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大白》~ 總論 (6)
總論 (6)
1. 忌發表論
忌發表者,表邪已解,身汗已多,無表症,不必再用升提發散。故曰手足多汗,惡熱不惡寒者,忌發表。口渴唇焦,熱而消水者,忌發表。口燥咽乾,脈沉而數,忌發表。潮熱譫語,舌赤生刺,忌發表。心腹脹滿,二便赤澀,忌發表。又有汗出太過,後反惡寒身痛,脈大而空,此是陽虛亡陽之症,宜溫補真陽,更忌發表。
若汗出太多,津液消耗,時或惡寒,時或身痛,脈細而數,似表症實非表症,此是陰虛生內熱,宜養陰生津液,亦忌發表。又惡寒身痛,頭痛項強,脈沉而細,此痙病血虛也,忌發表。
白話文:
【忌發表論】
不可使用發散解表療法的情況包括:表邪已消除、身體已大量出汗、沒有表症時,就不需要再使用升提發散的藥物。具體而言:
當患者手腳多汗、怕熱不怕冷時,避免發散解表。
口渴嘴脣乾燥、身體發熱且喝水多時,避免發散解表。
口乾咽喉乾燥、脈象沈而數時,避免發散解表。
午後潮熱說胡話、舌頭發紅長芒刺時,避免發散解表。
心腹脹滿、大小便色赤不順暢時,避免發散解表。
如果出汗過多後反而怕冷、身體疼痛,脈象大而無力,這是陽氣虛弱的亡陽症狀,應溫補真陽,更不可發散解表。
若出汗過多導致體液耗損,時而怕冷、時而身體疼痛,脈象細而快,看似表症其實不是,這是陰虛產生的內熱,應滋陰生津,同樣不可發散解表。
此外,若出現怕冷、身體疼痛、頭痛頸部僵硬,脈象沈細,這是因血虛引起的痙病,也禁止發散解表。
2. 宜清裡論
表邪已解,表汗已多,熱邪傳裡,里有結熱,宜清裡。故心煩多汗不得臥者,宜用黃連阿膠湯。惡熱多汗,唇焦消水者,宜人參白虎湯。神志不清,脈沉數大者,宜陶氏導赤各半湯。口渴舌刺,潮熱便閉者,宜涼膈散。赤癍已透,多汗煩熱者,宜化癍湯。腸胃熱結,大便不通,宜調胃承氣湯。欲便而不得便,時轉臭氣,小腹脹滿,下症悉具,宜三乙承氣湯。
白話文:
【適宜清除體內熱邪的論述】
當外邪已經解除,發汗已多,熱邪傳入體內,體內有熱邪鬱結,此時應該清除體內熱熱。具體情況如下:
- 如果心煩、多汗、無法安睡,適合使用黃連阿膠湯。
- 如果怕熱、多汗、嘴唇乾裂、口渴難忍,適合用人參白虎湯。
- 如果神志不清、脈搏沈而數大,適合使用陶氏的導赤各半湯。
- 如果口渴、舌面灼熱刺痛、午後發熱、大便不通,適合使用涼膈散。
- 如果皮膚紅疹已透發、多汗、煩躁發熱,適合使用化斑湯。
- 如果腸胃熱結、大便不通,適合使用調胃承氣湯。
- 如果有便意卻無法順利排便、時常排出臭氣、小腹脹滿,且各種下焦症狀齊備,適合使用三乙承氣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