大眩惑後人。如是者。則略加辨駁。亦注於各條之後。

一古今方書。用仲景方立醫案。及為之加減者。足以啟發運用之機。故隨所見。而附各方後。

一文字訓釋。非醫家可深研。然𠘧𠘧溫溫劑頸擗地之類。不究其義。於臨證施理之際。不無疑滯。故細檢查考。多方引、證。亦附條末。非敢騖博也。

一論中誤文脫字。不敢妄加刪改。並注各條後。本漢儒尊經之遺意而已。

白話文:

凡例

《傷寒論》有兩個版本:一個是宋版,由宋朝治平年間高保衡等人校訂;另一個是金朝成無己註解的版本。《金匱玉函經》也是《傷寒論》的另一個版本,名稱不同但內容相近,大致上從唐朝以前就流傳下來了,與《千金翼》所引用的內容也差不多(例如,《外台秘要》中柴胡加芒硝湯方後引用的《玉函經》,方劑與現在的版本一致)。《脈經》、《外台秘要》等書中引用的內容,則有些許差異。

各家注本各有不同,我們盡力根據原本整理。(原本現收錄在《醫統正脈》中,又有汪濟川、王執中、張遂辰等人校訂的版本,我家收藏的卻是元版,大概是遼攝時期的舊本。)這些細微的差異,是因為各家根據自己的理解修改,並不是因為有不同的版本而造成的。方某所謂的蜀本、程某所謂的古本,其刊刻年代不明,相當可疑。現在通行的宋版,是明朝趙開美翻刻的,雖然不是原本,但字體端正,仍保有治平舊版的風格。(成氏注本也略有不同,只有明朝的醫學理論著作中,部分內容與宋本文相同。另外,《本草綱目》中的人參、柴胡,在張仲景的《傷寒論》中寫作「人蓡茈胡」,現在已不見此版本,只有成氏注釋音,載「蓡」音參,「茈」音柴,可知古本如此。)我們這次的文本主要遵循宋版,而其他版本的異同,都註釋在各條的下方,以供參考。

本書名稱和釋義部分,每條都仔細研究各家注釋,虛心考證,權衡是非,選擇最符合本文的說法。有的條目只參考一兩家注釋,有的則兼顧多家說法,大致上以文義的順暢性為先後順序,不敢拘泥於注釋家的先後次序。刪減冗餘的文字,保留重要的內容,避免重複出現,使讀者不易混淆,力求使文義清晰、旨趣貫通。但其中如有脫文、錯字,其意思難以理解的,則列舉幾種說法,不敢斷定其真偽,留待後學考證。

所參考的各家注釋,仿照金壇王氏的例子:〔成〕指成無己(《傷寒論註解》);〔趙〕指趙嗣真;〔宸〕指沈亮宸(以上兩家皆《仲景全書》所引);〔兼〕指張兼善(《傷寒準繩》所引);〔王〕指王宇泰(《傷寒準繩》);〔方〕指方有執(《傷寒條辨》);〔喻〕指喻昌(《傷寒尚論篇》);〔徐〕指徐彬(《傷寒原方發明》);〔程〕指程應旄(《傷寒後條辨》);〔錢〕指錢潢(《傷寒溯源集》);〔柯〕指柯琴(《傷寒論注》);〔周〕指周揚俊(《傷寒三注》);〔張〕指張璐(《傷寒纘論》);〔志〕指張志聰(《傷寒論集註》);〔印〕指《傷寒宗印》(張志聰著);〔錫〕指張錫駒(《傷寒直解》);〔魏〕指魏荔彤(《傷寒論本義》);〔三〕指王三陽(《傷寒綱目》);〔汪〕指汪琥(《傷寒辨注》);〔閔〕指閔芝慶(《傷寒闡要編》);〔林〕指林瀾;〔沈〕指沈明宗;〔鄭〕指鄭重光;〔知〕指程知;〔駒〕指吳人駒(以上六家皆《金鑑》所引);〔鑑〕指《乾隆御纂醫宗金鑑》;〔吳〕指吳儀洛(《傷寒分經》);〔舒〕指舒詔(《再重訂傷寒論集註》)。這些非我專門疏釋,而另立論點闡發本經義理的,則作為注外的注,附在各條之後。因其姓氏書目繁多,在此不再一一列出。

如有注家提出新奇的說法,乍看之下似乎有理,但實際上卻可能誤導後人,對於此類情況,我會略加辨駁,並註釋在各條之後。

古今方書中,運用仲景方劑而建立醫案,以及加減方劑的例子,有助於啟發運用之機,因此我們將這些例子附在各方的後面。

文字訓釋部分,雖然非醫家必讀,但像「溫溫劑頸」、「擗地」等詞彙,如果不探究其義,在臨床施治時,會產生疑惑。因此我們仔細考證,多方引證,也附在條目的末尾,並不是為了追求學問的廣博。

書中如有錯誤的文字或脫漏的字詞,我們不敢妄加刪改,並註釋在各條之後,這是遵循古代儒家尊經的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