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之楨

《傷寒大白》~ 總論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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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 (6)

1. 忌補虛論

傷寒用補,必得邪散病除,然後補其正氣。若邪氣方盛,不用祛邪,先用補藥。則邪得補愈甚。方書云:留而不去,反成其實。是以傷寒初起,未經汗吐下者,忌補虛。陽明胃實,燥實痞滿,忌補虛。胸膈飽悶,身痛無汗,忌補虛。熱結在裡,脈數沉實,忌補虛。煩躁悶亂,六脈潛伏,忌補虛。

陽症似陰,小便赤澀,忌補虛。癍痧未出,忌補虛。大便結硬,忌補虛。舌刺唇焦,忌補虛。神昏悶亂,忌補虛。熱瘀發黃,忌補虛。蓄血發狂,忌補虛。

白話文:

忌補虛論

傷寒病需要先去除病邪,等到邪氣散去、疾病痊癒後,才能補益正氣。如果邪氣正盛,不先祛除邪氣就服用補藥,反而會使邪氣因得到滋養而更加嚴重,如同古書所說:「邪氣停留在體內而不去除,反而會壯大其勢。」因此,傷寒初期,還沒經過汗法、吐法、下法治療的,都禁止服用補虛的藥物。陽明經實證,表現為燥熱、痞滿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胸膈飽脹、渾身疼痛、沒有汗出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裡熱鬱結,脈象數而沉實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煩躁、悶亂,六脈沉細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

陽虛的症狀卻類似陰虛,小便赤澀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斑疹尚未發出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大便乾燥堅硬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舌頭紅絳、嘴唇乾燥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神志昏迷、煩悶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熱邪與瘀血導致黃疸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瘀血內停導致發狂的,也禁止服用補虛藥物。

2. 誤下不宜再下論

太陽症反下之,太陽表症已解,心下滿,按之大痛者,為大結胸,用大陷胸湯丸下之。若不大痛,為小結胸症,用小陷胸湯以和解,不用下法。若但心下痞滿,而不痛者,為痞氣,用瀉心湯和解心下。要知下後若下症仍急者,不得已而用大陷胸湯以再下。若下後不見下症,豈有再行之理?今因誤下再下之說,不論有下症無下症,悉用再下,甚至誤下太早,表邪內陷,內亂神明,亦執誤下再下之法。不知惡寒拘緊,身痛發熱,皆是皮毛經絡之病,未入腸胃臟腑者也,切不可下。

故外感之邪,從毛竅而入,必使之仍從毛竅而出。若不從表散,反用下行,不死不休。夫下之一法,原為內有燥屎,腹滿脹實,不得出而用者。苟外邪得解,大便自順,何苦推腸刮腹,傷津竭液乎!不知身發寒熱,其病在外,見症治症,發散為捷。故《內經》云:因於暑,體若燔炭,汗出則散。

此言因於暑熱,若外冒表邪者,尚要汗出,況因於風寒者乎!世之治外感發熱,不用升發胃氣,敷布胃汁作汗外解,良由不識外感發熱症,必要從毛竅而出耳。

白話文:

誤下不宜再下論

太陽病如果需要下瀉藥物治療,是因為太陽表症已經解除,但患者心下(胸部)滿悶,按壓則劇痛,這是大結胸症,需要用大陷胸湯丸來瀉下。如果按壓時不劇痛,則是小結胸症,應該用小陷胸湯來緩解,不需要瀉下。如果只是心下痞悶不痛,這是痞氣,應該用瀉心湯來緩解心下的症狀。

然而,如果已經瀉下過,症狀仍然急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能再次使用大陷胸湯瀉下。如果瀉下後症狀沒有好轉,就沒有再次瀉下的道理了。現在很多人錯誤地主張無論有無瀉下症狀都再次瀉下,甚至過早地瀉下,導致表邪內陷,內傷神明,仍然執著於再次瀉下的方法。他們不知道惡寒、肌肉拘緊、身痛發熱,都是表淺的皮膚經絡病症,尚未侵入腸胃臟腑,絕對不能瀉下。

所以,外感邪氣從毛孔入侵,就必須讓它從毛孔排出。如果不從表層散發,反而用瀉下法,就會導致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瀉下療法原本是用於內有燥屎,腹部脹滿不能排便的情況。如果外邪已經解除,大便自然通暢,為什麼還要強行瀉下,損傷津液呢?不知道身發寒熱,病邪在表淺,應該根據症狀治療,發散才是最快捷的方法。《內經》說:「因於暑熱,身體像燒炭一樣,汗出就能散熱。」

這句話說明,即使是因暑熱而發熱,也要通過汗出散熱,更何況是因風寒而發熱呢!世人治療外感發熱,不用升發胃氣,促進胃液分泌以發汗解表,是因為他們不了解外感發熱的症狀,必須從毛孔排出才行。